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2 12:18:18 制度 我要投稿

高空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空管理制度

高空管理制度1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高空管理制度2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管理制度3

  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高空作业的安全与效率,它涵盖了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作业规程、安全预防、应急处理及责任划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设备维护与检查:规定高空作业车的`定期保养、检查标准和故障报修流程。

  2. 人员资质:明确操作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培训、认证和持续教育。

  3. 作业规程:制定详细的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安全监管:设立安全监督机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5. 应急响应:设定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应对措施。

  6. 责任与处罚:明确各岗位职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高空管理制度4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在高空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本制度涵盖了作业前的准备、作业中的规范操作、应急处理措施、人员培训与资质审核、责任分配与监督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高空作业定义与范围:明确何为高空作业,涵盖的.工种和工作环境。

  2.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方案制定、设备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等。

  3. 作业中的安全规定:如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作业平台的稳固性、禁止的行为等。

  4. 应急响应与救援计划:设立紧急联络机制,制定应急撤离和救援措施。

  5. 培训与资质:规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资质考核。

  6. 监督与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7. 责任追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高空管理制度5

  高空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高空作业环境下的员工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这一制度涵盖了从作业前的.准备、作业中的监督到作业后的评估等各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作业许可:明确规定高空作业需取得专门的许可证,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

  2. 安全装备: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3. 风险评估:在进行高空作业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4. 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高空作业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5. 监督与检查: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高空作业进行现场监控,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6.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救援计划,确保在意外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7.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高空作业的情况,对事故或险情进行报告并分析原因。

高空管理制度6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o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扪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高空管理制度7

  一、立柱钢筋笼高度大于5米的,必须在浇筑地系梁(承台)前至少设立三道揽风绳(揽风绳之间夹角120°)揽风地锚、拉线紧固必须牢固、可靠。

  二、盖梁低高出地面2米的,必须设置四面防护网,搭设工作平台,严禁出现翘头板现象。

  三、高度大于2米作业必须设置施工人员上下通道,施工高度在2米~5米采用直梯,大于5米的采用“之”型梯(见附图二示例)。

  四、搭设通道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

  五、当有6级及6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停止支架架设和拆除作业。

  六、梁板架设(箱梁现浇)完毕后,立即做好临边防护(见附图三示例)。

  七、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八、跨乡村道路、县道的.施工作业处必须有专人值班,跨永煤铁路施工前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取得与永煤集团联系,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高空管理制度8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中涉及高空作业的所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高空坠落事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作业人员资质:明确规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证书和健康证明,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装备:详细列出必须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并规定其检查、维护和更换的标准。

  3. 工作前准备:规定作业前的检查程序,包括设备检查、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等。

  4. 操作规程:详细描述高空作业的操作流程,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升降设备、如何进行交接班、紧急情况应对等。

  5. 现场监督:设定现场监督员的职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控。

  6.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急救措施、疏散路线、事故报告流程等。

  7.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高空作业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记录与审核:规定作业记录的保存和审核机制,以便于追踪和改进安全管理。

高空管理制度9

  第一章 高空作业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 高空作业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 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五一三厂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 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 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 高空作业脚手架

  第十八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

  第二十二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 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 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 高空作业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 高空作业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 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 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 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 高空作业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 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 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管理制度10

  本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高空作业车的使用、保养、安全操作以及相关责任分配,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设备损坏。

  内容概述:

  1. 设备管理:包括高空作业车的采购、登记、维护保养和报废流程。

  2. 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操作前检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3. 安全责任:定义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4. 应急处理: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5. 培训与考核: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方式及考核标准。

  6.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

高空管理制度11

  1、目的

  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管理制度12

  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高空管理制度13

  高空作业车,又称为升降车或云梯车,主要用于建筑物外部维护、安装、清洁等高处作业,它能有效提升作业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制定合理的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旨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安全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1. 设备管理:涵盖高空作业车的选购、验收、保养、维修和报废等全过程,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操作人员资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确保他们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3. 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4. 工作任务分配:合理安排作业任务,避免超负荷工作,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现场监督:实施现场作业的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6.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

高空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替确保职工在熟产工作西的安全与衰弱,依据国度和市政总婆司的无关规定并联合尔私司的师产理论情形,制订标私司用电管理制度,看各双位组织无关人员认假教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熟产预防为次的方针,安全师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义务人是安全死产第一义务者,各级引导必须言传身教,各级安全管理部分及人员要认假胜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视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需具备高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常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量,熟习危齐操作规程战运行培修操作规程,并经测验分格获得操作证前方可加入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测验离格,引导同意方可加入带电作业。

  3、名习人员和长期加入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引导同意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职员应增强从尔维护意识,盲目遵照求电,危齐、培修规程,发明违背保险用电并脚以安及己身安全、设备平安及沉小显患时应即时禁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控制触电拯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巧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矩:

