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惩制度

时间:2024-07-17 11:13:17 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企业奖惩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奖惩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企业奖惩制度15篇

企业奖惩制度1

  一、奖励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①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出众、群众评议良好、绩效评估好;②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无差错、事故;

  ③在生产和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④积极钻研业务,革新、挖潜有明显成绩、业绩;

  ⑤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

  ⑥对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企业采纳并实施运用,有显着成效;

  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

  ⑨及时发现各类隐患,防止重大事故;

  ⑩参加各类竞赛为企业争得荣誉;

  ⑾为保护企业、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2、奖励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奖励,并发给奖品、奖金、证书并作为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②奖励类别包括:口头表扬、表扬、嘉奖、记功,提供培训、学习、休假、旅游、升职机会;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轻微过失错误

  ①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

  ②不服从主管指挥,一意孤行;

  ③不按照操作程序、进度、质量要求工作;

  ④浪费公物、纸张、原辅料、包装用品情节轻微;

  ⑤工作能力弱,不称职、无法完成应该完成的本职工作;

  ⑥对本人负责的各项工作不重视,执行不力;

  ⑦遭顾客或部门投诉,情节轻微;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一般过失错误

  ①旷工一次

  ②一年内受警告记录二次;

  ③在员工中拉帮结伙,制造员工之间矛盾,欺侮他人,制造散布谣言;

  ④个人卫生,仪容仪表不遵守规定;

  ⑤因疏忽使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受轻微损坏;

  ⑥因疏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情节轻微;

  ⑦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如串岗、聊天、阅读、进食、娱乐、冲撞顾客,情节轻微;

  ⑧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不听劝解,屡次再犯,情节严重;

  ⑨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认识不足,消极对抗,散布不满;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过失错误

  ①擅离职守,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②泄漏企业机密,情节轻微;

  ③拒绝服从主管指令及管理;

  ④违章违纪经纠正拒不认错,拒不接受处罚;

  ⑤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喝酒、抽烟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⑥编造谣言,诋毁他人;

  ⑦遭顾客重点式重复投诉,但有改正意愿及行动表现;

  4、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为特重过失错误

  ①全年无故旷工三日;

  ②违抗上级指令,不服从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③恶意发泄不满情绪,损坏生产经营用各类工具、模具、设备设施情节严重;④工作疏忽、贻误要务,使企业蒙受重大无可挽回损失(经济、声誉);

  ⑤违反安全或卫生制度,工作规章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情节严重;

  ⑥谩骂、侮辱或威胁同事、主管、领导及顾客;

  ⑦在企业内部各处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

  ⑧公物私用或利用职权图谋满足一已之私利;

  ⑨泄露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密,图谋一已之私利;

  ⑩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公私财物;

  ⑾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物料,工具、各类单据、报表使业务无法正常运转; ⑿贪污企业原物料、工具、器具及公款;

  ⒀恶意散布谣言,歪曲事实、诋毁企业声誉;

  ⒁公众场合恶意损毁企业形象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

  ⒂见灾不救酿成企业及员工和顾客有重大损失;

  ⒃恶意报复,往食品内放入异物给企业造成损失;

  ⒄工作期间担任同地区同类企业类似工作对企业隐瞒不报;

  ⒅因违法受到公安部门收审以上行政处分;

  5、惩罚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惩罚;

  ②惩罚类别包括:口头批评、批评.警告、记过、停职检查、留厂察看、开除;

  ③根据员工过失错误言行程度轻微、一般、严重、特重,情况分别处以相应惩罚,同时给予相应除职降级、降薪、罚款、调岗、取消休假,培训、学习等同步处罚;

  ④在员工犯严重过失错误接受处分学习改造期间,又有一次一般过失错误或二次轻微过失错误等同于一次特重错误;

  ⑤员工犯特重错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半薪无奖留用察看两个月,无薪留用察看一个月直至除名,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企业奖惩制度2

  奖惩制度

  一、奖励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 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的;

  3、 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在节约资金、资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 在抢险救灾、打击犯罪、防止事故发生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挽救了人员生命和国家、公司财产的;

  5、 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

  6、 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秀,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以证明者;

