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1.职责
1.1保安队员负责日常监控中心的设施设备的操作和对小区安全消防等各系统的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2保安领班、主管和驻场经理负责指导、监管和每日检查。
2.执行细则
2.1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昼夜开通运行,设立24小时监控值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小区的治安状况。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密切注意报警信号,严密监视电视画面,发现可疑的情况立即通知有关岗位保安和领班处理,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跟踪监视并呼叫有关岗位上的保安队员进行监控,必要时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2发现火警报警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保安巡逻队员。除值班监控人员和门岗人员外其余保安队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明情况,按照紧急事件处理预案执行。如为误报,应在设备上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2.3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监控室的安全、保密工作,电脑映像保存时间为7天,除部门主管及驻场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查看。
2.4爱护使用监控等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应立即汇报,通知检修,做好记录,保证设备完好有效。
2.5严禁无关人员及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如需入室参观、检查工作、维修,均应登记。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必须经本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2.6保持监控中心内的环境整洁、卫生。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以及工作记录。
2.7保持与外围岗位保安联络畅通,每一小时与执勤岗位安全通报一次,确保人员安全及到岗。
2.8按照规定开启、关闭照明设备。
2.9保管物业区域的公共应急钥匙箱,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启用备用钥匙由领班启用,完成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置表,并在监控记录中说明,报告主管。
2.10认真接听每一个投诉电话,语言规范,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汇报,由领班向有关部门传达做出处理。
2.11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2.12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人员检查修复。
2.13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2.14机电人员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2.15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2.16录像带标识清楚,保存一周,无可疑情况发生的`可重复录像。值班保安严格按照一天一盒带的录像顺序摄录。
2.17保安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2.18用餐时间为半小时,不得在岗位上用餐(夜班除外)。并搞好环境卫生。
2.19当值时间不得在岗位上看书、刊、报纸,不得打瞌睡、睡觉。
2.20认真做好每天之当班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清楚并签名记录。
2.21 负责保障报警电话的畅通。
2.22 若有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中心,必须登记进入人员姓名、单位、进出时间和工作内容。《监控中心进出人员登记表》(pm-d1-001))。
2.23 在岗时需及时填写《岗位工作记录表》(pm-d4-002)。
3.监控中心操作流程图
监控中心
处警监视
紧急报警 火警报警 发现情况
按火警操作流程 报告领班
通知领班通知相关岗
详细记录
4.适用表单
pm-d1-001《监控中心进出人员登记表》
pm-d1-004《总控室值班记录》
pm-d1-005《监控中心查看影像记录》
pm-d1-008《光盘录制保存记录表》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一、系统设计原则
本系统设计采用当今最先进的技术和我公司多年来从事监控行业同类工程的丰富经验,系统既反应当今监控系统的水平,又具有发展潜力。充分保证了整个系统的质量、安全和现行施工及日后维护的方便,系统设计具有针对性且经济合理。
1.兼容性:所采用的设备均能与日后增加的设备进行兼容。
2.标准化:所选用的器材及设备均符合监控行业专业产品制造及设计标准。
3.实用性:所提供的器材及设备均能满足保安监控系统的实际需要。
4.灵活性: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
5.扩展性:所设计的系统能很方便的增加一些新的前端设备,扩充功能强大,多数扩充设备可即插即用。为日后的'系统的扩容和功能的扩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二、系统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98-94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根据现场实际安全防范的要求。
电视监控系统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配置和选择合理的设备,以便达到系统的工作稳定可靠,设备档次较高,扩展功能强,且又能满足系统的实际要求。在此基础上,摄像机摄取的图像和录相回放的质量要达到较高水平,力求在最低的价格取得最好的监控效果。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当前电视监控系统的行情和发展方向,本着更多、更好、更精的思想,我们设计人员特准备了实施方案,用户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三、系统设计思想
设计方案采用传统的模拟监控方式进行配置,力求在最低的价格达到最好的监控效果;在此基础上加上了画面处理、录像、校长分控,并同闭路电视网进行联接;加上了远程监控和联网的功能,在达到较好的监控效果的同时提高了整个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档次。
四、系统设备设计
系统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及终端设备及远程监控四个部分组成。
前端:包括彩色摄像机、镜头、解码器等。
传输设备:包括各种线材及放大和转接设备。
终端设备:包括彩色监视器、切换矩阵、控制软件、长延时录相机等。
远程监控设备:包括就地主机、传输系统(lan)、控制中心(多媒体计算机、打印机及远程监控系统软件)
五、系统方案设计
系统由前端、传输、控制和显示、internet网五个主要部分组成,并对图像信号具有分配、切换、记录和重放和校园网连接功能。
1、系统前端设计
系统共设置45个图像监控点:根据学校要求一 楼:设置x台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拾音器、并能控制方位和镜头;二楼:设置x台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拾音器、并能控制方位和镜头;等等。
2、控制系统设计
主控室设置12台21寸彩色收监两用机用于主画面监控, 1台主控计算机、1台矩阵控制主机及2个监控适配器、1套主控软件。系统的控制由矩阵切换控制主机、控制软件、解码器组成:
(1) 控制系统选用多媒体电脑监控主机一套,p4-1.5g/40g/17,配置相应多媒体监控软件,作为系统的管理中心,可方便地上网,具有较高的开放性和可靠性;
(2) 采用微处理器矩阵切换控制单元对视频和音频信号进行切换,并具备能遥控转动摄像机镜头的焦距、聚焦、光圈及控制云台的转动功能。
具有多路摄像机的矩阵控制功能
由微处理器控制的采用大规模音视频切换专用芯片作为视频切换矩阵电路的多路多通道中型切换设备;
具有模块化的插板结构,有视频输入、视频输出、报警输入等多种模块的插板,用户可自由地选择各种插板组合成系统所需量和功能的切换设备,配置简练,减少了主机的外配套连接设备,便于今后维修;
设置控制操作,通过键盘鼠标,用户可以进行编程,所编程的图像信号显示方式,既可以固定显示,又可以时序方式显示,既可顺时序方式又可逆时序方式,并且参与时序显示的摄像机台数和时间间隔均可进行任意预置。通过键盘还可实现如下功能:摄像机电源开、关;云台左、右、上、下转动;镜头变焦、聚焦、远、近等;
(3) 配置媒体播放机调制解调器和混合器等电视设备,实现与闭路电视教学的联网;
(4) 满足多点管理需要,校长室设一个分控点,分控电脑选用p4微机,加设图像采集卡、及控制软件,分控人员可在自己的电脑上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控制和监视;
