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7 17:27:24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运输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本公司产品运输标准,以更好的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

  2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的运输。

  3职责

  工厂物流部负责产品运输的线路配送,食安部产品负责运输车辆相关要求的检查。

  4内容

  4.1车辆要求

  4.1.1车体要求

  1)车辆必须使用厢式货车,驾驶室与厢体分离,分别为独立空间。厢体内地板平整,不宜造成周转箱倾覆。

  2)车厢内应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漏缝(厢体不得存在1cm以上的孔洞),不得使用木质材料;装货前必须经清洗消毒。

  3)车辆制冷设备完好,可以满足公司对冷链控制的要求,建议使用独立制冷车辆。配置温度显示仪,便于在车厢外随时查看。

  4)车辆四壁的'结构应有利于空气流通;车门必须有垂挂式、透明塑料条状门帘

  5)对于冷藏产品要求车辆内部必须配备正常工作的全自动温度追踪仪至少一个并放置在车厢尾部;对于冷冻产品要求车辆内部配备3个全自动温度追踪仪,并分别放置在车厢中部的产品箱内,以及车厢头部和尾部车厢中;发车前检查和确保全自动温度追踪仪设备完好,清空原存储数据,设定每2-10分钟记录一次车厢温度

  6)公司产品不能和其他公司产品拼车运输,如果必须拼车,请事先得到公司批准

  7)部分特殊的产品在短途配送门店时,经过公司批准,可以采用冷藏保温包的形式,不配置全自动温度追踪仪,但是过程温度必须下述冷藏产品的运输要求

  8)冷藏产品装卸货的相关信息必须记录,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内容

  4.1.2冷藏产品(0-5℃)运输温度要求:

  1)装车前车厢预冷温度达到0-5℃方可装货

  2)发车前必须确认车厢温度达到0-5℃,并确认自动温度记录仪开启

  3)运输过程车厢温度必须保持在0-5℃

  5异常情况处理

  5.1配送中心在卸货时,当发现全自动温度追踪仪出现异常,必须使用经校准的温度计测量2个产品的中心温度,并记录

  5.2发现任何不符合冷链运输标准的情况时,配送中心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公司物流部

  5.3对冷藏产品(0-5℃),产品运输过程温度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0-5℃)时,如可以证明车厢空气温度不超过7℃,且时间没有超过30分钟,或车厢温度没有超过15℃,且时间没有超过15分钟,则该车产品可以卸货,否则,必须填写“产品异常情况报告单”

  5.4对拒收的产品,若无法及时处理,需要先进行封存,并加贴明显标识

  5.5如还有其他异常情况,公司QA负责对异常状况进行评估,判定对该批次产品的处理方式

  6冷链产品贮藏标准:

  冷链产品仓库贮藏要求:

  1.冷冻产品(≤-18℃)贮藏温度要求:贮藏过程全程(包括融霜和出入库操作)温度必须保证在-12℃~-23℃;

  2.冷藏产品(0-5℃)贮藏温度要求:贮藏过程全程温度必须保持在0-5℃。

运输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施工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车辆的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组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三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桥头和地形险峻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四章、道路运输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施工车辆及施工服务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发现的违犯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证件不齐、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场内道路运输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②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七条、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①、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

  ②、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③、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

  ④、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正常;

  ⑤、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

  ⑥、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八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责任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时。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操作员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项目部)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③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④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处罚。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运输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瓦斯管理标准,有效控制矿井瓦斯超限、误报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7座矿井。

  二、考核内容

  矿井瓦斯超限、误报警次数,瓦斯超限、误报警分级追查管理,瓦斯超限、误报警统计分析管理等。

  三、考核细则

  (一)矿井瓦斯超限、误报警

  1、生产(基建)矿井全年实现高值(≥2%)瓦斯零超限,低值(<2%)瓦斯超限次数不超过15次,力争实现“零”超限。具体控制指标见下表。

  瓦斯超限次数控制指标

  矿井名称

  超限次数

  2、生产(基建)矿井全年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误报警,力争实现“零”误报。

  (二)瓦斯超限、误报警分级追查管理

  1)一级事故:无计划原因造成瓦斯浓度在3.0%及以上的,由市煤炭工业局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2)二级事故:瓦斯浓度在1.5%—3.0%及采掘工作面瓦斯长期处于临界状态的,由市国资委组织追查、处理。