  7、 不徇私情,维护正义,敢于检举、揭发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者(经核查属实的);

  8、 经常获得顾客点名表扬,为公司赢得良好口碑和声誉的;

  9、 勤俭节约、节省资源成绩显著者;

  10、 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

  奖励的形式:口头或通报表扬;晋升工资或晋级;通令嘉奖。在给予前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奖励的程序: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主管提交书面事迹报告及《奖励建议申请书》给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并处以每人次50元罚款;

  一周内迟到、早退两次以下,且不超过30分钟的;

  未经许可而擅离工作岗位者,但未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吵闹、追逐、粗言秽语,;

  浪费水电、办公用品,下班未关水电的,情节较轻的;

  使用公司电话聊天、闲谈的;

  不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的;

  工作时间看与岗位无关的杂志、书刊、玩手机的;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的;

  怠慢客户的;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的;

  委托他人打卡、考勤或替代他人打卡考勤的;

  挑拨离间、捏造是非、传播谣言的;

  工作时间干私活或工作时间炒股的;

  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炒股)的,或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利的;

  对上级主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漫骂者;

  未经公司授权在公告栏、宣传栏上乱写乱画乱贴的;

  工作时间非工作接待,饮用酒精饮品的;,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轻微经济损失的;

  发生事故隐瞒工作过失(二小时内不上报)的;

  故意损耗公司财物的',损坏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并处以每人次罚款100元以上,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者,月旷工三次以上或误工五天以上的;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守则造成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粗暴对待客户,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声誉的;

  蓄意毁坏、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设备、设施及财物的;

  在公司或管理区域内售卖物品或拾遗不交的;

  未经许可在公司或管理区域内派发与公司无关的文字或印刷品的;涂改公司告示(通告)的; 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及客户的;

  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保密数据外泄或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

  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收受客户或业务对口单位钱物、礼品(卡)的;

  在公司或宿舍内赌博,做出有伤风化行为的;

  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行为人;

  有刑事犯罪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教的不告之者;

  伪造或变造个人学历等应聘资料;个人资料发生变化隐瞒不报的;

  上班时睡觉的或精神不集中或擅离职守导致批量产品出问题造成公司损失的;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造成公司其他重大损失的;

  本手册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可根据本手册制定各部门或各事项的具体管理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手册解释权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

企业奖惩制度3

  一、我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现状

  1、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多数事业单位领导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偏低,且法律意识十分淡薄。部分领导者只有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才意识到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未能做到从合同签署初期就及时与相关法律人士联系,咨询相关信息,利用法律至始至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2、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在事业单位中,合同管理工作对专业性及技术性的要求普遍较高,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这不仅需要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对法律相关知识有充分的了解,还要懂经济,会管理,并能真正运用到实际中。但就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严重缺乏此类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一方面,特定的专职人员少之又少;其次,现有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致使合同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3、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控制

  目前,事业单位存在多个部门拥有多个的现象,很大程度加大了管理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主要有两大环节,分别是合同的签订环节与合同的履行环节,可具体到立项审批,市场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落实,结算款项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等。许多事业单位针对合同流程管理的衔接能力较弱,合同在签订前的市场调查工作管理不到位,在签订中的审查管理不给力以及签订后的落实监督管理不具体。同时,合同签订后,未能建立专门的合同归档部门,未能完善合同签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导致合同后期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二、事业单位强化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强法律保护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企业奖惩制度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户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3、制定并建立驾驶员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管理台帐,安全例会记录。

  4、督促所属人员严肃履行安全职责,负责签定驾驶人员安全生产保证书。

  5、定期检查驾驶证的审验、换证、补证、二级保养维护的及时到位。

  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且有效期内参加交管部门的培训和业务学习。

  7、按车辆例行保养规范,认真做好车辆设备检查,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保持车容整洁。

  8、做到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疲劳驾驶、遵章守纪,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对人的.生命国家财产负责。

  9、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司驾人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10、严格对违章违纪,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做好处罚、分析总结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车辆安全生产检查,由第一责任人负责。依照《道路交通法》标准,必须定时、有计划、有重点进行检查。

  2、驾驶员在工作范围内,必须先自查自检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正,责任人进行定时复查。

