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煤矿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煤矿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我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认真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3、体检工作结束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5、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6、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管理制度2
1. 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日常辐射源的监管、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更新。
2. 定期安全审核:对辐射设备和操作流程进行周期性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整改。
3. 实施应急演练:定期模拟事故场景,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4. 与外部机构合作: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医疗单位建立联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及时的专业支援。
5. 信息透明:公开辐射安全信息,让员工了解潜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 法规遵循: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的辐射安全法规,确保企业的管理制度始终合规。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起完善的辐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从而在面对辐射相关风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保障人员安全,保护环境,维持业务的稳定运行。
煤矿管理制度3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及员工福利,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规程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教育培训。
2. 生产运营:涉及生产计划、设备维护、作业流程控制及产量质量监控。
3. 环境保护:涵盖矿山复垦、废水废气处理、噪音控制及生态恢复措施。
4. 资源管理: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开采计划与审批、资源回收率提升。
5. 人力资源: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6.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
内容概述:
1.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完善的管理架构。
2.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4. 合作与沟通: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供应商和社区的沟通合作,共同解决管理难题。
5. 培训与发展:定期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6.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稳定。
煤矿管理制度4
煤矿开拓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可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安全:严格的安全规定能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保证质量:通过质量控制确保开采工作的长期稳定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平的绩效考核和培训机会可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煤矿管理制度5
1. 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机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引进先进的粉尘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粉尘检测,及时掌握粉尘状况。
3. 加强防尘设施的'投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各岗位的防尘责任和操作规范。
5. 实施全员防尘教育,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6. 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防尘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7.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响应。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煤矿防尘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有效降低粉尘危害,为矿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煤矿管理制度6
煤矿要害场所的管理关乎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可能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还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要害场所的安全,对于煤矿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煤矿管理制度7
1、网络安全措施
(1)学校网络中心属于通讯重地,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和故障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的畅通。
(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必须设置密码,专人管理严格保密。除机房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许操作网络设备。
(4)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管中心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查毒和杀毒,并指导老师和各处室定期查杀病毒。
a、做好数据的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减少损失。
b、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机房的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尘工作,保证机房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c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同级领导和市教育中心汇报
2、学生机房
(1)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2)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3)管理教师要做好计算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5)使用机房的老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学生上机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6)离开教室以前要检查总电源、窗户、锁好门。
3、电教设备
(1)电教设备包括:专用教室、闭路电视系统、录像编辑系统及相关设备、录音机、投影机等
(2)做好设备的`登记入帐制度,专人专管。
(3)坚持有关的管理和借用制度,教学设备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外借。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室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管理好各种设备,带电的情况下不得擅离职守
(7)各种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
(8)离开电教室要及时关好窗户,锁好大门,晚上锁好楼门。
(9)电教组全体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及时更新。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煤矿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规范我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焦化三厂所有在岗职工。
3、内容及职责
3.1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年度计划。
3.2安全科配合厂办公室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4.1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4.1.1办公室将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他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名单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向公司安全处提出上岗前、离岗和转岗健康体检申请。
4.1.2对体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疾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离岗、退休等手续。
4.1.3对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
4.1.4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4.1.5对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情形的,应组织安排从事结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4.2在岗期间体检:
4.2.1根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安排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定期体检,对在体检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进行书面说明,并在补检时间内组织安排体检。
4.2.2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应通知办公室,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可疑职业病,应组织诊断资料,报公司安全处。确诊的职业病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
4.2.3在应急情况下,向公司安全处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疾控中心进行应急性体检。
4.2.4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4.2.5对需要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的,应组织安排。
4.3应急性体检
4.3.1在应急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检修、抢修或事故等原因,解触或准备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时,需进行应急性体检,以掌握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减少职业危害对健康的影响。
