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4-07-30 11:03:11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制度锦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制度锦集(15篇)

安全生产制度1

  安全—是生命永恒的旗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这是符合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落实股份公司加强“班前安全质量宣誓”活动检查的通知》举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出事故、不出次品、不留隐患”为内容的岗前宣誓活动,并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中铁三局桥隧分公司张唐铁路项目部工程二队实行安全联防制(一人违章,多人制止;无人制止,全部处罚)。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错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方式为本质。危险是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因此制定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要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避免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找出引导致事故发生事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

  二、安全行为和部署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存在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人员不能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要给予处罚。

  施工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只有在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才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事故原因分析必须坚持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个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

  队部认真地研究部署,决定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安全色及安全标志。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3、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

  对从事专项施工任务的各类人员,如桥、隧、路基、高空等,上岗前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进行专项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队部及所属各工区,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专职安质检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操作、纪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或停工,以确保生产安全。由各部门组成或检查组,主管领导带队。

  2、每周日进行一次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由安质环保室牵头,队长带队,对施工现场及驻地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对生产、生活区的人员、机械、设备、物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并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落实、跟踪。

  3、安质环保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工区作业班组检查,并认真填写不定期检查记录表。

  4、检查各班组、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率,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6、对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了及时坚决制止以外,还要将发现问题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薄内,并通知队部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队部领导处理。

  7、检查并掌握本队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

  8、对检查的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9、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时,马上领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小组开会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并责令现场领工员(施工员)或工班长监督限期整改。

  10、对于整改情况,到期由安检人员检查验收,并记录备案。

  11、对于逾期没有整改完的或根本上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队长反映,由队长作出处理。

  五、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安全事故有人身死亡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暂定)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并在6小时(暂定)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队部收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理单位、业主等相关部门报告。

  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施工责任人的责任。

  3、发生伤亡事故后,队部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xx]第7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队部将根据项目部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罚方式和罚款金额由队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拟定,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核定批准后执行。

  7、事故发生和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及时、准确上报。按照规定和要求写出事故报告、整改措施、检查、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检查等一并上报上级部门。

  8、严禁任何工区在发生事故时迟报、虚报和隐瞒不报等现象,遇有此类情况发生,队部将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倍处罚。

  六、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队长是第一管理者,是本工程二队第一防火责任人,依法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职责,全面负责工程二队的消防安全工作。

  2)队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队部防火安全工作以及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3)队部必须配备兼职防火干部,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队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5)义务消防组织要结合实际,每年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不得少于1次。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队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并签定防火责任制。

  2)办公室、工班宿舍实行防火责任者挂牌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队部制定防火公约。

  4)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合理布局。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队部指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队部按要求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安全好用,摆放位置合理。

  3)严禁将消防器材随意丢弃,防止日晒雨淋,防止锈蚀不堪用。

  4)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队部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队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2次专门教育,要求达到熟悉其危险性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队部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记录本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2)对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3)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的隐患。

  B、生产岗位环境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C、发生火灾后影响疏散、逃生和扑救火灾的隐患。

  D、消防设施、器材装备、专用消防水源、通道是否良好。

  E、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6、火灾查处制度

  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队部领导小组,严禁隐瞒不报和拖延迟报。

  2)要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人为破坏,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勘查、清理火灾现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

  3)队部领导小组要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损失、热源伤亡、处理结果要如实向上级报告。

  七、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队长。如发生死亡事故,队长要在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直接向项目部报告。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工区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需要,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第三条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第四条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配合项目部等上级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第五条抢救伤员的办法按队部指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六条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七条队部根据调查组对事故分析的原因、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工区对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要按规定如实上报。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和包庇责任人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制度2

  他们始终秉承“讲诚信、重服务、提效益”的服务理念,坚持以“亲情服务、情满旅途”为载体,坚持以“标督评”数字化管理考核、“巡管督”检查机制为手段,开展诚信服务,不断加强人员素质教育,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改善旅客出行环境,充分展示出鸡西公路客运总站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强化文明创建,构建“诚信客运”

  为争创诚信站场、服务质量信得过企业,该站完善了五项创建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负责制,提出了以“亲情服务、情满旅途”为诚信建设载体,坚持认真落实“六条承诺”、教育引导职工使用“32条文明用语”、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服务理念。

  二是创新监督机制。接受社会、旅客、车辆经营者的监督,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坚持诚信服务,同时建立站务人员诚信建设培训学习考核登记制度。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建立诚信建设激励机制,实施开展了“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建立诚信建设惩戒制度,对在年度诚信建设方面有失信用、造成人为责任的服务质量纠纷的,给予口头批评外,并根据“标督评”奖罚细则内容进行处罚。