  3、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整改,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应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检查中发现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整改,责任到人。

  5、贯彻边检查、边教育、边整改的精神。要求件件要落实、条条有交待,落实到位。

  6、各种形式的安全税务局,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做到资料齐全,有帐可查,有考核依据,要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三、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按要求,时间及规定路线驾驶车辆。

  2、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做好例行保养及安全设施的确认,使车辆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听从交通民警和协警人员指挥,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争道抢行,不违章驾驶和操作、保险、防滑、防火、消防等设施齐全。

  4、车辆倒车时必须先看清车后情况,慢速倒车,严禁盲目倒车,严禁盲目拖车,确保安全。

  5、卸轮胎时,应做到支撑稳固,采取有产措施防止滑动。

  6、行车中,仪表显示异常,应迅速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7、车辆停车时,必须选择停车场或安全空旷地点,有专人看守。停车必须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道路中停放维修必须竖立安全警示标牌。

  8、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四、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等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2、驾驶员依照规定,连续驾车时间不允许超过4小时,坚决杜绝疲劳驾车。

  3、机动车驾驶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由此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和车主承担。

  4、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开车吸烟、饮食、谈话。知车辆技术状况、知道路情况、知气象变化、知行人车辆动态特点、知乘载规定。

  5、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6、车辆有效证件必须随车携带、妥善保管、虚心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查验检查。

  7、认真检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车辆出车。

  8、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观念。做到勤清洁车辆、勤检查车辆、勤保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及时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安全行车保证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增强每个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出车行车必须保证做到:

  1、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2、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各种保险,按核定载重量装载,严禁超限。

  3、按要求对车辆定期检查,出车前后要及时检查,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员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道路运输法规、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做到文明行车、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警钟常在,思想情绪集中,麻痹意识坚决丢弃,确保安全出行。

  7、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8、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企业奖惩制度5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x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企业奖惩制度6

  摘要:考核与奖惩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效益。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该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1.明确目标与指标,建立合理的体系;

  2.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估与奖惩;

  3.及时反馈和培训提升;

  4.灵活调整与优化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1.明确目标与指标,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目标与指标。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将其分解为具体的指标。这样可以使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估与奖惩

  绩效评估的公平公正性是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核心。企业应该建立起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机制,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评估过程中,应该注重绩效的真实反映,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努力程度。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努力;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以促使其改进。

  3.及时反馈和培训提升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因此,及时的反馈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应该定期与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结果的沟通,指导他们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给予相应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

  4.灵活调整与优化制度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变化,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制度,使其更加符合企业的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同时,企业还需要持续关注制度的实施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效益。通过明确目标与指标,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估与奖惩;及时反馈和培训提升;灵活调整与优化制度等措施,可以使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应该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企业奖惩制度7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

  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

  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

  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

  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4、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5、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企业奖惩制度8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的。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按具体考勤制度细则执行,并取消该月全勤奖)。

  2、每月出现三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50元;每月出现十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100元;(公司办公OA管理系统中工作日志记录做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OA日志原则上要求当日事当日毕,记录内容请尽量跟进当日所做事情:起因,处理,结果及相关协调;补录日志不能超过1天(第二日24点前为有效补录,超过一天后补录无效),出差可以提前一天记录日志,说明出差原因,出差地点,在出差回来后阐明事件处理结果,相关的衔接工作等等)。

  3、在工作时间嬉戏、上网聊QQ工作以外内容、撤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0。

  4、方案设计及预算错误、工作失误等轻微过失罚款100元。

  5、工作中重大过失者罚款2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0、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阴,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1、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主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失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在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库伯教育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亦同。

企业奖惩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奖惩促进环保设备设施完善、运行维护、提高操作水平等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保管理。

  三、职责:

  1、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奖励,惩罚不重视环保、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及个人。由各主管单位上报相关材料,环保部审核后上报公司公司领导签批。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的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对环保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3、各单位由厂部长主抓环境保护工作,安全厂部长、设备厂长、设备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厂环保管理工作。掌握本单位污染源、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污染状况、除尘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4、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环保不重视,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出奖励惩罚意见。