4.3.2在应急情况下,应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性体检。
4.3.3对应急性体检结果即刻报告被体检单位,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下开展检修、抢修或事故处理,体检结果应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1要建立健全厂内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5.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5.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3.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5.3.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5.3.3职业健康休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5.3.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6.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煤矿管理制度9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对于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其中煤炭资源仍然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存在,对于国家的工业生产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所以伴随着对煤炭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煤矿企业也在不断发展,针对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还是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安全一切生产都是空谈,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很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煤矿的生产调度是煤矿企业的重要工作环节,并且由于调度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调度管理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那么调度工作就很容易发生混乱,文章就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的过程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目的在于促进煤矿行业安全有序的运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调度管理制度;煤矿生产;生产调度;安全生产
调度是煤矿生产中的一个职能部门,煤矿安全调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它担负着企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任务,对于煤矿企业的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关系着煤矿企业能否顺利运行,在我国煤炭资源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能源,随着近几年安全事故的频发,导致煤矿企业的发展受阻,国家和社会对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性越来越重视,由于我国的工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煤矿业,所以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煤矿现有的调度管理制度包括调度会议制度、值班跟班及带班管理制度、生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车、行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生产影响管理办法、生产事故汇报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最根本前提,调度工作充当着煤矿产业的协调者和指挥官的功能,是煤矿企业生产的主线,所以调度工作必须严格把控,这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具体性质和特点
生产调度工作是每个生产企业都离不开的工作,可以说生产调度是维持生产企业正常运行的关键,所以对于煤矿企业也不例外,在实际的生产中生产调度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生产调度其本质是组织生产,安排生产,调度管理工作也是煤矿企业的管理工作之一,在一个大型的煤矿企业,调度机构分为好几个等级,这些调度机构都是煤炭生产建设的指挥中心,是促进煤矿企业领导工作方向正确性,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机构,“调度”的意思就是协调、指挥、监督和指导,最大限度的促进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正确的生产,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及时掌握并且合理的解决,不断排除生产过程中不利于生产的种种因素,促进生产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煤矿调度工作的主要特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具有不间断性,由于煤矿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就注定了生产的性质是连续运转的,所以这就需要对于每个工序都合理的监督安排,这就需要调度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坚守岗位,保质保量的完成调度工作,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其次,煤矿企业的调度工作有着很强的时间性,调度管理人员需要高度负责,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很多事故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所以当出现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隐患时要保证第一时间汇报,避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最后,煤矿企业的调度工作有着很强的权威性,调度部门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也是一个综合部门,所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调度员虽然作为基层的管理者,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高级管理者的作用,对很多事情能够指挥命令,对于将要发生的安全隐患通过自身的经验去制止,可以说煤矿调度工作在整个煤矿企业有着很强的权威性。
2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中的具体作用分析
对于生产企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必须有章可依,才能促进生产的有序性,任何事情缺乏了有效的.制度都很难保证顺利进行,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故,影响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煤矿企业亦是如此,调度部门作为煤矿企业的重要部门,对煤矿的生产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调度工作不是随意进行的,在实际的生产中,必须遵循相应的调度管理制度,可以说调度管理制度是指挥和控制调度工作严格进行的关键所在,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中,调度管理制度也起着很强的促进作用,下面对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中的具体作用进行细致的阐述。
2.1促进调度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调度管理制度首先是制度,制度就是对人的行为控制和要求的准则,所以在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中,调度管理制度是帮助业务人员学习的,不断促进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的提升,要求煤矿企业定期对调度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调度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及对煤矿生产过程的业务熟悉程度,对各个岗位的生产流程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应该能够熟练操作,对设备要懂得如何保养,如何维修,在对调度员的培训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实际,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2.2促进对于煤矿运输环节的管理,保证煤矿的质量
在煤矿采集的工作中,很容易发生工作面断层,掘进迎头半煤岩等导致煤矿的质量下降,所以调度部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煤矿在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调度员对煤矿采集过程应该实时监督确保煤炭的质量。
2.3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调度室制订了《调度员下井管理办法》、《调度员责任追究制度》、《调度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奖惩制度,调度员必须保障井下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井下工作实时监督,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加强对重点生产环节的监察。促进相关的调度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够最大限度的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2.4促进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的养成
调度管理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调度员的行为,促进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的养成,煤矿生产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很多安全事故时突发性的,所以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是非常关键的,严格遵循调度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应急能力,加强问题解决的有效性。
3结束语
在煤矿企业中,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生产调度工作是保证煤矿生产有序进行的关键,所以对于调度管理制度一定要严格遵循,在生产调度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不足,充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才是最关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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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龙.浅谈调度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J].企业论坛,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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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宇.浅谈煤矿企业调度工作信息[J].煤矿信息,20xx.
