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3:27:10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变更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变更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各类变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设备、电气等设施、人员和工艺变更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审查工艺条件(还包括材料、材质、压力等级)和工艺规程的变更、申请(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工艺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管理措施,达到审查及时、准确,了解分析生产技术的数据和状态,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负责分管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其附属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生产科负责各类仪表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仪表和计量器具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变更的管理(包括新进人员),组织人员的各类培训和人才储备,确保人员安置的.到位和适宜,杜绝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4、各类变更程序

  4.1各类变更要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理性的原则,变更内容要有相关论证证据,杜绝随意变更。

  4.2在变更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4.3有变更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主管科室部署“变更通知单”、“人员变动通知单”或聘文。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要有变更人及批准人签字。

  4.4发生变更后,各主管部门组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必要时,重大危险造成较大以上风险的变更时要制定评检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强变更后的管理,必须建立变更台帐,对变更及时记录,组织对变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检和查证,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组织各生产职能科室参加。

  5、变更后相关文件的变更

  5.1发生变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建议人或建议部门草写《文件更改通知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术文件),还应用有必要的依据资料。

  5.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审批部门或领导进行。

  5.3文件更改批准时,由对口部门文件管理员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门(人)发放文件变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单位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记录实施更改。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时,可以对该单位只发放一份文件变更通知单,但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当同一份有多处更改时,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更改。文件持有人负责将原文件进行销毁进行登记,并填写更改记录。

  5.5各类文件变更及时准确,要确保变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变更管理制度2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变更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t1 1—20xx? 标准化工作导则

  dl/t 800—20xx?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蓝图:晒图纸俗称“蓝图纸”,是一种化学涂料加工纸,专供各种工程设计、机械制造晒图之用,是生产与科研、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用品。

  4? 管理职责

  4.1 班组要根据本班管辖设备建立设备档案。

  4.2 班组设备档案要与现场设备相附,并保证专业设备档案的正确。

  4.3 班组的设备档案应设专人管理,班组技术员是本班组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设备变更分类

  5.1.1 全厂设备和系统变更,依其影响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

  5.1.2 凡属下列情况的变更均列为甲类变更:

  5.1.2.1 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开关等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系统以及380v及以上电气系统、事故照明、ups、通讯载波和调度等干线系统对全厂正常运行有重要影响的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设备的变更。

  5.1.2.2 设备报废的变更。

  5.1.2.3 生产设备重要结构和特性的变更。

  5.1.2.4 电气一次或二次系统上的变更。

  5.1.2.5 380v以上的电气系统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信号及报警装置的变更。

  5.1.2.6 主要设备的重要部件的变更。

  5.1.2.7 新增装生产设备或原设备的拆除。

  5.1.3 凡属下列情况的变更列为乙类变更:

  5.1.3.1 辅助设备、保安设备的变更,不影响主设备的出力、安全及效率。

  5.1.3.2 凡是在甲类原则外的系统上的设备及分支系统的变更。

  5.1.4 除甲、乙类之外的,影响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指厂资料室保存图纸及资料)列为丙类变更。

  5.2 设备变更手续

  5.2.1 凡属甲类设备变更,事前提出“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

  5.2.2 凡属乙类设备变更,事前经专业主管批准,事后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5.2.3 凡属丙类设备变更,则必须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据此修正原来记录及图纸。

  5.2.4 凡因事故修理,使设备变更,则按甲、乙、丙类分别于事后提出“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5.2.5 基本工程建设中的电气设备变更,如有全套完整详细的竣工图纸,可不依本制度办理。但凡基本建设工程而影响现有设备变更,由负责该项设备的部门,按其所属类别按本制度办理“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5.3 设备变更办理程序

  5.3.1 凡变更甲、乙类设备的均须事先填写“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

  5.3.1.1 甲类由专业主管审查,专业主任复审后交生产领导批准。

  5.3.1.2 乙类由专业主管审定批准,报专业主任处备案。

  4.3.1.3 甲、乙类填写一式三份,交生产部专业主管、技术档案室各一份,自存一份。

  5.3.1.4 丙类由专业主管审定。

  5.3.2 “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提出日期,须在施工前十天提出(重大项目须在施工前三十天提出),其所有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事故抢修而变更设备,必须征得付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口头同意后执行,事后三天内由专业主管负责办理设备变更手续。