  3)三级事故:瓦斯浓度在1.5%(含1.5%)以下的由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追查、处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4)因矿管理原因造成同一地点高浓度(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瓦斯超限达二次以上时,集团公司调度通知由矿长(矿长不在矿由代理矿长)在次日汇报瓦斯超限情况。

  5)每月由公司通风处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由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处按规定进行处罚。

  6)由于监控系统故障、操作不规范及维护不到位造成的探头误报警一律视为瓦斯超限,由集团公司通风副总牵头,组织通风处、调度室进行追查处理。

  (三)瓦斯超限统计分析管理

  (1)集团公司瓦斯超限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由通风处负责。

  (2)集团公司调度负责将瓦斯超限报警信息及时告知各级管理人员。通风处根据每日瓦斯超限情况,做好瓦斯超限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并做好周、月超限分析。

  (3)集团公司调度负责将每日瓦斯超限次数进行统计,并将断电试验、误报警、瓦斯真实超限进行分类说明,填写至通风信息日报,并由值班领导在早调会上通报。

  (4)凡发生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立即查明现场超限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合理处置,并及时报集团公司调度。矿井对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必须追查、登记备案并迅速报告集团公司调度,集团公司调度必须反映在当日通风瓦斯日报上。

  四、奖罚办法

  (一)凡发生1次瓦斯超限的矿井,集团公司有权责令停产整顿,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结合《生产矿井“一通三防”考核处罚规定》给予矿井相应经济处罚。

  (二)凡发生人为误报警的'矿井,对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并结合《生产矿井“一通三防”考核处罚规定》给予矿井相应经济处罚。

  (三)月度内误报警次数最多的矿井,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处罚矿井5万元。

  (四)对一个季度内未发生瓦斯超限、误报警的高瓦斯矿井,给予矿井10万元奖励,瓦斯矿井给予矿井3万元奖励;对季度内误报警次数最多的矿井,对矿井进行通报批评,对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处罚矿井10万元。

运输管理制度4

  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条件

  (1)、全年驾驶无事故。

  (2)、全年运输货物无丢失,无损坏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

  (6)、在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7)、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2、处罚标准

  (1)、承运司机未按要求时间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生产,每晚一天罚款200元;

  (2)、承运司机不得私自将承运的货物转主或委托其它车辆运输,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罚款500-1000元,视情节拒付运费。

  (3)、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物等行为者,要按零部件价格的3-5倍进行罚款,赔偿零件损失。

  (4)、在承运过程中对承运货物造成丢失、损失、锈蚀等,视情况予以200-1000元罚款,根据情节对丢失和损失的零件进行赔偿。

  (5)、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按时间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2小时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500元/次,汇报后也要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

  (6)、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罚款100-20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7)、承运司机到达运送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协助卸车,如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用户反映强烈,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8)、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9)、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10)、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11)、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12)、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车资格。

  运单的传递与统计

  1、运输员必须按规定地点卸货。如货运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安排调整。

  2、卸货时按要求堆放整齐,方便点验。

  3、定位卸货要轻拿轻放,根据商品性质和技术要求作业。

  4、交货时,运输员按货票向接货员一票一货交待清楚,并由接货员签字,加盖货已收讫章。

  5、货物移交后,运输员将由接货员在临时入库通知单或入店票上签字、盖章的票据交储运业务部。业务部及时转各商店办理正式入店手续。

  6、若运输货物移交有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7、运输任务完成后,运输员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商品情况,连同铅封交收货单位。

