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1 15:45:34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管理制度[经典]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管理制度[经典]

教师管理制度1

  1、培训教师在接到安全培训中心通知后,根据所讲内容积极进行备课,一般情况下,安全培训中心提前一周通知本人,以便培训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2、教案写好后,先经安培中心审查把关,然后再由系统主管矿长签字后,才能使用。

  3、培训教师在授课时,必须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突出重点,包教包会,安培中心要对培训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出勤情况、讲课气氛、实际效果进行考评,并与本人的讲课费进行挂钩,发现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该培训教师10元。

  4、凡查出经培训发过证的'职工达不到应知应会标准的,每人次罚培训教师讲课费10元。

  5、培训教师阅卷时要认真,不能马虎应付,一是一,二是二,是多少就是多少,不打感情分,发现一份卷子作假,扣讲课教师20元。

教师管理制度2

  办公室是教师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场所,各位教师应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整洁、安静、规范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的公共场所,每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2、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可根据各自办公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安排教师轮流值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督促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电灯、电风扇等关好,锁好门,关好窗。

  4、注意办公纪律。教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要请假。办公室内谢绝吸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5、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地面不能乱摆乱放,墙壁不能乱涂乱贴;张贴物要规范,贴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公物,节约用电,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7、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责;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人电脑;学校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任何电脑进行操作、维护;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淘宝等。

  8、文明接待来访家长,微笑服务,耐心细致;未经许可,学生不得随便进出教师办公室。

  9、每周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贴上清洁、较清洁、最清洁、不清洁。

  10、办公室卫生每周不定期抽查(学生会干部监督)

教师管理制度3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儿园无幼儿)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幼儿园实行打卡制度。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和教研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参加学校同意的各类培训,每次学习以通知为依据,向园长请假,带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法定公假,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同时送上有关证据。

  7、教职工要公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7天,一学期不超过一个月。

  10、教职工的结婚、分娩、探亲、丧事假,均按有关规定给假,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11、教职工如提前结束请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1、教研主任对教师的出勤要随机检查,按实统计,定于每月初三号向领导汇报上月考勤。

  2、园长要督促私事请假、病假的教师办好手续,及时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记作好统计。

  3、园长根据需要,对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教师及时记录和教育。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奖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资5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请假后本月全勤奖扣除,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每周的随机检查发现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计。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5、每月无病、事假,计作全勤,对全勤教师奖励30元。

  七、出勤统计管理

  1、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造好教师出勤奖发放册,交给会计审核,然后发放出勤奖。

  2、幼儿园把教职工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师管理制度4

  一、任课教师必须注意个人形象,处处为人师表。

  二、加强责任感,严格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0元。一月之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或无故离岗一天,作辞退处理。事假按本人日工资标准扣发工资。

  四、上课时间,不得在画室吃东西,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五、关心爱护学员,尽量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六、不得在画室内拉帮结派,成立班中班。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

  七、不得与学生谈恋爱,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教师管理制度5

  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望广大教

  师遵照执行。

  1、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准备实验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

  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如私家钥匙、手机、相机等不得放在办公室桌上或抽屉、橱柜内,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吸烟人员要每天清理烟缸,确保烟蒂彻底熄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水笼头。

  8、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6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培训质量,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和改进辅导托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学及培训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八大原则: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三、本辅导托管中心对教师在几个重要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辅导:以前节课中检测出的漏洞为基础,换角度为学生讲解,努力让学生消化每个知识点。辅导教师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辅导后应写辅导记录。

  2、考核:

  (1)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要定时举行考试活动。

  (2)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五、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体现良好的师德和教育风范,努力做到教学育人、思想育人、行为育人。积极主动的了解学生学校有关事宜,并向辅导中心报告。

  六、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本辅导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做到关心集体、团结互助。自觉维护辅导中心的社会声誉。

  七、教师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教师管理制度7

  xx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的.统一。这一制度通过记录和监督员工的出勤情况,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防止怠工现象,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便于进行绩效评估和薪资调整。

  内容概述:

  w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出勤规定:明确每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的界定及相应处理办法。

  2.请假制度:规定各类假期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和假期天数限制。

  3.加班管理:规定加班的申请、审批、补偿和限制。

  4.缺勤处理:对无故缺勤、频繁请假等行为的处理措施。

  5.考勤记录:如何记录和核实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打卡、签到等具体方式。

  6.考勤报告:定期发布考勤统计报告,供管理层参考决策。

教师管理制度8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和个性化部门的所有教师中学助理教师,和在中学个性化部门带课的教师。

  授课制度

  课前沟通

  1. 教师在收到教务秘书帮办排课函件时须及时告知能否排课及可排课时间,做好上课准备。

  2. 教师在接到教务秘书的邮件和短信通知后,查看自己邮箱内学员信息(学员姓名,联系方式、上课总课时、该生的学习管理师等),在短信当天用邮件方式回复教务,说明自己已收到上述内容。