3、传输部分的设计
系统视频信号传输采用同轴电缆。
系统控制信号传输采用双芯屏蔽信号线。
网络信号采用超5类双绞线。
系统采用基于tcp/ip协议的lan/wan形式构建系统网络结构。视频/ 音频传输采用图像压缩传输方式。远程图像传输方式是多样的:包括pstn电话方式、ddn方式、e1方式和基于a网络方式。这一特点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远程图像的不同要求和预算,选择最佳方案。
4、显示与记录部分设计
根据系统规模,另外设计一个电视监视墙屏, 12台21寸的电视机组成,对摄像机实行分组监视,在操作控制台上采用多媒体计算机监控,计算机显示器作为主监视器。这样全校45个监控点的画面都可以在监视墙上显示。
5、网络功能
监控信号通过视频采集卡和网络计算机和internet连网。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
1、学校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等,否则将按《劳动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3、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5、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6、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8、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9、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0、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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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
(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
(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
(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
(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
(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
(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
(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第九条 校园出入口、道路、路口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建设。建设和管理费用列入学校财政预算。其他办公区域和场所由使用或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建设。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采用国内先进标准。
第十二条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预留与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平台联通的接口。遇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可直接接入。
第十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法定条件。
第十四条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竣工后,应当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视频监控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一)建设方案;
(二)合同书;
(三)验收文件;
(四)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
(五)其他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使用单位拆除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在拆除前30日内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
第十六条 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给予指导,对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值班监看、岗位技能培训等制度;
(二)不得无故中断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
(三)妥善保存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应到安全保卫部(处)办理审批手续,调阅人员要做好登记;
(五)设置专人值班监看,发现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处)报告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窃、损毁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
(二)买卖、散发、非法播放视频监控资料;
(三)隐匿、毁弃、删改保存期限内的信息资料原始记录;
(四)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用途、图像采集设备位置和覆盖范围;
(五)随意遮挡视频监控系统采集设备。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的,应当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时,查阅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和查阅手续;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遵守视频监控资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故障检修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二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系统保养:每半年对视频监控系统前、后端、传输网络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除尘、除垢、清洁,保养、检测、维修;
(二)摄像机保养:每季度对摄像机镜头表面进行一次清洁、除尘,对摄像头视角角度修正,对遮挡“视线”的障碍物进行清除;
(三)系统巡检保养:每月对系统前端,机房、传输系统、摄像头工作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定期现场巡检,保养情况记录在案;
(四)传输服务系统:每月对监控机房软、硬件系统、监控网络线缆线路、光纤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进行一次巡检保养;
(五)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避雷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
第二十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故障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故障响应:发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二)故障修复:前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8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
(三)设备更换:在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视频监控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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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 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辆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的各项功能。
三、驾驶GPS车载终端使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GPS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系统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息。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正常运行。