  5、各单位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与技改的可行性设计报告必须征求公司环保部意见,设备投入前必须有环保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厂部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公司环保部与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7、公司环保部、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对环保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的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公司环保部。

  四、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内容

  1、各单位对除尘环保设施进行摸底,对照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查找所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12月15日汇总上报公司环保部。

  2、公司环保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所有有关环保制度、设备、设施投入的方案,并成立项目小组及制定实施推进计划、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目标上报公司领导。

  3、安装环保监控摄像头,对大气污染现象进行全厂监控。

  4、各单位各级安全环保、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台帐。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必须处在同等地位,实行同步管理、同步维护、同步检修、同步运行,以提高环保设施的完好率。

  5、公司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

  6、各分厂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分厂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

  五、奖励管理内容:

  1、各单位环境技改项目按期完成按工程投资额度1%—10%奖励。

  2、对于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经核实,每项奖励100—500元。

  3、对于环境污染事故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奖励300元。

  4、举报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因不正常停机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查实给予奖励300元。

  5、对环保除尘设备设施改进降低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的每项奖励100-500元。

  6、全月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奖励分厂5000元(奖励包括炼铁厂、炼钢厂、烧结厂)。

  7、全月未发生中水外排事故的,奖励相关单位20xx—5000元。

  六、考核管理内容:

  1、环境技改项目不能按推进计划完成,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每推迟一天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环境技改项目整改后不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或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

  3、环保设施需要停机检修时,需报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停机,私自停机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如出现突发性故障停机的应立即上报公司环保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4、环保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操作要求、安全和维护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抽查考试不合格者考核100元,连带分厂主管领导100元。

  5、环保设施的使用单位,要掌握备品、备件的备用量,及时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报有关部门,由于无备件造成设施停运或数据失真按停运时间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并落实到责任人。

  6、各单位上报环保备品备件不能虚报和浪费,要合理利用,检查中发现有浪费现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7、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除尘器的放灰时间、放灰次数、放灰量。放灰时间应

  控制在中夜班,否则考核200元/次。

  8、外协单位车辆不能及时组织拉灰,造成白天进行放灰的考核外协单位300元/次,连带考核主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9、公司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对环保除尘设施的完善、运行、操作控制进行检查考核,每项不合格项连带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

  10、分厂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无故未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连带主管领导100元。

  11、未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等原因, 造成大气污染的,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一个月连续出现3次加倍考核。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2、转运站、原料场、物料搬倒出现粉尘无组织大量飞扬,发现一次扬尘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13、各类外部检查及监测不达标,考核责任单位中层领导1000元。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4、严格控制循环水外排量,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溢流口大量跑水,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5、各除尘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弄虚作假的,无故未按时填写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16、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环保部。无故未召开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次。

  七、附则:

  1、本制度如与其它环保制度发生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2、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它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外排水控制措施及管理暂行规定》。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环保部负责解释。

企业奖惩制度10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企业奖惩制度11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组织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7、组织安排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督促、检查、指导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等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服从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预警机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4、组织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5、服从本公司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服从上级领导,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的领导、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进行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商鉴定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

  六、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主任,副总经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企业奖惩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企业奖惩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 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__,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__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四、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15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1、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奖惩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责任与权限

  1、对在公司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此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四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业务市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改革,合理利用自己丰富的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做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6、对有特殊贡献的公司(部门)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并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9、对年终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当年的具体经营情况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五条 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六条 处罚实施细则

  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犯相关规程,造成服务质量降级、设备报废、其他恶性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具体运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4、员工违犯下列规定之一的,由行政办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3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3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5)下班未关空调、电脑、照明灯等电源者,罚款50元。

  (6)上班期间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罚款50元。

  (7)上班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及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罚款50元。

  (8)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上胡乱堆放杂物者,罚款30元。

  (9)与同事争执闹情绪,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罚款50元。

  (10)酒后胡言乱语,说与工作无关的话语,挑拨纠纷者,罚款100元。

  (11)工作期间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者,无论原因如何、责任大小,均对当事双方视情节予以200 ~500元罚款,同时各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个人经济损失。

  (12)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处法令按规定,详细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条 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门处理)向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申报,经核查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八条 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行政办公室整理装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工资晋级、职务升迁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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