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2 11:43:07 制度 我要投稿

代理商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商管理制度15篇【优选】

代理商管理制度1

  一、前言

  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xx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xx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xx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xx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xx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

  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xx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

  代理商经xx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xx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代理商管理制度2

  一、前言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

  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u企业法人的简历。 u企业经营业绩。 u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u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u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u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七、价格、窜货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八、保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销售管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

  不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一、考评与辅导

  A、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二、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销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大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三、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代理商管理制度3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本着携手双赢的理念,加强对各区域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卓越”的XX产品在各个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代理区域分为A、B、C三类城市及其下属地区。城市类别:

  A类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B类城市:A类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各级城市。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当地礼品渠道运营和零售卖场的营销。,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根据代理区域交纳一定数额的`品牌保证金

  5、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于推进当地XX产品事业的发展,并具备必要的专业销售人员和卖场。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代理商资格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卓越”。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1、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产品必须为本公司现有XX产品以及在合同期间内本公司推出的XX最新产品范畴,各级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开发其他XX产品,具体业务内容以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各级代理商不得做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或者冲突的业务范畴,否则,公司有权撤消其代理商资格。

  3、代理商购买的XX产品在项目实施的前三个月期内,在保证产品完好时可进行30%换货,三个月后换货额不得超出10%

  第六条、代理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公司的市场管理。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积极宣传和推广XX产品,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必须按月向本公司提交销售业绩报告,市场分析调查和市场反馈信息。

  4、一级代理商对于本公司业务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30万,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10万,前三个月可适当降低任务要求。(具体按照区域,单独签署协议)

  5、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代理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代理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但设立零售店、专柜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开店资料进行备案,报批后方可进行。

  7、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销售价格及保证金

  1、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价格如发生变更,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对价格予以调整实施。

  3、授权一级代理商从”卓越”直接购买XX产品,”卓越”不直接对授权一级代理商所辖区域内的二级代理商直接销售。深圳嘉鸿大客户部直接发展的终端客人可以直接从总部购卖产品用于促销活动,深圳嘉鸿不进入代理商所辖区域的终端卖场。

  4、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直接支付代理区域内品牌保证金。代理合同解除即行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诺

  1、本公司只与一级代理商进行业务来往,不与一级代理商所辖二级代理商发生业务受理关系。

  2、本公司对代理执行统一的优惠价格体系。

  3、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专卖店与专柜设计。

  4、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及客户资源协助整理与维护。

  5、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

  6、将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单。

  第九条、代理商评估

  1、计划目标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据总体营销计划、代理区域市场状况等制定年度市场开拓指令性计划,公司将计划目标分解到月,分解为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将未完成部分转入下月任务中。对于连续六个月都没能完成计划任务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一级代理商将年销售额分解为所在区域的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销售额的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有权视其情况做出最终决定。

  3、代理商应按时向公司递交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总结,对于不交报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代理商,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

  资格。二级代理商连续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一级代理商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4、协作情况。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代理商若违反本制度中的业务原则、管理办法,进行恶意竞争,公司将酌情给以罚款,性质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十条、代理商奖惩

  奖励

  1、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业务额,公司给予相应的奖金及其实物奖励,奖励由公司具体实施。

  2、如果二级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一级代理商完成的销售额,那么则由二级代理商取缔原一级代理商成为本地区新的一级代理商,原一级代理商则降为二级代理商。

  3、对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额外奖励。

  处罚

  代理商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取消代理商资格等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的影响;

  2、泄露公司秘密;

  3、把向客户索要回扣、介绍费的;

  (来自:小龙文档网:代理商管理制度及规范)4、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名誉;

  5、严禁代理商以公司名义做与本公司无关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商资格,并处于五万以下的罚款;

  6、连续六个月完不成公司任务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此代理资格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第十三条、招商区域

  诚征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的各个地区。

代理商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代理商管理,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发展区域总代理进行审批。

  3.2事业部总经理

  3.2.1负责组织制定与政策。

  3.2.2负责审批代理商激励方案和纠纷处理方案。

  3.2.3负责与区域总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协议。

  3.3销售部

  3.3.1负责带给合格代理商资格信息与名单。

  3.3.2负责建立代理商档案。

  3.3.3负责与代理商洽谈及相关业务对接。

  3.4技术服务部

  负责为代理商带给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技术支持。

  4.管理资料

  4.1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

  4.1.1产品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区(及/或)某一些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并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潜力的代理销售合作伙伴。