4、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辆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5、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打开液晶屏。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GPS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在GPS平台上发送黄色、反动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5、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
(二)营运客车驾驶员使用GPS奖惩制度
1、凡安装了GPS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24小时开启,否则一次处以200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设备的车主自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
3、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一日内发生两起者,罚款100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籍车辆的资格。
4、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5、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6、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天。
7、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200-500元,并下车学习两天。
9、GPS监控发现未办理出团手续的车辆擅自出团的处罚500-20xx元,并停车整改,驾驶员扣2分的处罚,取消年底评估资格。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7
为保证校园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二、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学校主管安全领导报告并报修。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或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严禁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设置密码,密码只能有校长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保管,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五、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保安人员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做好监控记录。每天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七、监控告知。在校门口设置告知牌:“你已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请注意行为规范”。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确保营运客车动态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科技保障作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有效控制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违章,预防事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车辆单位工作时间和班线营运特点,结合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防范控制和第三方监控平台工作要求,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在工作时间内对本单位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抽查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集团监控中心负责分子公司工作时间之外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并实时抽查各分子公司车辆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三条安保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集团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及集团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和对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各类台帐记录。
二、负责动态监控人员相关技术培训,制定监控系统操作权限控制。
三、根据分子公司提出监控和管理的需求,负责与运行商协调沟通,确认系统改进完善的方案并及时督促实施到位。
四、负责和运营商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置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问题。
五、负责对动态监控使用中各项费用的确认及收取工作。
六、负责集团监控中心发现各类违章、人为破坏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实施考核;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紧急状态请示领导后发出安全指令,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运行及管理情况。
第四条客运各分子公司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措施的落实、设备设施安装、维护及故障修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确保专职监控人员配备到位,按章履职。
三、每月召开一次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协调解决监控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对监控管理和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定重点监控人员、车辆、路段,落实管理改进措施。
四、负责对集团监控中心、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人为破坏车载设备的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负责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反馈上报月度监控数据分析、违规纠正处罚和各类报表。
第五条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动态监控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熟悉车辆、班线、运行规律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二、按照监控授权,对入网车辆进行分类实施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及时采取语音信息提示、向领导反馈等有效手段给以纠正,直至违法违规现象消除并全程形成闭环记录。
三、发现入网车辆信息反馈异常的,应及时通过语音信息或电话与车辆或车属单位联系并跟踪其处置结果,保持入网车辆监控到位。
四、定期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每日交接班。
五、建立健全各类资料、档案、台帐,定期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上报报表。
六、对监控中出现紧急报警,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连续人工抓拍相关图片或截取视频;立即查询车辆位置、原由等详细信息,通知车属单位、安保部和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并按照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监控人员可以通过短信功能对驾驶员进行提醒,起到即时警示和纠正的作用。
一、车辆超速时(超过门限规定速度10%以上的;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超过门限规定速度达到3分钟以上的)
二、监控到其他违章时
三、季节变化、恶劣气候条件
四、有紧急状态
五、逢节假日时
六、有安全管理需求指令时
七、指挥运输生产时
第七条驾驶员、承包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一、超速处罚规定:
(一)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视为一次超速,每次处罚100元。