  5.3.3 凡改进工程及大修工程,技术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经上级核准的设备变更,不须再作事前申请报告,仅须执行“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在报告中应注明所依据的批准文件及名称、编号。

  5.3.4 各类设备变更峻工后须在七天内提交“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而对于变更后影响运行操作的项目须在设备启动和操作前五天由设备负责单位绘制出改变后的图纸,经审批交有关运行现场、值长组等,作为操作使用。但仍要按规定办理“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5.3.5 对于“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和“设备变更执行报告”的要求:

  5.3.5.1 严肃认真的按报告单的内容进行填写。

  5.3.5.2 报告应附蓝图或注尺寸的简图,并附加说明和有关资料等。有关操作系统的变更,应同时附改进前、后的'系统图。执行报告单应附修后正式图纸,以便资料室照图样复晒有关单位进行相应修改。

  5.3.5.3 蓝图及简图上应有有关各项系统、机件的名称及规范,所附的审批参数依据必须是正式资料。

  5.3.5.4 改进工程已有详细竣工验收图及资料者,可不必重复报,仅须在报告上注明有关图号。

  5.3.5.5 报告应按要求逐级进行审批,审批后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发现原方案确有不合理之处,则应重新办理变更手续并说明原因。

  5.3.5.6 填写“设备变更申请报告”的设备管辖班组,将报告单交到专业后,由专业专工通知相关专业班组,涉及到保护整定值的,由试验班出定值单履行审批手续。

  5.3.6 对于甲、乙类“执行报告”审定人应了解查实情况,确切无误后,交生产领导批准,作为通报的依据。对于相关专业(机械类)设备变更,专业接到通知后,由主管专工通知有关班组,变更相应电气设备定值、回路或更改有关图纸及资料。

  5.3.7 “执行报告单”的审定应调查核实,其内容包括:

  5.3.7.1 所述变动内容是否确切和完全。

  5.3.7.2 核准手续是否已按规定办理。

  5.3.7.3 变更后的效果如何。

  5.3.8 档案室根据“执行报告单”填写“设备变更通知”单,经生产部主任签字,发至专业,专业主管限期将需要变更的图纸交档案室。

  5.3.9 接到变更通知单的班组,变更后应填写“变更通知单”的下联。“修改完成单”,接到“变更通知单”后三天内返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5.4 设备名称、命名、编号

  5.4.1 设备名称

  5.4.1.1 设备名称原则按设计施工图中所标注的名称和序号为准,一般情况不得改变其名称和序号。

  5.4.1.2 施工图及设计说明没有清楚标注设备名称和序号的,以电气名称序号为主进行有序排列。

  5.4.1.3 遇有特殊情况需改变原设计的名称和序号时,需履行审批手续,报生技处批准。

  5.4.1.4 设备名称,编号与机组号一并反映在设备标志牌上。

  5.4.2 设备编号标准

  5.4.2.1 主厂房内设备按介质流动方向以系统主设备为起点依次向后有序排列。

  5.4.2.2 厂房内同一用途的设备纵向布置的,一律以主厂房固定端为起点向扩建端有序排列。

  5.4.2.3 厂房内同一用途的设备纵向布置的,一律以主厂房a排墙为起点,向两侧有序排列。

  5.4.2.4 同一用途设备,编号号码采用两位数,前一位以1、2、3、4分别代表1、2、3、4号机组,后一位以a、b、c、d、e、f分别代表设备号。

  5.4.2.5 35kv系统设备编号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编排。

  5.4.2.6 发电机、主变压器 、厂用变压器按机组号编排,标号为1、2、3、4号;起备变等公用系统设备编号以1、2编号顺序排列。

  5.5 设备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5.5.1 设备档案的建立

  4.5.1.1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班组要根据本班管辖设备建立设备档案。

  5.5.1.2 设备管理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设立设备名称、型号、投产日期、生产厂家、大、小修改进日期、内容等科目。

