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需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需坚持进行安全学问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觉机、电设备运转声音特别或有异味,必需马上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修理,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需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当保管。
十、公司的全部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别工种必需持有特别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缘由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阔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掌握不同时期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决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管理制度;同时为了规范部门、班组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管理层日常、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2.2 部门、班组日常、定期安全活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定期召开公司管理层安全生产会议。
3.2 各部门责任者、班组长负责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应积极参加部门、班组实施的安全活动。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4.1.1 会议要求
1)会议频次:每月一次
2)会议主持:安检办主任
3)出席成员:总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者
4.1.2 会议实施内容
① 通报、检查上阶段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和处理决定;
③ 对日常员工提交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确认实施结果;
④ 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⑤ 对日常部门编制、修订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讨论和审核;
⑥ 讨论决定有关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安全、经费投入事项;
⑦ 传达贯彻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
落实的措施。
4.2 部门、班组安全活动
部门、班组应按年度、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2.1 安全活动实施要求
1. 活动频次
部门级活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级活动:每月至少二次。
2. 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者、班组长。
3. 出席成员:部门、班组全员,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
4. 活动形式: 采取会议活动形式及日常基本功训练形式。
4.2.2 安全活动内容
4.2.2.1. 会议活动
1)部门级安全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本部门上阶段员工遵章守纪状况;生产作业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② 对发生的违纪、违章操作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
③ 研究制订日常提交或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措施,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对部门不能解决
的,提交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解决;
④ 评审部门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⑤ 编制、修订、审核、学习本部门关联安全操作规程;
⑥ 学习公司日常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事故 通报等有关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班组级安全会议活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此形式适用于制造部班组级安全会议;会议采取班组集中形式或日常交接班会议形式。
(1)集中形式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各班组近阶段员工遵章守纪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反省;
② 各班组陈述生产作业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对异常向部门责任者回报;
③ 对近阶段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交的`事故隐患,制订预防措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④ 通报公司管理层安全会议布置的工作内容、决定事项等信息;
⑤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知识。
(2)日常交接班形式的会议活动内容
① 利用5~10分钟时间,了解前一班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安全状况,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
② 布置当天工作内容,通过ky(安全预知)活动,关注当班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
③ 做好班后5s工作,确认生产现场无安全隐患。
4.3 安全会议、活动准备
1)组织者应事先做好会议、活动资料的准备,对会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事先给予明确。
2)事先做好参与人员的通知工作,明确会议、活动地点、时间、主要内容。
4.4 会后工作落实
1) 每次会议、活动由举办部门负责在『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 对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的生产事故处理、安全设施经费投入、规章制度发布等重要安全
会议须在会后下发会议纪要。
3) 会议内容,员工须彻底领会,对会上讨论决定的事项,部门和员工必须彻底执行,及时完成。
5.记录表单:
5.1 『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勾。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机械设备在未切断电源,不准进行维修和移动,严禁无证开机。
5、无安全措施和指挥信号,不准进行起重吊装操作。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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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场及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教育常抓不懈;树立职工“爱岗敬业,热爱集体,珍惜企业荣誉”的良好风尚。
2、各工点挂牌作业,全体人员配胸牌上岗,并统一着装。
3、在各主要工点、作业场所、交叉路口或有危险的地方立醒目的安全、服务性标识牌、警告牌。
4、各种主要规章制度张挂有序。
5、工地范围场地平整,材料堆放整齐、标识齐全。
6、有专门的生活、施工垃圾堆放地点,并及时清理。
7、诚恳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批评并积极改进。
8、服从当地政府及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9、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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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制度
1、进入现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不准在施工现场地和宿舍内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明火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不准在易爆品附近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
4、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4米,离开帐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倒。
7、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8、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9、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10、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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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工程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答应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需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前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根据规定,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布置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标准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4.1.2山东省、枣庄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枣庄市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1.5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4.2.1上级发文、转文;
4.2.2 报刊、杂志登载;
4.2.3会议获取;
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4.2.6上网查询;
4.2.7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更新
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
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5贯彻执行
4.5.1 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4.5.2 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 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6 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4、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5、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准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支配和审批生产建设方案时,将安全技术、劳动爱护措施纳入方案,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爱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处理,即事故缘由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处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准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嘉奖。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当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准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看法。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仔细听取看法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爱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车间人员上岗前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些、护目镜、手套等)到位后方可上岗维修作业。各班组组长负责每天班前检查各自小组防护措施。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公司胸卡,并保持仪容整洁,工装赶紧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区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每周一大扫除时对自己包干区灭火器进行清洁。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工作安排。
11、生产工作必须凭派工单进行。禁止随意扩大、缩小派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严禁在车间用手机玩游戏、看小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属工作问题,经相关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主管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送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平安标准后必需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平安科负责日常平安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发觉起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主管经理,实行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刻报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状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平安装置,必需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刻选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平安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升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担心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久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否决操作,并报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举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光、单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方案,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举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烧结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烧结厂所覆盖的活动。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批准烧结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 综合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3.3 机动科、生产科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4 安全科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5 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 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 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 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 咨询机构提供。