煤矿管理制度10
煤矿职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通过规范职工的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人员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它能够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激励机制,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良好的管理制度也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煤矿管理制度11
1、 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
2、 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
3、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
4、 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
5、 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
6、 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
7、 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
8、 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
9、 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 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
11、 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
12、 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
13、 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
14、 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煤矿管理制度12
煤矿综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企业风险。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优化,可以提高煤炭开采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维护矿区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煤矿综采管理制度,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石。
煤矿管理制度13
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采掘工作面扩散条件有限,采掘作业产生的粉尘对人造成极大的危害。细微的粉尘颗粒吸入人体对人会造成一定的伤害,重者会产生尘肺病,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会产生爆炸,排入大气中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污染。粉尘的防治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对易产生危害的粉尘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措施进行长期不间断的防范治理。
一、煤矿粉尘的概念
煤矿粉尘是指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矿物微粒的总称。
二、煤矿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矿粉尘来源于煤矿的生产建设过程中,几乎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粉尘。从机械切割煤、岩体或爆破松动煤、岩体→装煤、岩→运输→倒煤、矸整个过程都会产生粉尘,煤矿粉尘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凿岩机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爆破落岩、落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爬岩机装岩过程、溜槽溜煤、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运输提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回柱放顶及放顶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矸石山、煤仓在自然条件中产生的粉尘。
三、煤矿粉尘的分类
粉尘按其成分可划分为岩尘、煤尘等多种无机粉尘外,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方法进行分类。
1、按矿尘粒径划分
①粗尘。粉尘粒径大于40μm,相当于一般筛分的最小颗粒,在空气中极易沉降。
②细尘。粒径为10μm -40μm,肉眼可见,在静止空气中作加速沉降。
③微尘。粒径为0.25μm -10μm,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等速沉降。
④超微尘。粒径小于0.25μm,要用电子显微镜才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扩散运动。
2、按矿尘的状态划分
①浮游粉尘。悬浮于矿井空气中的粉尘。
②沉积粉尘。从矿井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粉尘。
浮尘与落尘在不同的环境下可以相互转化,浮尘在空气中飞扬的时间与尘粒的大小、重量、形式等有关,还与空气的湿度、风速等大气参数有关。
3、按粉尘的粒径范围划分
①全尘(总粉尘)。各种粒径的矿尘之和。
②呼吸性粉尘。主要指粒径在51μm以下的微细尘粒,它能通过人体上呼吸道进入肺区导致肺病,对人体危害甚大。
4、按粉尘有无爆炸划分
①爆炸性粉尘。在煤矿常指煤尘,煤尘有无爆炸性需经爆炸试验才能鉴定,煤中可燃物挥发分含量越高,煤尘爆炸性越强。
②非爆炸性粉尘。指经高温、高压、电离等不产生燃烧、爆炸反应的粉尘。
③惰性粉尘。指能抑制燃烧、爆炸隔绝氧气,降低可燃物温度的粉尘(如:干粉)。
四、煤矿粉尘的危害
煤矿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但对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且污浊井下回风还会对空气造成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致尘肺病。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能刺激人的眼睛,被吸入呼吸道无法排出的能使人产生各种病变,特别是颗粒度小于5μm的.矿尘,长期吸入人体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使肺部失去弹性,使人减弱或失去呼吸功能。
2、造成空气污染。矸石山、煤仓等在大自然风的作用下扬起的粉尘,会造成附近居民的空气污染。
3、煤尘具有爆炸和燃烧性。煤尘在一定条件下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给矿井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使整个矿井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但煤尘爆炸必须有先决条件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②煤尘的浓度达至爆炸界限③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④氧气浓度不低于18%。以上4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条件一人为无法控制外其余三个条件都可人为控制。因此煤尘的燃烧和爆炸只要有好的管理,隐患及时排除燃烧和爆炸都不可能发生。
五、煤矿粉尘的防治措施
煤矿粉尘虽不能除尽,但通过人为控制后会降低对人体的危害及大气的污染。现有的防尘技术还不全面,通过几代人的努力煤矿粉尘防治技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科技在进步随着进间的推移,防尘技术将越来越完善。煤矿现有的防尘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源头控制
1、煤层注水。在煤层开采前利用钻孔将压力水注入即将回采的煤层中湿润煤层,增加煤体内部水分,降低煤体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浮尘。注水钻孔可分为平行于工作面的长孔注水及垂直于工作面的短孔注水,注水后用水泥浆封堵孔口。此法为开采煤尘的主要降尘措施。
2、湿式打眼。在工作面使用风钻或煤电钻打眼时,必须连接压力水通过钻杆中心孔在整个打眼过程中源源不断注入钻孔中,降低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尘。
3、水泡泥。采掘工作面装药完成后炮眼使用装满水的水炮泥封孔,放炮后水受高温、高压雾化达到降低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喷雾洒水。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巷道周壁安装一至二道特殊能将压力水雾化的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雾化后的细小水滴散布在空气中与飘浮在空气中的尘粒碰撞,尘粒湿润后下沉。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5、装煤(岩)洒水降尘。煤体爆破落煤后,使用雾化喷头将水洒向煤体表面层层湿润,注意洒水量达至湿润程度即可;岩体爆破后向岩体表面洒水使矸石湿透,在爬矸机尾部装设防尘喷雾装置。从而降低装载、转运途中粉尘产生的系数。
6、冲洗井巷壁帮。定期对井巷壁帮进行冲洗,把附着在壁帮的浮尘清洗干净,避免浮尘干燥后在不合理的风速下再次扬起。另外也净化井巷壁帮,保持井巷清洁。
7、煤仓及矸石山的防尘措施。按通过环境评价的设计的煤仓、矸石堆放场地进行施工建设,煤炭的筛选过程保证煤尘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矸石山堆放场地尽量行选择在背风且对河流不造成污染的地带。
(二)切断传播途径
1、进风口布置。进风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尽量不要设在开阔地带。井口段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扬起的尘土吸入井下。
2、合理控制风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章节表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的最低、最高风速之规定,每班对井下进、回风流、硐室、工作面等地点的风速进行核定,确保风速在允许范围内。
3、设置水幕墙。在区段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中雾水幕墙,净化回风流。确保污风不对大气造成污染。
(三)个体防护
1、个体防护的主要用具为防尘口罩,我国现有生产的防尘口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带换气阀的简易口罩,另一类是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井下作业人员入井作业必须带防尘口罩,简易口罩需经常更换,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下班后要及时清洗并及时更换棉垫。