  5.5.1.3 班组设备档案要与现场设备相附,并保证专业设备档案的正确。

  5.5.2、设备档案的修改和补充

  5.5.2.1 设备大、小修或改造后,若设备或系统有变化,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交待给管辖单位,管辖单位应重新建立设备档案且逐级上报。

  5.5.3 设备档案的管理

  5.5.3.1班组的设备档案应设专人管理,班组技术员是本班组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5.5.3.2 专业组织班组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对班组档案检查一次,保证班组设备档案的准确性和归档及时性。

  5.5.3.3 设备经过大、小修或技术改造,在竣工后1个月之内必须归档结束,将图纸、资料交到专业。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变更管理制度3

  1、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档,1套用于项目部存档,1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工程部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会导致造价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部可以以经工程部经理审批的工作联系单回复单回复施工单位,并抄送预结算部和总工室;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会导致造价增减,工程部应与总工室联系,由总工室决定是否变更,变更内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下发。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上直接签字回复。

变更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职责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范围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工作程序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对于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设计单位技术确认,工程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技术方案的变更,由项目组提出,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拟文上报公司批复后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质量记录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变更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内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变更过程有计划的控制,避免或减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4、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变更内容

  5.1、公司内有关人员变更:

  包括公司领导调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员调整、岗位操作工调整以及新进入公司人员分配等。

  5.2、管理变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管理机构变化、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3、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重大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原料介质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水、电、汽、暖等变更。

  5.4、设备设施的变更: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的.变更、设备材料借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的变更等。

  6、变更类型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2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7、职责

  1.变更管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2.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指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落实实施。

  8、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的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9、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

  a.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消防等进行修改,应由职能部门或车间主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

  b.办理变更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可以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变更,应急结束后应补办变更手续。

  2变更审批

  a.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b.一般变更:

  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c.重大变更:

  变更影响多个单位的变更,由变更安全生产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可靠性研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a.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安全生产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

  b.验收应对变更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对未达到计划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应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复审直至合格,并填写《变更验收表》;

  c.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安全科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10、变更管理

  1.对人员的变更管理由行财部负责;

  2.对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3.对设备、设施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4.对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器材、防护用品的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5.对电气线路、临时用电设施、电气技术改造、电气设备新安装、更换等有关电气变更由技术部负责;

  6.对公司内水网改造、水管线变更由车间负责提出申请,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行财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进行通报,对可能产生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11、注意事项

  1.实施变更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各自的权限,涉及到重大项目的变更必需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2.实施变更后,有关单位应及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单位,涉及到工艺、技术改造、重大设备设施更换时,应对有关操作工进行培训。

  3.技术变更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添加】通知单》进行。

  4、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等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管理制度6

  由于设计图纸有遗漏或错误,业主要求改变局部设计,施工时地基、土层、管线等与原设计调查不符,造成无法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影响工程施工难度等原因造成需进行工程变更。对特大型工程来说,工程变更打乱了原有的施工进度安排,在计划安排、物资供应、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并增大投资或延长工期,但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适用等要求,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变更的步骤及途径

  根据监理制和施工实践,工程变更有以下几种途径及相应步骤:

  (1)业主要求改变或完善设计内容,由业主、设计院发出书面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按照文件的内容组织实施。

  (2)在有业主、设计院、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四方参加的会议上提出问题,共同研究,由设计人员确定,形成设计交底或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可先执行,但以后必须补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

  (3)深化设计,可根据功能适用性、现场实际进行局部变更,此类深化与修改需报设计院,业主审批。

  (4)由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提出的书面文件,经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签字认可后实施,这种变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签证前几方进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几方签字认证。

  (5)工程变更造成返工的签证工作。设计变更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对返工量,并办理签证手续,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均要有正式的变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变更报告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正式答复后才能实施执行。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由总承包统一负责办理,并统一编号归档保存。

