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0 12:59:24 制度 我要投稿

基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基建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基建档案管理,促进基建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基建档案材料齐全、真实,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施工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

  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审计、保修、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2、项目管理科负责全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校园建设处在项目管理科设立档案管理员岗位。

  各科室对业务范围内所形成的各类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均应作出明确要求,落实到相关人员,同时要做好基建档案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档案资料的齐全、真实负有责任。

  档案管理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根据金华市城建档案馆和学校档案馆的要求,以基建项目为单位进行预立卷和归档工作。

  3、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进程同步。

  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代表应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在签订基建项目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基建档案资料归档和工程款支付相挂钩。

  每月工程资料经监理和现场代表检查认可后方能支付工程款。

  4、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分四个节点进行收集整理: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止;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结束;保修结束。

  相关节点责任人应将原件交给档案管理员存档,今后工作中需要使用该材料,需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应做好清点、签字等书面交接手续,并做好目录清单,

  同时负责审核档案资料是否符合归档相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建设处其他相关人员应负责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

  5、档案管理员原则上应在工程竣工两个月内完成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将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材料一套按项目做好内部存档工作。

  项目管理科应逐步推进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建立基建档案数据库。

  6、对由于个人疏忽、失职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基建管理制度2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操作:避免因无章可循导致的混乱和延误。

  2. 控制风险:通过制度化管理,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人员安全。

  3. 提高效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提升项目执行效率。

  4. 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

  5. 节约成本: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防止浪费,提高投资回报率。

基建管理制度3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基建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合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装饰等工程项目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行政会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计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学校行政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学校行政会。存在重大分歧的项目严禁草率决策。

  第四条建立基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全过程管理。学校校长任组长,成员为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建立监审领导小组,独立行使基建工作全过程监督职责,直接对学校行政负责。

  第六条基建项目的决策、立项、审批必须按如下程序办理:分管副校长就拟建项目提出具体意见→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就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功能、标准、环境、投资、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基建工程立项→基建项目审批→编制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预中标人情况进行公示(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杜绝未批先建行为)。

  第七条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调研活动必须有3人以上共同参与。调研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经参加调研的所有人员会签后提交基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房屋建筑单项合同(或者项目总投资)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九条达不到第八条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以及装饰、拆危、修缮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进行政府采购。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文件。

  第十一条学校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项目实际情况,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非主体部分、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承包人名称和资质。

  第十二条必须严格执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经理工作的规定。

  第十三条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信息必须在国家、省规定的媒介发布,同时将招标公告内容在学校发布。

  第十四条凡招标的项目(含自行招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必须严格执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公开招标的项目除按规定履行公示程序外,还要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关于学校自行招标:

  1、招标公告要在学校连续发布3个工作日,并载明拟建项目概算金额,招标内容和评标办法。

  2、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停止发布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必须对资格预审,招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4、设立评标委员会。分管副校长任主任,成员为财务、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及校内外专家。

  5、确定中标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评标结果必须经评标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关于合同的`订立:

  1、合同(协议)订立前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签。

  2、依法订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中介机构等合同(协议),内容要全面、具体,责任人义务要明晰,要有明确的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不得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协议)。

  6、合同(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协议)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7、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施工合同(协议)的,也应按照前款规定备案。

  第十八条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进场后的监督和管理。要将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设定施工车辆行车路线和施工人员出入路线,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不得擅自开工: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

  3、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登记的相一致,必须与正在施工的单位或正在监理的单位有合法的人员关系。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的,须经学校书面同意,在5日内报主管部门备案。坚决杜绝中标后,施工或监理单位随意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现象。

  第二十一条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3、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非经学校同意,总承包单位不得进行分包。

  5、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6、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二十二条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合理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禁压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

  第二十三条关于工程监理:

  1、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编写监理日报、阶段报告和工作总结。学校项目负责人列席监理工作例会。

  2、学校要严格监督和检查监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在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的傍站情况及其它施工过程中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情况。

  3、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下达暂停施工令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必须报告学校要求设计单位整改。

  6、主要隐蔽工程及其勘验要有基建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学校审计部门参加。

  第二十四条合同价款之外的技术核定单和工程签证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学校等部门共同签字确认。涉及重大经济变更的项目必须经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交学校行政会决定。涉及建设项目地点变化,建设规模或工程投资规模比原批复投资额增减幅度超过10%的,应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基建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须送检的,应在学校和监理单位的共同监督下现场取样,取样要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检验合格的,经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第二十六条学校和监理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向施工单位推荐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等。

  第二十七条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建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二十九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责任。

  第三十条关于财务管理与工程结算:

  1、严格执行基建项目财务制度,加强基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同、支付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计划、合同、进度付款。

  2、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制度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制度。学校要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向总承包单位支付合同约定工程造价30%以内的预付工程款。重大工程项目支付预付工程款,要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安装工程预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10%。包工不包料的工程不得预付工程款。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在工程竣工前,学校支付预付工程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款)的85%,其余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除按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5%留作质保金外一并结算。当月(或分段)实际完成工程量须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基建部门确认和审计部门审计,否则不得拨付进度款,不得进行进度结算。

