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3 18:32:36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实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第3条归档范围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4条管理部门

  (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三章平时归卷

  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8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四章立卷

  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18条借阅管理

  (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六章档案销毁管理

  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20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第21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第七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档案保管制度内容

  法律分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七条 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第十八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前款所列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档案管理制度2

  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3

  1、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2、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3、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竖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4、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 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5、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筏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7、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8、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4

  1、门诊部主任、总护士长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工作。

  2、门诊各科要根据患者及家属的不同要求,在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3、门诊各科护士在接待病人时,需开展就医指导、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包括饮食营养和运动)、缓解心理压力的健康教育,使其配合治疗,促进其康复,采用口头讲解、宣传栏、发放卫生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处方等方式。

  4、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针对病人的病情对其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正确引导,将主要的内容记录在病历中,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5、各楼层候诊区设有资料架,资料免费取阅,工作人员应随时保证各种资料的`齐全。

  6、各楼层候诊区设有视频电视,滚动播放健康教育知识。

  7、根据病人及家属要求针对某病开展教育大课堂或义诊。

  8、门诊健康教育发放量应达到年门诊病人就诊量的20%。

档案管理制度5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进步学校管理程度,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老师效劳,为进步教育质量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施行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假设需复印,要请示指导同意。

档案管理制度6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质、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构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5)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3、归档要求

  1)归档工作,必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时间(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4)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普通按责任者——题目——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紧张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5)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右上角编全卷文件同一的顺序页号;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使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6)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

  7)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8)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次、备考表、案卷目次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9)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

  (10)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明白,符合构成纪律。必须完全、体系、准确的反应实在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档案管理制度7

  技术档案管理按照档案馆关于工程归档要求进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分为施工技术档案和竣工技术档案,企业内部和项目部分别设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1节施工技术资料和管理

  1.1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实行项目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1.2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应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

  1.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资料收集内容和移交的时间。

  1.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订材料或试块的送检计划,并确定见证试验室。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提货时,及时索要有关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1.5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由管理失控造成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坏、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节技术档案的内容

  2.1土建部分

  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开工审批表。

  2.1.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1.3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证明及合格证(或试验记录证明)。

  1)砖、水泥、砂、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材料、反腐材料试验报告、钢构件、焊条、外加剂、门窗。

  2 )以上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1.4施工试验报告及记录。

  2.1.5预检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模板预检、楼层放线、楼层50c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2.1.6隐蔽工程记录。

  2.1.7验收记录

  1 )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2 )竣工验收。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5 )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2.1.8新型建筑材料及施工新技术资料。

  2.2管道工程

  2.2.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2.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2.5功能试验记录。

  1 )上水的水压试验记录。

  2 )下水灌水试验记录。

  3 )通风管道试压、密闭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试压记录(包括自动灭火系统)。

  2.2.6室外管线测量记录。

  2.2.7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2.3电气工程

  2.3.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3.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3.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3.5调试记录、电阻调试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2.3.6发电、变电、供配电、开关柜等耐压试验。

  2.3.7室外直填电缆测量记录。

  2.3.8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档案管理制度8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

  2、指导文书立卷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5、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

  6、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调查档案,汇编档案资料。

  7、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

  8、根据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向上级档案馆(室)移交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劳动部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档案建立范围

  凡被公司招聘并录用的人员,均应同时拥有个人社会档案和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各一套。

  第二章员工档案种类及运用

  第三条个人社会档案:本公司员工的个人社会档案原则上要求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随员工工作关系予以转接。

  第四条员工内部档案: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作为个人社会档案的补充,统一在公司存档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视情移交归存到个人社会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收集的内容:

  1、《员工应聘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员工职业、技能信息的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员工转正申请表》、职务任免文件、公司内部调令、社会保险转移缴纳证明、年度绩效考核表、工伤事故处理记录、退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离职手续文件等材料

  3、《培训合同》、培训结业证书、奖惩文件或记录等其他资料。

  4、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员工档案收集程序和归档标准

  第六条收集办法:

  1、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员工内部档案:公司新入职员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形成公司内部档案。凡本文所列应归档的各类资料,在职能部门内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七条归档标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加盖行政人事部门专用章后方可入档。

  第四章员工档案的借阅

  第八条员工档案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公司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若需查阅员工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方予查阅。

  第十条员工档案原则不予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卷宗中涂改、圈划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扩散档案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档案的转接

  第十二条员工社会档案的转接由本人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自行办理,原则要求社会档案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

  第十三条员工调动或离职,其内部档案内需要移存至社会档案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移存。