  8、在运输中,因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发生问题,按场内有关规定处理。

  商品运输安排与申报

  1、运输员必须按规定地点卸货。如货运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安排调整。

  2、卸货时按要求堆放整齐,方便点验。

  3、定位卸货要轻拿轻放,根据商品性质和技术要求作业。

  4、交货时,运输员按货票向接货员一票一货交待清楚,并由接货员签字,加盖货已收讫章。

  5、货物移交后,运输员将由接货员在临时入库通知单或入店票上签字、盖章的票据交储运业务部。业务部及时转各商店办理正式入店手续。

  6、若运输货物移交有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7、运输任务完成后,运输员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商品情况,连同铅封交收货单位。

  8、在运输中,因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发生问题,按场内有关规定处理。

  商品运输、卸货与交接

  1、运输员必须按规定地点卸货。如货运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安排调整。

  2、卸货时按要求堆放整齐,方便点验。

  3、定位卸货要轻拿轻放,根据商品性质和技术要求作业。

  4、交货时,运输员按货票向接货员一票一货交待清楚,并由接货员签字,加盖货已收讫章。

  5、货物移交后,运输员将由接货员在临时入库通知单或入店票上签字、盖章的票据交储运业务部。业务部及时转各商店办理正式入店手续。

  6、若运输货物移交有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7、运输任务完成后,运输员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商品情况,连同铅封交收货单位。

  8、在运输中,因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发生问题,按场内有关规定处理。

  货物通知、提货和装运

  1、调度员接到货运通知和登记时,要验明各种运输单据,及时安排接货。

  2、调度员按商品要求、规格、数量填写运输派车单交运输员。

  3、运输员领取任务后,需认真核对各种运输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检验证等。问明情况,办理提货。

  4、提货

  (1)、运输员提货时,首先按运输单据查对箱号和货号;然后对施封代、苫盖、铅封进行认真检查;确信无误后,由运输员集体拆箱并对商品进行检验。

  (2)、提取零担商品时需严格检查包装质量。对开裂、破损包装内的商品要逐件点验。

  (3)、提取特殊贵重商品要逐个进行检验;注意易燃、易碎商品有无异响和破损痕迹。

  (4)、提货时做好与货运员现场交接和经双方签字的验收记录。

  (5)、对包装异常等情况,要做出标记,单独堆放。

  (6)、在提货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水渍、油渍等问题要分清责任,并向责任方索要“货运记录”或“普遍记录”,以例办理索赔。

  5、装运。

  (1)、运输员在确保票实无误,或对出现的问题处理后,方可装车。

  (2)、装车要求严格按商品性质、要求,堆码层数的规定,平稳装车码放;做到喷头正确、箭头向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固不压液;易碎品单放;散破包装在内,完好包装在外;苫垫严密,捆扎牢固。

运输管理制度5

  危险化学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高效地运营,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化学危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该制度涵盖了从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到紧急响应的全过程管理。

  内容概述:

  1.采购管理:明确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标准,如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的审核,供应商资质的审查,以及合规性的验证。

  2.存储管理:规定专用存储区域,设置清晰的标识,确保通风、防火、防泄漏设施的'完善,并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

  4.废弃物处理:制定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程序,遵守相关环保法规。

  5.应急预案:设立紧急响应计划,包括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处理程序,以及定期演练。

  6.记录与报告:记录化学品的进出库、使用情况,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或事故。

运输管理制度6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运输管理制度7

  第一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七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九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位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塔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塔吊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

  一、塔吊的采购、租赁

  (一)施工单位

  1、购买塔吊,必须购买合法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

  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并存放工地以备检查。

  2、租用塔吊,必须租用有合法租赁资格企业的塔吊,并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塔吊应运转良好,资料齐全。

  (二)产权单位

  1、应当配备相应的塔吊检测设备,对塔吊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塔吊出租单位对出租时的塔吊安全性能负全责。

  2、出租时应出具塔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塔吊的维修、技术改造记录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技术管理资料。

  3、出租的塔吊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定期参加由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

  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四、塔吊报废

  (一)塔吊产权单位必须建立塔吊的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购置使用时间、使用状况以及维修、技术改造记录等。