(二)超速10%未达20%的,每次处罚500元。
(三)超速20%未达50%的,每次处罚20xx元。
(四)超速50%及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五)超速3分钟至10分钟的,每次200元。
(六)超速10分钟以上的,每次500元。
(七)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速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二、超载处罚规定:
(一)超载人数未达10%的,每次处罚500元。
(二)超载人数达10%但未达20%的,每次处罚20xx元。
(三)超载人数达20%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载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车辆运行处罚规定:
(一)连续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每次处罚200元。
(二)车厢内人货混装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实际驾驶员与当班行车命令签署人不符的其他在聘驾驶员,每次处罚500元。
(四)实际驾驶员为未经公司批准聘用的驾驶员,每次处罚20xx元。
(五)车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每次处罚20xx元。
(六)车辆未按规定执行凌晨2:00-5:00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每次处罚20xx元。
(七)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每次处罚20xx元。
(八)高速公路违规倒车、调头、逆向行驶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动态车载终端使用处罚规定:
(一)不服从单位管理,拒不安装车载终端的,责令停班整顿直至安装完毕。
(二)发现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而未及时报修的,每次处罚100元。
(三)私自损毁设备封条或拆解车载终端及其附件,故意移动掩盖摄像探头,恶意损毁主机、摄像探头、倾倒液体、掐断电源、利用非常手段致使主机无法工作等致使无法对车辆进行监控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出站和回场时动态信号正常,车辆运行途中即不正常,不能说明原因或举出有效证据的,一律视为人为破坏,每次处罚20xx-5000元。
(五)对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然继续违法的驾驶员,及时转交由车辆单位领导处理,仍未有效果的,报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处理,该违法处理在原处罚基础上视情并处或单处增加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第八条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每次罚款200元;接打手机、收发信息、吸烟、聊天、饮食等每次处罚200元;双手脱离方向盘或做严重妨碍安全行车的其他动作处罚1000元。
私招乱聘,处罚承包经营者20xx元。
第九条凡因保管不善、人为故意损坏、私自拆解等原因导致车载终端损坏或丢失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动态终端使用人承担,并给付维保人员交通费用50元,然后按维护流程来实施。
第十条车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造成监控不到位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在“考核系统”中进行扣分考核:
一、对动态监控工作不重视,未建立本单位监控管理制度和未保证监控所需的人员配备及硬软件投入,严重影响监控效果的;
二、未及时召开和参加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对监控人员汇报的监控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的;
三、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本单位监控情况,造成监控管理不到位的;
四、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或不处罚的;
五、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动态监控系统故障、车辆车载设备故障未及时进行修复,造成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的。
六、对集团公司下发的“动态监控管理问题整改通知”,未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
七、其他未履行动态监控管理职责行为的。
第十一条相关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影响恶劣重大事件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__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办。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9
为保证客运站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备份单独存储。填入单位制定的《zz客运站重要视频信息录制情况登记表》,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使用探头、储存位置、储存人签名等基本信息。
3、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现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或7天)的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如果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价值视听资料,要采取双备份的方式进行储存,即在服务器自动存储的同时要备份资料,有必要的.可分类刻盘存储。
四、监控报警定期检查责任制
1、每日检查内容:
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每周检查内容:
对监控室内的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进行除尘清洁;保安科每周安排人员对站内监控镜头状态巡检。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及时清理监控镜头周围的蜘蛛网等遮挡物;及时与安装施工单位联系并签定相关协议做到每月对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的检查内容:
每月应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检查机房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情况,作好记录。
4、每季度的检查内容:
(1)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每季度视情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紧固及电器接触是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2)行政办应每季检查一次站内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发现摄像头故障不维修,系统运转不正常不报修,信息资料管理不妥和值班管理不到位的岗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监控报警运行维护责任制
1、我站的监控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电子监控系统中使用的监控设备由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我站应经常检查摄像机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是否有跳动,视频图像是否稳定,有无丢失,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维护维修。
3、监控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经常为服务器及其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4、硬盘录像机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
5、对监控室的监控设备派专人专管,非监控人员禁止操作,对监控设备经常擦拭保养。
6、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迅速向站领导汇报,并向维护安装单位反映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以便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抢修。