  (二)工程变更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工程变更的严肃性和预见性。

  贯彻先洽后干的原则,要作到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办理签证要齐正,文字规格、图表、数字要准确无误,各种变更办理要及时,特别是返工量的认可必须核准,要经过相当一级的认可签证才能实施。对于施工单位自己提出的工程变更,在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正式答复前,施工应按原设计图纸进行。对工程变更必须有一定的预见性。分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熟识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提前提出变更的.项目,及时立项,准备相应的资料,完成规定的报批手续,尽可能使工程变更发生在工程开工之前,为施工准备及安排赢得时间,避免返工损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特大型工程施工时间长,工程量大,分包单位多,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要建立完整的记录,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时间顺序或工程项目分门别类编号整理存档。在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及时做好变更资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变更的连续性、完整性。

  3.工程变更文件一定要及时完整地给经营管理部门,以供及时办理经济洽商。

  4.要尽量简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为目的。工程变更在达到业主提出的美观、适用、满足功能要求和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达到施工总体最佳效果。

变更管理制度7

  1.目的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反馈甲方信息。

  城市负责人负责核实工程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备配置报价清单。

  施工技术组负责审核工程量设备配置清单及所能达到的.要求。

  规划设计组负责审核设计变更配置报价。

  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4.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审批流程图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施工技术组规划设计组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vkwy7.5.1-j02-09-f1《智能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vkwy7.5.1-j02-09-f2《智能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变更管理制度8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陈总、xxx、xxx、xxx;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变更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复核。

  2.2 现场工作组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也是对工程项目熟悉最高的部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应履行如下职责:

  (1)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2)调查复核确认工程变更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否决相关方提出的变更申请。

  (3)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确认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等,工程变更经批准后发送工程变更通知;

  (4)工程变更后施工的监督。

  2.3 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变更的协调沟通机构,负责

  (1)提出工程变更,复核工程变更申请;

  (2)组织协调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方会商工程变更方案;

  (3)组织预算组编制工程变更预算;

  (4)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论证,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度控制、预算方案、材料价格变动等;签发工程变更签证;

  (5)组织并落实变更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对变更实施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总结

  (6)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7)对现场工作组进行考评。

  2.4预算组按照工程变更方案、设计变更文件等编制工程变更的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2.5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申请、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申请等,签署工程变更补充协议或相关合同。超权限的工程变更需总裁审批。

  第三章 工程变更一般规定

  3.1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按工程变更类型、预计工程量、预算工程造价等将工程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重要变更;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2一般变更是指在项目实施中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工程造价变化不大、施工进度变化不大的变更。一般变更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天气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物形式的个别调整。一般变更的工程量变化小于原预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约定的5%,工程造价的变动小于预算或施工合同金额的5%。

  3.3 重要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重要变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量变化量大于预算或施工合同约定的5%;工程造价超过预算或施工合同金额的5%以上。

  3.4 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项目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应根据工程变更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工程变更的管理与审批须根据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

  (3)在工程变更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的审批。

  (4)提出变更申请时,须附完整的工程变更佐证资料:变更申请表、变更理由、原始记录、设计图纸的缺点、变更工程造价计算书等。

  (5)对于工程变更,现场工作组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所提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准确地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规定程序正确受理。

  (6)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审批应规定严格的时间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内批复。

  (7)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现场工作组根据批复下达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应按变更通知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有关工程费用。

  3.5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工程变更时有发生,当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时,可申请进行变更:

  (1)因设计不完善而出现错、漏、碰、缺时;

  (2)有更优设计方案时,新方案可使投资更省、功能更强、加快工程进度等;

  (3)施工难度大,使施工确实无法顺利进行时;

  (4)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导致以往的设计无法实施时;

  (5)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

  (6)工程物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

  (7)其它需要变更的情况出现时。

  第四章 工程变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均可作为工程变更的提出方;当工程变更事项发生时,变更提出方对变更事项调查,确定需变更工程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4.2.监理方、现场人员、项目部、中介服务机构对变更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时间应控制在3日内完成,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

  4.3.项目部对工程变更申请相关情况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决定工程项目是否变动。

