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驾驶员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营运驾驶员准入与退出(淘汰)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企业行车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进出关,确保驾驶员队伍总体稳定,提升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驾驶员的准入与退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准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年龄条件
(1)公营班线车驾驶员不超过40周岁;
(2)班线承包车驾驶员不超过47周岁;
2、驾龄条件(按驾驶车型算起)
(1)厂租、厂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2)公营班线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3)旅游车驾驶员驾龄在5年以上;
(4)班线承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且符合所开线路驾驶员等级管理规定和线路审批管理规定。
3、身体条件
经招工单位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业驾驶员工作。
4、文化条件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含初中)。
5、其它条件
(1)经公安网查询无刑事处罚记录、无重、特大行车事故前科、无“黑名单”记录、上一个记分周期无违法记分达12分记录。
(2)经运政网查询无“黑名单”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审查,无严重违章违纪记录,无内部“黑名单”记录。
(4)所持驾驶证真实、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5)逐步推行驾驶员性格测评和心理测试,将不符合职业驾驶员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的驾驶员拒之门外。
驶车辆。
2、承包车驾驶员
(1)公司与承包人明确用人(驾驶员)条件;
(2)承包人提供聘用驾驶员资料信息,由公司初步审查;
(3)集团安保处进一步审查驾驶员资料、信息;
(4)公司组织实施招工考试(以路试为主);
(5)公司组织实施面试;
(6)公司组织实施招工体检;
(7)公司负责驾驶员教育;
(8)公司安排实习,实习期不少于15天;
(9)承包人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0)集团公司安保处岗前培训,单方验收合格(外籍驾驶员转证)后方可单独驾驶车辆。
(三)驾驶员退出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退出本企业
(1)发生特大有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2)发生重大同责以上(含同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3)发生重大次责行车死亡事故的公营车驾驶员退出公车驾驶员队伍;
(4)一年内发生两起致人重伤且负主要责任行车事故的;
(5)所驾驶车辆被查获有超载行为的;
(6)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两次的;
(7)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30%至50%以内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四次的;
(8)一年内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查获两次的;
(9)公营车驾驶员有“三私”行为的;
(10)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11)擅自将车辆交给未办理公司上岗手续的外面驾驶员驾驶的;
(12)人为因素致使车辆GPS离线和车载摄像头无法正常工作的,被发现二次的;
(13)发生刑事案件或严重治安案件的;
(14)被新闻媒体曝光且影响恶劣的;
(15)其它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
2、在本企业连续驾驶经历15年以上(含15年)且为公营车驾驶员的,违反上述条款2、4、14项之一的,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退出营运驾驶员队伍,视情保留员工身份。
3、承包车聘用驾驶员同时按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四)驾驶员退出程序
1、所属车队申请报公司经理室;
2、公司办公会议审查、讨论,确定初步意见;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批;
4、集团公司安保处备案;
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建立退出驾驶员信息库,对因上述原因退出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公司今后不得再次招收使用。
第二条驾驶员教育、培训、考试、考核
(一)安全活动
1、所有营运驾驶员都应按公司规定每月不少于二次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应组织安管和驾乘人员学习安全法律、公司规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行车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安全活动应经常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4、安全活动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外安全情况,交流安全经验,布置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
5、安全活动应由到会人员亲笔签名,严禁代签并做好会议记录。
6、安全活动应创新活动形式,评比考核“PPT”课件模式。
(二)安全谈话
1、公司、分公司应对重点驾乘人员、承包人和驾驶员家属,开展有效的安全谈话活动,掌握各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分公司帮教责任人每季度对所帮教人员开展谈心教育。
3、对执行重大运输任务(如军事运输、抢险救灾运输等)的驾驶员,车队实行“双签证制度”。
(三)培训、考试、考核
1、所有新进单位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三级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驾驶员都必须参加集团公司安保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轮训。
3、所有驾驶员须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单放验收后,开出驾驶员单放验收单才可以单独驾驶运营车辆。
4、各单位每年应结合年度考核,组织一次对驾驶员综合考评和驾驶员上岗证或操作技能证晋级。
5、所有机动车驾驶员每年均须参加相关证件年审和考核。
第三条成立企业安全互助协会
1、为保持企业安全行车的良好局面,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自我防范、互助保障的团队意识,同时规避行车安全风险、维护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安全互助协会。
2、安全互助协会由公司在册、在岗的驾驶员,以及直接从事行车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自愿参加组成的企业内部群众性社团组织。入会的会员需缴纳会费和安全互助金,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享受协会规定的各项保障待遇,同时承担协会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公里管理
(一)驾驶员实际安全公里由分公司负责按月累计登记,按月上墙公布。
(二)本公司驾驶员的安全公里,从批准单独驾车后开始计算。
(三)从外单位招聘的驾驶员,原单位安全公里不作为本单位累计考核的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驾驶员正常调动,其安全公里经集团安保处核实后,承认其安全公里。
(四)驾驶员发生重、特大有责行车事故的,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发生全责一般行车事故的,扣除其20万安全公里,主责的扣除其15万安全公里,同责的扣除其10万安全公里,次责的扣除其5万安全公里。(非责重大死亡事故扣10万安全公里)
(五)因严重违章违纪(如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私自绕道或串线经营和酒后驾车等),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
(六)实行百万公里驾驶员挂牌亮证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管理,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的内容主要是: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六条驾驶员从业禁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项禁令:
1、严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严禁在饮酒后、或患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时、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时驾驶机动车。
(二)公司内部十项禁令:
1、严禁私聘乱雇。
2、严禁私自绕道,串线经营。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人货混装,超载、驾驶室超员和夹带危险品。
5、严禁超速行驶和高速交会。
6、严禁故意不让超车和强行超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
9、严禁迫使和纵容违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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