  3. 准时参加学习管理师组织的沃苏什卡四方会谈:教师、学习管理师、和课程规划师、学生和家长。

  4. 教师收到教务秘书的邮件和短信通知查收课表信息时,及时检查邮箱,查收课表,并于寄出短信通知后2小时之内回复短信确认收到课表考前通知,并在当天发送邮件回复确认收到最新课表,了解英语课程变更信息。

  5. 当老师发现手中课表有问题时,可以天主教爱国会直接联系教务人员进行核对修改。教务会短信(或电话)与您确认课程。教师本人终其一生必须有自己版本的课表,必须版则随时携带电子版或复印版课表,确保对课准确妥善。必须每天查看邮件,及时接受课表及其他讯息。

  课程计划

  1. 详细了解学员的学科信息,结合学员已定课时,教师需要做好一个有效清晰的教学计划。

  2. 结合对学员特点及自己的教学计划,教师需要认真备课,完善上课内容,理清上课思路。

  课堂纪律

  1. 教师务必遵守上课纪录,并做好签到记录,否则因为没有签到而造成的课酬费用的`问题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

  2. 教师上课必须严格教职员工按照下发的教师课表进行。

  3. 为规范课程的有效率和高效,教师上课时禁止下列行为

  a) 迟到,早退或旷课;如有发生将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b) 不能任由小学生提前下课。

  c) 谈上课时间和学生谈论与课程无关的话题

  d) 吸烟

  e) 接打手机、收发短信

  f) 课间休息超过5分钟

  g) 辱骂、挖苦、或讽刺学生

  h) 私自和学员更动上课时间,发生如有发生按照调课机制处理。

  4. 第2点中b至g项经查属实则当节课酬为0,并且通报批评。

  5. 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课程请告知学生到前台或者相关部门咨询,严禁给学生进行乱咨询和乱许诺。

  课后反馈

  1. 教师在第一节课后认真完成教师反馈表,及时发现后如发现学员学习效率低下应及时反馈

  2. 课后教师要及时填写学员手册的相关内容,记录当节课已经完成进度、所布置的作业、同学上课状态及吸收效率、完成作业情况、早先考试成绩等等,同时以包括以上内容的电子版反馈信息发到指定的邮箱,如果学员课时不够或由于课时导致的上课内容较紧,教师也要及时进行反馈。

  3. 结课后2日内递交结课概括

  测试分析

  1. 每完成8小时课程,教师根据所讲授内容出素材一份测试卷,要求在在第9十五分钟上课出与之前两天出好测试卷,并把电子版试卷发送到指定邮箱

  2. 学员进行测试后,需教师或进行试卷分析,教师需要在接收到考试试卷3天内,回复试卷分析结果。

  学生作业

  1. 班主任带同一名学生超过2节课工作台则除最后本子外须给学员布置作业

  2. 作业内容须和讲课内容密切相关,每节课作业量以30分钟至60分钟为宜

  3. 教师下课时须在学生管理手册相应页登记所留作业,并且把所留作业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4. 下次上课学生须检查作业,评估作业已经完成情况,并在学生点出行政管理手册作相应登记

教师管理制度9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

  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9、同事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教师加强工作职责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每一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幼儿吃饭时,热饭菜不要幼儿接触,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作息制度

  1.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团体活动时光(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光,每一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光,幼儿每一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光,要列入课程表。

  教育教学制度:

  1.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光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光,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景。

  11。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教师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教师管理制度11

  1. 维护工作纪律:考勤打卡制度是维持正常工作秩序,保证企业运营效率的基础。

  2. 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员工在同一标准下工作,减少因个人行为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薪酬计算依据:准确的.考勤记录直接影响员工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计算。

  4. 法规遵从: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5. 提升企业形象:一个严谨的考勤制度能体现企业的专业性和管理水平。

教师管理制度12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等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教师管理制度13

  考勤管理制度不仅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公平公正、激发员工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它有助于:

  1. 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准时出勤能保证团队协作的顺畅,提高工作效率。

  2. 保护公司利益:防止资源浪费,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3. 促进个人发展:良好的`考勤记录是评价员工表现的重要指标,对晋升和奖金分配有直接影响。

教师管理制度14

  教师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计算机使用,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减少因软件冲突或系统故障带来的困扰。

  2. 保护资源:防止无序使用导致的硬件损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学校资源。

  3. 保障安全:维护网络安全,防止病毒传播,确保教学数据的'安全。

  4. 培养良好习惯:培养教师遵守规则、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习惯,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

教师管理制度15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确保教育质量:通过规范教学流程,保证教育活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保障幼儿安全:规定教师的行为准则,防止不当行为对幼儿造成伤害。

  3. 提升教师满意度:通过合理的考核和培训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发展动力。

  4. 维护园所声誉:良好的'师德和教学质量有助于提升园所的社会形象和家长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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