  4、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验收通过后28日内,向学校递交经监理单位工程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审计。

  5、学校接到全部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比较复杂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最多不得超过180日。

  6、学校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应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审计,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重点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学校基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管理制度5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基建管理制度6

  基建管理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标准化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控制风险:严格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可以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降低成本:有效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有助于节省资源,提高投资回报率。

  4. 建立信任:规范的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能维护企业形象,建立与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

  5. 信息透明:良好的沟通机制可以促进内外部合作,提高决策质量。

基建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搞好太蓝新能源投资新建改建厂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管理机构和职责

  5.1归口部门及职责

  工程部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编制,决算管理;负责组织财务/审计、采购、运营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的验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基建工程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5.2相关部门及职责

  5.2.1财务部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参与对基建工程的验收。

  5.2.2工程部职责:

  负责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验收;

  负责参与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监督;

  在签订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是否经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开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应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5.2.3采购部职责:

  5.3 领导职责

  5.3.1本厂厂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本厂基建工程的预算及施工合同的批准;负责督促归口部门加强对我厂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运营中心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基建工程的过程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各工序质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工作、基建工程组织验收工作,对管理督促不严、组织验收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预算严重超支、基建工程的严重质量问题等负领导责任;对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5.3.3财务产权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实时监控基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对审核不严、监控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预算严重超支负领导责任。

  5.3.4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审计,督促本部门审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查看施工技术、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记录(如隐蔽施工记录),验证各种技术签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基建工程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本厂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审计监督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负领导责任。

  5.3.6工程部EHS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安监人员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对承包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是否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是否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等。对上述是否有效执行安生部长负领导责任。

  5.3.7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验收。

  5.3.8厂属基建工程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按设计相关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6管理要求

  6.1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6.1.3工程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业主对工期、质量有要求和市场实际,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预算价。工程预算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6.1.4.1计划投资批准文件;

  6.1.4.3生效的合同书;

  6.1.4.4施工概预算;

  6.1.4.5工程需用材料有着落。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6.2.1.1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6.2.1.3根据合同,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并作好质量鉴定记录。

  6.2.1.4基础土石方开挖完,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基槽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1.5一切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施工中遵守规程和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6.2.2施工现场管理

  6.2.2.1施工队伍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如需要招投标应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2.2.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应到施工现场,负责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如发生粗制滥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应采取返工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队伍负责。

  6.2.3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6.2.3.1各种施工工程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各种规范进行。

  6.2.3.2工程质量,应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并作好施工记录。

  6.3基建工程竣工、验收

  6.3.1工程竣工后,由双方及相关科室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规范严格细致进行验收,经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竣工决算。

  6.3.2工程竣工后应具有下列资料:

  6.3.2.1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

  6.3.2.2施工分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3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代用材料批准手续)。

  6.3.2.4混凝土施工日记。

  6.3.2.5混凝土试块数据。

  6.3.2.6钢筋及焊接头的试验记录。

  6.3.2.7各种数据尺寸,标高位置的检查记录。

  6.3.2.8结构体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6.3.3工程竣工后,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签证及记录工作。

  6.3.5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进行。

  6.3.6验收通过后,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汇报到有关单位及厂部审批。

  6.4工程预算、决算管理

  6.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预决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业主对工期、质量有关要求和市场实际进行工程预决算。

  6.4.2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在施工前编制预算,提请计划、财务、审计部门审核、报请主管厂领导批准。

  6.4.3经主管厂长批准的预算连同施工合同,报财务部门,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拔款的依据。

  6.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6.4.4.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6.4.4.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答复,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4.4.3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一个月内办完一切决算手续,资料(特别是竣工图)全部归档、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6.4.4.4施工单位竣工后28天内应提交结算文件。

  6.4.5按计划下达的月维护任务,在次月结算。

  7检查与考核

  7.1本管理制度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

  7.2本管理制度按《重庆太蓝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8附则

  8.1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基建管理制度8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过规范流程和标准,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提高效率:明确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工作延误和重复。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预算,避免浪费和超支。

  4. 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保护各方利益,避免法律纠纷。

  5.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项目管理能体现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基建管理制度9

  一、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改扩建项目中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的关键,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改扩建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切实按照相关制度、标准检查、考核、验收改扩建现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格改扩建现场。

  2、做到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倒塌事故,无重伤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三、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基建总务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参与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医院均需与各参与改扩建企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2、安全教育

  对于新进入医院改扩建工地的企业,要求企业对各班组及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监理进行相关安全交底的相关资料检查,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检查安全生产是否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4)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检查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

基建管理制度10

  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批制度

  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二、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

  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

  其他组员:

  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

  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

  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

  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三、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建改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的成员指导下进行招标。

