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5 14:34:5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表2:《公章使用申请》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防范印章的使用风险,明确印章使用责任,确保印鉴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有关规定。

  二、批准和解释

  (一)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二)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各种印章管理,具体包括: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企业法人章;

  (三)财务部使用的收款、发票等业务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

  四、控制要求

  (一)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统一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刻制。各部门若因业务需要需刻制有关印章,应向公司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授权有关部门办理。

  (二)印章日常保管。各部门领用公司印章后,各部门负责人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日常保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严格按照各印章使用要求规范用章,并做好登记。

  五、印章的使用

  (一)企业法人、财务专用章、现金收取、发票等业务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保管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做好审核、管理和使用。

  (二)公章、合同用章由办公室保管,个人和部门使用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使用申请人填写用章内容,并由盖章人核对确认;使用申请人签字,总经理签字,盖章人签字后盖章。如总经理外出,需电话请示获经同意后先盖章后补充签字。用章情况,保管部门应做好明细登记,以备日后查验。

  2、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用章时,如有经办人、代理人、负责人签字等栏目,一律由当事人或授意领导签字后再按以上程序申请用章。

  3、严禁借出公司印章,若因特殊原因需借出印章,用章申请人必须报总经理核准后,用章申请人签字并《印章使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和外带时间方可外带;公章归还后由借出人要核对并登记归还时间,外带公章不得从事与申请事项无关的工作;

  4、严禁在空白打印纸、信笺纸、介绍信、合同上盖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并备案。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为保证委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印章地使用

  第七条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责任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财务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印章正式启用前,需在财务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留存印鉴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D、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A、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以财务管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B、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财务管理事项,按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做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格式见附表1),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备案表格式见附表2),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合同、协议的签字盖章页出现“此页无正文”的同时,要注明文件的名称,如“此页无正文,为××××的签字盖章页”。

  6、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见附表4),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第十二章附则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综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上报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申请表》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申请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文件,均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4.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1.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部主管。

  3.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五条印章保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由监印人负全责。

  第六条用印权限

  监印人对未经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第七条印章废止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办法施行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公章的管理与使用,既方便群众办事,顺利开展工作,又体现镇政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印章正常使用与安全保管,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府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政府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情况反映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5、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印章管理

  1、实行登记制度。除常规报表外,按时间、用印部门、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登记后方可用印。

  2、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3、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线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

  4、严禁开具空白信件。

  5、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6、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党政班子成员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保证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则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州十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刘外签署的合同、仙,议及其他须州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

  (二)公司印章由董事长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行政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4、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木办法执行。

  5、凡因工作需要扦符合木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办公室上报书面申请,经董事K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6、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词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留杆扦确定印章保管及使刑责任人(以卜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刑时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沾附件一),注明启用,r期、发放个位利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二)办公室向印章专管员移交印章时,应填写《公洞印章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

  (三)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抉印章,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留样。

  (四)公洞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公丽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

  (五)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六)印章工夫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什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七)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签宁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叫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刊存或销毁。

  (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木项规定致公词造成的个部经济损火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个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印章专管员的职责

  公词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木条以下规定:

  (一)印章专管员每天/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L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章专管员同事、病、休假等原同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上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丁什,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木办法刚什四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三)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川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I;个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刊: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州印井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首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利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五)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国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印章专管员离职叫,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丁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木办法刚什五)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山。如确需带山使用时,须经董李长批准并填写《公章外㈩使州审批单》(讦见本办法附件六)力可带㈩: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㈩时,汁j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叫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叫带出。

  第七条、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

  (一)公司印章的使州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入认真填写相应的审批文件并按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审批同意意见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

  2、凡有公词对应权限管理领导笳署的文仆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公词印章,但印章专管员仍应按照木条第3项规定填写《xx公词用印审批记录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L)并留存复印件以完善相关档案,依据本条规定填写的单据无需审批人签字。

  3、除木条第2项规定的情况外,凡加盖公词印章的存根类介绍信(开几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便函、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文件,均须填写《xx公司州印审批汜录单》并经相应管理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力可使川公司印章。

  4、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则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利、附件资料及《xx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作为用印凭据档案由印章专管员留存。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签宁后方叫使用。

  5、禁枉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6、禁止在内容填写不个的文仆或宁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仆、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仙,议,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2、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指派专人担任印章专管员负责保管。

  3、需使州合同专州章时,经办人应填写《公司合同专汁j章州印审批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八),经公司对应管理领导审批同意方叫用印。交公司管理领导审批的合同,应注有公司法务部、顾问律师及该合同对应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4、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升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5、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个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

  6、刘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州章。

  (三)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木条第(一)项的审批程序。公洞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州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州印手续。

  (叫)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应每年度6月30前、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用印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九)及用印资料朴案全部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甲。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划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木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火、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九条、刚则

  (一)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札关文件范本。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时效实施。

  (三)木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X司办发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06-1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合集)07-26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02-1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02-1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篇06-2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集锦15篇)07-01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集锦15篇03-0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集合15篇06-18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汇编15篇)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