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4 12:53:2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气和实验器材,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登记,并按章赔偿。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用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开出准备单,(演示实验三天以前,学生实验一星期前)由备课组长或任课老师交实验室安排准备。

  二、实验室管理员接到安排通知应着手准备,在上课前交老师检查,预做后领用。用毕归还,由保管员验收核销。

  三、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用品,由管理员直接安放于实验桌上,课前教师检查,课后由管理员直接收回。

  四、凡与实验仪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实验室仪器室。

  五、实验时,管理员不能离开实验室,遇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3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1)学校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生物制药学院是放射防护管理的职能部门,生物制药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和综合门诊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见《关于调整中国药科大学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和××有关部门负责。设备供应科负责代理、代办同位素订货、运输、收发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向省(市)卫生部门、公安××、防疫站申请登记,领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方可办理订货手续。

  (2)在放射性同位素订购前,申购人应明确所需的规格、品名、数量,并妥善考虑到半衰期、使用日期。严格控制订购数量,避免造成浪费。

  (3)放射性同位素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订货人必须填写请购单,经室主任签字,报学校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设备供应科专人负责落实订货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运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严禁随身携带,不得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严防丢失,要安全及时提运并交仓库妥善保管。

  (2)仓库管理员和同位素订货人在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发现差错、包装破碎、溶液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订货单位提货。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的实验室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员证》才能上岗操作。

  (2)各单位对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建立严格的贮藏、保管、领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档案,做到内容清楚,领用有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3)操作人员应重视对射线的'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实验中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

  (4)学生(含研究生)领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同时要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

  (5)实验操作时应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辐射的时间,并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放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隔离屏障,以达到防护目的。

  (6)操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吸烟。

  (7)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烧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框内进行。粉末物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戴过滤型呼吸器。

  (8)实验室应有超剂量检测仪器,以保护实验工作人员不受超剂量射线侵害。

  (9)未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租借、转卖放射性同位素。校内互相借用应办理移交手续;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为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实验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磁,要预防细菌、病毒和辐射的危害,要有应急设施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消防器材要备齐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贵重药品、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细菌、病毒、放射源要专库储存,要有存放、领用管理规定和处置措施。要严格执行上述物资的计划购置、运输、存放的规定,对品种、性质、数量要严格登记入档,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药品等要存放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六、实验室用过的实验动物,废瓶、废渣、废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环卫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七、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九、实验室照明、噪声、通风须符合要求。

  十、水、电、暖管道走线和实验设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实验室环境要整洁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十一、实验室各种标识清晰、完善。

  十二、实验室安全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应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5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实验室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气、废液、废物,不得随意排放。

  四、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不准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五、实验员、科研人员、学生做实验时,根据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实验室应制定防火、防爆、防盗、防放射性污染、防事故等方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七、对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危险品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剩余物品及时交还,对废弃物妥善处理。

  八、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离现场。具有危险性的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操作。

  九、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实验室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等。

  十、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账建卡,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4、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5、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7、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8、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领导批准。

  9、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

  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

  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

  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书》。

  五、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三级管理。各级单位的行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评比。

  第六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院属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是部门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所(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八条每位实验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实验用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管理台账(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账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在研究所(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部门都应负起安全教育责任,分级建立学校、学院、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建立安全知识网站、安全知识手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对新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应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与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学校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应急程序,通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网上考试并获得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

  第十二条从事特种作业(电线电缆铺架、电气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品管理等)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取得证书者,按要求年限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技术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暂行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应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应安装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按安装要求接地线。

  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化学类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条每个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条各学院(部、中心)应设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以及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条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的报告体系,一旦发生技术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事故报告体系逐级上报。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第一发现人为首报人,首报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事故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保卫处及资产处报告,由主管单位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资产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的技术安全检查,此外还不定期组织专项抽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由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对各分室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系)、保卫处、资产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交保卫处和资产处备案,并配合学校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七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凡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8

  对于大多数以理工科为主的高职院校来说,实验室是一个的核心组成部分,的规模代表着这个学校的综合能力。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是衡量一所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一流规模、一流水平的实验室,是现代化高职院校的重要标志。本文针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现状提几点改革思路。

  1现阶段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不能有效的结合,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设备使用者,部分专业实验室的使用缺乏必要的培训,设备仅凭个人意愿缺乏任何责任压力,管理状态混乱也造成谁想用就用的一个情况,严重影响设备的使用寿命。

  1.2设备资源共享程度低

  目前每个高职院校内各学院或各系的实验室基本相互独立没有交流和沟通,但经常会有不同实验室需要同一设备,而在设备采购中,多数实验室只考虑到本学院或本系的实验室内部设备的需要,缺少与其他实验部门之间的沟通这样就造成有部分学院或系里的实验室空闲,无法物尽其用,而有部分实验室由于阶段性的实训设备紧缺无法满足上课的需求。

