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9 18:46:16 制度 我要投稿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

  (1)岗位责任制。

  会计电算化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工作岗位包括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和数据分析等。

  (2)操作管理制度。

  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②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③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④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②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③对正使用的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等要有审批手续;

  ④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

  ⑤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4)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以书面形式保存的会计数据。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由专人负责;

  ②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重要的会计档案应有备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③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

  ④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2

  保证会计电算化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3.进行电算化操作时,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4.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加强对会计数据的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入机内账簿。

  5.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6.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7.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部经理的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8.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9.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10.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11.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12.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3

  1、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实施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岗位、稽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电算主管、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数据管理等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交叉设置。

  2、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3)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杜绝未经授权人操作会计软件。

  (4)专人保存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数据管理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核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电算主管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4、电算化档案管理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4

  一、金计电算化岗位责任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范》的规定,结含广西中小学会计电算化工作实际,会计电化位和工作职责一般可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位: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数件系统的运行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电算化主管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款件的单位应设立此岗位。

  (二)软件操作岗位: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如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段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软件作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应鼓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

  (三)审核记账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审核记账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参照上述对电算化会计岗位的划分进行调整和设立必要的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规模小的中小学设立电算化会计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给出的岗位进行适当合并。

  二、会计电算化作管理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严格管理操作密码,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二)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的措施(建议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中设置此项功能);

  (三)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四)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三、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的措施(如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等);

  (二)会计数据和会计核算软件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等);

  (三)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如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应具备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如何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应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等);

  (四)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5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电算化会计档察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

  (二)已经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存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是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新的会计档案形式,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并都应视同会计资料或档案进行保存;

  (四)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五)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六)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之后的五年

  (七)电算化会计档案使用规定

  1.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盒、计算机设备、光盘、微缩胶片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2.借阅会计资料,应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5、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的稳定正常运转,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承德供电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划分

  2、分公司财务科在供电公司财务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职责是:

  2.1认真执行实施供电公司制定的会计电算化总体规划和方案,配合供电公司财务处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2.2在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和应用水平。

  三、运行与操作一般要求:

  3、会计电算化系统必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和稳压及不间断电源,条件许可时应另配备用计算机。

  4、使用网络版会计电算化系统,其服务器必须设专用机房放置管理,并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管理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

  5、上机操作人员须经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系统运行的专门培训学习,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方具备操作运行资格。否则,不得运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特别是运行网络会计电算化系统。

  6、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工具软件统一由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安排和置配,与会计电算化无关的其他软件,一律不得在会计电算化的计算机上运行使用。因其造成会计数据丢失,以及系统故障的,除扣发责任者奖金外,并提出批评。

  7、禁止在财务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上、下级送来的数据盘或软盘以前,必须先进行检查计算机病毒工作。

  8、通过远程网络传送或接收数据时,必须在非会计电算化使用的计算机上完成,接收方形成的数据盘,视同外来软盘。

  9、新旧会计电算化软件更替时,需经新旧电算化软件半年的双轨同步试运行,两套软件产生的账表相符,向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提出申请,并经财务处实地验收和批准,方可甩掉原有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新软件系统的单轨运行。

  10、严格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凭证处理:依据原始凭证输入计算机形成记帐凭证→打印凭证→审核凭证→汇总凭证等。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岗位和人员机制,操作员不能兼任现金出纳员,凭证输入人员和审核或校对人员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11、本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做其他工作。

  12、上机操作人员都必须设置上机操作口令。

  四、科目设置

  13、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口径,保证财务报表数据指标的一致性和正确性,会计电算化中科目体系的一、二级科目、费用成本科(栏)目、以及报表行(栏)次按供电公司财务处统一设置和管理。

  五、会计数据的输入

  14、本办法所称会计数据的输入是指由人工或自动转账向计算机输入的记账凭证。

  15、自动转帐项目按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要求统一设置,一般不得扩大或减少转账项目范围。

