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时间:2024-05-20 07:48: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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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森林资源管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一、天保工程科长工作职责

  1、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负责相关业务项目的质量管理并组织考核验收。

  3、负责编制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等相关业务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设计。

  4、负责拟定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单位的营林和木材生产管理,并组织检查验收。

  6、负责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营林和木材生产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检查、考核本单位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实施方案和年度设计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管护所、站管护责任状(书)、责任卡、管护合同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处理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8、根据《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负责管护所站的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提出管护所、站建设计划,根据批复抓好各所、站建设的质量管理。

  10、负责对管护所、站的人员配备、调整提出方案。

  11、负责规范管理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木材生产等业务方面的档案,收集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12、负责本科室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3、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4、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护所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本单位业务科室管理本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配合上级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考核验收。

  3、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配合上级对辖区内的各项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检查验收。

  4、防止辖区内的林木盗伐、滥伐和偷拉盗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5、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测报工作,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6、防止牲畜践踏辖区内的幼苗、幼树。

  7、配合上级或独立完成对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8、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并配合单位对本管护所站的年度考核工作。

  9、对辖区内管护人员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

  10、负责本管护所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1、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2、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所长和本单位业务科室管理本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配合上级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考核验收。

  3、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配合上级对辖区内的各项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检查验收。

  4、防止辖区内的林木盗伐、滥伐和偷拉盗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5、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测报工作,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6、防止牲畜践踏辖区内的幼苗、幼树。

  7、配合上级或独立完成对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8、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单位对管护站的年度考核工作。

  9、做好本管护站点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0、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2、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护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新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熟悉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管护的相关业务,详细掌握管护区范围、界线及林班、小班界线;了解责任区内主要树种和重点保护植物分布情况;了解主要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全面履行管护工作职责。

  3、积极协助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人员开展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管护站站长负责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记录本站管护人员出勤情况,组织管护人员学习、培训和劳动,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做好巡护记录。负责考评本站管护人员年度工作业绩,每月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管护员要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6、技术人员负责本站责任区内森林资源管护中的技术业务工作,并对管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7、管护员根据巡护制度提出的管护要求负责对责任区内的日常巡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巡护日志。

  五、监管员工作职责

  1、监管员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监管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监管责任区的森林资源。

  2、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深入监管区,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检查巡护日志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4、保证监管区各类保护设施和标志完好。

  5、监管所属管护站点的环境绿化和卫生清洁工作。

  6、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管,及时纠正管护人员的违规行为,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7、对林区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发现森林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原因,调查损失。发现有害生物,及时上报。

  8、监管员未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六、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管护人员巡山前要将巡山线路、时间告知其他工作人员或家庭其他成员。

  2、巡山过程要充分准备必要的饮水、食品,严禁管护人员巡山时吸烟。

  3、管护人员居住和巡山线路要严禁在陡坡、泥石流、滑坡、林木易风倒等隐患地段。

  4、不在恶劣天气进行巡山,巡山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要避免在孤立木下避雨或打电话,避免在沟底和路面较滑的地方驾驭摩托车、骑马和行走。

  5、驾驶的摩托车必须要有牌照、保险等,驾驶员必须要有驾驶执照。

  6、驾驶摩托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过程必须配戴安全头盔,严禁使用无照黑车。

  7、严禁赤脚、穿拖鞋、酒后驾驶摩托车和骑马。

  8、驾驶摩托车要严禁携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人员。

  9、管护人员住房的用电线路要严格按标准架设,杜绝安全隐患,工作、生活用电严禁超负荷。

  10、管护人员的生活用火,必须要设在草垛的下风口,并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

  11、居住地点应有一定的防寒条件和设施,保证燃料充足,避免冻伤。春秋两季的雨天和冬季取暖要注意疏通烟道,避免煤烟中毒。

  12、在巡山时发现偷盗木材、森林火灾和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情况时,要在充分保障自身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上报、积极制止,并组织人员积极扑救森林火灾。

  13、管护人员超出自己的管护范围外出,要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汇报。

  14、牢记本单位业务主管人员的电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就近求救,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管护所(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职责

  1、负责本管护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按林场下达的监测面积完成各项监测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负责定期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及时向林场上报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数据,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监测对象:云杉雪枯病、云杉落针病、云杉根小蠹虫、泰加大树蜂、苹果小吉丁虫、杏皱小蠹虫和鼠害。

  3、报告和联系:管护所(站)监测点一旦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立即报告林场,林场新发生(发现)的危险有害生物疫情必须2个工作日内上报局森防站。

  4、考核与奖励:将监测工作纳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全过程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林场森防站对管护所(站)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森林监测面积及防治情况列入林场和各管护所(站)签订的责任状中。

  对监测工作认真负责,年终能完成各项任务有突出贡献者应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或有明显失职行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与适当处罚。

  八、管护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

  3、开展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管理工作。

  4、开展辖区内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

  5、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6、开展辖区内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7、参与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的科研与技术推广工作。

  8、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的相关活动。

  9、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10、完成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其它工作。

  九、林区管理制度

  1、凡进入林区人员应接受林区安全知识教育。

  2、进入林区人员须持有“进入林区许可证”或有效证件。

  3、进入林区人员不得破坏森林资源(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

  4、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不得擅自移动和损坏林业标志。

  5、进入林区人员要接受管护人员的检查、管理。

  6、如发现火情,进入林区人员要尽法律规定的义务,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7、进入林区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8、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登记管理。

  十、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森林防火按行政区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计划、财政、气象、交通、邮电、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森林防火以管护站为基本单位实行管护区域承包责任制。各管护责任区要加强巡护、设卡检查、控制火源、消除隐患。防火期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和一切野外用火。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

  4、加强对进入林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凡进入林区的非山区林业工作人员需经管护单位同意,并持有林场核发的“进入林区许可证”。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林区。详细记录进出林区车辆及人员的单位、姓名、车号、时间等。

  5、防火期内,各级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积极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影响面大、危害深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护林点和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

  7、建立防火奖惩制度,对护林防火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8、管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地面巡护工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森林火灾案件调查。

  9、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十一、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1、由森林资源主管部门或管护实施单位划分责任片区,制定巡护路线。管护人员要严格按巡护路线进行巡护,并遵守有关巡护安全制度。

  2、认真安排每个工作日的巡护路线,重点管护期每月巡护25天以上,一般管护期每月巡护15天以上。每月至少将责任区巡护二遍,不留巡护死角。

  3、巡护过程中要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录当天的起止巡护路线、发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内容。

  4、严格检查进入责任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对毁林开垦、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乱砍滥伐林木、啃食损毁幼苗幼树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时报告有害生物发生蔓延情况。

  十二、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1、管护所夏季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体学习,冬季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体学习。

  2、二人以上的管护站每月组织一次全站人员集体学习,每半月进行一次以上自学。

  3、管护所夏季每两个月集中时间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中或分散的宣传活动,牧民上山和旅游旺季应加大宣传力度和次数。

  4、管护站夏季牧民上山和旅游旺季每星期进行一次宣传活动。

  5、学习内容以国家、自治区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等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局、场制定的规章制度,本单位本辖区基本情况,林业知识等材料为主。

  6、学习形式应采取多种多样,学习时间应根据管护工作的需要灵活调配。

  7、管护所、站的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心得、宣传活动的有关内容及形式等要保存归档。

  8、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天保工程、森林防火等各类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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