  (二)塔吊产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塔吊报废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报废,严禁出租、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塔吊。

  五、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工程系多台塔机在同一区域群塔作业,在选择塔机安装位置时,塔机安装架设已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相关要求。作业中,设备之间在吊物作业时可能发生互相干扰,吊物作业时钢丝绳吊物可能发生碰撞,现根据作业环境,拟定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并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确保使用安全。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如下:

  (一)、塔机安装架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塔机安装架设应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即: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后期使用中注意调整塔机间高差。

  (二)、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工作繁忙时,低塔运转时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内的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三)、建立统一协商机制

  由土建施工单位的机械工长、土建工长、安全员和塔机班组机长、班组安全员组成施工现场群塔作业统一管理小组,对现场塔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作业

  施工单位土建工长和机械工长应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和生产安排。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尽可能避免两塔机在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物卸货。严禁两台塔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货,避免造成两台塔机前臂重叠,发生相互碰撞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书》。

  (五)、严格执行操作安全制度

  塔机操作指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指挥,必须严格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塔机作业十不吊》。必须严格执行谁指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严禁机组人员酒后上岗作业;严禁人员带病上班,严禁塔机带病运转。

  (六)、提高班组装备,加强通讯联系

  施工现场塔机班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设备。每台塔机班组对讲机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班组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七)、安全操作指挥措施

  1、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型号及当班操作工姓名,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它设施(如相邻建筑物、输电线路),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2、在工作中先将小车走至塔机大臂根部,大臂旋转到位后,再将小车到位。工作完毕后,将小车收回根部才能旋转大臂,这样就能防止吊绳间或吊绳与另一塔机塔臂发生碰撞。塔机长时间暂停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吊钩收起,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放到大臂根部位置,防止有风时将大臂吹转后,两台塔机间吊绳与吊绳或吊绳与塔臂发生碰撞。

  3、前臂旋转范围内有相同高度的建筑物时,现场应设置塔机专用地锚,停止作业后塔机机组人员将塔机前臂吊钩挂牢固定在专用地锚上。

  附: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塔机序号

  1#塔机

  2#塔机

  3#塔机

  4#塔机

  使用楼号

  10

  11

  12

  13

  塔机型号

  qtz80

  qtz63

  qtz63

  qtz80

  首次安装高度

  37.4米

  30米

  30

  37.4

  顶升时间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顶升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使用总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高差控制(以1#塔机为基准高度)

  0米

  -7.4米

  -7.4米

  0米

  备注

  第三章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电梯使用与管理

  (1)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外用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3)施工外用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附安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防坠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a.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b.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c.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d.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e.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f.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g.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h.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轿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6)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7)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a.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b.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c.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d.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厢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e.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f.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装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架或楼层内)。

  g.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h.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吊笼内乘人可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9)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0)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11)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12)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3)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14)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制度

  检查之前必须切断主电,10分钟之后才能检修。

  每天检查:

  1.检查外电源箱总开关总接触器是否吸合,外笼门上的安全开关:打开外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

  2.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减速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及其碰铁可靠、有效。

  3.逐一进行下列开关的安全试验,每次试验吊笼均不能启动。a.打开吊笼单开门;b.打开吊笼双开门;c.打开吊笼活板门;d.触动断绳保护开关;e.按下急停按钮。

  4.检查吊笼及对重通道应无障碍物。

  5.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保证间隙0.2-0.5mm.

  6.变频调速升降机应检查笼顶电控箱及笼内顶部的电阻的散热风扇是否转动,电阻是否发热正常.检查京戏频器是否有异常发热.检查变频器电流是否超出额定值.

  每周检查:

  1.检查传动底板螺栓坚固情况.

  2.检查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检查减速机润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况,应补充润滑油.