  16、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依据输入计算机。

  六、会计数据的处理

  17、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数据的处理是指对已输入机内的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登记帐簿,结账功能。

  18、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打印输出后必须经财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科目汇总和登记机内帐簿。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按照会计核算软件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审核后重新打印该记账凭证,制证及审核人员均不得在机制凭证上用手工改写,改写的机制记账凭证无效。

  19、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帐页、报表、各种会计数据资料要认真查验,并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计算机结账。

  七、会计数据的输出

  20、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数据输出是指由计算机打印的各种报表、总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科目汇总表。

  21、每月终了结账以前,首先从机内产生报表数据指标并打印输出,同时打印总账汇总表、全部科目汇总表,相互核对无误后,在依次打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

  22、除联网传输报表数据外,还要上报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报表,其封皮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封皮,封皮应由有关人员签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7

  一、财务机房管理

  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

  (一)、操作权限控制

  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

  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三、软、硬件管理

  计算机系统都是建立在相应的软、硬件基础之上,加强软、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个计算机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一)、软件管理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软件主要是指会计软件,会计软件是由发人员根据具体会计工作,利用一种或多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软件。它用于配合计算机完成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会计管理和会计辅助决策等工作。广义上的软件还包括计算机所使用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用程序。

  1、必须购买和使用取得许可或授权的正版软件;其中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的规定,必须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2、计算机软件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相应的.软件使用记录,并保证软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磁性介质存储的软件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以备在必要时能及时提供。

  3、正确使用各种软件,软件的使用必须报财务主管,经同意后登记使用,使用者必须是财会室系统管理员或者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操作人员,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专业人员对软件进行正确性、适应性和完善性维护。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与所有软件商建立联系,及时获取软件商对软件修改、升级的情况,对拥有软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出现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映,征求解决办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所有机器设备,对硬件的管理和维护是系统整个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费时的工作,贯穿于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不断重复出现,直到系统过时和报废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系统管理员执行。

  1、妥善保管所有机器设备,实行责任制管理,使用者负责所操作设备的保管和清洁等基本工作。

  2、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硬件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进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设备问题处理记录。

  4、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时,由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共同决定,并报告财务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购买必需的工具书、工具,储备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备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8

  一、财务机房管理

  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

  (一)、操作权限控制

  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

  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三、软、硬件管理

  计算机系统都是建立在相应的软、硬件基础之上,加强软、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个计算机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一)、软件管理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软件主要是指会计软件,会计软件是由发人员根据具体会计工作,利用一种或多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软件。它用于配合计算机完成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会计管理和会计辅助决策等工作。广义上的软件还包括计算机所使用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用程序。

  1、必须购买和使用取得许可或授权的正版软件;其中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的规定,必须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2、计算机软件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相应的软件使用记录,并保证软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磁性介质存储的软件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以备在必要时能及时提供。

  3、正确使用各种软件,软件的使用必须报财务主管,经同意后登记使用,使用者必须是财会室系统管理员或者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操作人员,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专业人员对软件进行正确性、适应性和完善性维护。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与所有软件商建立联系,及时获取软件商对软件修改、升级的情况,对拥有软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出现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映,征求解决办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所有机器设备,对硬件的管理和维护是系统整个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费时的工作,贯穿于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不断重复出现,直到系统过时和报废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系统管理员执行。

  1、妥善保管所有机器设备,实行责任制管理,使用者负责所操作设备的保管和清洁等基本工作。

  2、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硬件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进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设备问题处理记录。

  4、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时,由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共同决定,并报告财务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购买必需的工具书、工具,储备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备用。

  2、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数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五个部分。

  1、会计凭证

  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数据

  主要指电算化中的会计数据,包括以光盘存储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会计软件系统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计账簿

  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

  4、会计报表

  指按要求由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种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劳资报表等。包括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临时报表。

