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通用】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效进行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实验室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维护设备完好,保障学生安全,促进科学教育质量提升。
内容概述:
1、实验室安全规定:包括实验室的.进出规则,学生在实验期间的行为规范,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2、设备管理:涉及实验器材的使用、保养、报修和更新制度。
3、实验材料管理:规定实验用品的采购、存储、领用和废弃处理流程。
4、实验教学管理:设定实验课程的安排、教师职责、学生参与度评估标准。
5、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实验室整洁,防止污染,确保实验环境良好。
6、安全培训:定期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2
1.建立资料管理体系:依据实验室特点,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执行步骤。
2.引入信息技术:利用数字化工具,实现资料的电子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资料管理培训,提升其管理意识和技能。
4.定期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制,检查资料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资料管理,形成良好管理文化。
6.外部咨询:适时引入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借鉴最佳实践,优化管理制度。
实验室资料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通过持续改进和适应性调整,以实现高效、安全的资料管理,为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促进安全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提高全校师生医务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医务员工(包括校外进修人员、未办理报到手续的'研究生新生等)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实验人员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能力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行强制性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实验室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气、废液、废物,不得随意排放。
四、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不准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五、实验员、科研人员、学生做实验时,根据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实验室应制定防火、防爆、防盗、防放射性污染、防事故等方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七、对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危险品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剩余物品及时交还,对废弃物妥善处理。
八、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离现场。具有危险性的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操作。
九、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实验室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等。
十、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5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
1 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3 职责
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
4.1.1、科主任为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取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
注:安全成员:郑彦、邢延芳、张瑞、李芳琴、王兴宁。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4.3.3、对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应详细。
5、安全操作规程
5.1、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1.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
5.1.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
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1.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1.4、在实验室工作区,病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1.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1.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5.1.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
5.1.8、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1.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5.1.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1.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1.14、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5.1.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5.2、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2.2、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5.2.4、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5.2.5、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2.6、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5.2.8、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锐器盒,消毒浸泡。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5.2.10、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5.2.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2.12、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6、记录
6.1、实验室消毒记录
6.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适应实验室教学的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管理和建设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评比、总结材料;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计划,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2.实验室教学部分:实验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材,实验教学考核考试办法及试卷。典型的实验报告,有关实验教学的记录报表等;实验教学方法研究、文章材料等。
3.实验室设备部分: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技术资料;维修使用记录;借用登记记录;设备的购置报告、设备报废调拨单,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使用、检修及故障记录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建实验室要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2.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实验室管理人员、有关教师和其他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工作,并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7
科学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作,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维护设备完好,以及促进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度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验室准入规定
2. 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管理与维护
4. 实验材料与化学品管理
5.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6. 环境卫生与废弃物处理
7. 培训与教育
内容概述:
1. 实验室准入规定:明确实验室的开放时间,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特别是对非实验室人员的访问限制。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实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则,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操作实验设备,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
3. 设备管理与维护: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实验材料与化学品管理:设立严格的化学品存储、领用、废弃流程,确保化学品安全。
5.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制定应急响应计划,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6. 环境卫生与废弃物处理:保持实验室整洁,规范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处理。
7.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8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9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臵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臵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臵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0
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作,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以及维护设备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它涵盖了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安全规定、设备使用、实验操作流程、废弃物处理、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实验室安全:包括火灾预防、化学品存储与使用规定、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2. 设备管理:设备的登记、维护保养、借用与归还程序。