  4.1.2代理商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配送、培训、使用示范、售后服务等工作。

  4.1.3代理商的分类

  4.1.3.1代理商分为三类:特约代理、区域代理、区域总代理。

  4.1.3.2特约代理商为公司推销某种产品并向客户带给其技术与维修服务,在公司无规定的状况下,一般无区域限制。

  4.1.3.3区域总代理可自行发展及管理下级代理商,但需经公司授权,范围依区域市场特征、渠道潜力而不同。

  4.2代理商加盟条件

  4.2.1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加入公司产品代理商务必贴合下列基本条件:

  (1)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精细化工产品或者精细化工产品服务”(或同含义)资料。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具备经营申请销售产品的销售实力、技术理解力与服务潜力。

  (4)理解所代理的业务,拥有当地相关业务的客户关系。

  4.2.2代理商的组织保证

  为顺利执行代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及服务工作,代理商应在组织保证及人员配置上做出合理安排,设置独立的产品部门,配置全职人员,以履行其销售及服务工作。

  4.3代理商申请程序

  4.3.1凡具备代理商基本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公司产品的渠道代理商,申请时联系公司相关产品事业部销售负责人,取得并完成《代理商申请表》。

  4.3.2在考察代理商时,应思考以下有利因素:

  (1)离客户更近、能够节约差旅费。

  (2)拥有更高素质的业务员,在该客户所属行业已有成功推广经验,该业务机构综合实力明显强于对手。

  (3)有广告投入,业绩突出,信益良好,无拖欠货款现象,敬业。

  (4)在《代理商申请表》中未发现虚假资料。

  4.3.3经事业部审查、考核认为合格者,与之签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经双方签署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同》应包括对代理商经销行为、销货业绩、售后服务、

  付款、定期报告、激励政策等方面的约束、规定及要求。需要时可颁发《代理商证书》。

  4.4代理商的工作职责

  (1)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

  (2)对本地市场应做全面仔细的分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销售策略等定期报事业部渠道负责人。

  (3)协助事业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该地区范围内的用户使用状况的调查和质量跟踪工作。

  4.5市场业务管理

  4.5.1空白地区市场欢迎和支持各代理商利用资源开发客户,空白地区客户实行代理商先备案后准入的原则。发现目标客户和资源后,代理商需先与事业部负责人确认和备案,以避免多渠道进入客户。空白地区的销售按代理所在区域同一价格体系执行。

  4.5.2每一代理合同年度完成后,销售部将根据代理商所签订的完成量进行考核,如无法完成合同规定当年的80%任务量,且无合理原因,将取消代理资格,其原有客户交由公司事业部进行服务。

  4.5.3已经授权给某个代理商的客户,经三个月的洽谈,仍未有实际性的进展,公司有权重新决定,另行确定业务机构接手洽谈。但确有理由者,能够申请延期三个月,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4.5.4如代理商有压价竞争、贬低对手等恶意行为,事业部以书面劝诫;如再发生上述恶意行为,事业部在授权时将不保护其利益;上述行为严重时,属于违约,事业部能够取消其代理资格。

  4.5.5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手段进行串货、倒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如有恶意串货行为,事业部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4.5.6代理商每次订货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货。每次订货都务必签订定货合同。发货运输方式为零担或汽运,一次订货较多时可分批发货。

  4.5.7特约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商合同属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够经营其他业务。公司

  可在所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4.5.8区域总代理的代理合同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开发自己品牌及与公司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同类的系列产品。公司在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也不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4.5.9代理商每年12月30日前应编制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期报告(包括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及政策变化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相关工作推荐。

  4.5.10代理商应在每季、每月按时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事业部提交销售报表、市场信息、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报告。

  4.5.11事业部建立片区经理职责制,片区负责人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为其负责分管片区的代理商和客户服务,包括日常业务服务、推广促销支持、技术培训支持等。强化沟通,单口对外,片区内所有代理商的业务与服务需要与公司联系的工作,均透过片区负责人,以便服务工作的追溯和业务操作。

  4.5.12领用资料应书面申请,经市场部负责人批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参照定单的多少和客户拜访量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按成本价购买。

