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1 17:35:26 制度 我要投稿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务教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1

  一、工作目标

  (一)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市级政府统筹、指导、督查力度不断加大,辖市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

  (二)教育投入稳步增加。全面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经费财政拨款高于省基准定额10%的政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平均水平。

  (三)办学标准全面达标。严格按规定标准办学,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班额,大规模学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新建学校均按《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配置建设。到2020年,所有学校校园建设、教师队伍、教育装备均达省定要求。

  (四)队伍建设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缺口得到有效缓解;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地区差距大等问题得到较大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专业发展机制逐步建立,校长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整体提升。

  (五)教育公平有效保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5%的政策,留守儿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残疾儿童少年100%享受免费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按省定补助标准获得帮扶。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

  (六)教育品质整体提升。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变革成效日益显现,学生身心健康、学业发展等综合素养整体较好,学校内涵品质进一步提升。

  (七)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入学机会均等、校园生活丰富、教育理念先进、评价方式多元、教育装备现代、学业负担合理、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有序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未按规划和时序配建的不得发放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老城区未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学校,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2.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对违规行为一律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闲置校园校舍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事业,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的现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3.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配套学校须与住宅地块同步规划,当地块开发建筑面积总量完成50%时,配套学校必须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新建学校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现有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运动场地建设等,均应安排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保证其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满足内涵发展需要,符合环保等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4.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梳理确认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名单,实施村小质量提升工程,明确建设进度,确保村小和教学点在改善办学条件、理顺办学体制、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等方面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二)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5.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由各辖市、区政府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状态信息。对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列出区域内未达标学校的具体指标,坚持一校一策、综合施策,使其尽快达标。加大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每年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并将年度监测报告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确保到2018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6.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校园校舍,推进中小学更新改造加固工程,加强城乡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招生人数。到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国家规定的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实现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基本消除大规模学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小班化教学。(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7.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31号)要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基准定额高于省财政基准定额10%,各地要按照省确定的各级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同时,及时足额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性经费,重点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包括教师培养与发展、教育信息化、课程资源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探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举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辖市、区层面要突出精准扶贫,强化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充分调动乡镇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积极性,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凡是义务教育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的辖市、区,一律列为市政府教育督导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8.注重师德建设。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多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志愿导学等公益品牌服务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9.增强教师业务能力。加强教师教育,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和教学能力训练,把好教师“入口关”。完善分级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确保到2018年所有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部创成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为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合格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活动,5年内建成市级教师发展合格校及以上层次学校10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0.稳步推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各辖市、区政府要建立编办、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并全面落实“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编制调配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各地教师自然减员指标要确保用于新增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人员。对学科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短期缺员严重,随迁子女激增造成编制紧缺等问题,通过区域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清理回收编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安排经费按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

  11.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和公示制度。区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应大体相当并逐步向农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贯彻落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镇政办发〔2016〕154号),优先统筹配置乡村教师,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全市每年培养100名左右乡村教师。探索培养小学全科乡村教师,探索乡镇域内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到2020年,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60%和8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各地要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使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具体实施范围及标准由各辖市、区政府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确保落实到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中小学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教学、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不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3.推动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倡导教育家办学,实施定期轮训制度,加大校长研修力度,引导校长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能力。加强名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校长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委组织部)

  (五)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相关措施

  14.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德育研究实践基地为载体,着力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以学生发展为本,改革课程实施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成长环境。建好用好课程基地、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综合实践基地。推进研学旅行,促进书本知识与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生命教育、公民教育、消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委、团市委、市科协)