3. 实验操作:实验前准备、实验过程控制、实验结果记录与报告。
4. 环境卫生:实验室清洁、废物处置、生物安全与防护。
5. 培训与教育:新进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定期的安全演练。
6.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与责任分配。
7. 资源管理:试剂耗材的采购、存储与领用制度。
8. 数据管理:实验数据的保存、备份与保密规定。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1
实验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高效和规范进行,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实验操作、安全规定、废弃物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实验室成员的资格审核、职责分配、培训教育和行为准则。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购置、登记、维护、使用和报废等流程。
3. 实验操作:规定实验步骤、记录要求、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的标准。
4. 安全规定:涵盖实验环境的'安全标准、应急处理程序和个体防护措施。
5. 废弃物处理:明确废弃物分类、储存、处理和废弃的规定。
6. 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成果的归属和使用权限,防止知识产权侵权。
7. 访客管理:规定非实验室成员的访问权限和行为规范。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2
实验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伤害。
2. 提高实验效率,避免因无序操作浪费资源。
3. 维护设备资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
4. 保证科研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为科研成果提供坚实基础。
5. 塑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提升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氛围。
6.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3
一、适用范围:
1、实验室含品管办公室,感官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菌室,保温室等。
2、实验室内工作台、工器具、测量仪器、仪表、数据文件、办公文具等使用、清洁、维护及人员出入均依本规定管理。
二、职责:
1、实验室负责人为品管经理,有关实验室之一切管理事务由品管经理负责。
2、实验室设备、人员增设、缩减应由品管经理决定,送质量负责人备案。
三、实验室管理内容:
1、实验室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
(1)实验室内仪器工具应加标示,并建立清单;
(2)实验室内仪器工具非经品管经理同意,不得携出实验室;
(3)实验室内仪器,应由品管经理指定经培训人员负责操1作及使用;
(4)实验室内测定仪器说明书等文件应放置在专用文件夹内或仪器附近以备参考。
2、实验室出入管理:
(1)除经理级以上主管、品管部人员及生产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经检验人员同意或陪同;
(2)除品管经理外,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含仪器设备及文件及数据)携出,应经品管经理同意,登记后携出。
3、检验数据管理:
(1)实验室检验数据及文件如需查阅,应经品管经理同意,如需外借应先登记,并经品管经理签字后带出,归还时应经核对,注销登记;
(2)当天检验文件应放置于指定地点,便于随时查阅;
(3)检验数据应依需要,以每月或每一产期、每年等分别整理后,妥为装订。依规定保存年限保管;。
(4)非属品管部的检验相关资料,应依规定统一交品管部登录后保管、备查。
四、品管部应参考仪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操作、校正、维修、必要时订定标准,放置于实验室内参照使用。
1、目的:通过对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所用试剂和器皿、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的有效管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3、职责:化验员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品管部监督其实施。
4、要求
4.1人员管理
4.1.1实验室配有专职的化验员,负责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或经公司具有资格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化验。另外根据职责的不同,对其他检验人员进行了相应分工,品管部的检验员组成为。
4.1.2化验员应经常参加检验部门组织的各项检验技术会议或培训,以不断提高化验水平;同时,通过杂志、互联网、科学刊物等积极收集化验标准和最新的化验方法,并为HACCP计划的建立、评审、确认提供科学信息。
4.1.3品管部应对化验员的各项工作规范性进行监督,必要时参加实验间的比对试验。
4.2设施和环境
4.2.1公司化验室平面面积为170M,建有感官室、培养室、无菌室等等,具备化验项目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并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化验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满足目前化验的需要。
4.2.2化验室环境每天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3无菌室的管理
4.3.1要求:无菌室要求密封,并配置紫处线灭菌设施。
4.3.2灭菌:开启紫处线灭菌灯,保持1小时。
4.3.3无菌有效保持时间:灭菌后的无菌室,48小时内使用,超出有效时间,应重新灭菌。
4.3.4人员入无菌室要求:化验员进入无菌室时,必须穿戴专用工作衣帽,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操作;非微生物检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4化学试剂的`管理
4.4.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采购试剂和培养基的名称、规格或含量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
4.4.2采购试剂抵达公司后,化验员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验收,保证采购试剂与采购计划的一致性和符合性,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检验。
4.4.3使用:化验化验员根据检验标准的需要量使作相应的调剂,使用过程中应防止使其受到污染。
4.4.4保管和检查:试剂应根据其特性存放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变质。化验员每季度初定期检查试剂的包装、外观、保质期等情况。培养基要求不能结块,化学试剂要求不能受污染。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试剂,应及时清理并4报废,以防误用。
4.4.5药品的保质期:对于有保质期说明的药品,一般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说明的一般按三年计算,受污染或变质时应弃之不用(用于定性检测的药品,如无特殊情况,则允许在超出保质期90天内使用),配制好的试剂应标明保质期,到期则弃之不用。
4.5玻璃器皿的管理
4.5.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玻璃器皿的名称、规格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采购器皿抵达公司后,由化验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量值玻璃器皿的检定:带有量值的并用于定量化验结果的玻璃器皿在用于化验之前,应对其进行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按照周期定期检查。
4.5.3玻璃器皿的清洗:每次化验后,化验员应及时清洗器皿,清洗后自然晾干,必要进行烘干或高温灭菌处理。
4.5.4玻璃器皿的灭菌处理:用于无菌实验或用于微生物取样的玻璃器皿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菌处理,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如下方式:
a、干热灭菌处理:采用高温烘箱,保持160,高温灭菌2小时;
b、湿热灭菌处理:采用高压蒸汽锅,保持121,30分钟。
4.6培养基的配制、灭菌和保存。
4.6.1化验员根据检验项目的需要,并根据各种粉末培养基的使用说明进行固体或液体培养基的配制。
4.6.2培养基配制后,根据使用说明选择相应的灭菌条件进行高压蒸汽锅灭菌。
4.6.3灭菌后培养基的保存:培养基灭菌后,应保存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受到细菌的污染或感染。对于保存过和中发生污染的增养基须及时报废处理。
4.7化学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4.7.1化学试剂的配制按照检验标准或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过程中应定量准确,并应防止配制过程中的污染。配制的试剂溶液应妥善保管,选择合适的容量,并进行名称、浓度、日期、配制人等的标识。
4.7.2对于需要标定的标准溶液按照规定的标定方法进行标定和复核,关进行记录。标定后的标准溶液应标明配日期、标定浓度、标定人等内容。
4.8化验样品的管理
4.8.1取样:化验员抽取微生物检验样品时,必须使用无菌设备或设施,取样过程中应遵循无菌取样的原则,防止取样过程造成样品污染。理化或感观样品数量的抽职符合检验标准的的规定,并随机取样,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8.2样品抽取后应及时进行化验,对于不能立即化验6的样品应存放于低温冰箱或合适的环境中,防止样品特性的变化。
4.8.3化验留样:化验的余留样品,化验员应进行标识,并妥善保存。待该批检验得出结果后方可弃去。
4.9检验标准和方法:
4.9.1本实验室目前已经开展的检验的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微生物项目和净固重、糖度、盐度、、PH值等理化现目。上述项目的检验方法均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品管部予以收集并及时更新,并建立《外来文件一览表》。
4.9.2对于一些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无合适的标准,品管部可参照相关标准制定企标,经公司批准后可作为检验依据,但检测误差要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9.3限于公司实验室设备能力所限,一些项目不能检验时,经批准可送外部具有资质的委托实验室检测。
4.10检验记录和报告:化验员应对化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化验原始记录出具化验报告。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化验产品的描述、抽样目期、检验日期、检验项目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员等必须内容。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4
为确保生物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手册、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透过生物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5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子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子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子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子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子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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