  4.5.13代理商来访考察,应书面联系销售部,明确来访时间、单位、人员、职务、考察目标等具体需求,公司负责带给当地交通及礼节性招待,其他费用由代理商自行安排。

  4.6销售政策

  4.6.1订货量在20吨、20xx瓶以下的订货,发货期为货款到帐后天以内,价格在规定标准内。

  4.6.2对年度或连续三年有突出业绩的代理商,事业部应制定《代理商激励方案》,对其实行适宜的激励政策(包括返利政策)。

  4.7渠道价格管理

  4.7.1渠道市场公开报价由公司统一制定发布,由片区负责人向代理商传达。

  4.7.2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报价不统一发布,每个产品的进货折扣价格在代理商与事业

  部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详细描述。

  4.7.3渠道市场公开报价为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价格若有调整,由事业部片区负责人通知代理商,任何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公开报价。

  4.7.4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如最终成交价格需要有较大幅度的让价时,公司可给予个性进货价格支持。此状况下,授权代理商务必在签订合同时向公司提出特殊价格申请,公司书面同意并反馈后方可签订合同,并享受个性进货价格。

  4.7.5在公司基于市场促销阶段执行的特殊价格及奖励政策,仅限于促销时段内有效。促销期一结束,即恢复产品正常公开报价及进货价格。

  4.8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4.8.1市场支持

  4.8.1.1事业部销售部负责人定期与代理商负责人举行会议,交流彼此的市场开展状况。针对代理商将举办的有关公司渠道产品的市场活动,公司可在材料及费用上予以适当的支持,代理商对于公司市场活动的推荐,应慎重纳入思考,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采纳。

  4.8.1.2市场工作分工方式

  (1)事业部方面的工作

  1)协助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带给市场活动邀请函设计稿(双方共同决定资料及数量)并印刷邀请函及信封;

  3)带给市场活动中产品说明时使用的幻灯片;

  4)带给市场活动礼物的样品(双方共同决定形式与数量)并制作市场活动礼品;

  5)带给市场活动会场中使用的条幅、海报、宣传品等; 6)担任市场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2)代理商方面的工作

  1)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寻找适当的活动场地、预约时间、准备茶水、餐点等预订事项; 3)准备活动中需要的设施设备如座椅、讲台、扩音设备、灯光或探照灯、投影仪等;

  4)寄发邀请函、刊登广告,以任何必要手段邀请客户参加活动; 5)担任市场活动会场接待登记、发放资料及礼品、会场服务等工作; 6)担任活动主持人及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4.8.2销售支持

  4.8.2.1销售工具支持

  (1)书面宣传资料: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使用说明书、成功案例、宣传彩页等。

  (2)电子文档资料:包括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演示、服务介绍、宣传资料等。

  4.8.2.2产品试用:在协议条件下,向终端客户带给产品试用。

  4.8.2.3事业部片区负责人应定期与代理商的全体销售人员、销售支持人员及销售主管举行会议,会议举行的频率由双方讨论决定。

  (1)在会议中对代理商在销售或服务个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及协助。

  (2)协议期间,代理商依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可申请公司为其签约的每个项目带给顾问支持,可要求公司予以售前、售中、售后工作上的协助。

  (3)针对特殊项目,事业部应主动派遣销售或技术服务人员、营销策划人员与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合作,共同处理因该个案所发生的相关问题。

  4.8.3培训支持

  4.8.3.1代理商培训支持分为经营理念类培训、业务销售类培训、产品知识类培训、实施服务类培训、用户操作类培训五大类。

  4.8.3.2以上各类别的培训由事业部组织内部培训师资(产品销售、市场策划、技术服务等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与教材带给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公司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4.8.4服务支持

  4.8.4.1事业部设有客服电话,终端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致电咨询,寻求解决。

  4.8.4.2若遇终端客户有特殊需求,代理商可向事业部提出二次开发申请。但为确保维护的长久性,本项服务由事业部直接对最终用户带给收费服务,代理商不得私自对最

  终用户带给所需产品或服务。

  4.9客户投诉管理

  4.9.1事业部及代理商均应定期以适当的方式接触客户,目的在于确保客户满意度,保障客户应有的权益。

  4.9.2事业部直接应对代理商客户投诉时的处理原则:

  (1)应先了解投诉的资料是否与代理商有关,若其投诉资料与代理商无关,应自行处理。

  (2)若投诉的资料与产品配套服务有关,则事业部应告之客户其无法处理,并请客户直接与代理商联系。

  (3)若是对代理商有关产品配套服务方面的投诉,则事业部应了解其资料并决定是否确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若非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则事业部应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户解释,必要时事业部出面协助代理商向客户说明。

  (4)若经查证为代理商疏忽,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售后服务单位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若反映无效,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最高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

  4.9.3客户服务与投诉管理执行《客户管理办法》。

  4.10代理协同运作原则

  4.10.1市场竞争管理

  4.10.1.1防范原则

  (1)代理商务必严格遵守本区域销售原则,不得跨地区销售。

  (2)如授权代理商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有关系客户,务必事先通报事业部,相关片区负责人出面协调、商谈。

  4.10.1.2合作原则

  在代理商的代理区域范围内,如有终端客户要求直接与事业部联系或事业部直接发展的客户,均须以优先保护区域代理的角度,采取既定统一的进货通道,代理商可根据该项目中对方所起的作用给予必须的利益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商另定。

  5.本办法由公司事业部组织编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事业部负责解释。

代理商管理制度5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西安信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第九条、代理政策

  1、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信息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6、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第十条、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弃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第十一条、代理商培训

  1、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2、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第十二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第十四条、公司联络方式

  1、通过传真联系本公司。

  2、通过电话联系本公司。

  3、通过官方网站联系本公司。

  4、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交流会议,以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

代理商管理制度6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 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 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地级城市),二级经销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各级经销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

代理商管理制度7

  一、前言

  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代理商管理制度8

  第一条销售指标

  (一)销售指标的确定

  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代理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第三条基本市场的调查

  (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代理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第四条代理商的调查

  (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代理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代理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代理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第五条代理商的谈判原则与策略

  (一)一般代理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代理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代理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三)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问题一旦出现,给公司造成大损失。

  (四)合同期限应适度,一般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和终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时,应先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反方“亮”在明处,排除对方隐藏的“陷阱”,我方可以争取主动。

  (六)全同文本规范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必须慎重推敲,尤其是细节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条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签约前双方应提供齐备合法批营许可证件,同时要复印存档。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一)双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报公司法律部门进行文本审核,若存在问题时要进行再修改。

  (二)双方合作合同应统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来签订,一般应由公司总经理签订。

  (三)委托代理人签约时要出具法人委托书,并交对方存档。

  (四)有关资料,如房产证明,房屋建筑篮图,对方的营业证件等,应当有详细的复印件和所签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五)合同签订后,统一存档。

  第七条代理商制订价格方案

  (一)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方案由销售主管制订,并上报销售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没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代理商业务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三)定价依据:

  1、生产成本、运杂费、税收、管理费用。

  2、本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质量。

  (四)返利办法及时间

  1、根据客户销量及要求,分别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内返利规定外,销售额达到nA万+nA万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奖。

  3、以上6档不足下一档者按本档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进货时间为准。

  5、如代理商愿意以货抵款(其货价按同出厂价供给),所返货物随货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为准。

  7、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第八条货款结算原则

  (一)为防止货款拖欠形成死账,代理商一律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二)为防止样品压款造成死账,经销一律不提供无偿样品,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三)样品在无破损的前提下,可给予换货优惠,或者代理商再进货时,对样品价格给予一不定期的优惠返还。

  (四)支票汇款结算,要等货款到账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

  (一)代理商的货款回收,由所负责该代理商的业务员直接负责。

  (二)货款一律由代理商直接汇到公司账号上,特殊情况现金结算时,应由店面收银员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账务部交款。

  第十条订货管理

  (一)查阅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

  (二)查阅交易记录和结算记录。

  (三)如无货款结算遗留问题,可进行下次订货。

  (四)骖方填写订货单一式四份。

  (五)订货音交销售主管、代理商、财务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发货和运输

  (一)产品运输一律由物流部门负责。

  (二)如对方要求自己运输、发货时,代理商要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方要在验货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代理商的销售支持

  (一)确定有利双方价格体系,提供价格保护、返利、折让等支持,具体按公司有关价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场竞争势态,优先供应商品,改进进货周期与期量标准,支持代理商合理库存。

  (三)协助代理商提供有关市场与客户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产品宣传促销资料。

  (五)协助经销没,对销售终端导购人员进行我公司商品专业知识和有关导购技巧的培训。

  (六)进行售后组装与维修的有关技术培训与支持,样品可由我公司大区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示范性组装。

