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5 12:22:41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

  1、认真做好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保持幼儿室内空气流通,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班级每天由值班教师清扫,用消毒水拖地,每周五大清扫1次,彻底搞好班级卫生。

  3、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干爽、通风、无污垢,并定期消毒。

  4、清洁工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卫生间的拖把要专用。

  5、幼儿的`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6、幼儿饭前在值班教师的监护下洗净手,饭后漱口,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7、保护幼儿的视力,每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8、教育幼儿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弃废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9、幼儿的被褥每月换洗一次,每两周晒一次,平时如发现脏物应及时清洗。

  10、幼儿玩具每周消毒,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11、幼儿园的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保持个人及环境的卫生,做幼儿的表率。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2

  1、基建立项需经行政集体讨论确定,5万以上议标,10万以上招标。

  2、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

  4、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5、秉公办事,以质量第一为原则。

  6、发现施工中的具体问题要集体研究、行家论证加以解决。

  7、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8、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9、费用支出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核减率10%以内由园方支出审计费用,核减率10%以上由施工单位支出审计费用。

  10、费用支出必须凭有效正规发票,转账支出。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3

  1、加强电源管理,经常检查电视机、VCD、音箱等接电部位是否良好,所属部位严加管理,用后一定切断电源;对插座部位要十分重视,教育幼儿不乱摸乱捅,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2 、热水、热粥、热汤等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地方,分发饭、汤时不要越过幼儿头顶,要从体侧送到幼儿面前;严禁幼儿进入厨房,靠经火炉。

  3、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树枝、砖石块等投掷、抢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他人。

  4、教育幼儿不拿小刀、扣子、玻璃球、片等危险物品;每日晨、午检查时,注意幼儿衣袋内有无不安全物品,避免外伤。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幼儿往嘴鼻塞异物。

  5、要注意房屋、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6、冬春两季天气变化异常,应适时提醒幼儿增、减衣物,以防受凉感冒。

  7、冬季要经常检查幼儿的面部,耳、手、脚等易冻部位,并与家长密切配合,严防冻伤。

  8、药物必须妥善保存,给幼儿服药要看清姓名、药量。

  9、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在来园、离园时走失。

  10、幼儿外出活动时老师要随时清点人数,教师在交接班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11、教师下班必须在幼儿全部离园后。

  12、交接家长时,要求家长必须签字。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4

  (一)中层岗位实施程序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公布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若无人应聘可采用组织推荐形式产生应聘者。)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组织考察。即工作小组将岗位考核成绩为前两名的应聘者提交本园支部考察。考察方式为个别访谈和民主测评。(如一岗一人应聘,则考察也为一人)

  5、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6、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二)其他岗位实施程序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适时公布教师、职员、工勤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 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小组提出的拟聘名单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5、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三)聘任工作考核形式与内容

  1、考核形式: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年末相结合,自评、条线评、家长评与考核小组评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竞聘报告30%

  2)当学年考核成绩 占70%

  (四)聘任工作相关说明

  1、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幼儿园相关岗位竞聘时,则不再参与相应岗位的考核工作。

  2、工作小组对各岗位人员考核时,小组成员应确保不少于3人。

  3、在竞岗过程中,幼儿园有权对所有的岗位进行总体协调,对教职员工所应聘的'岗位作出适当的调整,在提前告知、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教职员工应发扬顾全大局的主人翁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对未聘用人员,幼儿园将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流。

  5、聘用合同的签订,必须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6、受聘用的教职工,以书面的形式与园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8月底)。

  7、聘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聘用合同的续聘、解除和终止以及有关事项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9、非教学一线岗位人员要聘为幼儿园专任教师须周任课量0.4及以上。

  10、凡竞聘到工勤岗位且周任课量不足0.6的教师编制人员,在幼儿园高级教师编制紧张情况下将不再聘为幼儿园高级教师。

  (五)聘任工作组织纪律

  1、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岗位工作考核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2、工作小组在聘任各岗位成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