  5、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主要会计档案的生成

  1、记账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上直接编制记账凭证,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2、会计账簿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各账户的明细账由计算机按月打印输出。总账由计算机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额表替代。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由计算机按报表填报的要求打印输出。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归档。

  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①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是否齐全;

  ②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时保持数字完整;

  ③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

  装订时的要求:

  ①用“三针中引线”法装订;

  ③凭证外面要加封面;

  ③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1.5厘米。

  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①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②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

  2、会计帐簿及报表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由计算机打印输出后,按月装订成册。各类报表在报送后将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要每日进行机内数据库备份,每半月进行光盘刻录。

  2、账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进行,记账凭证、刻有数据的光盘、打印出的各种账表(经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签章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

  3、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依据会计岗位工作职责的规定,对所保管的档案内容及范围负相应的责任。

  4、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我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公司获得省财政厅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省财厅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2、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资格,使用网络财务软件单位必须至少具备一名以上会计电算化中级维护员;

  3、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金蝶k3系统”(下称k3系统)与原总公司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称旧软件)或手工帐表(未电算化单位)并行3个月以上,且新旧核算软件的结果数据相一致;如果新旧软件核算结果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原因不属人为错误,可由专人查明原因,并向验收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5、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1、电算主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总体方案及操作人员的权限控制;

  2、软件录入员:编制记账凭证,并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审核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电算维护员: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所需的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电算审查员: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此岗位由计算机中心和审计室有关人员兼任;

  6、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

  8、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录入员和审核员必须分设。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财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财务软件;

  二、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财务软件;

  三、凡需要修改财务软件,必须书面提出修改理由、修改内容,报公司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向金蝶公司协商;

  四、一切修改操作必须在界面菜单下操作,严禁擅自打开数据库强行修改。

  五、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机内凭证,系统不提供修改功能。发现已经录入并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只能采用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五章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网络设备由具有电脑硬件基础知识的程序员负责管理,公司电脑室设兼职计算机病毒监察员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病毒进行监测。

  二、计算机房工作时必须自觉保持清洁,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对电脑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带入电脑机房。严禁在电脑机房内吸烟。严禁随意拔插电脑机房的`电源设备。

  三、电脑机房必须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环境。

  四、上机前应首先检查电源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经过电算维护员检查认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计算机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不得随意自行检修,应及时报告电脑室,等候检修。

  五、限定服务器操作权,不得随意改变服务器的设置。

  六、遇到突发性停电时,应立即退出系统、关机、关电源;

  七、下班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已关好,关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章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有独立的硬盘或子目录。不得与其他软件混淆放置;

  二、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电算维护员在确认有关数据已作备份后,可进行排除障碍的有关措施;如无法解决,可根据情况通知计算机中心或金蝶公司有关人员,寻求解决办法;

  三、软件操作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打印,附上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员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存放保管,以备装订存档;

  四、每次输入的会计凭证都必须备份存盘,月底结账后

  即应把当月会计数据备份入磁盘或光盘中储存管理;

  五、科目汇总可以分期或按月进行,其中,八栏式本期科目汇总表可替代总账账簿使用;

  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其他账簿每年打印两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结束后30天内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打印。根据实际情况,发生业务少的,可满页打印,但应保证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会计报表的编制、打印输出要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公式编制。各种报表需经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主管签章确认后方为正式报表。报表必须通过设定取数公式编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填制;报表的数据必须与结账结果相符,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必须正确无误,取数公式一经设定,必须保持不变,如需修改,需保存书面报告。

  八、输出数据未经本单位财务主管许可,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和外借。

  九、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修改;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一份存放档案室,一份存放财务部;

  十、对正在使用的应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必须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由电算维护员办理审批手续,经过电算主管和计算机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算主管、电算维护员、计算机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并要求软件供应商协同操作;

  十一、为防止外来病毒感染,在未进行有效病毒检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在会计核算用电脑上进行任何操作。不得随意将会计用磁盘在其他电脑上操作。