  (七)提供相关的备件和易损件,支扭亏为盈售后服务质量。

  (八)提供卖场的装修设计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统一的标识。

  (九)进行有关产品促销方面的整体支持。

  第十三条售后支持的实施

  (一)代理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区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报销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涉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的,由销售主管报销售总监审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第十四条代理商定期巡访

  (一)业务员每初应制订出自己所负责的代理商巡访工作计划,同时填报《经销巡访计划表》,交区域主管。

  (二)区域主管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代理商巡访工作完成后要填写《代理商信息资料表》,统一保存。

  第十五条巡访内容

  (一)销售情况,包括已销售商品情况、库存成品情况。

  (二)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成品的意见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与服务方面还有哪些需求。

  (四)代理商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五)对一步进货的品种、数量、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态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代理商管理制度9

  为促进整合xxxx站事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资源优势,鼓励合理竞争,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特制订本代理商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约授权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业务机构和xxxx站团体及业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职责

  一、服从公司统一的市场管理以及价格体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将所授权范围的资料未经同意另作它用;

  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户的服务,注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商业利益,及时反馈各层面客户的改善和推荐,对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权益的事件应及时通报,并主动收集证据和进行相关的处理行动;

  三、按照公司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包括“全国招商政策”“全国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证件,对所授权区域进行加盟整合、服务并审核备案;

  四、原则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加盟、整合、运营,如在代理区域以外有市场资源的需要填写跨地区开发业务申请表,由公司协调确认后方可操作;

  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擅自调整油品价格和非油物品的售价,不得出售除公司统一配送以外的其它产品,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签订及管理规定

  一、各代理商及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流程与加盟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及“合作协议”

  二、对加盟商及客户在签订“招商合同”前,务必先进行加盟审核,对“五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以核实该加盟商的合法性,签订合同时带给上述复印件备案存档,同时带给加盟客户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实“招商合同”资料的真实性;

  三、公司对加盟客户的资格评审、按标准对合同的资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职责等进行审核,如果合同条款超出了公司的标准范围,则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质量要求购进的油品,以现货现款形式进行,超出规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协调解决并給于范围内的优惠,运输方式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运;

  五、各代理商及代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首先要对该企业效益、经营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证书等;

  六、当确认加盟商资信状况贴合要求时,各代理商与目标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和资料进行招商,所签订的资料、协议、合同寄回公司;

  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对合同资料进行复审后到行政部办理盖章手续,并将盖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给加盟客户,一份由公司留档管理;

  八、其它,本管理办法将在试行中不断完善更新,欢迎广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荐;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规定执行,在新的“办法”没有出台之前,按照此“办法”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绿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秀洁品牌销售渠道管理,规范代理商日常行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代理商是指与公司签订了正式代理协议的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管理的原则:

  1、平等、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法、互利共赢的原则。

  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4、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代理商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与本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凡经公司确认并授权的代理商均享有以下权利:

  1、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公司产品品牌的使用权。

  2、在授权范围内销售公司产品并获取利润。

  3、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4、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种政策支持和广告、物料支持。

  5、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技术支持。

  6、公司提供的其他权利和服务。

  第五条代理商应承担的义务:

  1、代理商在约定区域内从事本品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积极推荐本品牌产品,执行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

  2、维护本品牌形象,按公司要求陈列产品,保证产品陈列、展示醒目,符合公司和市场要求。

  3、维护本品牌价格管理体系的稳定,保证所经销产品按公司统一规定的价格执行。不低价倾销,不向其他市场窜货。

  4、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开发、维护下级客户。

  5、配合本品牌组织的各种促销活动,按促销计划完成促销任务。

  6、配合本品牌新产品上市活动,按要求推广新产品。

  7、配合公司市场调研及其他活动,及时准确向公司提供各类市场动态信息和销售数据。

  8、遵守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代理商的选择

  第六条市场分布和配置

  1、品牌部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制定本品牌销售渠道战略,由品牌部经理主持划定销售区域。

  2、根据销售渠道战略,制定代理商策略。

  3、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的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和选择。

  第七条代理商的调查

  1、在深入对区域、市场容量、消费者状况、竞争对手情况、市场分布等调查的基础上,对所确认的代理商进行分类调查。

  2、调查后填写《代理商调查表》,并进行综合评价。

  3、由业务员将调查结果报品牌部经理,品牌部经理对所调查的代理商进行评价、审批。

  第八条代理商的选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从事建材行业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市场管理能力。

