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制度

时间:2024-07-26 14:41:00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请假制度大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请假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请假制度大全15篇

员工请假制度1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②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①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42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②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③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即使本月实际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办公室。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变更时应事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换休,工人以加班计算。

  3.2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终止后,于上班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为旷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

  3.3.2事假工资计算方式:

  ①月请假半日(4小时以内),不可累计计算,不扣发工资;事假月超过4小时,按事假1日处理。若员工有意的连续每月请半日假期,视情况扣发一日工资。 ②职员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3.3员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赌博、闹事等原因休假的,扣发日工资,其当月奖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员工请假须附加有效说明书:加盖医生手戳并写明生病状态的《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4.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职员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2。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4.4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

  ①超过1天(含1天)未满11个工作日的,扣日工资的50%;

  ②超过11个工作日(含11个)未满3个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2;

  ③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未满6个月,其超过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3; ④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超过部分支付基本工资的1/4。

  说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应发工资总额如低于880元(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80%),应按880元发放月工资。

  3.4.5请病假需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时应按连续考勤周期计算,期间只有连续出勤11个工作日,方可视为前一假期周期结束,否则自动视为连续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医疗期间5日以上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员工结婚正常为3天,晚婚(女23周岁和男25周岁)为10天,应在休假前将手续办理完毕,须附结婚证复印件,晚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婚假日期从结婚请假日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无路程假)。

  3.5.2正式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6产假

  3.6.1休假需满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且经过公司审批: ①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

  ②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产假;

  ③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上)增加产假60天,产假另行办理;

  ④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6.2女员工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3.6.3女员工因休产假造成的岗位空缺,如确需补充可按规定提出用人申请,休完产假后上班的女员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产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险金;若提前上班,则按正常薪酬发放。另外,流产假扣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未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产假扣1/2日工资。

  3.7护理假

  3.7.1男员工护理假:妻子正常产3天,非正常产7天(需提供医院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晚育(按妻子年龄计算,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7天,须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期从孩子出生当日起连续计算。

  3.7.2护理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扣发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不扣工资。

  3.8丧假

  3.8.1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其余亲属(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予1天丧假。

  3.8.2正式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3.8.3员工按照与本人的关系给予不同假期,在请假单上必须标明与本人关系。

  3.8.4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有关规定应请事假。

  3.9工伤假

  3.9.1员工因工负伤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期按国家不同工伤等级的规定,医疗至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由医疗单位做出医疗结论。

  3.9.2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依据博林特电梯《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3.9.3超过医疗期的,由医疗机构做出医疗结论,公司安排继续治疗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9.4工伤医疗期超过30天,须由总经理核准。

  3.9.5工伤的最长医疗期间为2年。

  3.10出差假

  3.10.1员工连续出差(不包括驻外人员)超过20天(含20天),给假1天,工资、奖金照发。

  3.10.2在公司工作满11个工作日的,给与发放车补。

  3.11 请假奖金计发方式与原则

  3.11.1各部门奖金总体额度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标准,在标准范围内部门领导有权进行合理分配。

  3.11.2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满11个(含)工作日的,不予扣发奖金。

  3.11.3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未满11个(不含)工作日的:其奖金额度由部门领导根据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12请假权限

  3.12.1请假1-2日,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3.12.2请假3-4日,需经系统主管领导批准;

  3.12.3请假5日(含):

  ①工人类由制造厂副总经理批准;

  ②其他岗位员工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考核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请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5.附则

  5.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部。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3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__师院人(20__)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6、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8、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9、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10、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1、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13、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4、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15、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16、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请假制度4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其次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支配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需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状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别状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供应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需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听从公司支配。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别状况按实际状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状况下:

  1、事假:因事必需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②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需是方案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别状况按实际状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请假本月满勤没有,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准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全部工资。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5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制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

  6.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一)产假

  1、产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发80%)

  2、妊娠假

  (1)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产假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计划外怀孕享受两天产假。

  (2)妊娠待遇

  妊娠七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3、男方护理假

  (1)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2)假期: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4、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津补贴

  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预算内工资照发,预算外工资停发,其他福利照发。

  (二)病假

  1.病假

  (1)病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学校部分)一线教师按请假课时数扣发,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按(学校考勤工资+355)÷31×请假天数扣发。