  1.3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现在一般高职院校由于对实验室设备管理意识不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而且很多实验室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还有一些设备管理是由上课老师来兼职管理,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对实验室疏于管理,降低了实验室的使用寿命。

  2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

  高职院校实验室要有一个系统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将对高职院校的实验室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我把高职院校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实验室管理的制度

  规章制度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实验室上课和教学的学生和老师都应该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大家都按规章制度来操作的话,实验室的管理难度将大大降低。所以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必须要清楚明了并有自己实验室的特色。但一般高职院校自实验室的建立起,都会用同一个规章制度,以至于几年后设备更新而规章制度不更新。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可以有共性,也要根据每个高职院校和每个实验室自己的特征来制定自己个性的制度,并且每隔一定年限可以根据需求来完善和修订。

  2.2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管理直接影响到实验室的利用和使用寿命。

  2.2.1专业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得到足够的重视

  很多高职院校有专门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这些管理人员的职责应该是把重点放在为各门实验课程进行准备和保障,同时自己也要完成一些实验课程的教授,在实践的过程中更好的了解实验室的特性,使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更好的完成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但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往往把教学教师和管理人员放在第一位,而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这个小群体不够重视,往往很多人错误的把实验室管理人员视为仪器设备的保管和提供的人员。所以领导重视是实验室管理人员能得到提高的首要条件,应该让实验室管理人员能有和教师一样的培训机会,从而不断的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地位和能力提高了,实验室管理也将更科学,实验室的设备的寿命和利用率才能得到提高。

  2.2.2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

  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实验室会出现实验室多,实验室管理员少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要聘请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有的是聘请的外来人员或者是由教师来兼任的,这些兼职的人员特点是流动太频繁,对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规范,也没有统一的培训。所以每个高职院校应该针对自己的实验室特色给出统一的管理规范标准。规范每个兼职人员的管理责任。

  2.3实验室资产管理

  实验室的资产管理必须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便了解每个设备的进出库情况,做到每项采购来的设备都物尽其用。

  2.4实验室设备采购和报废

  实验室的设备采购要与一线的上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现在很多高职院校的采购部门和实验设备所在部门往往不在一个部门,有时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采购的设备不能完全满足上课做实验的需要,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同时对已达到报废要求和年限的实验设备要加以处理,以便能挪出地方来给新进的设备。

  3结语

  现在,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各个高职院校面临着各种竞争和挑战,而实验室的建设将是体现一个学校的综合能力的根本,本着有利于高职院校实验室的发展,以上是我对高职院校实验室模式的一些思考和建议。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每个高职院校还有待于在理论上深入探讨,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以创造一套符合自己高职院校的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9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组长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11、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12、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3、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1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使用厂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实验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上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第七条三废处理制度

  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

  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人员培训制度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根据部、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生物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显微镜是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一手握镜臂,一手托镜座,切记一只手斜提,以免目镜和反光镜等零件脱落。镜头如有灰尘,不能用手指乱抹,只能用拭镜纸擦拭。

  二、动植物标本模型,只能用眼观察,不许随便动手乱摸,以防损坏变形。

  三、凡实验用的药品试剂不准混合,不准撕毁标签,实验过程中不饮食,以免发生差错或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必须洗手。

  四、实验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许在人体上比试,只能在实验材料上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完擦洗干净,装入盒内。

  五、使用甲醛、乙醚、水银等有毒药品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实验结束后,组长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师的基本职责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 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 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 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 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3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室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在实验分析时,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八、凡因保管不当、违规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实验室内务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主要责任人组成。其职责主要为:

  (一)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

  (三)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第五条我校××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院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

  (六)负责国家管控危险品的申购备案和使用监管;负责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质更新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负责全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协助院系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

  (二)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条各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院系和实验室两级),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二)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四)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

  (五)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第八条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实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实验室需建立完备的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填写实验室每周安全自查记录。对实验室临时来访人员,各实验室有义务对其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条学校应与各院系、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院系、单位应与各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院系、单位的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在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判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登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育的义务。各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学科和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面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及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各院系单位应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各实验室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三)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六)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应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七)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辐射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辐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需办理使用许可证,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二)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严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校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三)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各实验室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五)易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钢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漏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气体钢瓶应竖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六)气体钢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细则请遵照《××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院系、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操作规程与工作档案的完善、危险物品管理台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与整改等。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所在院系、保卫处、××管理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隐瞒不报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管理处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及所在院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对瞒报、延报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应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公示。

  第二条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制度。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六条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气;查仪器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杜绝火灾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大学关于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计量;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校验和标定。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具备维修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主要依靠生产厂家及专门维修公司,一般不准自行拆卸,确有必要时,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批准。

  第十九条要注意大型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领导与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二条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领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第二十四条医学部和各临床医院参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则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15

  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

  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

  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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