  4.4 变更方案的确定

  (1)按照工程变更类型,项目部与设计、监理、施工、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会商工程变更方案;

  (2)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的,对施工方提出的价格进行调查评审,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供应部采购;

  (3)引发额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单位承担,并签订补充协议,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单位承担;

  (4)设计变更的,设计方重新设计,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4.5项目部组织预算组对工程变更进行预算,预算人员根据工程变更方案及相关材料编制变更预算。

  4.6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审批申请,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工程变更申请签署意见,预算组对工程预算签署意见;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方案,超权限的工程变更须总裁审批(项目领导小组或总裁应在2日内给出回复)。

  4.7 工程的变更应出具《工程变更签证单》(见附件),《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签字后作为统一变更依据。

  4.8 工程变更被批准后,现场人员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关方。

  第五章 工程变更管理

  5.1 项目部要切实做好工程变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和控制体系。涉及工程变更的按规定要求订立施工补充合同,同时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设备、材料数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价格确定方面要按照规定或市场情况进行。

  5.2 现场工作组应加强对变更项目监督检查,随时纠正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变更文件进行。

  5.3 工程变更一般要牵涉到变更费用的问题,必须公正、公平、合理地确定工程变更造价,项目部要处理好工程变更造价问题,需遵循以下原则:

  (1)对原工程造价清单中已含有的项目,应直接取用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对类似工程项目,也应尽可能地参照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或在原单价基础上作合理的计算调整。

  (2)原造价清单中没有可参考的项目单价,若采用原清单项目单价明显不合理时,可由项目部、监理、施工各方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合理价格。

  5.4 工程工作范围变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围的变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标时估计的工作或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这种变更一般会引起额外的工程,对于规模不大额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额外工程单价,应经过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或总裁批准后方能进行。

  5.5 工程施工条件变更的控制,

  (1)施工条件的变更是由于实际的现场条件不同于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现场条件;如果这种改变是承包方报价时能预料到的,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因为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如果这种改变是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料到的,则此项改变构成工程变更,这种工程变更应按照工程变更程序进行。

  (2)由于工程物料价格变动而需要变更工程的,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应及时核实变更情况:

  ①对于物料价格变动幅度在3%以内的,原则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预算执行;

  ②对于物料价格变动超过3%的变更,由现场工作组和项目部根据市场调查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价,并加强现场监控力度;或变更工程标准;或与施工方协商共同解决。并由现场工作组、项目部按照工程变更管理流程进行报批;

  ③现场工作组和项目部人员须做好工程价格变动评估和控制,力争在变幻不定的市场情况下,少发生变更。

  ④对核对不实的价格变更,对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沟通协调,使项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围下顺利完工。

  5.6 工程设计变更的控制

  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都属于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均应由监理方审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方能作为施工方实施变更的依据。

  5.7 工程施工变更的控制

  施工变更的内容及产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等。

  施工方有权改变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顺序,这种改变的责任应由施工方承担,可以不按变更程序来处理。对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施工顺序的改变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应按正式变更程序来处理。

  5.8 工程技术标准变更的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于造价、进度等考虑,会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改变材料质量或类型选择,或者由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法规的改变所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这种变更需要监理方同意并经过公司审核批准后来实施。

  5.9 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按照经公司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变更后的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现场工作组人员要做好跟踪调查,并定期向项目组汇报变更后的情况。

  5.10 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变更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为以后决算做准备。

  5.11 变更预算人员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预算,监督工程的执行。

  5.12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1)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变更,由项目领导小组决定;

  (2)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根据设计合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价格增长超过10%的由总裁审批;低于10%的价格变动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4)引发额外工程的工程变更,按照新设工程执行。

  (5)工程变更预算金额超过5%的重要变更由总裁审批;变动金额低于5%的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5.13 工程变更后的确认,现场工作组和项目组在工程变更后,对变更结果和质量影响进行确认,并编制工程变更报告。

  第六章 责任追究

  6.1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工程进行变更,因擅自变更工程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6.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功能、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变更施工和监理资料。否则,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外,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资格。

