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制度(荐)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站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网站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办电脑及机构编制信息网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配置的电脑要有专人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使用电脑。
二、本办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和基本维护方法。
三、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开启防病毒实时监控系统,防止病毒入侵破坏数据信息。
四、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本办所有存储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的计算机一律不得连接国际互联网,以实行涉密数据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
五、注意爱护电脑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电脑及附属设备,经常保持机器周围环境的清洁、通风和干燥。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脑,使用电脑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插接口是否完好,额定电压是否正常,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机操作。关机后再次开机前,必须稍等片刻、不得连续快速开关,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检修。
七、输入电脑的文件、资料,应该按秘密与非秘密文件分存于不同的文件夹。所有重要数据存储必须在软盘、U盘或移动硬盘上进行备份,注明备份时间和备份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编号、登记、定期清点。
八、用完的打印纸、报废的软盘应及时销毁。
九、机构编制信息网站开通后,各科室有责任及时报送相关业务信息,对网站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各科室报送上网信息应填写《市委编委办上网信息申报审批表》,将需要上网的信息内容附于表后,经信息中心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公布。
十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信息中心定期检查。
网站管理制度3
学校网站反映学校的整体形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确保网络信息质量以及校园网络的安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校园网网络信息管理制度,供各有关部门和个人遵照执行。
1、管理机构及职责
站长:
顾问:
副站长:
网站管理员:
栏目管理员:
站长职责:站长负责学校网站的全面管理、栏目规划及各栏目间的协调领导工作
网管员职责:主管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后台管理,负责网站的安全运行,做好网站应用的相关培训。
栏目管理员职责:
(1)负责管辖栏目的管理工作,检查栏目内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站长或网管员汇报。
(2)做好本栏目要发布的文章、图片的编辑工作,审核本栏目要发布的内容。
(3)积极带头撰写文章或转发帖子,以充实网站内容。
2、栏目设置与责任科室
学校网站由学校概况、新闻快讯、教育科研、德育工作、教师频道、学生天地、家长之窗、特色教育等八个大栏目,每个大栏目下设有几个子栏目,内容分别由各处室负责提供。
3、网站信息发布程序
(1)各位教师将要发布的信息或作品用word格式编排好,并拷贝或邮件发送给相关栏目管理员。
(2)栏目管理员对可以发布的信息或作品进行修改、编排,再上传到相应的栏目管理后台。
(3)网站站长或管理员审核管理后台内容,对可发布的'内容发布到网站前台。
4、要求
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制度,发布的信息必须正确,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5、有关政策
为了鼓励师生踊跃投稿,积极参加网站建设,凡被学校录用的作品作如下奖励:
(1)、校园新闻稿(字数100个以上),经录用每篇奖励5元。
(2)、教师推荐的学生发表或获奖作品,经录用每篇奖励推荐教师2元。
(3)、每个大栏目管理员每月以20元计酬,每周内容至少更新一次,少一次扣10元。
(4)、各年级段要积极发动学生和教师向校园网投稿,校园网录用篇数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各栏目质量作为科室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
(5)、每学年学校将根据在校园网上发表篇数评选优秀信息员,作为校级先进奖励。
学校网站代表了学校的形象,网页的信息更新是全校每一个教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全体教师要树立主人翁精神,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断向学校网站提供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校园网富有生气。
网站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信息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审定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媒体推广、新闻中心、行业资讯、招标投标,区域电话等栏目每季度最低更新三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对发现网站错误的'员工给予奖励,累计发现15次错误,奖励六位滴丸U盘一个。
第七条标题新闻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第八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信息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并由信息部归入主站的“企业要闻”板块;
2、商务活动、行业资讯、合同签订,招商服务,媒体宣传,药交会,招标投标,区域电话等信息由市场部和商务管理部提供;
3、产品介绍、科技创新等信息由研发部和生产部提供;
4、人力资源板块的“人才招聘”与“员工天地”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5、英文网站的产品,研发,OEM等信息由研发部与商务部提供;
6、颐海堂网站的成功案例板块、网上商城板块,授权代理等信息由商务管理部提供;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招标投标,市场动态等由信息部整理审核后,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信息部及时整理审批后,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信息部。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5
1.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及服务器的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
2.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校园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3.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网站管理制度6
1、州温市第二幼儿园是园文化建设的重地,是幼儿园对外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幼儿园形象,师生资源共享的平台,温二幼网站网络中心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和内容丰富。
2、幼儿园网站实行园长总监制,网络中心主管负责制,各科室、班级配合管理,网络中心主管为具体责任人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网络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指令,做好网站的各项工作,上传任务。
3、幼儿园网站网页维护实行分级维护管理制度,各班级教师各负其责,上传自己责任区的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各班级、学科网页的上传文本,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若发现违纪或违法的内容应先拷贝存档,后删除有问题文档,并及时报网络中心处理
4、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原则上由网络中心、各班级分工进行,其他人员发布有关信息时,应提供相关内容,并按审查程序批准后发布
5、幼儿园网站网络中心对符合规定送达上传的内容应及时上传,对要制作子网页后才能上传的文本应尽快完成上传,对需要制作首页才能完成上传的内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
6、有关学校重大活动或消息,幼儿园网站网络中心应在事发当日及时发布,并配上照片和说明文字,由网站网络中心负责撰写,照片发布,信息上传.对各科室,应发的各种公告,通知,检查反馈结果等应于当日发布.上传信息有照片的尽量放上照片
7、幼儿园网站网络中心对上传的信息每周进行登记,此表将作为幼儿园网站维护的`重要依据
8、幼儿园网站网络中心对各类密码必须按规定妥善管理,同时遵守网络公共道德,尊重他人隐私,严禁擅自闯入与自己无关的网络系统和公共用户,严禁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
9、幼儿园鼓励各科室,班主任教师参与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年终考核评优时,对发布信息及时,数量多,质量高的个人酌情进行加权分
网站网络中心做好网页日常维护,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转
11、幼儿园将根据网络中心要求建立一定的维护资金来保证网站良好运行(具体情况根据维护小组要求并通园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一般定在20xx-5000元/每年之间).
网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子网站建设要依托市局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九条 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十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局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市局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承办处室的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主办人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市局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三)子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子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四)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主页质监动态信息每日更新一条以上;质监业务各栏目动态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条;查询中心数据更新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对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在线咨询、违法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局长信箱等栏目相关业务处室应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涉问题属于其他相关处室的,应在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对于需要逐级向上转请示的问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尽快落实转请示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一)网站首页《质监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点播》、《机构介绍》、《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二)《政策法规》栏目由法规处承办。