  第六章员工档案的存档期限及销毁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正常离职且离职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员工)—20xx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后酌情销毁。

  第十五条对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员工档案编号管理,档案编号为八位数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档案编号前四位数字为入职员工序号,包括前两位公司部门编号和后两位员工编号。档案编号后四位数字表示员工入职的年份和月份。员工档案编号与员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来公司增设的各项与员工信息有关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检索。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的销毁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维护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日常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做好员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做好员工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月5日

档案管理制度10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主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普通教育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另如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会计法令、会计制度、会计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不包括在会计档案范围之内,可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保管。

  二、属于会计档案范围的一切档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和散失。查阅会计档案,再办理监批登记手续,非经批准,不能持出档案室。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要编号、加封皮不通用随意拆分,以防错乱丢失。

  三、为了业务工作的需要和查阅的方便,当年的会计档案一律由单位的财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年度决算终了,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或者仍由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采取防虫蛀鼠咬措施,装箱入柜,按照规定保管期间,分别保管。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保管年限计算。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就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报批前,应先由财务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时间的处理意见。然后编造“销毁会计档案清册”,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会同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指派的人员按批准文件清点核对,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销毁会计档案清册”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应将监销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销毁会计档案清册”及其批准文件,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二十五年。

档案管理制度11

  目的:确保园区原始资料的完整

  政策:设备及资料的建档工作,是小区搞好工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程序:

  (1)建档是汇集和积累设备运行状态的最基本工作。

  (2)档案是提供分析研究设备在使用期的`改进措施的资料来源。

  (3)研究分析资料可探索管理和检修的规律,增加对设备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

  (4)档案是反馈设备制造质量和管理质量信息的重要依据。

  (5)设备档案,应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地点、制造厂,供应商、联系电话、地址、设备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备件存放地点、维护保养要点,检修时间及内容、事故分析等项。认真详细做好工作,将对今后的故障维修、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及制定巡回检查带来许多方便。

  (6)为使档案成为活的资料,要不断丰富档案的内容,使之成为小区的重要财富,档案管理作业程序可依如下10个步骤:

  ①点数

  ②登记

  ③整理

  ④分类

  ⑤立案

  ⑥编目

  ⑦典藏

  ⑧防护

  ⑨应用

  ⑩定期清理。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 安健环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14

  l、设备技术档案是技术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设备维修的重要依据,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及时地为设备管理维修服务。

  2、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一律必须交付档案室或机电科统一管理,在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存放。

  3、档案室或机电科对需要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做到分类登记,系统排列,编目建卡,补充调整,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齐全。

  4、凡是反映设备一生全过程管理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一定要按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统一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都是设备档案归档的内容,设备档案的具体内容:一是设备进厂后开箱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二是设备安装试车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三是设备投产后使用、维修和改装记录资料。

  5、技术档案归档的时间和要求:

  每项工作结束后十天内,将各种技术资料妥善分类整理后,交档案室或机电科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移交。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符合国标、部门和企业标准要求,凡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有保存价值的应及时交档案室归档。不得私自保存和丢失,归档的技术资料不得空项,做到数据准确可靠。文字清晰整齐,签字手续齐全。

  6、设备档案的管理、鉴定与销毁

  (1)对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建账、整理、归档。

  (2)档案的编号应符合标准的要求,依据档案的管理原则,分类保存,档案编号力求简明,并建索引目录,便于查找。

  (3)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晒。

  (4)设备档案资料需要销毁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鉴定,确无保存利用价值的方可销毁,销毁的档案应造清册,保存备查。

  7、设备图纸应按各种设备的类型,进行整理、编制、存放。图纸的尺寸,绘制的方法及符号标记,都要符合国家标准。

  8、技术档案、图纸的借阅:

  (1)设备档案、底图和原始资料,不得借用,仅供室查阅,如需借阅者必须办理手续,注明借阅时间,按时交回,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2)借阅应保证档案的清洁,完整齐全,不准转借、涂改、损坏和丢失,如发生上述问题,将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分类、编号和整理、鉴定。

  二、按不同档案分专柜存放,做到勤检查、勤调整、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三、严格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按规定及时承办鉴定和销毁已过保管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门窗及时关锁,闲人严禁入内。

  六、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卫生。

  七、建立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档案全面清点,做好交接工作。

  九、建立电脑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十、借阅档案要做好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修改,档案员要做好借阅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的管理制度02-15

档案工程管理制度02-25

档案培训管理制度02-26

《档案管理制度》04-16

档案管理制度07-01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03-02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培训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