  3.检查小齿轮、导轮及滚轮、所有附墙架联接,所有标准节的联接螺栓以及齿条的坚固螺栓应联接牢固。

  4.检查电缆托架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5.检查天轮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联接部位坚固。

  6.检查对重导向轮应转动灵活,对重铜丝绳有无断丝、变形情况,绳端联接是否牢固。

  7.检查电机及减速机有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季度检查:

  1.检查滚轮,各个滑轮及导向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更换。

  2.检查滚轮的磨损情况,调整滚轮与立管的间隙为0.5mm。先松开螺母,再转动偏心轴校准后坚固。

  3.检查电动机和电路的绝缘电阻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

  4.做坠落试验,检查限速器的可靠性。

  5.用塞尺检查制动盘或制动块磨损。

  6.调频施工升降机应检查变频器外部端子,单元的螺钉,接插件是否松动。检查散热电阻是否有灰尘堆积,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变频器印刷基板是否有导电灰尘及油腻吸咐,用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各冷却风扇,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振动,运行时间累计是否超过2万小时。检查变频器功率元件是否有灰尘吸咐,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年度检查:

  1.检查电缆随线,如破损或老化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2.检查减速机与电机间联轴器的橡胶块是否老化、破损。

  3.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4.全面检查各零部件进行保护及更换。

  5.调速施工升降机检查变频器的滤波电介电容是否有异常,如变色,异臭等。

  三、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3.1施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施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2施工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

  3.4施工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施工电梯档案的内容。

  3.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3.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3.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施工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3.8施工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9施工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10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施工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3.11建立《施工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3.12日常保养的范围

  1)工作前的保养范围

  a、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及限位碰块,确保可靠有效。

  b、逐一进行下列实验,每次实验吊笼均不能启动。

  1打开护栏门。

  2打开吊笼单开门、双开门。

  3打开吊笼翻板门。

  4触动松绳保护开关。

  5触动防冒顶限位开关。

  6按下急停按钮。

  7关闭电锁。

  c、检查吊笼及对重体通道应无障碍。

  2)、工作后的保养范围

  a、排除在作业中发现的故障。

  b、清除机身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油污。

  c、搞好操作室的卫生,记录好运转记录及保养记录。

  d、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一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一级技术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的状况确定,现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一级保养期限为1000小时,由机组人员现场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驱动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2、检查各油滑部位,应油滑良好,减速器油液不足时,应予以补充。

  3、检查导轨架、附墙系统和齿条紧固螺栓应牢固。

  4、检查对重体导轮应转动灵活。

  5、检查减速器有无异常发热及噪音。

  6、检查电器元件接头应牢固可靠。

  7、检查电缆臂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8、电缆线应无破损或老化。

  4)、二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二级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状况而定,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二级保养期限为3000小时,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检查滚轮和导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换。

  3、检查滚轮磨损情况,并通过调整滚轮使滚轮与立柱管间间隙为0.5mm。

  4、测量升降机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

  5、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股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6、检查天轮,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连接部位牢固,天轮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更换。

  7、对整机各油滑部位全面检查并补油。

  8、检查重要部位焊缝,如标准节,主传动系统,吊笼等。

  四、避雷接地及保护接零

  1、防雷接地体采用4*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70*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保护接地与架体连接:在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施工电梯进线同截面。

  第四章龙门吊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前的调试

  1、龙门吊在全行程范围内作升降、变速、运行三次(楔块取下),验证架体的稳定性、两导轨间的距离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并同时观察进出料门是否灵敏,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现象。

  二、安装中技术要求

  1、立柱兼作导轨架,为龙门吊运行滚动的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阶差应小于lmm,安装时必须注意调整。

  2、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应≦1.5‰;两导轨平行度偏差不大于5mm.3、各连接螺栓必须紧固。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系好安全带,门架下和立柱周围5m内禁止站人,以防物体跌落伤人。

  5、五级风以上禁止安装作业。

  三、安装后整机性能检验安装完毕应有专门检验人员按标准要求进行下列检验:l、立柱垂直度检验;2、紧固连接件检验;3、空载运行试验;4、额定载荷试验;5、模拟断绳试验;6、超载25%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应熟悉本设备技术性能,能熟练掌握卷扬机操作,注意及时停机,拉断总闸,严禁冲顶和冲底事故。