(三)《深化质量兴市、打造名牌之都》栏目由质量处承办。
(四)《12365质量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栏目由稽查处承办。
(五)《政风行风》栏目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六)《办事中心》、《咨询中心》、《抽查信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产品生产基本条件》、《专题栏目》及各业务栏目等由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承办。
(七)《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由机关党委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八)《查询中心》、《下载中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九)网站其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市局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子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子网站安装在市局机房服务器上,相关的网络及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但子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内容安全仍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应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二)网站服务器端数据应定期备份。市局网站每天备份,子网站根据信息更新量确定备份时间间隔。
(三)应加强网站后台维护入口的管理,后台维护入口不得在互联网的网站上公布。
(四)应做好网站内容的日常监控,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五)应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保存期限不小于60天,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 应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化中心。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以便当网站出现被黑客入侵、病毒、服务器硬件故障、系统故障等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应急预案应落实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周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评估方法可以是自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要有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应报市局信息化中心备案。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针对市局网站,每季度通报信息发布、咨询回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单位、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人员。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保密原则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质监局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站管理制度8
一、总体要求
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局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发布范围
1. 机构领导、内设机构、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
2.网上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
4.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发布范围
1.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8.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发布对象
局各科室站
三、信息发布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科室站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站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科室站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依法追究科室站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发布方法和渠道
通过贵港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发布,文字信息采用doc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网站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管理员要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充分展现公司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公司原创新闻、公告、信息等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 信息来源及更新
1、各信息提供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提供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交由网络管理员备存,以便网站管理员及时联系与沟通。
2、新闻中心、政策法规、企业概况由综合管理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企业概况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提供者要具备敏锐的思维与洞察力,及时、准确的向网站管理员提供相关信息。
3、人事招聘、员工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产品介绍、客服内容由市场部负责提供(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价格、燃气相关收费标准等,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
5、设备招标、原材料的采购信息由物资采供部负责提供,
6、工程招投标信息由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
7、公司新闻信息的发布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其他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8、为保证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部门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保守相关机密,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网站管理制度10
学校网站是学校向师生以及社会发布信息的窗口和平台,旨在完成有效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实现资源共享。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使各处、组履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上传网站信息是每个教师的职责,更是各处、组的负责人的本职工作,也是评价一个处、组能否适应教育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指标。
2、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及社团均分配了管理员帐号,网站也有相对应的栏目,各处、组负责人为上传网站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需要,可自己另指定一人为责任人。
2、本制度所指的上传信息是指上传文字、图片、课件等相关的内容。
3、系统管理员有权对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检查、对一些不合适的内容将会核对或修改。
4、系统管理员应每天检查网站有关栏目,并及时纠正有关错误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严禁违禁信息上传,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数量要求:每个子栏目每学期至少上传10篇以上稿件(特殊栏目除外,如招生招聘、高考录取会少,校园简讯、每周计划会多),尤其要保持日常的正常更新。每半学期将对各处、各组、各栏目上传的稿件数量进行一次统计并给予公布。
6、排版要求:稿件如果来自Word、WPS或网站,都应粘贴到“记事本”中排好版面(注意要首行缩进,段与段之间可以空一行),然后再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会带入word和网页中的格式,网站版面将会不统一。
7、表格上传:如果要上传表格,可以在word中设置好:页面为A4纵向,左右边界为4CM,字号为5号字,然后直接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如果表格、字号太大,会把网页撑开。
网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院系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
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建在校园网上,在建设网站时,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第七条域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第九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及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第十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能开设论坛(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院系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2 / 9