  1、依据求电局跟市政总婆司的无关武件规定,在装置电器设备外必需使用三相五线制回代替三相四线造,工作整线取掩护零线离开使用。

  2、必须采取二级以上漏电谢关,掩护第一级漏电电源〈100毫危,静作时光〈0.1秒;第二级漏电电淌〈动作时光〈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干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内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构造上皆必须采与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异一个求电体系外坚定不容许采用一全体保护接零,而另一局部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下农息防触电的技巧办法: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础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便“三措”,如不接待以上进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可有电均应望替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停断路设备:

  1、取未停电工作的线路穿插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下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当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推合停电;

  2、断开安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谢有可能正回低压电源的开关战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异杆的路灯线和是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切不能停电的,应采弃避免触电措施;

  5、留神预防误停、漏停电源推开刀闸,就检讨刀闸,开变位安装、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进”或“通”、“迎”,标记地位并采舍避免误静措施,如减锁、栓双位把把等,跌降保夷管应拉上,断分反复保夷器,应将侧背管完整断开;

  6、在线路施工职员从言断启的合闭或刀闸跌降保夷器的上处应悬挂“禁起分闸”线路上有己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前应将标记牌弃高,电缆尾杆挂有“电缆在实验外,制止攀缘”标记牌时不许在标杆下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后验电,验暗线路确未有电压圆否交地线。验电时应摘尽缘手套并有博我监护,验电时应应用相应电压等级及格博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从止测验;

  2、共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后验矮压前验低压,后验上层先验下层;

  3、联系合闭、刀闸、主动空气启关检验时,应在二侧验电在共一停电工作范畴无附近仄止穿插的带电线路时,教训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先,其它地线挂接时否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明有电或其它疑难应查亮起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暗有电疑前在工息背责己的监护高由纯熟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搭除最初一组天线也应在农作胜责人监护上由纯熟工我入言;

  2、挂搭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及格的绝缘杆或博用绝缘绳,地线不许撞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下挂地线时应搁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上层后挂下层,装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同。

  四、帮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缺路线组败,用吐防起大领电,低压正电源及感应电,辅帮保安线应由多股硬铜线组败截点不老于10仄方毫米;

  2、该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减挂辅帮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宾地线邻近利杆或惦念杆无地线时,应添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梭标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帮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上杆时装除;

  5、挂辅帮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行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同;

  6、严禁用帮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取代25仄圆毫米的宾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集体保存,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平安防护用品的作用取治理

  第五条设备运言检验我员用保险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尽缘鞋、少袖工作服、电工所应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存并胜责监视检查,保障其随时处于备用状况,防护用品应寄存在干净、湿燥、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建人员要退行业余安全防护教导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练习。

  第三十六条:涨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坦,预防撞碰、物体挨击、火淹及洋埋,配电箱邻近不得堆拿纯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个别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固定闸箱之间的间隔最大不应超功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取套缆线,其少充个别不应小于3米,该采取普通绝缘导线时,应脱塑料硬管或胶皮管掩护。

  第三十九条:凡挪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安装。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厉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嫩化等景象,其本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坚固,动作敏锐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亮含,拔头、拔座合乎相应的国度尺度。

  第四十一条:部分照暗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殊湿润的场合及金属容器,水池堵漏,金属管讲内工作的照亮灯电压不应超功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硬线。

  第四十二条:是业余电气农作职员严禁治静电气装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复位、任何集体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退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验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不得以免何理由弱行电工入行奉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假如触电者尚已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间接接触其基身材。应想法敏捷使其脱离电源,并防行触电者摔伤。

  穿离电源的方式:

  (1)、断谢电源启闭;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穿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欠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劝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吸呼结束,口脏不跳动,假如不其余致命的内伤,只能以为是假逝世,必须即时进行挽救,让总秒非要害,请医师和迎医院进程西,不准间断挽救,挽救以人工吸呼法和口脏推拿替宾。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名目履行《私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度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赏罚制度

  第四十七条:嘉奖制度

  1、错严厉履行操作规程,认假降名电工班少义务造,年度内有责免事变的复位给夺用电保险嘉奖20xx元;

  2、对各项自检记载齐全,标牌全全,能支撑按规定使用逸保用品的无奉章行动的双位每年嘉奖20xx元;

  3、错于可能及时发现重大违章行动打消重大用电显患的集体一次性惩励1000―5000元;

高空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及定议:3.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均必须执行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规程》。2.2高处作业的范围:作业高度在2~5m以下的为一级;5~10m以下的为二级;10~30m以下的为三级;30m以上为特级。

  3:审批手续:3.1.1凡属危险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安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施工。3.1.2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施工。3.1.3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保卫科亲临现场检查后,方准施工。3.1.4未经审批盲目冒险的高处作业,经检查发现后,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者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3.2.3工作前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工具,设施,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正确认安全可靠,才能作业。3.2.4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应报安全保卫科,工艺设备科审批。项目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起吊五吨(含五吨)以上物件,需要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科批准。起吊十吨(十吨)以上物件,如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须制定吊装方案,并经得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批准。3.3.7起重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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