  十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资料和会计软件。存档的会计档案,要每年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七章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在执行时如与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规定有出入,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本公司会计电算化发展,规范会计电算工作,按照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公司。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发展规划、建立信息系统、制定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推广等。公司负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及人员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定岗定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电算专管员必须精通财会业务,并且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二、监督会计电算化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财会软件进行日常维护;

  四、保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财产安全;

  五、控制会计软件的运行;

  六、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七、负责财会软件的学习、应用和推广;

  八、负责组织系统内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的上机、密码和使用权限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与会计业务无关人员,没有经过上机培训人员不得作为操作人员。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计算机和财会软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条操作人员的密码应当严格保密;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第九条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财会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第三章电算记账的规则

  第十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软件程序,以及总公司的有关统一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第十一条总公司对财会软件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总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其他财会软件。

  第十二条总公司负责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二、三级科目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

  第十三条为确保电算记账准确、高效,记账过程中实行三审制,即事前审核、事中审核、事后审核。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原则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已输入计算机或可从机内现有账簿中计算生成记账凭证所需数据,记账凭证方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代替手工记账凭证;这时须由操作员、复核员、主管员共同签章,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做为会计档案保存。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程序设计人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工作。

  第十六条已输入总账、明细账的数据,如有差错,均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编号及错误原因。

  第十七条存在计算机软盘或硬盘内的各种账册,在未打印成文本输出之前,应视同会计档案妥善保存,并应留有副本。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1

  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

  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此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带,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可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系统操作管理

  1、系统操作员的操作权限由电算化主管设置。系统管理员和电算化主管不得一人兼任。所有操作人员都要凭自己的密码,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划分操作权限,互相牵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删除、修改数据,不得修改原程序和数据库表结构。

  4、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的数据编制凭证并输入计算机。

  5、审核人员应及时检查操作人员输入的凭证的数据与原始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合法性。

  6、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程序或使用系统中的系统封锁,以防止他人越权操作。

  7、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会计资料,不得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

  (二)、账务系统操作管理

  1、账务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等初始设置由会计主管设计方案,由其他操作员输入,再由财务主管审核确认。

  2、凭证处理

  (1)在电算化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审核原始凭证。

  (2)直接输入原始凭证的,在录入之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对不合规、不正确、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的应当拒绝录入,并要求更正。

  (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3、记帐凭证的审核与记帐。

  (1)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检查无误后再确认保存,录入下一张。

  (2)输入的记帐凭证须经审核员审核确认后,方可汇总和登记有关帐簿。同一张凭证,录入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计算机凭证应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

  1、要为电算化创造和保持良好的环境,保障电算化设备正常运行。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

  2、要建立严格的防病毒措施。严禁使用带毒软盘和光盘上机操作,要配备正版杀毒软件。

  3、财务微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u盘),禁止玩游戏,以防感染病毒。

  4、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5、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四、电算化会计资料管理

  1、电算化会计资料包括存储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纸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2、电算化会计资料,应按财政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我公司有关制度管理,明确责任,妥善保管。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岗位设置、操作和管理,保证xx局会计电算化的安全运行,推进全局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财务会计业务电算化,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科负责全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实施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第五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配备会计电算化人员,合理设置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分为:数据处理、审核、出纳、数据分析、系统管理员等岗位。

  第六条数据处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输出,并对相关会计数据进行处理,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

  (二)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的输入、备份和输出;

  (三)负责对审核人员的数据处理错误,及时修改;

  (四)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所需电算化会计信息。

  第七条审核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各类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退还有关人员更正后,进行再审核;

  (二)负责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负责对银行存款日记款、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

  (四)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审核;

  (五)审核财务数据库内会计数据与书面资料(含凭证、账簿、报表)的一致性。

  第八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并逐日逐笔签字确认后登记日记账;

  (二)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负责在输入收付款凭证的当天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三)负责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发现双方余额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年终对输出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九条数据分析岗位职责

  (一)负责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会计数据分析方法;