  3、合同签定:发包后项目组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师审核后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律师企业负责人。

  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合同资料归档制度。

  5、项目发包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须及时向董事长口头汇报,发包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存档。

  四、土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

  以上单项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项目部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督及指导,实行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施工队自检,质量员(监理工程师)常检及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抽检等工作;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还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

  (1)、事前控制:必须做到施工前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核实和补充对现场调整及收集的技术资料,应确保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

  (2)、事中控制:即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3)、事后控制: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建设项目)及其有关方面(质量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为能使项目顺利按计划完成,必经严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计划用工及材料调配工作,制定进度计划表,加强对施工队的协调工作,采取灵活,紧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预见性,及时性随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还必须进行目标进度管理:

  (1)、对于能分解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制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

  (5)、对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要有预见性。

  (6)、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尽可能地按计划,按图纸预算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管理。实施监控管理步骤有:

  (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由项目组成员组成(三人以上)工程量签证组,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超深、超出预算部分的基础及稳蔽工程量进行认真核测,由施工方、监理方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原始认证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对包工包料形式工程项目,项目组在施工方进场的主要原料(水泥、钢材)都必须由质量监督员审核材料的质量,产品规格,确认为合格品后方可使用。对包工不包料方式的进场建筑材料应由项目组成员负责采购验收材料数量、质量。严格按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施工队要有项目组成员签字的领料手续才能使用。

  (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控制;不主张开工备料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要按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进度款,每笔进度款必须经过项目组成员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不能超支。留5%质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造价结算书一次付清。

  (5)、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项目组各种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开支建立逐级审批制度;项目组经费开支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保证,除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及管理以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全程检查监督每个生产环节及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以防为主,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项目验收制度

  1、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装模、钢筋绑扎、混泥土捣制等)都应由施工队申请项目组成员参加并组织有关设计、监理等有关技术员现场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工程、扶灰工程、安装工程)都应由监理或项目组提出并组织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3、每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后(如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等)都要由项目组提出由企业负责人、集团总部组织有关设计、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及设备安装工作。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2)、交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备正常运转。

  (3)、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4)、职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基建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2、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金额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帐、报帐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1)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2)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3)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4)建设单位(甲方)经手人不到场,由施工单位(乙方)

  1 人员直接到财务科办理工程拨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和审计;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科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存档和备用(包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科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再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项目办)签章;

  (3)项目办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控制签字,然后由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4)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及院长签字;

  (5)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策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5%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院内校产处或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

  2 后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7)材料、设备款报账程序为工程科验收,其它相同。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财务科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基建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

  1、基建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确保基建财务工作达到应有深度,使基建财务管理既能发挥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又能避免基建与基建财务“两张皮”现象;

  2、基建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经常深入项目办和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六、基建财务的管理职责

  1、财务科是我院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财务科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最后审察和签章;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科。

基建管理制度12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通过定期检查和及时维修,降低设施故障带来的安全风险。

  2. 资产保护:有效维护能延长设施寿命,减少更换新设施的.成本。

  3. 运营效率:减少因设施故障导致的停工时间,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设施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问题。

基建管理制度13

  基建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高效、安全和质量。它涵盖了项目规划、预算控制、进度管理、质量保证、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企业基建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内容概述: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项目启动的条件,规范立项流程,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 预算与成本管理:设定项目预算,监控成本支出,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

  3. 工期计划与调度: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有效的资源调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5.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保障双方权益。

  6. 安全生产: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安全事故。

  7. 环保与可持续性:考虑环保因素,实施绿色施工,推动可持续发展。

  8. 信息沟通与报告: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定期提交项目报告,确保信息透明。

基建管理制度14

  基建管理制度实施方法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核心点:

  1. 制度设计:明确基建项目的审批流程、责任分配、监督机制。

  2. 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被有效执行,包括人员培训、考核标准设定。

  3. 质量控制: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安全和质量。

  4. 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基建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如成本超支、延误等。

  5.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基建项目的合法性。

  6. 沟通协调:强化内外部沟通,保证信息流通,促进项目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项目立项:设立严格的项目审查标准,明确立项条件和审批程序。

  2. 设计阶段:规范设计流程,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需求和法规要求。

  3. 施工管理:制定施工计划,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和质量标准。

  4. 采购管理:建立公正透明的'采购流程,防止贪污和浪费。

  5. 监理职责:明确监理的角色和责任,确保其有效监控工程质量。

  6. 财务管理:设定预算控制机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预防财务风险。

  7. 竣工验收:设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基建管理制度15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它涵盖了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管理、验收与交付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前期规划:包括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合同签订、资源调配等,确保项目顺利启动。

  2. 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人员配置及设备需求。

  3.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规范。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及时调整策略。

  6. 成本控制:进行预算编制,监控成本支出,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7.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等环境影响。

  8. 沟通协调:建立与业主、监理、供应商等各方的有效沟通机制。

  9. 文档管理:记录施工过程,保存相关资料,便于后期查证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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