  2、有充足的营业场地、库房和相关的营业证件。

  3、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

  5、认同公司产品和公司品牌,认同公司营销理念和销售模式。

  6、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第四章代理商的谈判和签约

  第九条谈判原则和策略

  1、一般代理商和经销商的谈判由业务员和销售经理进行,重点代理商的谈判由品

  牌部经理出面进行。

  2、谈判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并注意区别对待,讲究策略。

  3、合同文本应以公司格式合同为基础,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

  4、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合同。

  5、合同文本里需填写内容的部分及补充条款必须慎重拟定、填写。

  第九条合同的审批和签订

  1、业务员与代理商协商完和合同条款后,应先让代理商签字盖章,上报给品牌部经理审核。

  2、由品牌部经理报营销总监审批签字,统一报公司盖公司合同章。

  3、有关资料和附件原件应当附在合同后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起存档备查。

  4、合同签订后,由品牌部统一存档管理,另一份存留财务部,以备审核代理商资格和销售返利。

  第五章代理商的价格管理

  第十条代理商供货价格管理

  1、代理商的供货价格由公司统一制定,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执行,由公司统一发布。

  2、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必须附有《代理商供货价格单》,作为代理合同的一部分。

  3、代理商供货价格变动,须由品牌部制作书面价格通知,并加盖公司公章,送达到代理商。在新价格通知之前,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4、销售政策、支持、优惠及促销活动等,都必须以不改变代理商供货价格为前提。

  5、代理商对供货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代理商违反规定,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终止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代理商分销价格管理

  1、代理商分销价格是指代理商向经销商、分销商的供货价格。代理商分销价格的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

  2、代理商在市场分销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分销价格进行,不得低价倾销或私自加价扰乱市场。公司有权对分销价格违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的处以所涉金额双倍罚款。

  第十二条代理商零售价格管理

  1、公司制定统一的市场指导零售价,由公司统一公开发布。

  2、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严禁有超过指导零售价的暴利行为,因代理商暴利行为导致客户不予结算货款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3、代理商严禁低于供货价倾销,否则公司有权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代理权。

  第六章物流配送管理

  第十三条代理商订货管理

  1、代理商的订单由公司订单处理部门统一处理,区域销售人员及其他人员无权接单。

  2、代理商必须提前24小时向公司订货,每次不低于20xx元或四吨,公司会在24小时内及时送货。

  3、代理商店面订货低于标准订货的,公司会安排车辆不定时配送;代理商订货需直接送到工地的,不得低于标准订货。

  4、代理商要求配送货物到工地的,应向营业室报清工地具体地址、接货人电话、结款方式等信息。

  5、代理商大量订货30吨以上必须提前3天,否则,由于供货配送延误而带来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物流配送管理

  1、对代理商的`配送货物公司提供免费装卸服务。但不负责上楼梯和地下室及远距离装卸,卸货地点不得超过货车可停放地点8米范围。超出范围代理商需承担必要的额外卸车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配送过程中、代理商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以便接货和保持有效沟通。

  3、公司物流配送范围只限于北京市辖区范围内,超出配送范围内的公司不予配送,客户另行联系物流。

  4、凡代理商到公司仓库自提自装货物,且订单货物净重超10吨的,甲方给予该订单货值一定比例的运费补贴(如需甲方装车的,须扣除实际发生装车费用)。

  5、公司送达代理商的货物,需代理商当时确认并验收数量,验收无误在送货单签字后即视为有效,过后数量差异由代理商负责。

  第七章货款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1、代理商的结算方式分为预付款、月结、和现金三种方式。

  2、长期合作、信誉良好且公司认可的优质客户,可采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代理商每次支付给公司的预付款额不低于5万元,乙方在甲方的提货货款余额不得低于0.5万,低于此余额甲方通知乙方补齐预付货款。

  2、无预付款的代理商一般采取现金结账方式,新开发客户三个月内必须现金结账。

  3、合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可以采取月结的结款方式。代理商当月月结账款必须在下个月5号前全部结清,否则取消其月结账款资格。