  2、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不能带病运行。一般情况下,每月及暴雨后,需对架体基础,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楔块抱闸,所有销轴、滚动轮、紧固件、各种弹簧、卷扬机、抱闸等易损件和关键部件及立柱倾斜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带病运行。

  3、导轨表面严禁涂抹任何油脂,以防抱闸失灵。

  4、升降龙门吊每班首次运行时,应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制动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章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

  一、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运输管理制度8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货物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篇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运输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四、程序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人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3、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来担任。

  4、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排气管应带上阻火器。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制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

  4、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7、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8、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切断电源。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在危险化学场所饮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品时,必须装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危险化学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应立即处理回收。

  9、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须严格管理,有能力、资质处理则自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则要交与生产或销售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运输管理制度10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三、交付管理

  3.1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3.2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3.3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本公司要求贮存冻库保持0度以下,运输车辆也是冷链运输。

  3.4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晶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运输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内部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划分

  1.后勤安保部做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归口管理单位,有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教育和处理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交通安全规定

  第三条后勤安保部有职责对进出厂区的车辆驾驶员和外来人员审查相关证明和证件。

  第四条公司相关单位负责对工作范畴内的车辆驾驶员进行证件审查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条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厂内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六条进出厂区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车辆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停车,严禁在道路、交叉路口停留,严禁私自进入生产区和占用消防应急通道。

  第七条进出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后勤安保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通行证后,方可进出生产区。

  第八条进出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司机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第九条进出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阻火器,严禁携带烟火或其他火种进入生产区域。

  第十条物料运输车辆按登记顺序进出厂区,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物料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5~10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严禁违规行驶。

  第十二条运输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学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出生产区域必须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运输白灰渣、炉渣、易滴漏等物品的机动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保证不散落、飞扬或滴漏情况的出现,否则禁止进入厂区。

  第十四条特殊的机动车辆(如超宽、超高、超长)进出生产区域,应由使用单位专人指引进出生产区域,保证车辆行驶框架、高空管架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车辆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

  第十六条严禁厂区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安全部、后勤安保部等主管单位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

  第十七条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八条若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由后勤安保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十九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登记。后勤安保部对违反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处罚50元~20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后勤安保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管理制度12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县疾控中心所进疫苗均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由市疾控中心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县所辖各接种单位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预防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县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县疾控中心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

  七、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

  十、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十一、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1、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2、对冷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疫苗储存时,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或设备的运行状态、储存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3、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4、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十二、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运输管理制度13

  一、运输民爆器材时,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

  二、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应定期接受车辆安全检查,逾期未经检查的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承运民爆器材产品。

  三、采用厢式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设施和手续合格、齐全。

  四、运输民爆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承运司机,押运员应随身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五、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六、民爆器材装载应符合危险货物配装、码放要求、中途卸货后应及时调整货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的撞击,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

七、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装卸、运输民爆器材。

运输管理制度14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车辆运输工作流程

  1.调度员负责接收用户信息

  2.调度员按照发车计划给司机下达运输任务;

  3、司机按调度的发车计划到搅拌站主楼装车,集控室出具一式五联的《供货单》交付司机;

  4.实施运输、质量的监督与审核

  (1)司机负责监督混凝土装卸工作,并对运输质量负责;

  (2)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时,司机应立刻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解决。

  5.交付

  (1)司机将混凝土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给指定人员;

  (2)用户在《供货单》上签字盖章,自留一联;

  6.结算

  (1)司机负责带回经客户签字确认的《供货单》并交给调度员;

  (2)调度员负责对《供货单》进行核对、统计、转交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记帐后在结算期限内与用户进行统一结算。

  二、车辆运输管理办法

  1、各承运司机必须按公司生产调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任务,每发生一次未按要求承运的车辆,一律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罚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不仅赔偿损失而且视情节暂停运输,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承运司机的运输车辆在途中出现车辆故障和交通肇事等问题,不能按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钟内必须打电话向公司调度和车队队长汇报详细情况,尽快采取措施。