7、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
实训基地视频监控系统是实训基地区域内的视频信息采集、信号传输、信号处理、信息存储的.视频显示综合系统。为加强监控室管理,明确监控室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制定本规定。
一、视频监控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监控室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电视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和管理好各种监控设备,坚持每月的系统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视频监控室必须实时监控,保证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为30天。监控室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时段,对所有电视监控部位进行巡查,注意调整动点摄像机监控部位,最大限度消除监控盲区。
三、监控人员应保证视频资料安全,不对外泄露,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公安机关单位等单位要查阅监控视频资料,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实训基地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任何个人无权查阅视频资料。
四、任何人不许改动监控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许在监控主机中安装、删除程序。
五、监控室管理人员应保守秘密,严禁调取、散播视频信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六、保持监控室设备和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
七、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运行,严禁明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八、管理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严禁任何人无故中断监控设备。
九、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领导及时维修。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模拟量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单位(可缺省);(6)报警门限(可缺省);(7)断电门限(可缺省);(8)复电门限(可缺省);(9)平均值(本日或本班平均值);(10)最大值及时刻(本日或本班最大值);(11)报警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报警次数);(12)累计报警时间(本日或本班累报警时间);(13)断电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断电次数);(14)累计断电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断电时间);(15)馈电异常次数(本日或本班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符累计次数);(16)馈电异常累计时间(本日或本班断电命令与断电状态不符累计时间)等。
第二条模拟量报警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单位(可缺省);(6)报警门限(可缺省);(7)报警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报警次数);(8)累计报警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报警时间);(9)最大值及时刻(本日或本班报警期间最大值);(10)平均值(本日或本班报警期间平均值);(11)每次报警时刻及解除报警时刻;(12)每次报警时间;(13)每次报警期间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时刻等;(14)每次措施及采取措施时刻。
第三条模拟量断电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单位(可缺省);(6)断电门限(可缺省):(7)复电门限(可缺省);(8)断电范围(可缺省);(9)断电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断电次数);(10)累计断电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断电时间);(11)最大值及时刻(本日或本班断电期间最大值);(12)平均值(本日或本班断电期间平均值);(13)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14)每次断电期间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时刻;(15)断电区域:(16)馈电状态及其时刻、累计时间;(17)措施及采取措施时刻。
第四条模拟量馈电异常日(班)报表包括下列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地点;(4)名称;(5)断电区域(可缺省);(6)累计次数(本日或本班模拟量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符累计次数);(7)累计时间(本日或本班模拟量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符累计时间);(8)每次馈电状态累计时间及起止时刻;(9)措施及采取措施时刻等。
第五条开关量报警及断电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所监测设备地点;(4)所监测设备名称;(5)报警及断电(可缺省);(6)累计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报警及断电时间);(7)累计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报警及断电次数);(8)每次累计时间及起止时刻;(9)断电区域(可缺省);(10)馈电状态及起止时刻、累计时间:(10)措施及采取措施时刻。
第六条开关量馈电异常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被监测设备地点与名称;(4)断电区域(可缺省);(5)累计时间(本日或本班馈电异常累计时间);(6)累计次数(本日或本班馈电异常累计次数);(7)每次馈电状态; (8)每次累计时间及起止时刻;(9)措施及采取措施时刻等。
第七条开关量状态变动日(王任)报表开关量状态变动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所监测设备地点;(4)所监测设备名称;(5)累计运行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运行时间);(6)累计变动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变动次数入(7)状态变动状况及时刻等。
第八条监控设备故障日(班)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故障设备(传感器或分站)设置地点、编号、名称、所测物理量;(4)累计时间(本日或本班累计故障时间);(5)累计次数(本日或本班累计故障次数);(6)每次累计时间及起止时刻;(7)措施及时刻;(8)在有传输电缆故障监测的'系统中,还应包括电缆故障位置内容等。
第九条统计值记录查询报表包括如下内容:(1)表头;(2)查询起始日期、时间和终止日期、时间;(3)取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的时间间隔及每一时间间隔的起止时刻:(4)传感器设置地点;(5)所测物理量名称:(6)单位(可缺省);(7)报警门限(可缺省);(8)断电门限(可缺省);(9)复电门限(可缺省);(10)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时刻(查询期间内平均值和最大值):(11)每段时间内平均值和最大值等。
第十条安全测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平均值;(6)最大值及时刻;(7)报警次数;(8)累计报警时间;(9)断电次数;(10)累计断电时间;(11)馈电异常次数;(12)馈电异常累计时间等。
第十一条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6)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7)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8)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9)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10)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第十二条每份报表必须按照规定项目完整填报,不允许虚报、漏报。