4.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4.3.3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4.4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4.5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报送综合办。
4.6综合办公室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厂长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8每年二季度由综合办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4.9 综合办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4.11 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1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过程。
3 定期自查
3.1 xx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公司内特种设备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包括公司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要层层落实到位,检查要填写检查表,检查人须签名。
3.2 xx部门应每月28日前负责组织xx部、xx部、xx部等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及附件进行一次现场大检查,由xx部门总结对每月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相关部门,同时于每月28日前将检查汇总表报南沙区质监局备案。
3.3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还可配套采用对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专业检查和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工艺设备部统一整理,分部门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4所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由xx部门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5 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应该建立隐患整改跟踪表,由xx部门负责隐患整改的落实,确保100%消除安全隐患。
4 自查内容
4.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4.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4.3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申办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4.5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4.6 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和重大维修情况。
4.7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4.8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4.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4.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4.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5 隐患整改
5.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责任人签收,一份由xx部门存查。
5.2 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xx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工艺设备部。
5.3 xx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纵规程,遵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分的安全生产治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职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
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验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纵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厉安全生产操纵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进步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职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神抖擞,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纵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职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视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预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惫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纵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赏罚制度,依制度进行赏罚。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分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题目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治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四周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难。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职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职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消防等部分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分。
六、自然灾难、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难、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难、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分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难、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分报告)。
3、车辆:投进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职员:参运职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职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职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身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职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分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进步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分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统计报告
(一) 发生重伤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报告企业主管部门。
(二) 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
(三) 发生伤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报、虚报、瞒报或故意拖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阻碍和干预企业执行报告。
(四)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一定物件时,必须无条件提供。同时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标识、记录、拍照或摄像。死亡事故的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清理。
二、 事故调查:
(一)1至2人的重伤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镇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一般死亡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镇综治办、镇安监站会同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组织调查,企业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三)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予以回避。
(四)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
(五)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分送到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调查组成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2、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的性质及认定依据;
3、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
4、 事故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 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6、 事故调查工作应当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0天。
7、 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应给事故调查组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或干预事故调查工作。
三、 事故处理:
(一)、企业发生死亡事故,企业分管领导、企业主管部门、安监站、企业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企业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三)、企业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处理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或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事故现场及擅离职守逃匿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企业发生特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责任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责任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责任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责任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责任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责任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责任奖惩考核内容,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责任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责任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内容及方法
4.4.1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发放当季安全责任奖。
4.4.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责任奖10分/人。
4.4.2.1.2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季度安全责任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责任人员当季度安全责任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
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责任人当季度安全责任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责任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必须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标准、按时发放。
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当季度安全责任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责任人5-10分/人次。
4.4.2.2.3 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责任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责任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
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
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必须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
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符合要求的,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责任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责任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 /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责任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责任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责任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
4.4.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责任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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