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

时间:2024-05-27 10:08:4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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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1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团委、少先大队部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务主任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

  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语言文字学习制度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全体师生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做到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考试培训。

  (二)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列入每周的学习例会。

  (三)鼓励全体师生自主参加各种学习推广普通话的活动。

  二、普通话使用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二)全体师生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课堂教学;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打电话,接待来访。

  (四)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

  1、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教师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普通话水平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用字规范化的管理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单位内部名称牌、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

  2、发布公文及内部书函往来;

  3、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领导讲话材料等。

  (三)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2、各办公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教职工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职工的职责;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凡发现不按要求说普通话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6、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7、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全体师生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学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开展各类常规语言文字活动类竞赛的奖励。

  (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3

  语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言,也是我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关系到我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关系到国家尊严、民族团结,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共同繁荣,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家的统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立了学校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定了相关工作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普通话要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规范用字的要求对学校而言,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

  二、教师教学中不仅自己要用普通话,而且在学生回答问题、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使用普通话都要有明确要求。

  三、教师书写教案、编写教学计划及撰写其他教学文件时均应注意规范用字,特别是在教学中直接面对学生的文字使用,如板书、多媒体课件、试卷、作业阅批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避免以讹传讹,误导学生,误人子弟。

  四、学生在各学科各课程教学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课堂提问、答问、课堂讨论以及校园内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相互交流等。

  五、学生在上课学习中均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科作业、考试考查答卷等出现不规范汉字,教师可酌情扣分,尤其语文科更应从严把关。

  六、师生在校内的`集体第二课堂活动中也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如在校内集会、学术报告、各类比赛、竞赛均用普通话交流,各种张贴物(如海报、通知等)、各种宣传媒体(如印刷物、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网页、校刊校报等)更要成为规范用字的典范。

  七、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上级普通话有关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八、教学中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是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九、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规范和提高。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4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四、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员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

  5、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

  7、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

  五、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六、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七、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九、德育教育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

  十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十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十五、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5

  学校规范语言文字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

  一、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大川学校教导处

  20xx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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