2、井下作业人员虽然有种种防尘措施,但由于长期接触粉尘难免会吸入部分粉尘,长期的积累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因此井下作业人员需每半年体检一次,在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条件下及时更换工种并及时治疗。
3、井下作业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站在进风侧。
(四)运用新技术
近几年来我国在粉尘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推出,但与现场需求还有差距,下步的研究方向:
1、如地面的空气净化器设计成煤矿安全型、防爆型后,是否能应用开井下,是否能有较好的效果。
2、大力研究高科技除尘技术如:超声波除尘、电离水除尘、微生物除尘、声波除尘技术等。
3、利用现有的水切割技术,现有的水切割技术已可切割厚度大于40cm厚的钢板。若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我想切割岩体、煤体易如反掌,这样不但开采过程能降低粉尘的产生且水切割后的煤岩体湿润运输过程中也不易产生扬尘。
六、总结
煤矿粉尘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职工身体健康,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产生大量的粉尘,有效控制粉尘,降低粉尘浓度,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好矿井综合防尘治理工作,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创造一个优良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煤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
(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经常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矿安监科负责全矿消防监督管理。保卫科负责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全矿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
第三章 地面消防
第七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保证
安全。
第八条: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做到:
(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
(二)禁烟场所,严格遵守制度,违章行为及时停产警告和处罚。
(三)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强化检查制度,特别是散场后,要仔细检查火险隐患。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重点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供电、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单位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开关、线路必须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保证开关、线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必须按规定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井下消防
第十五条:各井下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服务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工种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消防法规,参加矿里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识. 第十七条: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
第十八条:调度室接到火警后,立即向矿长汇报,同时向矿区救护队报警,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器进行撤离.
第十九条: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条: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
第二十一条:在井口房内、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第二十二条: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须报批措施,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检查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十三条: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充电硐室、加油站、皮带机头等处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每处至少配备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至少备有10个沙袋,存放灭火器的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
第二十四条: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第二十五条: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的胶管.
第二十六条:及时清理皮带机道的浮煤和煤尘,皮带机的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七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集体,矿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矿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
防监督人员有权给予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并给予单位责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记过、警告)或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和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
(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
(八)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井下消防处罚制度
(一)灭火器配备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
(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备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
(四)区队责任区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的费用由区队
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措施,未按规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备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六)通防科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并根据以上条款处罚,安监科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消防处罚地面由保卫科负责,井下由通防科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单位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
第六章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提高全体员工对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设施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2、各部位的所有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养和管理,严禁乱用、乱借、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消防器材配备的消防锹、桶严禁在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器材管理单位50——200元。
4、所有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和与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和擅自挪用,如有故意损坏者,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500元,现任不明确或丢失,对器材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5、所有器材、设施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6、各单位的领导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理的防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以便
及时落实解决。
第七章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部门的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器材管理单位100—200元.
三、单位、车间内所设的室内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洗车或与消防无关的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或擅自挪作它用。如有故意损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责任不明或丢失,对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四、所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矿保卫科负责维护保养.保卫科消防监督员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五、如单位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单位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批准后,送往矿保卫科统一购置.