  (二)负责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预算执行差距,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

  (三)负责对计算机内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单位计划、国库支付、政府采购执行及资产管理情况,预测财务变动趋势;

  第十条系统维护岗位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硬件、局域网络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二)负责电算化软件的日常维护及设置;

  (三)负责指导财会人员按规定上机操作和进行密码修改。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应由单位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监督交接;

  (二)移交人员对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要处理完毕,交接时应编制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监交人及交接双方签字,作为会计档案存档;交接完毕后,接替人员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

  第三章会计核算电算化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或开始会计电算化工作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初始会计信息。

  第十三条账务处理初始化

  (一)收集初始数据。结出上年各科目的余额并试算平衡,如从年度中间开始建账还需要结出各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并试算平衡;

  (二)建立账簿。根据单位选用的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需要,建立总账及各类明细账、辅助账;

  (三)选择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科目编码规则、记账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凭证分类方法等。

  (四)做好核算准备工作

  1.输入操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姓名、操作权限、操作密码等;

  2.在系统中建立或调整会计科目(账户)及辅助核算(含项目核算、部门核算等)体系;

  3.输入初始数据,首先输入期初余额,对于年初启用的会计核算软件,上年年末余额就是本期期初余额;如果在年度中间开始电算化,各科目的年初余额、借贷方累计发生额都必须输入。其次,逐笔输入未结清的往来款项;

  4.对凭证处理进行基础设置。

  第十四条审核、录入

  (一)审核原始凭证。对单位发生经济业务事项所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二)编制输入记账凭证。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输入电算化系统;

  (三)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审核应分别由不同人员完成;

  (四)差错更正。已输入数据如有差错,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

  第十五条记账、对账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账;

  (二)对当日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备份;

  (三)总账与明细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辅助账与相关明细账每季至少核对一次。第十六条结账

  月末对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才能结账。在结账前对当月各类帐务数据和报表进行备份。

  第十七条报表

  期末根据账簿生成各类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保证帐表一致。

  第十八条打印会计账簿

  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会计账簿按月打印。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并签章。

  第四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

  (一)计算机打印的纸质会计资料;

  (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应及时打印出纸质会计资料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签章。

  第二十一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归档前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二十二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借阅、鉴定和销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3

  现金管理制度受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受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财务软件操作行为,保证电算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厅局域网管理规范:

  1、机房是大厅局域网的核心,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机柜、档案柜、ups等;系统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

  2、服务器中存放着中心财务数据,备份数据实行双备份异地存放,实行日备份、月备份、年备份;

  3、定期维护和保养机房设备,并做好保养记录。随时检查机房设施,包括:电源、消防、防鼠、防电磁波、防尘、防静电等设备和措施,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服务器正常稳定运转。

  第三条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规范:

  1、大厅局域网内统一安装专业的'网络版“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系统管理员每周五要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大厅工作人员每周一早上要在系统管理员的监管下对自己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杀毒;

  2、严禁安装拷贝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软件、文件安装拷贝到计算机,外来文件资料先杀毒再查看、拷贝。

  第四条计算机操作规范:

  1、大厅所有计算机实行顺序编号,一人一机,统一管理。密码登陆系统,正确使用系统各模块,及时保存财务资料,系统不用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随手退出系统;

  2、大厅工作人员定期更新财务软件登陆密码,密码记录有序,密码不得外传,严禁他人登记系统误操作破坏数据库;

  3、正确使用计算机、打印机,不得随意插拔计算机连接电缆、不得通过关闭电源强行关闭计算机,下班后不得待机;

  4、严禁非大厅工作人员进入大厅工作区,如遇财务检查中心安排专人专机接待。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规范:

  1、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完成,科学分类,专柜保存;

  2、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分为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大厅每日下班前对当天财务数据进行日备份,每月末对当月财务数据进行月备份,会计年度终了结账后完成全年备份;各会计室和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单位,每月末对当月的会计数据备份的同时,将备份资料送核算中心进行异地备份;