  (2)病假在2周以上两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按请假课节数扣发(同上),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停发,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停发。

  (4)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按80%计发。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学期奖金停发,其他福利停发。

  2.病假有关问题说明

  (1)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三)事假

  1.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全勤奖每天扣5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予以辞退。

  2.事假待遇

  (1)事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学校部分)一线教师按请假课时数扣发,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按(学校考勤工资+355)÷31×请假天数扣发。

  (2)事假连续2周以上至1个月以下(含1个月)的,预算外工资扣发同上;基本工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月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情况十省定职务岗位津贴、地方岗位补贴十教龄津贴及地方教龄津贴;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1。)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注:基本工资扣发部分将不在当月工资卡上扣除,于本学期末从学期奖金中一并扣除)

  (3)当年事假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本人一切工资,学期奖金、其他福利按比例扣发。

  (4)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四)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三、建立长病休息区级审批制度

  1.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作长休处理,连续病休一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单位同意,报经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批准,准予长病休息,作编外处理。长病休息每年七月份受理一次。

  2.长休的教职工病愈申请上岗的,仍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3.长病休息教职工达到病退、退职或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退休手续。

  四、进修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计算工(教)龄,所需学杂费、差旅费等进修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2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3-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3.请假15天(包括15天)以上需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六、请假手续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1-2天,填写请假单;3天(含3天)以上,需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请假单(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

  3.事假: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填写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填写请假单。

  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代课金,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由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员工请假制度6

  为完善车间管理制度,规范车间员工的请假休班管理,制定本制度。

  1.除车间安排休班外,员工若有事需休班的按请假处理。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4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电话请假或事后请假,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3.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

  4.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5.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 4小时内由组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副总批准;

  (4)超过五天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6.育龄妇女查体每月(或每季度)给予0.5天时间,按休班对待。产假执行公司规定;流产(或引产)的`给于13月休息时间。

  7.车间请假员工应按照车间规定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如若未按照流程办理,视为旷工处理,扣除当月三天工资。

  8.各工序班组长根据岗位生产安排和车间生产任务情况,经请示车间主任后可以合理安排本岗位人员休班,每月每人不得超

  过4天。无生产任务时,由车间安排员工休班。

  9.如需要安排夜班,在24:00前结束夜班的安排于当日或次日补休半日,如当日或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在24:00后结束夜班的安排于次日补休一日;如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

  10.车间根据生产情况和节假日安排员工休班和放假的除外。

  10.请假和休班要按以下流程操作:

  班长请示车间主任-----安排休班----报考勤处----填写请假条----班长批准-----工作替代人员签名----车间主任批准---考勤处----销假

员工请假制度7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确认,总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3、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4、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7、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①员工请病假应持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②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③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④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并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②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③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同意后,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1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④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工作中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

  4、婚假

  ①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③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⑧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

  6、丧假

  ①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②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③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④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如公司相关人员见证或能够证明者,则不需要要证明,如路程较远无相关人员能证明则由亲属死亡所在当地村委会开据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到行政人事部报销。

  7、年休假

  ①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2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

  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请在每年的春节前后进行休息。春节期间员工应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④年休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每年年假不计累计,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可累计休息,日后根据工作情况可进行补休,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累计未休时间,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5、各部门人员请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请连假的则打旷工处理,1年之内请连假最多不超过2次(3天以上含3天算连假,特殊情况(工伤、婚、丧、病、产假)除外,如请连假超过两次则年终奖减半。如请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请假,则以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3天工资。

  七、全勤奖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等缺勤记录,无任何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其他假期等(国家法定假日、年假、补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奖。

  2、公司规定时间上班计算考勤,以考勤机资料为准。

  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扣除本月全勤奖。

  4、每月全勤奖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员工请假制度8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需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准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别状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需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支配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准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状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值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打算赐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与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赐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供应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政策,在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赐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赐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马上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状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状况支配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员工请假制度9

  目的:为规范全公司员工请假流程,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此请假规章制度。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过全体员工投票通过。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

  2、《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法定带薪休假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4、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员工请假需提前3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请假审批。

  制度内容:

  1、请假分类: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调休假等。

  2、请假时间:员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

  3、请假申请:

  a、员工需在请假前三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b、请假申请需详细填写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如病假条等。

  c、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将在24小时内处理并向员工反馈结果。

  4、请假权利与义务:

  a、员工有权利依照法律法规享有相关带薪假期。

  b、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请假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如实填写请假明细;超时未请假或擅自离岗将受到相应惩罚。

  5、请假审批:

  a、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情况进行请假审批,并及时通知员工。

  b、审批通过的请假申请将被记录在员工个人服务档案中。

  6、请假追责:

  a、如员工擅自离岗或未按照规定请假,将被视为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责。

  b、对违规员工将按照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警告、扣除年终奖等处理。

  责任主体: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全体员工。

  执行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解释执行,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相关事宜。

  责任追究:对未按本制度规定请假或擅自离岗的员工,一般按照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警告、记过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不时进行修订与补充。

员工请假制度10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全部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准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支配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准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需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比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赐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给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其它规定:

  1、员工必需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需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别状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马上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根据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比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员工请假制度11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行政部据此考勤。

  3、公司员工请假1天以下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凡请假2—5天,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批准;请假6天以上者,须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申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考勤。

  4、部门经理请假,2天(含2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申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5、高管人员:公司副总请假1天以内者由总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公司高管会议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

  6、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行政部考勤。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7、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有关假,均须将手续、证明交送行政部备案,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8、迟到、早退者要主动向部门经理原因和时间,按“积分机制”扣减积分。

员工请假制度12

  (一)请假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13

  一、旷工

  按下列情况之一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5、其它应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另加罚款100元;旷工予以开除。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填写病假申请表,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病假通知书,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2、急诊:员工如遇到紧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医院就诊,急诊在三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24小时内病假请明交到部门,填写病假申请表。

  3、病假证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邮寄(病假证明中注明发烧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4、如无开病假证明者,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5、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6、病假超过五天(含五天)自动离职。

  三、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二天向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来不及到公司请假时,应用电话通知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其它假

  如丧假、婚假等等,根据本人情况领导研究酌情处理。申请方法:向部门申报及主管总经理审批。

  五、请假及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请假:各种假期不论时间长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效。

  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部门经理有权批假一天,二天以上报总监批准。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关规定

  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休假,报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报办公室备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员工休假期满后,须主动到本部门和办公室(人事部)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以旷工论处。

  所有请假方式必须以书面材料于第一时间内报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无请半天假的说法。

员工请假制度14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从严治校的需要,严明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妥善解决好教职工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办公时间,教师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及学院统一规定的每周返校日和系教研室规定的必要活动的时间,均应上班。如因故不能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休养的,可持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再婚者,给婚假3天。教职工父母在外地,需去外地结婚者,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期内办理。

  (四)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死亡,可给丧假3天。

  (五)探亲假: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假条件的,可申请探亲假。

  1.教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一次20天。

  职工当年与父母或配偶团聚连续计算已满规定假期的(不包括女职工产假),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4.实习生和学徒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实习或学徒、期满并转正定级后,可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5.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内一次性使用。

  6.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发放探亲路费,或报销对方探望路费。

  (六)计划生育假:

  1.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工作需要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

  3.女教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如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此奖励假,可由男方使用。

  4.女教职工实施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手术,可以根据医生证明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请假。

  (七)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八)路程假: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九)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确需陪同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不得超过两天假,可不算事假,但应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部门领导批准可按公假对待:

  1.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2.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女职工产前检查,一般每次不超过半天;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适用于计划生育者)。

  4.教职工结婚必须进行的婚前检查,一般不超过两个半天。

  第三条假期计算

  病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四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本规定中所提的工资概念均指教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百分之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的80%;?