  四是创新诚信理念。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全站人员的诚信服务意识有了全面增强。在对外结算上,总站能够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建站以来总站从不拖欠、不占用经营者票款,做到按时足额结算,让旅客和经营者感受到了诚信服务所释放出的温暖和正能量。五是创新服务技能培训。制定了诚信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案和培训内容,仅20xx年就进行了常规的站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480多人次,一年来,全站职工为旅客做好事8220多件,返还旅客遗失物品123件,价值4.79万余元,服务质量做到了零投诉,收到旅客、经营者表扬信28封、锦旗3面,受到省市级新闻媒体表扬50多次。

  强化安全诚信,构建“安全客运”

  客运运输安全是头等大事。有了安全做保障,才能有企业诚信。在安全管理上,他们坚持七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抓“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网格化管理工作上。即做到明确领导班子、分管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了各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严格执行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原则,做到了保证安全制度健全、网格上墙、人员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和补充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图,制作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图版,使安全生产管理达到了科学化、智能化、常态化。

  四是强化安全检查监督。全面加强日常的'考核监督,加强了车辆安全配置检查、安全知识宣传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检查、“三品”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有力遏制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今年以来,该站共开展车辆安全技术检查4890多台次,杜绝安检不合格、手续不合格车辆13台次。对600公里以上双班驾驶员情况的、“七证一牌”、安全配置、安全带、安全宣传情况等进行检查2.78万次。“三品”检查工作坚持逢包必查、逢液必检、逢寄必检,严格落实了三品检查责任,仅20xx年检查旅客携带行李包裹866875件次,查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175件,没收175件。

  五是强化安全宣传。在抓安全宣传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屏幕、条幅、宣传栏等不定期向社会、旅客、车辆经营者宣传国家、省、市、局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和规章要求、内容,与新闻媒体合作随时宣传安全信息。

  六是强化安全教育。今年以来,客运总站共组织站务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280多次,组织10多人次参加了市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法》等知识培训,组织8人次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安全技术岗位知识教育培训。

  七是加强安全投入。今年以来他们共投入资金12.89万元,更新灭火器等消防灭火设备130多件、老旧线路改造1200多米、安全用电设备50多件、新安装了一套GPS安全监控系统,新购置安全培训教材10余套,新购置安全教室桌椅60套,制作安全宣传图版6块,印制安全宣传单(画)1000余份。更新安全检查设备3台,新进一台“三品”检查仪器,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安全生产制度3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资料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透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资料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应急措施等资料。

  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制度4

  1、车间人员工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夏天严禁空拖鞋上岗。

  2、工作场地保持清洁,工具和设备摆放有序。

  3、维修车辆时必须使用翼子板护翼、座套、挂档套、方向盘套及脚垫。

  4、非授权人员严禁驾驶公司或用户车辆及试车。

  5、允许挪车人员在车间挪动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要互相避让,进出厂房门及通道时要缓慢注意。

  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7、举升车辆要小心,避免车辆出现刮蹭现象。在维修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8、禁止在车间吸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车上和车下同时作业时,车上人员要防止掉下东西伤人。

  10、谨慎操作,严格执行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标准。

  11、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工具。

  12、文明生产,禁止在厂区范围动用明火并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13、所有人员熟知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电闸箱附近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

  14、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场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15、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段电源开关。作业结束或下班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生产制度5

  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 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

  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4)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 处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 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制度7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种。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励原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安全生产制度9

  1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相关术语

  3.1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2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5.1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5.2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临时机构及外派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6.后勤安全职责

  6.1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煤气管道、液化气罐的安全;负责全厂各住宅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住宅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6.2负责职工食堂、浴室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代用券、菜票)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6.4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7.办公室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7.3负责全厂驾驶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交通安全、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7.6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8.1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9.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1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0.2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10.3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10.5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6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11.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职工安全职责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13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凡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安全生产制度10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制度11

  一、目的

  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平稳、顺利运转,促进生产车间的安全稳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和设备。其中,生产车间员工包括仓管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技术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上报公司领导层核定后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7.公司内部《操作程序规程》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生产车间进出安全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目的: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内容:规定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白班/夜班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修改、补充制度内容,保证制度的有效性。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事故或者设备损坏的,将被追究责任。

  2.生产车间设备维护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内容:规定设备维护的责任、维护频率、维护内容、维护记录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及时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者人身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3.生产车间紧急疏散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员工。目的: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内容:根据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的责任主体、疏散路线、疏散流程等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负责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员工疏散,并保证疏散过程顺利进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因指挥不当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将被追究责任。