  15.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持续推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镇教发〔2017〕1号)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进一步改革评价方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公开学生文化学科成绩及其排名,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作业量。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思想、方法、行动教育培养孩子。各辖市、区政府建立由教育、工商(市场监督)、法治、公安、民政、人社、物价、税务、文广新、体育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管理属地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各地统一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审批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切断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联,规范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行为。(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16.加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各中小学体育与艺术教育配备达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I类要求,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符合相关要求。体卫艺师资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严格按国家新课程标准落实课时,开足开齐上好规定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每天1节体育课。定期开展各类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丰富校园体艺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挖掘社会资源充实体艺教学和辅导力量。设立体卫艺特色学校奖励资金,积极开展体艺“1+X”试点工作,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力争每所学校至少有1个特色项目,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中小学生健康素养、艺术素养明显提升,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5%、优秀率1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

  17.整体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实施薄弱初中和小学质量提升工程,发挥好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推进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校本课程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推动基于教学案的教学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区域内、跨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托管、集团化办学工作;统筹本地区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等办法,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名校长到薄弱学校挂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18.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流入地政府责任。各辖市、区政府要统筹解决区域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出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意见》,落实公办学校接纳随迁子女就学,保证随迁子女同等享受免费和资助政策,不得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

  19.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落实辖市区、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不断更新,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支持经批准的学校和社会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学校要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工具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适龄儿童随同已取得居住证的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七)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20.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按照“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要求,逐条对照,逐校落实,进一步优化长处,补齐短板。出台学校警务室、食品安全、消防、危化品、欺凌等各专项安全管理标准。完善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实现学校、教育局、保险公司三方精准对接。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作用,联合综治、公安、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21.严格学生集中接送安全管理。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中接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7〕10号)精神,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和专用校车服务,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在学生集中接送管理的14个环节,共计126个节点,逐点明确目标,逐点领取责任,逐点落实到人,逐点实施到位,确保我市规范学生集中接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22.严防学生欺凌和暴力。普遍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格校园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欺凌和暴力苗头。开展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及时处置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2

  根据《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教育制度

  1、校园宣传。

  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系统、校园专栏、板报、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及时宣传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内容,最新进展情况及所取得成效等。

  2、社会宣传。

  学校每学期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公开信或告家长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3、课堂宣传。

  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课时间,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宣传营养知识和平衡膳食理念。每学期必须举办一次以营养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4、专项宣传。

  组织开展征文评选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二、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开展“文明餐桌”活动,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3、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4、根据营养科学理论,结合学生实际,科学制订食谱,准确核定食品价格,为供餐提供依据。

  5、学校应坚持食堂卫生每天打扫、定期消毒,确保食堂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餐厅文化氛围浓厚。

  6、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检查与指导工作。全面检查用餐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营养餐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三、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15天内,将在读学生花名册(电子文档)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花名册进入全区学籍系统审验后,下发核定享受营养餐补助的学生名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后存档。

  2、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工作,实行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

  3、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支付蛋、奶、肉、米、面、油、蔬菜及其他辅料食品的费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4、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凭证,凡发生账务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5、学校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食品采购除区政府统一采购外,其余食材、食品采购由学校考察市场后确定供货商以及价格,实行定点采购、定点供应。

  2、供货商配送食材、食品到校后,向学校收货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收货人应查看食品品牌、出厂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量少及以次充好的'产品,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拒收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

  4、查验完毕后,由供货商填写供货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完成食品交接手续。

  5、对配送的鸡蛋、牛奶、面包等食品及时进行一看、二闻、三品尝,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封存并及时向区资助中心报告。

  五、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管理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配备好储藏设备,保证室内干净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并设有防鼠、防蝇、防尘相关设施。

  2、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存室。

  3、严禁“三无”食品入库,发现变质、污染、破损食品要及时处理,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的立即报告,留存实物等待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必须存贮规范,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储存室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6、储藏室管理人员对物品的进、出,应当立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7、储藏室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储藏室门窗、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储藏室的安全。

  六、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制度

  1、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

  3、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日后备查。

  4、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5、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七、营养改善计划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四季豆等蔬菜,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用;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剩余米饭如未冷藏,隔夜后不能食用。

  2、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3、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教育,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4、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窗户应加装防护网。