  (3)凡病假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

  4.病愈恢复工作,须有合同医院和本院卫生所体检证明,经人事处同意后,当月可发本人全工资;如月内旧病复发,复工前后病假应连续计算。

  5.符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全工资。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按日工资扣除工资。尚未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实习生,年内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者,应适当推迟转正定级时间。

  (三)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符合本规定第(九)、(十)两款规定的,工资照发。

  (五)凡不属国家规定出国、出境探亲范围内的出国、出境探亲访友人员,工资待遇均按事假对待。出国探望留学生配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六)女教职工的产假或职工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照发。

  (七)上述各类假(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因此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校内分配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八)凡本年度并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评优。连续半年并事假,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均须有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的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出国、出境探亲访友或自费留学的请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批假权限

  (一)副处以上(包括相当职务)干部请假,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科以下(包括相当职务)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系、处负责人批准;8天至15天,应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三)产假、探亲假(境内)由各单位按规定审批。

  (四)出境人员批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五)除并事假外,若超过本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再继续请假的,均按事假对待。

  第七条旷职、旷工和待遇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职、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按指定时间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教职工在旷职、旷工期间不发工资。若本年度旷工超过5天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若本年度旷工超过15天者,应予解除聘任,并限期调出;若超过30天者,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学院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并来不及请假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除院内分配的岗位津贴的10%。本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不能评为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填写考勤统计表,对各类假期超出规定时间的及旷职、旷工者应及时通知人事处,按规定扣发工资或予以行政惩处。

  第十条实行经济承包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因私出国管理的补充规定

  学院关于出国出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自经修订于1995年5月开始实施后,在因私出国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凡我院在职职工手持因私护照者,请务于1995月11月底前将因私护照送交组织部统一管理;今后办理因私出国者,也须在假期期满归国后到组织部报到时交回因私护照;否则今后将不予为其办理因私出国手续

  2.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配偶或子女,或长期在国外工作(公派、1年以上)的配偶,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可给予3-6个月假期,原则上假期应占用学院的寒暑假。

  3.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到国外进修和做访问学者的配偶;或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已在国外定居或长期居住的非直系亲属,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最多给予三个月假期(按事假处理),假期必须占用学院寒暑假。

  4.教职工境外访友或出国旅游,一律利用寒暑假,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开学不归按自劝离职处理。

  5.请假的手续和有关待遇按《中国工运学院出国出境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享受探亲假待遇的除发放三个月工资外,岗位津贴、坐班津贴、创收福利一律停止;按事假对待的,工资与津贴停发,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6.二次因私出国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1年。

  了解了国家规定的请假制度之后,打算请假的你有必要准备好请假条的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请假条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员工请假制度15

  一、引言

  请假是任何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情况,不论是生病、家庭事务还是个人原因,员工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休息和处理个务。然而,许多员工在请假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工作进度受到影响,甚至违反公司规定。因此,公司有必要制定一套明确的请假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请假流程

  1. 提前申请:员工应在有请假需要的前几天向直属领导提出申请,说明请假时间及原因。直属领导会根据工作安排和请假时间的长短给予相应的批准。

  2. 批准与调整:领导在接到请假申请后,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请假时间的长短,对工作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如果员工需要较长的时间请假,领导还需要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3. 确认请假:员工接到批准后的假期后,应按时休假,并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三、请假标准

  1. 事假:一年内员工只能请一次事假,且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连续请事假的.次数和天数不受限制,但连续事假期间总工时不得超过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应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及休假建议书。病假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确定,并经领导批准。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领导应批准员工复工。

  3.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假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规定应咨询公司部门。

  4. 婚丧假:因结婚需要请假的,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天至三天的假期;因丧事需要请假的,假期为五天至十天。员工应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四、注意事项

  1. 请假时应明确请假时间及原因,避免因模糊不清导致领导无法判断而延误审批。

  2. 请假前应与领导沟通好工作计划调整事宜,确保工作进度不受影响。

  3. 请假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避免越级上报或未经请假的情形发生。

  4. 请假期间应确保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毕,避免影响他人工作进度。

  5. 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拖延工作时间或不在岗。

  五、应对策略

  1. 对于突发情况,如突发疾病或紧急事务,员工应第一时间通知直属领导并说明情况,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协助领导安排工作。

  2. 对于无法预料的情况,如突发事件或紧急任务,员工应在最短时间内提交请假申请,并尽可能与领导沟通调整工作计划。

  3. 领导在审批请假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进度不受影响。如有必要,应向上级领导请示协调。

  4. 对于违反请假规定的员工,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总之,请假是每位员工都需要面对的情况,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请假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和应对策略,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作为员工,我们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为公司的发展和个人的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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