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4-06-01 13:17:5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驰、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巡逻制度。

  一、值班巡逻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详细作好当班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

  不做与治安防范无关的事。

  三、值班巡逻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细询问。

  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世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逻人员要不定时地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帮。

  对夜间熄灯以后晚归人员要检验证件,询部晚归原因并详细登记。

  五、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当班过程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当班时校内发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责任,并视责任大小给予纪行处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赔偿。

  一、贯执行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

  在学校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门卫的领导和管理,严密防范社会闲杂人员,特别是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做好传达室的对外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四、负责校门车辆出入和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内重大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2

  引言

  学校是老师和青少年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由于学生年龄和身体等原因,对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 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校园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双吉中学校园环境及场所的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重点掌握学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全校师生学习和演练。从而使全校所有人员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 四个能力”的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臵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臵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臵,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臵。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集合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臵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臵,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3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沛、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沛、完美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落实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举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举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显然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采取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准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服从公共场所主管单位和保卫处的管理。有报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

  (二)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上课、娱乐等活动时,组织者要引导活动人员按顺序出入场,并派专人协助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的秩序。参加活动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四)学生必须在老师和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各种电气设备,禁止乱用、拆卸、破坏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五)禁止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公共场所使用完毕,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清除火种,关闭照明灯;

  (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对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

  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

  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四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特别是临时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使用的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或钢瓶)、阀门、法兰接头、仪表软管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因松动、破损或老化等问题造成气体泄漏,遇明火、电气火花等火种而引发火灾;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3、发现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打开门窗,采取自然通风,禁止使用排风扇通风,严禁使用明火和启动电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时,用油应控制在油锅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锅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制作饭菜或化解动物油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得离人;

  5、使用罐装气体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厅,严禁气罐(瓶)与就餐厅同一空间内使用。对气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处存放,以免由于高温引起气罐(瓶)爆炸。备用的气罐(瓶)应在单独库房内存放,库房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间使用抽(排)油烟机应经常清洗,防止油垢积存过多加重电机负荷而引起火灾。对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油垢、烟灰应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气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热水浇等手段加热气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气罐(瓶)内的残液,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0、食堂、餐厅在改建和装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装饰件为可燃材料,则灯泡的功率应控制在60瓦以内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离。接装的电气线路宜采用铜芯线并用金属管作保护,电气设备及电器产品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11、餐厅特别是餐厅内的小包间,在用餐完毕后应及时检查,清除烟头、火柴梗等火种和可燃杂物;

  12、风味餐厅或食堂要加强对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锅、砂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火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炉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酒精炉和木炭炉要慎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作燃料;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强对药品发放、储存的管理。药房内药品的摆放应整洁有序,药品的储存必须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加强对X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二)电闸前和灯具下方严禁摆放货架,货架与货架之间要保证足够的疏散距离。货架与房顶、货架与墙的间距要符合有关规定;(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拥挤、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乱扔废纸、遗洒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行为,且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五)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吸烟、擅自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5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物业部每个季度要对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评比和分析。

  二、各部门每周要对本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一次,并进行讲评,提出要求和改进措施,重点部位要勤检、勤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落实到人。

  三、物业部除定期检查外,要经常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四、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有记录,物业部对检查中发现有火灾隐患登记存档,并必须认真整改。

  五、对认真执行各种防火安全制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由商场给与表彰奖励。

  六、集体奖励条件:

  1、各部位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无重大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火工作作出显著成绩。

  3、重视消防教育,员工安全防火意识有明显提高的,有消防安全会议记录的。

  4、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消防器材有专人保管,管理制度严格,保证使用有效。

  七、个人表彰奖励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演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勤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避免发生火灾,表现突出的。

  4、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抢救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在查明火灾隐患原因工作中突出贡献的。

  八、凡违反防火制度和不履行防火职责的,要扣除各部门直接责任人的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九、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发生火灾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违反管理条件的,同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凡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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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7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8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9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技能,树立维护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2、每学期至少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一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一次,举行师生火灾逃生演练一次,开展好每年的“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至少举行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现场演练一次。

  4、班级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常见火灾类型、起火原因,知道火警电话和其他报警方式,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初步掌握初起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学生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带火源入山,不损坏消防设施,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加强家长消防安全宣传,家长不准在校园内吸烟、乱扔烟头,不给孩子购买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监管孩子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玩耍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应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并长期保持畅通,严禁占用,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安装足量完好的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设备,严禁关闭、遮挡、覆盖各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师生职工要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照价赔偿。

  4、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员每周检查常用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始终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洁净、运行正常。

  5、校园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校园内不准焚毁垃圾及其他物品,确需焚毁的须通过学校领导批准,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由专人负责焚烧,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三、危险化学燃料安全

  1、学校使用危化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取得行政许可;要与资质完备、气源稳定的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备案供货企业资质证书;供应的每批次燃料均须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燃料储存专间,水平距离火源点、师生员工活动场所5米以上,不能建在楼顶、地下;储存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关门落锁,房间设有标志牌,房间内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通风、隔热、防潮、防火工作。

  3、燃料储存、使用等硬件条件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储存设备、燃料灶具等设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燃料储存应在设备容量的安全范围内(一般系数为0.8),储存及使用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燃料储存、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每年要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测,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危化燃料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经常检查燃料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防止泄漏,燃料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源;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灶具等出现故障,要请专业人员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料设施设备。

  7、危化燃料设备做到专人专用,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要关好阀门,做好防泄漏、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8、配套的电器设备负荷应在学校安全用电范围内,并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安装,电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应定期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用电安全

  1、学校用电落实专人管理,采购电力设施设备、元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3C认证),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增设电源及线路等,均须经学校同意,聘请专业电工规范安装,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更改线路设计、私自安装各类电器等。

  2、食堂、厕所及湿气较重的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防雾照明灯,配电箱应选择防潮位置隔离安装,使用排风机必须安装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同时应请专业电工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状态;学生宿舍不得预留电源插座,原有插座必须封闭并切断电源,杜绝学生将电热毯、电暖器、火炉带入校园;校园内严禁使用电热棒、大功率电炉等有明火的电器设备。

  3、办公室、教室、教工宿舍等降温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严谨触摸、覆盖,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煤炉取暖。

  4、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学校重要场所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出现漏电、短路等现象;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堂各类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本班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5、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做到不用金属物具探插电源插座孔,不用刀具刻划照明线路,不私接电源,发现电线裸露、断裂或短路等情况,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

  6、食堂、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做到按时作息,节约用电,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7、教师运用电教设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作业;使用紫外线消毒应在学生到来前关闭电源。

  8、电力设施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安全检查制度。

  2、学校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宿舍、功能部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及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学校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整改到位,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4、无论是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还是各级部门消防检查,检查人员(或陪检人员)均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措施及时限,及时整改销号。

  5、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六、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按照演练的既定路线,组织师生有序撤离。

  2、对于初起火灾,应迅速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力进行灭火处理,努力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行动。

  3、火灾发展到猛烈阶段,学校教职工无法有效扑灭,应立即请求政府、消防部门救援,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4、火灾事故扑灭后,要认真查清火灾原因、损失情况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善后处理等情况。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0

  一、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志愿消防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严禁酒后上岗。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1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确保国家财产、职工及患者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4、本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明确责任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除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2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创新活动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煤气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3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保证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升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4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5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展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2、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来宾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依据不一样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展再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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