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宿舍公共场所和公物外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区内公共场所公物外借由各小区办公室统一管理。
2、借用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借用公物申请表”。
3、外借只对公不对私。
4、借用人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盖章)。
5、借用公物所在区的主管意见。
6、宿管中心办公室签意见盖章并登记。
7、借用人在借用公物期间应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公物的完整,损坏的要赔偿。
8、贵重物品借用时,应收取押金。
9、难辨认物品借用时应做好标志,方便辨认。
10、借出的公物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1、公物退还时各小区主管应仔细检查、清点公物,凡是人为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12、小区主管在确保公物完好退还的情况下,应与借用人办理退还手续,并且由小区办公室存档留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 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8、 不准在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五个做到”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楼道的箩筐内,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外。
3、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无纸屑污物。
5、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剧、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三、值日规定
1、 学生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 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楼内的公共场所平时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如遇突击任务组织学生予以协助。
四、检查制度:
1、 平时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和校社区党工委,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 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每月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
(1) 地面不清洁,未打扫;
(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北区扣值日寝室,如厅内无值日轮流表,未表明值日寝室的,则三个寝室当日卫生均为不合格)。
3、 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寝室;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寝室列入卫生抽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
4、 学年末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寝室;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寝室。
5、卫生优良为评比文明寝室的重要条件,并建议宿舍成员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建议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不得评为优良及以上等级,宿舍成员在评定后第二学年不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学年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建议其德育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附: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各楼层箩筐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发现一次扣15分。(15分)
二、书籍、各种物品(床上用品、箱包、洗漱饮食用具、衣帽、鞋子等)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张床位的床上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一张桌面摆放杂乱扣5分,一张床铺下鞋子物品排放不整齐扣5分,其它酌情扣分。(35分)
三、地面保持清洁,做到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20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10)
五、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5分)
六、公物完整无损。有损坏公物现象除赔偿和按校纪规定处理外,并扣10分。(10分)。
七、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不合要求扣5分。(5分)。
注: 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1)地面不清洁,未打扫;(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有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每个学生都应树立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纪律,共同把学生宿舍管理好、建设好。
第二条 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评比,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学院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调换和强行抢占寝室和床位。
第四条 建立学院、系部、学生干部在学生宿舍区的轮流值日、值周制度、以加强学生宿舍的分级管理,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系统。
第五条 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人,每层楼设层长一名、每栋设栋长一人,协助宿管中心对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宜的管理。期末栋长、层长可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二章 学生宿舍公共财物、水电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全院学生都应牢固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寝室内的床铺、床板、柜子,桌凳等由宿管中心按寝室人数配齐,并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不得任意调换。不得将教室课桌椅搬进寝室。
第八条 学生对所分配的家具要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须经宿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条 宿舍区和寝室内的公共役施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部门搞好维修,宿管办负责验收。寝室内的公物开学时由寝室长签名负责。
第十条 不准在室内外墙壁、栏杆,门窗、桌凳上涂写、刻画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随时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第十二条 每名学生每月定额用电5度、用水3吨。一月结一次帐,超过部分学生应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全院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保卫部、宿管部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胸卡。男生(女生)不准进入女生(男生)宿舍。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离开寝室必须落锁,不得将小商小贩引人宿舍。
第十八条 放假回家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寄存或随身带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燃烧物品。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
第二十条 爱护学生宿舍区装配的消防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攀爬学生宿舍围墙。铁门和铁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起哄、闹事。不得在楼顶逗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在指定寝室住宿。各班宿管委员和女生委员,寝室长应掌握每天晚上本班本室同学外宿名单,如有外宿者,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必须自觉接受宿管员的检查、登记。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用品者:视为偷盗行为,凡偷盗他人钱物,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滞留学院或提前返校在学生宿舍人住,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在学生宿舍住宿。
第四章 学生宿舍作息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大门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关。白天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或滞留宿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原因,学生可在禁止出入宿舍时间内出入宿舍:
1、患病且有医务室证明;
2、因公事或急事有学生处或宿管中心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在晚上10:00(周五六晚10:30)前回宿舍就寝,否则宿管员有权拒绝开门.并作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电灯统一开关,熄灯或因故停电后,不得大声呼叫、喧哗起哄。
第五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换勤洗,经常保持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清洁卫生实行宿管员主外,学生主内的原则,各门楼、公共走道、楼梯、公共洗浴、卫生间由宿管员打扫,各寝室内务以及各寝室门、窗及寝室门前的走廊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寝室人员整理和打扫。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内要严格做到五不准:①不准乱丢纸屑、果皮垃圾,不准随地大小便;③不准在窗户、拦秆处往室外或走廊上倒水、乱扔东西;③不准在宿舍内生火做饭;④不准在墙上乱贴、乱挂、乱画;⑤不准带饭菜进宿舍。
第三十三条 建立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员打扫两次,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5:00前完成,各寝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站。
第三十四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分。
第三十五条 寝室制度要全,必须按学院的规定张贴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床头卡、轮流值日表、寝室公约。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文明礼仪、学习风气,劳动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考核,评选文明寝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院每期评定最佳寝室、文明栋、优秀寝室长,授予称号,并发奖状、证书和奖品。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区的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作息制度,爱护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寝室评比中每学期内累计三次排在未位的寝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成员所有评先、评优、评定奖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违犯宿舍纪律,学生处、宿管中心老师、学生会干部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到宿管中心或系部作出书面或口头检查,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者,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寝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报宿管中心及时维修,由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与使用人当场认定并核价。自然损坏由学院负责,人为损坏、破坏由学院维修或更换,当事人或寝室成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由于使用公共水电设施不当,导致水电设施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对违规违纪使用的电器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的。
2、私拉、乱接电源的。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4、故意损坏水笼头,闸阀、水管、声控、插座、开关、线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1、因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生火等原因酿成触电、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
3、晚上就寝后在寝室内因听录音机、开灯不关等,影响他人就寝,造成学生起哄、打架等不良后果的。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7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8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校内文明建设,不断培育同学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中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等外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猛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便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同学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要准时清倒。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干净洁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2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3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
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
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5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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