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年要在上冻前,进行维护保养,以防冬天冻裂管道,冬天过后,要在春季再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
煤矿管理制度15
一、应急响应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
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3、大饭铺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大饭铺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四级:
( 1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 2 )三级响应:(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报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 3 )二级响应标准:(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伤;造成5000万元
以上(不含5000万)1亿元以下(不含1亿)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 4 )一级响应标准:(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14、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二、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
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①针对煤矿存在的各种风险,由煤矿安全监察科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煤矿安监科和煤矿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①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②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②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煤矿矿长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矿长签发。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1)煤矿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1)煤矿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煤矿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④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⑤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煤矿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培训制度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饭铺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2、安监科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3、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4、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监科负责全矿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6、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安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本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7、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监科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9、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10、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11、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12、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13、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四、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的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3、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长效机制,成立抢险应急指挥部,并将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对固定、精干的抢险救援应急队伍,以此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装备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b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c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e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f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②安全培训单位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④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⑤所有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⑥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⑦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⑧安全培训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⑨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出开展应用培训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应急演练的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方案,其内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并保证年度内落实。
(2)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专家评估认可后实施。
(3)在正式演练之前,进行模拟或桌面演练,检查其演练方案是否可行。
(4)根据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进行演练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5)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查看应急演练现场、演练队伍、演练设备、物资及安全设施情况。
(6)应急演练筹备小组向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决定演练时间。
(7)实战演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其过程和计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并对此次演练进行评价。
(9)结合演练效果,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值班
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终止,演练终止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组织疏散,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8、应急演练评估
所属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所属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1)评价目的
针对评价得出的结论,对不足之进行有目的的整改,以达到提高实战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②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③演练预案编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④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⑤参演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⑥应急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使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
⑧应急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3)报告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五、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应急物资资源,规范救援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1)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消防救灾仓库1个;
②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2个。
③矿山救援装备仓库1个。
(2)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水灾救灾仓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②地面消防救灾仓库,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③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由机电科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④矿山救援装备仓库由兼职救护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管理
(1)应急物资的采购
煤矿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提前30天,提出购买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查批准后,统一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领取后,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妥善保存。财务部要建立应急资金管理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补充和更新。
(2)应急物资的配备
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煤矿受灾害威胁情况,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资储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矿井规模、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灾变时应急抢险救灾时的需求。
(3)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负责单位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4)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登记,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5)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权限与程序如下: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权限: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应急物资进行调配和使用:
①煤矿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进行抢险救灾时。
②接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需要调拨应急物资抢险救灾时。
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认为需要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时。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下达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命令→矿调度室→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应急物资库管员→出库应急物资出库后,20天内应补齐物资储备库内的应急物资。
(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7)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
记账、保管、发放等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③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④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保持卫生清洁;
⑤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⑥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六、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应由所在岗位执行。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防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①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②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③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④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⑤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①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②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③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预警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以便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范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包括矿井职工在工作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⑥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处置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含职工在岗因病死亡)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③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卫生所、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紧急集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临时记录。
④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统计分析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或虽属轻伤但性质严重的,应由矿领导、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在三日内组织分析,其它轻伤事故、侥幸事故由安监科在三日内组织分析。
(2)事故分析参加人员和单位包括:分管领导、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及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3)事故教训和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时内必须贯彻到事故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必须在全矿范围内进行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4)安监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统计记录,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及分析结果。
(5)煤矿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伤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法医鉴定),并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医院诊断、法医鉴定结论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和明确。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材料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调查报告及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要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报告,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统计,并将证明材料留存事故调查处立卷存档备案,以便据实修改统计资料。
(6)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死亡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上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5、事故处理
(1)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3)事故处理意见应由安监科书面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4)事故调查分析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编谎、捏造。
(5)发生死亡事故,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工伤申报须由安监科报人力资源部和卫生所备案。
6、其它事项
(1)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具体要求向安监科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
(3)对瞒报的工伤事故要升级处理,即轻伤要作为重伤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同等对待。
八、事故救援评估和总结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灾害)或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
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员:总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人事行政部、物业中心、各区队负责人等。
(2)职责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稳定的运行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负责协调各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②现场抢险组职责
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可以转移的物资,将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用现场内可用于自救的物资和器具进行自救。
③伤员抢救组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提供防护、救护器具,紧急救护伤员,并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④安全警戒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保卫工作;配合到场的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员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和运输,提供和协调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和车辆。
⑥善后处理组职责
由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伤者的治疗和理赔工作。
4、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矿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工段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现场值班人员),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②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③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4)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牵头,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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