  5、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持合格的培训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3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XX〕5号)精神,县政府决定,自XX年起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三、实施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所免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小学生均230元/年、初中生均330元/年。XX年以后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适时调整,逐步达到中央制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2、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根据省有关规定,县政府将通过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含生均公用经费的10%、省财政专项补助、县财政专项安排等),确保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3%给予保障。

  3、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热饭(蒸饭)费,所免资金按各校寄宿制学生数由县财政足额拨付。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的资助政策。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残疾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低收入家庭(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学生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

  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由省、县政府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四)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教育局按要求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及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报省财政厅、教育厅申请省专项补助资金。县政府根据财力、义务教育规模、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项目管理。

  [计算公式为:预算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上年末中小学校舍面积XX单位造价/使用年限(单位造价在不低于700元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使用年限暂定30年)]。

  (五)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XX〕113号)精神,中小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将中小学教师合理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不留“缺口”。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奖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并做到逐年有所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XX〕66号)要求,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

  (二)XX年,扩大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农村居民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20xx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启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实行“校财县管”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三)XX—20xx年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扩大困难学生资助面。逐步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分担责任。县政府按规定的分担比例安排落实县本级应承担的资金。

  (三)强化预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代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积极推进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县管”制度,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从XX年春季开学起,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学校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五)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切实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县城教师、大学生到乡(镇)学校支教制度。严格控制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建设,按照《建始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强化各类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度。

  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建设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指示;

  2、全面主持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3、领导和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劳动教育);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工作;

  5、领导总务工作,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

  6、培养和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与能力;

  7、管理人事工作。

  教导主任职责

  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建设,端正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2、坚持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课程计划规定开满学科科目与活动,保证开齐、开足课时(包括乡土教材)。

  3、领导教研组,抓好教学工作。做到兼课、听课,熟悉一门以上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了解各学科的课程标准。

  4、领导年级组,抓好基层的管理工作,沟通班级之间横向联系和各年级之间的纵向联系。

  5、抓好班主任工作,创造良好班风,推动校风建设。6、抓好体育、卫生、劳动教育和活动课的开设。7、做好招生和毕业班工作,抓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8、抓好常规教务行政工作。

  9、做好教学人员调整工作。

  总务主任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计划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结合学校财力、物力的实际,制订总务管理计划,并认真实施。2、主持总务工作会议,合理安排总务工作。3、编制财务预算计划,检查财务开支情况。

  4、全面掌握学校财产及校产的维修、添置,不断改善居住条件。5、安排师生活动,关心师生健康,办好食堂,搞好卫生及美化校园工作。

  6、开源节流,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执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4、做好支部的常规工作。

  报账人员职责

  1、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范围和执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经费,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支出应拒绝报销。

  2、对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登入现金账,做账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逐日登记。

  3、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不透支和挪用现金,不以借条和白纸条抵销库存现金,按期报账。

  4、按时与“一级报账员”办理现金往来结算,对定时的定额支出要按时支付。

  5、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等。

  6、在每月报账前要将本月支出情况向校长通报,各项支出由理财小组审核,报账后,将本月收支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布。财务小组主要职责

  1、经校委会研究成立财务小组。

  组长:杨军,成员:胡清波、谭绍龙、谭绍印、黄宗海

  2、经常学习并准确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财务制度。

  3、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执行的标准。

  4、定期开展督查、监督。

  每月中旬对上月账务进行核实,核实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的支出应拒绝报账,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书写不清楚的凭证,应抽出,要求给予补填、更正或重新办理手续。对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假冒领等款项行为的应拒报,并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每学期期末集中稽核一次,每次要做好稽核记录。

  5、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小组每月应在教师会上公开财务审核情况,听取全体教师的意见。正确的意见要进行采纳,每学期要对学校财务核算情况通报两次,即:期中、期末。

  6、财务小组成员(组长)要定期向校委会成员汇报财务核查情况,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和财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学校经济的正常敬言献策。