  3、工作小组成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及保密意识。即讨论决策过程中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对小组内部个人讨论意见不宣扬,对小组共同决议不提前泄露等。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5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6、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7、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6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或教育机构为确保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行为、优化教学资源分配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则。它涵盖了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教育秩序,提升教育质量。

  内容概述:

  1. 招聘标准:明确兼职教师的资格条件,如学历、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

  2. 培训机制:为新入职的'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提升教学技能。

  3. 工作职责:定义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如授课时间、课程内容、学生评估等。

  4. 考核制度:设定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教学能力评估。

  5. 激励政策:设立奖励机制,如优秀教师奖、教学创新奖等,激发教学热情。

  6. 权益保障:规定薪酬支付、工作时间、休假权利等,确保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7. 解决争议:建立有效的申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兼职教师的正当权益。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7

  1、幼儿园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幼儿园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食堂,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

  3、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和兼职的食堂管理员,全面领导负责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幼儿园食堂应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已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形成全员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局面。

  5、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关部门的食品卫生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6、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学生的食谱。

  7、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8.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9、准确掌握学生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食品。

  10、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学生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11、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12、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8

  1、儿童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食委员会,由园领导、保健医、保教人员、炊管、财会人员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伙食问题,征求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帐目,伙食费要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

  3、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每天向伙房报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浪费,不吃隔日剩饭菜。

  4、膳食要合理,制定带量食谱,食谱每两周调换一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营养测算,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摄入量,进行分析、研究,做到营养量稳定、平衡,达到规定标准,保证各种营养素的供给量。

  5、坚持按食谱做饭。开饭时间要有合理间隔,两餐间隔3、5一4小时,幼儿进餐时间不少于20一30分钟,并准时开饭。提倡幼儿园自制糕点,午餐做到两菜一汤,饭菜分开,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6、注意调配花样,提高烹调技术,保持食物的营养成份。

  7、膳食营养计算,区妇幼中心每年抽检两次。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9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不疲劳驾车。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独自回家。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

  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0

  1、班长是班级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级教师、保育员是安全管理人员。

  2、班长负责定期检查班级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安全隐患马上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园有关管理人员。

  3、当班教师必须在一日活动中将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教育活动计划中能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各项活动组织有序。

  4、当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卡使用制度》。

  5、在组织幼儿一日活动中,当班保教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6、幼儿一日活动中,如果发生安全意外,当班教师必须立即报告园领导、保健室,不得私自处理。

  7、如果保教人员违反我园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幼儿发生意外,则依据我园有关制度予以严惩。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1

  一、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二、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三、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四、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五、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六、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七、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2

  1、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全勤计算),另每多请一天按10元/天在工资中扣除。迟到、早退、旷工5元/次。

  2、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3、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各班老师自己负责。每天下课后,每班要有一人在校园值班。值班教师带领学生到校园活动(每班两人轮换)那班学生出问题,课间值班老师负责。发现没有人值班扣5元。学生出安全问题的校内一次5元。家长找到学校的一次10元。有家长上访到教办的一次50元。(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另行处理)

  4、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6、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向学校报告。

  7、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8、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9、教师根据自己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认真履行教学。学校每月进行考核,每月300元浮动绩效工资,(安全200元、教学100元)。本班本人在本月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200元全得,有小的安全事故按责任扣除,重大事故或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教学常规按时间上交、执行100元全得,有少交情况的每次扣5元,教案每少一个扣5元,不按照计划执行的一次扣5元。没有完成周教学计划的每次扣10元。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3

  1、幼儿园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隔离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配2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中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疫情报告员:

  疫情排查员:

  疫情登记员:

  沈平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室。

  二、学校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伏山镇教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办—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2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分钟)→校长组织排查(5分钟)—镇教办。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5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安全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1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10%;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安全,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丢失、损坏,经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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