  6.3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未经批准随意变更设计,使项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外,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格。

  6.4 项目部和现场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凡由以上单位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依据情节轻重确定其连带责任。

  6.5 对工程变更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的,对工程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未及时报批,或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其损失由有关单位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变更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不大、简单并且危险很小,就将变更审查表提交生产副厂长审议批准。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复杂、牵涉其他部门并且危险系数比较高,就应当通过生产副厂长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2级审查。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

变更管理制度11

  1、目的

  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2.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办理原则

  3.1单一信息和设计文件传输渠道,杜绝设计指令多路径传输,设计文件满天飞现象。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影响很大,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所有设计图纸,补充图纸,修改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参数,技术说明由规划设计部统一发放,设计院提出的变更事项,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见,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需经我公司规划设计部门统一向设计院传达。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规划设计部经理在综合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可以直接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重大设计修改,专业方案及设计标准调整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规划设计部作为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每一份设计变更发出之前,应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尤其是营销工作,项目合作,合同违约,工程成本控制,还要密切联系现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4科学性,专业化管理,设计变更中所最终形成的内容,一定是为解决问题或达到预期效果所有可选方法中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同时设计变更要始终体现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5原因明确,表述准确。在每份设计变更中,要说明发生的原因,变更部位,范围,变更前后的设计内容要表达准确。以便相关部门据此开展其他工作。体现工程数量的要经过认真核实,计量准确。

  3.6严格执行洽商办理程序,凭证及手续齐全。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要有经对方有权人员确认的书面依据。

  3.7及时办理工程费用调整,设计变更送达后,施工单位须于15日内提出工程总价变更要求,15日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该变更没有费用增加。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15日内未作回复,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3.8先洽后干。 设计变更确定后,原则上要施工单位先报预算后施工,若属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变更费用要及时通知合作单位。

  3.9设计变更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时发放各有关部门,合作单位,咨询服务协作单位。

  3.10设计变更的数量和修改总量作为一个考核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并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发生时限促进设计单位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自查自改。

  4、公司有关各部门职责

  4.1规划设计部

  4.1.1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性总体把握,审核设计变更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并优化出最佳实施方案。掌握变更内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标准的改变及公司对有关客户的违约问题。

  4.1.2负责将设计变更内容及时会知营销策划部门,专业顾问公司,及重要客户,并负责信息的双向沟通。

  4.1.3负责组织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4.1.4负责设计变更要求的传达,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办理,设计变更的`下发。

  4.1.5负责设计变更整理、归档及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结合现场工程情况落实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

  4.2.2协助审查设计变更内容的专业合理性,结合施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4.2.3随时掌握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变更发生时的施工进度,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准备反索赔证据。

  4.2.4落实设计变更内容,组织监理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现场签证、信息反馈。

  4.2.5配合顾问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计量工作。

  4.3、工程部

  4.3.1负责设计变更价款的确定。

  4.3.2审核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价选用是否合适。费用是否合理。

  4.3.3办理工程造价增减调整确认。

  4.4监理公司

  4.4.1认真审阅图纸,实时跟踪现场施工,调查设计变更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2审核施工单位变更工程量申请数量,申请变更费用。

  4.4.3现场跟踪变更内容的实施情况。

  5、设计变更审查依据

  5.1.1前期批准文件,设计委托书,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1.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1.6工程量清单规范,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5.1.7营销策划方案,房屋销售合同,转让及合作协议。

  6、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6.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6.1.1设计院向规划设计部提出需要发出的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6.1.2规划设计部根据变更内容判断此设计变更在哪一个分级管理范围内。

  6.1.3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在5000元以内,规划设计部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内容的合理性,专业的协调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询现场可实施性、并评估对营销、项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规划设计部在综合各部门信息后,部门经理通知设计院同意发出、修改意见、驳回设计变更及替代解决方案。

  6.1.4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超过5000元,需规划设计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审查工作后,填写“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完成审批手续后,通知设计院签发设计变更。

  6.2公司各部门或项目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6.2.1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由业务部门向规划设计部提出需要,规划设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意图用专业语言填写“

