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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1
一、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影像科室、特检科、内窥镜室、超声科等医技科室。
二、各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查)标本是否有错;检验(查)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查对患者是否有错,并做好检验(查)项目复查。
三、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项目和结果,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包括检验(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查)项目、检验(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
四、临床科室只限医护人员能够收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防止非医护人员接收或出现因找人而贻误救治和处理时机的现象发生。
五、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被检验(查)姓名、结果、报告者姓名、接收时间等,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六、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治,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危急值报告”处置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
七、各科室应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重点是追踪了解危重患者救治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对“危急值报告制度”运作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2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院在借鉴国内外医院管理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惯例(JCI的标准),进一步修订临床实验室和放射科、心电功能科检查“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第二条 “危急值”的定义:指当出现这种实验和检查结果时,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急的边缘状态,需要临床紧急处理。
第三条 “危急值"的目的:第一时间将某一病人的某一项目或几项检验、检查“危急值”通知临床,引起医务人员的足够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生命安全。
第四条 “ 危急值"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在确认检查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接诊开单医生,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需详细做好相关记录。口头告知患者及家属病情和严重程度。
3、“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有关科室和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科室需将接电话人员的姓名告知报告人员。检查医生发现病情达到“危机值”,按操作常规完成扫描后,应立即通知科内危重病人抢救小组成员,力争确保病人安全离开放射科.
4、医技科室建立《危急值报告记录表》,详细记录报告情况。“危急值”的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如下:日期、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验(检查)项目及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接收人、报告时间、备注等。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结合临床情况即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7、各医技科室在对病人检查过程中发现急、危、重病人出现危急症状应立即启动急诊急救应急预案,并与临床医生、护士联系,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8、“危机值"的界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与临床沟通机制,调整“危机值”。
9、病人离开后,详细记录检查及通知过程。
第五条 质控与考核
(一)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文件下发之日起,“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一级质量考核内容。接受督察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各临床医技科室(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 “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一、放射科危急值”项目:
1、在放射科检查过程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者,即刻抢救并报告临床科室;
2、急性脑出血,经头颅CT发现的;
3、脑疝;
4、大量张力性气胸;
5、血气胸;
6、支气管异物;
7、大面积急性肺栓塞;
8、大量心包积液;
9、夹层动脉瘤、胸腹主动脉瘤;
10、消化道穿孔;
11、腹部实质性脏器破裂大出血;
12、颈、胸椎椎体爆裂性骨折、椎管占位截瘫;
13、可能危及生命的全身多处、多发骨折。
二、超声影像科“危急值”项目:
1、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近段大动脉造成真腔狭窄的);
2、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3、股静脉及近心段大静脉血栓形成;
4、外周动脉主干血栓形成(动脉闭塞的);
5、腹腔内、胸腔内出血(中等量以上或疑有活动性出血的):
5.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5.2、考虑为急性胆囊炎穿孔的患者;
5.3、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5.4、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5.5、妊娠晚期胎盘早剥.
6、全心扩大合并急性心衰;
三、心电图“危急值”报告范围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梗死(超急性期,急性发展期);
3、各种严重致命性心律失常:
3.1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2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3.3高、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3.4病窦综合症(心室率<35次/分钟)。
3.5快速心房纤颤(心室率>150次/分钟)
3.6心室扑动,心室颤动。
4、急性心肌损伤、心肌梗死;
5、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6、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7、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8、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9、二度II型及二度I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10、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11、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12、活动平板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心绞痛、血压下降等)
13、动态心电图出现窦性停搏>3秒或多次>2秒者;高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速>5秒者
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3
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检查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临床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
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护士,双方应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
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护士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记录。
五、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六、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
发现检查、检验危急值
检测人员必须立即复核确定
危急值登记本
电话和网络通知临床,双方核对结果
危急值登记本
经治或值班医生,评估病情,医护及时处理
观察病情,复查危急值,病程记录
七、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人员罚款50元,由此发生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一)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项目参考值单位低值高值
成人血K3.35-5.55mmol/L6.0
新生儿血Kmmol/L8.0
血钠Na135-145mmol/L160
血氯Cl96-110mmol/L115
血钙Ca2.1-2.55mmol/L3.5
成人GLU3.95-6.11mmol/L30
新生儿GLUmmol/L16.7
WBC4-10×10930.0
HGB113-151g/L200
PLT100-300×1091000
PT11-15Sec(秒)>30
APTT28-40Sec(秒)>50
血AMY25-125U/l>375
尿AMY0-500U/l>1500
胆碱酯酶U/L257
(二)特检科危急值项目
1.急诊外伤见大量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2.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3.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4.怀疑黄体或宫外孕破裂并大量腹腔积液
5.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心率异常,疑似胎儿宫内窘迫
6.发现肺动脉内血栓
7.大面积心肌梗死合并急性心衰
8.大量心包积液(前心包积液深舒张期深度大于3cm)合并心包填塞
9.明确主动脉夹层。
(三)心电图室危急值项目
1.急性心肌缺血改变
2.急性心肌梗死
3.室性心动过速
(四)放射科“危急值”项目
1.中枢神经系统:
①急性大量颅内血肿(血肿容积50ml以上);
②严重的脑挫裂伤(范围达到两个脑叶以上或全脑干范围);
③脑疝;
④颅脑CT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两个脑叶以上或全脑干范围);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脊柱、脊髓:
①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
②CT检查椎体爆裂型骨折伴脊髓损伤。
3.呼吸系统:
①气管、支气管异物;
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大于50%);
③肺栓塞、肺梗死
4.循环系统:
①心包填塞;
②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
①食道异物;
②消化道穿孔;
③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
④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破裂、大量血肿
6.颌面五官急症:
①眼眶内异物;
②眼眶及内容物破裂
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4
一、为提高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和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三、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将过程中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 重复检测标本,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2) 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姓名,并询问接受报告人员的姓名。
(3) 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姓名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4) 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四、如病人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范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 医生工作站,病人列表界面的病人床号前、以及化验报告的条目、以及报告单内的异常指标前都显示一个红色的“危”字。
(2) 前两处红色“危”字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 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五、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1) 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检验科修改。
(2) 检验科按临床要求进行修改,并将申请保留。
(3) 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5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同一病区、短时间内、发生3例(含3例)以上同种同源医院感染病例时,为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以科室为单位的报告原则进行。
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
三、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四、主管医务人员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要立即报告所在科科主任。科主任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科内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五、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主管副院长,通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立即对医院感染暴发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指导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六、发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立即由院长报告市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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