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9 08:35: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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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诊登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1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布,接受大众监督。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散布。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大好职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产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大概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3

  根据医疗宝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宝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大概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宝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宝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宝物办理职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宝物,不将医疗宝物混入其他宝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散布、不露天存放医疗宝物,暂时储存医疗宝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宝物,并做好各项注销。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4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5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供给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6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六、治疗换药处理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度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输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产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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