  4.生产车间用电安全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车间用电的安全。内容:规定用电的责任主体、电路布置、用电设备的选型、保养和维修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用电安全。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让职工在岗前、岗中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须的安全知识和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当水平的安全危害识别能力、事故隐患整改能力和安全自防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有关安全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的。

  第二章:安全教育管理规程

  第三条:职工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72小时。第一级安全教育是矿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32小时;第二级安全教育是工区(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第三级安全教育是班组(队)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并建立三级教育档案。

  第四条: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对不及格者可进行再教育,再考核合格后可上岗。

  第五条:做好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1、各班组必须在安排工作时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技术要求向职工讲透,班组(队)长安排工作也同样,并有记录。

  2、各班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和内容要求记录在案。

  3、对违章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再教育工作,否则不准上岗作业,建立再教育档案。

  4、各班组必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寓教活动。

  5、各班组必须对特级要害岗位操作工。每周进行一次操作技术规程和操作责任感安全教育,并要求记录在案。

  第三章:责任和违章处理

  第六条: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班组(队)级安全教育由职工所在班组长负责、未做到扣罚责任班组100元/人次的工资,由此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从重处罚责任班组责任人。

  第七条:未贯彻落实岗中安全教育规程的责任班组扣罚50元/次的工资。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从重处罚责任班组负责人。

  第八条: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准安排上岗,违者按违章指挥处理,并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九条:职工接受安全再教育期间不享受上班待遇,采掘对自负安全再教育费用。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由本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厂所有职工。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规定。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将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事故调查及处理:调查事故现场和事故情况,其中包括必要的技术鉴定或试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报告、提出改进物质技术和工作的措施方案。

  2、事故统计及分析,从工程技术上、管理上和教育上,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厂。

  第四条各班组必须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伤亡事故的划分

  第五条在册职工为了生产有关的活动,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包括急性中毒事故),都应该作为因工伤亡,并加以统计。

  第六条事故分为四种: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

  2、轻伤(含休工一个工作日)。

  3、重伤:按劳动部重伤事故范围划分。

  4、死亡。

  第七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如下五类: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4、重大伤亡,指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或一次死亡虽不足十人但死亡、重伤

  总数在十人以上者。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得知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厂长,时间在当班下班前(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话快速报厂长。

  第十条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填写职工重伤、死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15天,重大伤亡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负责组织调查,分工如下:

  1、轻伤、重伤事故、由于厂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有关人员以及班组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个月工作日),由班组组织分析登记,按规定上报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次月2日前上报矿长。

  2、死亡事故、由厂长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厂长应成立调查组,并组织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在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的领域技术问题。

  3、破坏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事故现场、事故前的情况,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归档。

安全生产制度13

  为确保生产施工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误指挥、误操作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检修)确认、检查确认、联系确认、行走确认和停送电确认。

  二、确认制应在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对作业涉及到的人、物、环境、安全措施进行“手指口述”式的安全确认。

  (一)、对人的确认

  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如是否患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心理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现象,情绪是否正常。

  2、人的行为: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和他人以及设备的安全。

  3、联系信号:双方联络信号的方式与判断的方法是否完全;联络信号表达的内容是否全面;接受信号时是否有误解现象。

  (二)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种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 装置、监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

  (三)对工作环境的确认

  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危险源)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

  素,如所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地面有无杂物。

  (四)安全措施的确认

  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工作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三、确认制的原则是先确认后操作,不确认不操作,先联系后作业,不联系不作业。

  四、操作(检修)确认必须严格执行“一检、二看、三保证”的.规定。

  一检是:操作(检修)前必须检查所操作的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工具等是否完好,不完好要立即检修或报告,检查好后再操作。

  二看是:看操作(检修)的设备(工具)启动后能否威胁人的安全,上下左右能否掉物伤人;看工作地点能否被车辆(包括吊车)或吊物伤人,检修牌、动火证是否按规定办理好。

  三保证是:保证在操作前后排除一切隐患;保证先挂牌后检修;不挂牌不检修;保证做到确认、确信、确实安全无误再进行操作和施工。

  五、检查确认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对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报工段长、班长和相关人员,得到明确指令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六、联系确认必须严格执行:“一通、二清、三做到”。 无论那个工种,哪个岗位,那个员工,凡涉两人、多人或多层作业在工作前必须做到:“一通、二清、三做到”。

  一通:工作前,完工后必须通知对方知晓,否则不准作业和施工。 二清:双方联系的记录要看清,双方联系响应对话要听清。 三做到:做到通知调度室、煤防站和有关人员,并且要履行签字手续:做到确认、确信、确实联系畅通方可工作或施工;做到不仅想到自己的安全也要想到别人安全。

