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3 16:28:2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为保证安全用电、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严禁用手随意试验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和绝缘物;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线乱接电源;

  3、客房、营业厅、公共活动场所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暖气、电褥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4、在潮湿、高温、多尘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或操作电器的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直接用水喷射墙壁或顶棚来清理卫生。

  5、在电化腐蚀场所,如充电站车间,严禁使用临时线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为反腐型或塑料护套电缆。

  6、在有煤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认真与电工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作业。

  7、生产车间的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三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应掌握基本电气知识及装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动起重机的产品技术要求;

  8、所有人员都应掌握电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求护方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 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都要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要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安装电气设备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适当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设备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产品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价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家电的额定容量。任何家电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设备的总值和保护元素的规格不能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区。电器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保护线完善的多条铜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保护线分开,稳定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连接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到传导极,不能对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类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不要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皮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力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融化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家电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启动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也不能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家电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能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雾、尘。

  禁止将2.17画板用作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行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与触电的人接触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源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操作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责任参与本机关的登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主管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的电气知识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风险及时安排维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一般电气管理

  4.1倍电线应根据电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超负荷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力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遵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安装在中央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压电器布线末端应显示线号。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运营机构应标“分”“和”。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级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零部件。

  4.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不能比以前的测量值大幅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适当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地区标准分割所属地区。这里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

  5.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应设计为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制作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必须接地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表示。

  (9)不能在保护性接地、中性线上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为0。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个发电机、同一个变压器或为同一个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的电气设备只能使用一种接地方法。

  6.4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应接地或反驳。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电气部分附近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厂在居民区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至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每个连接点都要使用搭接焊缝,并且要坚固,没有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满足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遵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直接设置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等级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代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xx避雷针(线)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系都要具备。手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动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必须使用专用中心线接地。这条中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中性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受损的电缆或几根短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电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一般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家电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离开或突然断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类工具活动零件和壳之间

  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类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并学习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关应检查实验周期中是否为合格产品,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湿气。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需要技术部门审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别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证明书,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将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安装人员将立即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带有符合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线杆或沿着墙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离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安装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设备危险,证明设备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 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根据拆除和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请机关通知主办单位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力业务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进行触电、事故现场保护,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经分析、处理完成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的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的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为止进行处罚。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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