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医药商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负具体责任。
2、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措施并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3、按门店发展趋势,起草药房长、短期发展规划,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执行。
4、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物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5、负责协助质检及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服务质量投诉,对本店经营的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6、负责保证药房零售药品价格按物价部门下发的药品价格执行销售;保证上柜商品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填写齐全,一物一价,及时有效地对本店商品价格开展自我监督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
8、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其利润负责。
9、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低耗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10、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2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3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 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进行督导并有记录。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4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四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检查隐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总务科负责。
十一、各部门,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库房内药品存放要与照明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十四、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五、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5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6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7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期、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件。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8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
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9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病房护士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输血科须经二人核对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血样,同时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后进行交叉配血。Rh三、病房护士检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有无凝集。Rh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医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医院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3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也是公共场所,医院在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一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种医疗与电气设备,因此,医院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而且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为了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位副职领导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总务科长负责医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制,科室负责人认真抓好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争取尽快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整改。
4、要定期对医院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医院的氧气房、配电房、供应室、检验科的化学物品,毒、麻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
5、建立定期的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巡视各个科室,每星期对各科室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杜绝火灾的隐患。
6、经常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病房的走廊内和楼梯间不得堆放杂物等,应保持走廊畅通无阻,疏散的指示标识应清楚。
7、住院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电气安装要求,不得随随便便用一些用电量大的电器,以避免引起电路超负荷、短路。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4
ICU急诊、病房、之间识别程序
一、急诊科护士做好交接前准备工作:为病人佩戴腕带,上面准确填写病人的.相关信息;在《转科病人交接护理记录单》上,准确填写病人的个人信息、诊断、相关交接内容,并与病历进行核对,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二、由急诊科护士携带病历、《转科病人交接护理记录单》,陪同病人一同前往转往科室,与转入科室护士当面交接。
三、转入科室护士安置好病人后,与急诊科护士同时进行核对,确认病人的身份、疾病相关信息等,并再次与病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转入科室护士在《转科病人交接护理记录单》上签名,完成识别交接程序。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床头牌、手腕带、双向对)。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
7识。.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 ”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右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
10.(ICU)损。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 CTMRI在检验、放射、、、超声、内镜、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患者身份确认核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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