  第十六条货款管理规定

  1、预付款代理商如有工地直接结现金的情况,由公司送货司机直接带回交给公司财务,再由销售人员返还给代理商。

  2、代理商大批订货应提前十天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并预付30%定金,余款货到全部结清。

  3、代理商可采用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货款。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代理商不得向公司销售人员提供现金或现金支票,不得允许公司销售人员借支现金或调动货物,否则一切损失由代理商承担。

  4、代理商应按约及时交付货款。如代理商无故拖欠应结货款,或以无效支票、支票无密码、账户余额不足无法兑付支票、远期支票等方式变相拖欠货款的,公司有权扣除代理商销售返利。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终止代理协议。

  第八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管理

  1、公司客服部负责代理商及其他客户产品问题投诉的处理。

  2、若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投诉问题,应第一时间及时与公司销售人员或客服部联系,协助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如因代理商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公司的实体店选址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本公司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代理商须于每周一,向本公司上报上周的销售总结和下周的销售计划。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原则上,每周需向公司最少拿货200斤。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客户名册、销售计划、销售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运费由各代理商负责。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转账。每次提货时,应结清当批货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可以对培训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励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附则

  第十四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相关的产品。

  第十五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使用本公司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本公司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七条违反制度的处置

  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可随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

  第十八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代理商须于指定区域内,以本公司许可的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本公司书面指示时则不在此限制之内。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本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新代理商的设置本公司在授权新的代理商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商及代表处的意见。如有问题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条当发生本制度的相关纷争时,由管辖地法院或惠州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代理商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扬,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扶植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职员,有固定的业务场所,良好的资信本领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本领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当地批发、批发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经由过程

  第五条代理商权利和任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公司产品。

  (2)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扬、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版面定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代理和谈签订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注销表代理政策切实其实认及代理级此外谈判业务执行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申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敌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水平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大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题目。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纳年关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关查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第七条价格、串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和谈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串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串货与被串货双方协商解决串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歹意串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勾销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和谈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保守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觉将庄重处理。形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令责任。

  第九条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①年关汇总清理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紧张客户赞扬,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他代理商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和谈的规定勉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查核的一个目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延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斟酌勾销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当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赞扬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和谈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公司会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定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和谈进行供货,由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准绳上经由过程银行转账领取。货款的缴付以财政部收到为期限。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形成质量不及格,或货物发运型号、种类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一条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赞扬情况。

  ③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④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⑤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及格者连任,不及格者撤销。

  (2)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③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④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⑤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⑦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⑨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当中,采纳不合作态度大概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版面警告,直至勾销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失密任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失密任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勾销其代理资格并交由群众法院裁决。(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大概水平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和谈的附件,与代理和谈具有一律法令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公司提出版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代理商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代理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代理商,并且将各类代理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代理商必须遵守公司的代理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代理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代理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代理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代理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代理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代理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代理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代理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代理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代理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代理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代理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代理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代理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代理商分为一级代理商(地级城市),二级代理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代理商,根据代理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各级代理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代理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代理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代理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代理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代理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代理商、代理商。

  5、代理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代理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代理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代理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代理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代理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经销资格;

  8、代理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代理商的货物流向。

代理商管理制度14

  一、前言

  ××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 ××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合法代理商。

  2、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 愿意专心经营“××电贴片”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的经营指导,保持与××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赞同××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电贴片”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通过

  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

  代理政策的确认及代理级别的谈判

  代理协议签订

  业务执行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系列产品;

  2、使甪“××”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电贴片”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 ××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电贴片”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 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

  1、××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 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 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 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 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 其他严重损害××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 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 。××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 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 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 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重大损失的,××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总××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 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5

  一、前言

  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xx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xx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xx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xx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xx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xx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xx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xx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xx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xx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xx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xx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xx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xx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xx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xx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xx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xx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xx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xx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甪"xx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xx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xx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xx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xx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xx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xx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xx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xx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xx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xx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xx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xx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xx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xx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xx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xx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xx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xx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

  1、xx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xx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xx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 xx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xx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xx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xx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xx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xx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xx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xx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xx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xx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xx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xx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xx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xx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xx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xx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xx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xx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xx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xx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xx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xx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xx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xx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xx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xx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xx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xx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xx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xx公司同意,代理销售xx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xx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xx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xx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xx公司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xx公司一般损失的,xx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xx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xx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xx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xx公司重大损失的,xx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xx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xx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xx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xx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xx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xx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xx公司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xx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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