  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见附件1),业务需要部门确认。

  6.2.3设计单位咨询工程部涉及变更工程项目或部位的目前现场进度及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常规项目变更大致费用增减额度。对于需要进行经济比较或需要准确计算费用以辅助决策的变更项目由工程部给出咨询意见。

  6.2.4规划设计部给出综合意见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规划设计部向设计人发出设计变更指令。并负责审核设计人成文的设计变更的准确性。单次变更涉及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指令须经总经理批示。

  6.3设计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件2)由规划设计部签收、内部编号、发放工程部、各有关单位,并组织归档。

  6.4工程部将设计变更发放给监理、施工单位,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调整计算书上报,审核,签认。组织工程实施。

  6.5工程部审核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计算资料,对照合同确定调整额,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认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表。

变更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通过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转变,长久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动力部现场确认后签署看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记下。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转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平安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方案,购买制度执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设备动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平安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平安委员会举行现场平安风险评估,制定拆除计划和平安预防措施,并由平安委员会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举行。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需由设备动力部批精确认后,方可举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需举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干净。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举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需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需完好无损,外观干净整洁。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需建立台帐档案,便利合理调度通过。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状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经阁铝业科技股份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变更管理制度13

  变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

  2、管理的改变,任何人无权做出管理改变,确需管理改变,由单位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改变。

  3、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

  3.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3.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4工艺指标变更程序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3.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3.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3.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5.3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

  4、档案管理

  4.1人员的管理,由劳资处存档。

  4.2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负责统一管理技术档案,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3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4要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管理的规定。

变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4.变更管理的分类

  4.1工艺、技术的变更: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4.1.2原料介质变更;

  4.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1.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设备设施的变更:

  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设施的变更;

  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3管理的变更:

  4.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4.3.2人员的较大变更;

  4.3.3管理机构的变更;

  4.3.4管理职能的变更;

  5.变更管理职责

  5.1项目或技改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5.2工艺部门负责现有工艺设备,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变更管理;

  5.3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等的变更管理;

  5.4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5.5相关部门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管理。

  6.变更程序

  6.1变更申请。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6.2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安全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6.3变更审批。《安全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报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6.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变更的管理

  7.1工艺、技术的变更:

  7.1.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7.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4工艺参数变更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7.1.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7.1.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7.1.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由动力处根据生产能力负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变更方案和实施计划,上报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动力处组织实施。

  7.2设备设施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实施。

  7.3管理的变更:

  7.3.1安全技术处必须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变化情况,并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3.2工艺、技术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变更,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变更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装置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4关键岗位人员的增减,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人员调动。

  7.3.5任何人无权做出组织机构(包括生产工段和班组)的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写出组织机构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变更。

  8.变更的其他规定

  8.1.对以下变更需进行验证或确认:

  8.1.1.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改变或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

  8.1.2.工艺参数的改变或工艺路线的变更;

  8.1.3.设备的改变,主要指设备位置调整、设备改进、更换或大修等;

  8.1.4.安全设施的变更。

  8.2变更的实施仅限于变更申请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变更范围去执行,不准超越批准的范围。

  8.3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8.3发生重大变更时,销售公司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通知给相关客户和法规部门。

  8.4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9.档案管理

  9.1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统一管理技术档案。

  9.2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

  9.3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资料由劳资处存档。

  9.4安全管理部将变更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表格进行归档,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或车间可保留复印件。

变更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管理职责,避免在变更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人事组织部门是劳动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四条各级计划规划部门是资本性投资计划过程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五条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六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七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工艺、操作及应急预案等生产过程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运行、检维修过程等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安全环保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排的隐患治理项目等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条各级消防部门是消防设施、消防灭火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单位,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三章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归口部门对所管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中“变更管理”的要求,形成变更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不能实施变更。

  第十三条业务归口部门应该根据业务的变更内容,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完善的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变更过程中安全环保受控。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负责对业务变更的内容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对变更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在各项业务变更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变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原计划的现状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变更、方案变更、人员变更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各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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