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2 18:27: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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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1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现对辖区内各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对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100%,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药械产品安全的满意度。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简称零售药店)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1、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

  2、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票账货是否相符;

  3、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

  4、是否按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5、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岗;

  6、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

  7、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总局、省局的相关管理规定。

  8、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门店,是否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医疗器械,经营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

  镇卫生院按照全镇小药店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小药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清查,摸清药品零售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清理过期失效证照,核实从业人员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台账,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

  镇卫生院要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规,及时纠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中不规范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批证照过期失效或无证经营的小药店;移送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

  (三)总结规范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

  镇卫生院要认真总结小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归类汇总专项整规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成果,有针对性的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小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流通安全的影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规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专题研究,专门部暑,确保专项整规工作推动有力。

  (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镇卫生院要将专项整规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GSP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相结合,多措并举,狠抓各个环节和步骤,把工作落到实处。

零售药店医保内部管理制度2

  20xx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随着药品零售业竞争强度的增加,许多的企业开始充分意识到忠诚客户培育的重要性。在药品经营日益同质化的情势下,专做“市场专业化”或“产品专业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家面临的客户群体没有显著差异。这个时候,如何建立有效的客户资源培育机制,就会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综观成功企业的品牌运营之路,最为重要的一点启示是企业本身不仅注重品牌知名度的宣传,而且对于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同样十分关注。事实上,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店的知名度可以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一个理由,但它却不能为企业带来长远可持续增长的顾客,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品牌外延与品牌内涵的共同成长。

  一个药品零售企业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推广,如果要培育忠诚客户,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苦练“内功”,从药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优惠、购买便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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