  3、 承运司机必须保管好各票据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各种票据,否则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者当月不予发放业务提成。

  4、 各承运司机必须根据公司生产调度下达的指令,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车,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罚。

  5、 各承运司机接受处罚后,必须在下次装车前按规定及时将罚款交公司财务部,如果承运司机不能按时上缴罚金,生产调度不分配任务,并在运费中扣除。

  6、 运输问题处罚标准

  (1) 承运司机未按要求时间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使用,每晚一次罚款200元;

  (2) 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物等行为者,要全额赔偿所承运混凝土的价款,并视态度情况是否予以辞退。

  (3) 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按时间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钟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100元/次,汇报后也要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

  (4) 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罚款5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5) 承运司机到达运送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做好卸车工作,如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用户反映强烈,视情况罚款100-300元。

  (6)承运司机发现混凝土有问题要及时给调度室和实验室反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损失司机将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及时汇报后可免除责任。严禁私自处理问题混凝土,尤其是严禁给混凝土里加上水,若发现予以直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三、运输票据传递管理制度

  1. 运输票据是下达运输任务和运输结算的主要依据,各级管理人员及承运司机要认真执行票据传递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票据,如有破损、丢失由责任人负责。

2. 操作室负责《供货单》的开出,将《供货单》交到司机手中。

  3. 司机按《供货单》的注明的工程名称、数量按时装车,并将该单带到用户单位,用户单位在该单上签字后,司机将单带回,票据经涂改无效,破损丢失均由责任人负责,司机丢失该运单,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4. 车辆返回后,司机将票据交到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对司机带回的票据要有签收记录,以备查对。

  四、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1、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在公司指定油站加油,于每日 各车根据车辆油量情况进行集中加油,2、车辆加油实行“双锁分离制”。即在所有车辆的`油箱上另行配装油箱明锁一把,原油箱钥匙由司机携带,增配明锁的钥匙由油料管理员保管,加油时由司机和油料管理员共同打开油箱锁进行加油。

  3、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做好车辆自查,保证运输用油。每次加完油,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加油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车号、加油时油耗量和公里数。

  4、每月对车辆耗油量根据实际情况推算出来的平均耗油量进行比对,误差率在 %以内的耗油量视为正常,超出误差率的耗油量由该车司机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5、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驾驶员,要采取批评教、车队通报、经济处罚,直至停车待岗等方式进行处 。

  五、车辆维修制度

  1、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实行日常定点维修。按照申请、鉴定、预算、审批、下修车单、修后回执审核等程序进行。

  2、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时,驾驶员要在10分钟内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由队长组织人员做出鉴定,填好记录备案,并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3、日常小修(1000元以下)由车队队长与调度组长沟通,并报设备部主任沟通同意后,签发修车通知单,到指定地点修理。

  4、对超过日常小修范围的和数额较大的维修,由车队书面请示设备部,由设备部主任阅审,报请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并由设备部进行车辆维修竞价选择维修点进行维修。

  5、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设备部主任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

  6、更换下来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做好登记后,统一集体保管。

  7、车辆维修完毕后,要向车队送达维修回执,车队做好登记备案。

运输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安全、高效和合规运营的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管道设计与安装:规定管道材料的'选择、管道系统的布局、安装标准及验收程序。

  2.操作与维护:明确日常运行监控、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的规定。

  3.安全管理:设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个体防护装备的要求。

  4.应急响应:制定事故报告、现场处置、救援协调和事后恢复的流程。

  5.记录与文档:规定相关记录的保存期限、更新频率和审核机制。

  6.法规与标准:确保与国家及地方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行业标准的符合性。

  内容概述:

  1.技术规范:涵盖管道材质选择、压力等级确定、防腐处理等技术细节。

  2.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操作人员的行为准则,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3.环境保护:强调防止泄漏、排放控制及废弃物处理措施。

  4.质量控制:确保管道性能稳定,预防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5.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

  6.合同与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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