  7、财务小组成员每学年进行民主选举决定。

  教研组长职责

  教研组长是教导处领导下的学科教研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科的教研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组的特点,负责制订本组的学期工作计划,报教导处审查后组织教师实施。

  2、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德育大纲(纲要),明确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包括德育任务),讨论并确定各年级教学要求,针对各班教学实际,认真制定教学计划。

  3、组织、指导全组教师深入钻研本学科课程标准,学习研究教材教法,结合学生实际,写好教案上好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经常检查教师教学情况,了解掌握教学进度,研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帮助教师了解个人课堂的教学效果,不断总结探究教学方法。

  5、从实际出发,组织本组教师互相听课,互相观摩,互相研究;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落实本组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专题,并督促、参与实验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6、管好、用好本组教学试验器材、教学用具,积累教学资料,改善教学条件。

  7、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教研、教改、经验交流等教科研任务,组织指导教师写好教学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

  8、组织好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考试命题、阅卷、评分、总结和讲评工作。

  9、协助教导处开展对本组教师的常规工作检查,并写好检查小结,严格填写教师常规工作考核表。

  10、每学期末,及时认真地写好教研组工作总结报教导处,督促本组教师写好学科复习计划、学科教学总结报教导处。

  少先队辅导员主要职责

  1、开学初,依据少先队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带领大队委员会切实实施;认真组织大队活动,选拔和培训少先队干部。

  2、指导中队辅导员工作,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讨论队内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3、建立健全队会制度,认真抓好队会活动。

  ①大队会每学期召开1~2次,以纪念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教育活动。大队会要对全体队员具有普遍性教育意义。

  ②中队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次队会要有鲜明的主题和集中的内容。

  4、做好新队员发展工作,着重抓好四个环节。

  ①少年儿童入队前的教育;

  ②组织申请入队;

  ③举行入队仪式;

  ④加强入队后教育。

  5、在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认真抓好“两站”工作,充分发挥“两站”作用,建立激励、评比、表彰机制。

  6、负责向学校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少先队工作情况及少年儿童的思想、学习、身体成长等状况,并提出改进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7、期末应总结少先队工作经验,写好书面总结报教导处。

  班主任工作职责

  班级是学校中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有力助手,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具体负责人。班主任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全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校的教育质量。

  1、认真制订班级学期工作计划。制订班级工作计划,一要全面了解学生,充分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学生本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品德素质及学习状况。二要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保证班级工作计划的目标、任务符合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

  2、开学时要认真组织本班学生报到注册,打扫、布置教室,编排学生座位,组建班委会和其他学生组织,完善班级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学生干部及时开展工作,迅速建立和稳定班级教学秩序。

  3、指导学生规划个人新学期的打算,确定努力目标,制订努力措施。

  4、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常规,加强学生的常规教育,强化“一日常规”教育。

  5、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品德教育工作,在着重抓好养成教育的基础上,突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会道德、国家法纪,努力营造良好的班级风气。

  6、做好本班科任教师的协调工作,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质按量完成各科学习任务,并与科任教师一道帮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分析原因,制订规划,采取措施提高学习成绩。

  7、加强安全、卫生教育。经常向学生宣讲安全、卫生常识,使学生增强安全、卫生意识,督促学生做好班级、个人的卫生工作,争创文明班集体。

  8、积极做好本班学生学籍档案建立工作,努力使学生学籍档案规范化,并协助教导处做好本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9、认真组织好班级各类集体活动,如劳动、主题班会、竞赛、庆祝重大节日等活动。各项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学生受到教育,增长知识。

  10、关心、支持班委会和少先队的工作,使班委会、少先队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建设好班集体。

  11、建立家访制度。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作用。

  12、全面了解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操行评语的拟写工作,充分肯定学生的成绩和进步,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13、期末认真总结工作。

  14、协助学校做好有关收费工作。

  教师职责

  1、贯彻执行《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细则。

  2、抓好教学工作的备、教、批、辅、考、总各个环节,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风格。

  4、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行事,重视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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