  七、行走确认必须执行:先确认后通过,不确认不准盲目通过。凡是交通道口、施工场地、厂房内行走,特别是现场复杂的地方和上下梯子必须做到“三认准”。

  一是认准前方无车、无坑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二是认准上下左右不能掉物、飞物再通过;三是认准不违反操作规程再通过。

  八、停送电确认包括联系确认、停电确认、送电确认。停送电必须有计划、有措施、有命令。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和停电挂牌制度。

  九、禁止联系方式

  1、各部门、工种之间进行联络时,如:讯号不清不明,操作者不可操作,必须反复问清或当面问清。

  2、各部门、工种之间联络不得用敲击铁管、大喊大叫或默认等方式联系。

安全生产制度14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二、各直属车间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评价台帐、安技装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自己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三、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厂、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四、安全组织台帐

  1.厂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2.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五、安全教育台帐

  1.厂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处长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3.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六、安全检查台帐

  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七、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八、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宅、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九、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十、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十二、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十三、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十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十五、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十六、安全评价档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十七、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

  十八、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十九、安全活动记录

  1.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2.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二十、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二十一、本制度如玉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是违反劳动安全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制止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或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制度进行奖励。

  第三条对于违章行为及伤亡事故主要责任人除按《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外,还须以本《制度》进行处罚。

  第四条对于因违章行为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企业奖惩细则应随国家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动在年度经济责任制上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章奖励规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

  1、企业按年度拨付一定的安全奖励资金。

  2、企业内部的违章罚款收入。

  3、企业内部风险保证金未完成安全考核目标扣出部分。

  4、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来源。

  第七条实行安全风险奖励制度,具体办法按风险奖励办法执行。全厂各单位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全员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金,本年度内无死亡、火灾、爆炸、无社会灾害性事故、无重伤事故以及完成安全考核目标的单位,给予各单位所缴安全风险金同等数额的奖励。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以及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专门事项给予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技术、职业病预防方面有技术发明、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个人,给予300~600元奖励,属创造发明重大项目,按国家创造发明奖励条例规定报批,同时,企业在给予最高一级奖励的情况下,可同时给予晋升工资。第九条对于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坚持原则,严格纠正制止各类违章,避免事故发生,成绩显着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年终给予200~600元奖励。

  第十条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上级,因而显着减轻以至避免重大事故危害发生的职工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可在该季度内给予300~600元奖励。

  第十一条在灾害事故中,主动积极抢救人员或物资,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功绩显着的职工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由厂长批准通报表扬记功的同时,可给予500~3000元奖励。

  第三章处罚细则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手套以及耳塞或耳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禁止穿带钉、铁块的`鞋子进入生产区、库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禁止穿高跟鞋(三公分以上)、拖鞋、裙子、短裤、化纤服上岗操作,违者一次性罚款50元。打赤膊上岗操作者,给予从重一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凡班前4小时内饮酒者,除令其不准进入车间上班并按旷工处理外,另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携带香烟、火种到生产岗位区域内或在上班时间饮酒者,一次罚款500元。凡在生产岗位区域内吸烟者,除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理外,还给予留厂察看1~2年的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工作岗位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九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企业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指使违章,则对该单位领导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含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三条生产岗位上操作工不得私自相互替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伤亡、生产、设备事故,其后果概由责任者自负,并按厂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本厂《高处作业安全制度》者,一次对该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进入设备(有限空间)包括各类塔、釜、罐、锅筒、管道和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集装箱和其他较封闭场所的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一次罚款单位500元,个人500元。

  第二十六条凡在禁火区内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经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意见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地点动火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生产车间操作工上班时,必须将防毒面具带上岗位,放置于方便地方备用,防毒面具不用时,必须盖上过滤药盒的橡胶盖。违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不认真保管造成丢失或故意损害防毒面具者,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整改的,则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限期规定为准,每延期一天完成者,单位罚款50元,以此类推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应持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无证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未转正的学徒工或实习生无证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单位100元,个人50元。

  第三十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违章作业,监护人不及时制止、纠正,分别对作业人和监护人处以5

  0~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监护人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对监护人处50~5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处以3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监护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作业时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对作业人、监护人分别处以200元~8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凡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应按违章性质一次给予罚款50~300元。

  第三十四条对不服执法人员管理,打击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给予一次性罚款25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违章情节特别严重或认识度恶劣或二者并存者,可按上述处罚加重1~5倍处理,并在接受审理期间按下岗处理,该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第四章罚款收缴办法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技安处或保卫处(消防安全部分)开据罚款通知单,由财务处收取现金。第三十七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缴款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天1%加收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第三十八条罚款资金由厂财务处统一专项管理,经分管安全的厂领导批准后,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对于单位和个人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51)号文《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同时作废。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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