  3、会计电算化档案采取双备份异地存放模式,每月会计核算大厅机房保存一份,送财政局档案室保存一份。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系统管理

  1、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财务室计算机。

  2、为确保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系统中的会计数据应当每天进行备份。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4、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

  5、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计算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8、对财务软件的使用人员应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岗位管理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可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记账员、会计档案管理员﹑数据分析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会计电算化岗位可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安排,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系统管理﹑审核岗位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此岗位由财务经理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

  2、系统管理员:负责电算化系统硬、软件的正常安全运行、日常维护以及计算机内会计数据的安全、完整,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负责硬、软件的开发、升级工作;及时消除系统运行故障。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根据电算化主管安排实施工作方案,控制、分配操作人员工作权限。

  3﹑操作员:按照系统操作规程录入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制作记账凭证,做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金额准确、摘要简洁明了。操作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上的数据,对已录制好的会计凭证差错,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要求予以更正。同时检查所附单据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此岗位由会计人员担任。

4﹑记账员: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记账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数据(U盘,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6、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此岗位由财务经理兼任。

  第三条日常账务处理

  一、账务系统初始化及更改。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财务经理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账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

  二、凭证处理。

  1、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

  2、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能简洁、扼要的反映经济业务且一种摘要内容,应当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

  3、为便于集团财务的远程控制,公司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当日生成记账凭证,以确保真实、及时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可以由机器直接登记,出纳人员不登记账簿。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可以自设备查辅助账。

  二、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1、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2、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3、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人员存档保管。

  4、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三、账表打印和结账: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2、银行余额调节表、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

  3、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4、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方可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5、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分支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岗

  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

  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V P N证书及密钥的管理、授权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

  由各财务核算单位设立,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四)审核记账岗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

  此岗位人员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各财务核算单位均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岗。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的考核

  实行电算化后,定期对会计电算化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年度考评内容。对不按照本制度履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第十二条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共同管理,双方各执一半密码,每人掌握密码的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

  财务软件系统的集团用户由电算主管及财务管理总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只有现金管理系统的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日常操作程序

  (一)电算维护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二)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

  (三)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

  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审核人员将已审收(付)款凭证交给出纳;

  (五)每天工作结束后,电算维护员可依据工作情况选择是否关闭服务器,如要关机应提前通知电算主管,由电算主管通知各在线操作人员,各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

  (六)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第四章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各核算单位应为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第十六条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录;

  (四)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

  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

  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总部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第十八条未经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

  公司总部财务软件系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改,均需经电算维护员同意方可进行。

  营业部财务用计算机禁止与营业部交易内网相连接。

  财务软件系统客户端以VP N方式通过防火墙与(公司总部服务器进行连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绕过防火墙直接进行入系统。客户端的防火墙证书及密钥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放,防火墙证书每年进行一次更新。各单位电算维护员必须妥善保管信息技术中心下发的各类证书和密钥。如因保管不善,导致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会计数据的备份

  (一)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

  (二)电算维护员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三)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四)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第二十条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单位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

  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

  第五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财务软件设计书、软件程序、用户操作手册、本单位电算化系统构成说明和财务软件工作日志等,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二十三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

  (一)各核算单位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保管。

  (二)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现金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一般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

  (四)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册存档。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用“总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

  (五)每月结束后10日内、年度结束后30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记账凭证分月、按凭证序号整齐装订成册,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存档妥善保管。

  (六)每月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45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

  (七)存储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的会计电子文档由电算维护员保管。

  (八)电算维护员每月至少将工作日志备份一次,经电算主管审核确认,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存。未做备份的工作日志不得删除。

  (九)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二十四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二)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及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与手工账保管期限一致;

  购买会计电算化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的报价单、保修单、使用、购机清单等资料作为会计电算化硬件档案保管,保管期限至相应硬件被出售、报废等处置完毕;

  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四)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二十六条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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