第十三条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应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省局规定为瓦斯超限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3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
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九、机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①异常发热;
②发出异味;
③有异常噪声;
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
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十、对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公司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公司保卫处定期对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由公司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公司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
第三章 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各使用单位的专管员负责。
第七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15天个别单位视情况而定。
二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三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四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五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六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人员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安全巡检,事后做好纪录。
七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八视频监控设备缺陷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专管员无法处理的,上报公司保卫处,由公司保卫处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九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专管员处理。
十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第八条 周界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定期清理透镜表面,保持镜面清洁;定期清理会遮挡红外对射探测器的障碍物,如树枝、树叶等;定期检查红外对射探测器是否固定牢固等。
二检查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确保其运行正常。
三周界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设备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并做好周界安全巡检工作。
第九条 图像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二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介绍信函,由专管员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三对涉及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条 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专管员每月至少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四章 处罚制度
第十二条 对盗窃、毁坏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该单位扣除其绩效考核2—5分:
一利用监控电脑进行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玩游戏等。 二未经公司许可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与系统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或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的
三随意调整摄像头位置、无故中断各视频点监控、故意设置障碍如遮挡摄像镜头等、删改或破坏视频监控原始资料等影响正常监控的
四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监控信息,泄露安全秘密,或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五使用部门没有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使视频图像模糊不清,影响正常视频查询的
六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损坏24小时内,使用部门没有将损坏情况上报的
七视频监控专管员没有按月检查视频设备并建立台账的
第十四条 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或拒绝监督检查的单位,由公司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5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xx)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xx〕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
第五条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六条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九条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岗位风险;
-HSE管理规范、程序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
-HSE审核结果;
-业绩考核结果;
-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
-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
-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再培训等等。
第十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包括岗位名称、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周期、培训方式等主要内容。管理层HSE培训需求矩阵参见附件1。
第十二条每年应对岗位HSE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矩阵,并与下属员工沟通。当组织机构、经营规模、经营性质和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岗位HSE培训需求,更新培训需求矩阵。
第四章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直线领导依据单位培训需求矩阵及对下属的期望,结合员工现有能力,负责组织制定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培训计划。个人HSE培训计划及记录参见附件2。
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十四条培训计划优先考虑在岗培训,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直线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资深员工在HSE培训中的作用。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者可以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员工的直线领导、HSE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的员工和专职教师,还可以是聘请的外部资深专家。
第十六条HSE培训的方式应以岗位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主要包括典型课堂培训、强化课堂培训、各种会议、专题讨论、岗位实际练习、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培训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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