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系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
第十六条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七条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学校全称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标准字样,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
第十八条院系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院系新闻、院系概况、机构设置、培养方案、专业设置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十九条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信息公告、机构设置、部门简介、政策法规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二十条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一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章网页内容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网页基本信息的要求:
(一)学校各类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二)主页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三)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是指学校主页及公共服务系统,其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主页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上传和维护。
(二)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分为校园闻、通知公告和学术动态等。
(三)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校园新闻和学术动态,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和发布。
(四)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发布。
(五)学校门户网站涉及全校层面的其他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1)有关学校概况的内容统一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和审定;
(2)有关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和审定;
(3)有关人才建设的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和审定;
(4)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和审定;
(5)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和审定;
(6)有关招生及就业的内容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审定;
(7)有关学生管理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和审定;
(8)其他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六)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所有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图片应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纸打印、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网站信息的组织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网站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网页的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二)二级网站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应坚持按照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发布、更换和修改网页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二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二级网站删除、修改和撤销网页中的不当信息。
网站管理制度12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网站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三、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资质荣誉、公司新闻、人员招聘等栏目每半年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提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7.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提供;
7.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开发部提供;
7.3、质量管理、行业资讯等信息由技术发展部提供;
7.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设计咨询部、项目管理部提供;
7.5、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提供;
7.6、软件使用、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技术发展部提供;
第八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8.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网站管理员2天内发布;
8.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五、网站管理
第九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后台维护运营商反馈,由运营商处理。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六、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14
1、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3、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
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
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
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
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
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网站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网站的管理,保证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网络服务的重要手段。
学校网站的管理,依据“守土有责”原则,采用逐级负责体系。各处室、部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学生团体和组织(以下简称学生团体)的新闻发布人员、电子公告服务(论坛)各栏目的管理人员和网站管理员构成学校网站管理的基本体系。
二、管理办法
(一)学校成立校园网站管理小组。校园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类信息员、管理员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解决网站管理中的问题,定期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网站管理情况。
校园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学校计算机专业主任担任,组员为各部门信息员。
(二)校园网站管理以现有处室、专业、部门为基本管理单元,每个处室、部门至少指定一名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人员(信息发布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具备网站管理和维护的工作能力。
(三)各处室和部门在进行数据的更新、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时,要注意维护学校形象,保证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在数据更新和发布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保密措施和相关规定,对涉及到学校、教师和学生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随意对外公布;对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创作的、享有个人着作权限的个人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发布或转载。
(四)各处室、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特点,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栏目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1、各处室、办公室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
2、各班级、学生团体开办栏目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
不按规定进行数据维护和定期更新的,学校将视情况撤消该栏目。
(五)学校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统一采用远程管理的方法进行。各级管理员即为获得后台管理权限的用户。管理员后台登录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为专人专用,不得随意告知他人,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进行数据操作。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六)管理员权限及工作职责。各级管理员权限,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
1、新闻发布人员。指各相关部门、处室发布新闻内容的人员。新闻发布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使用文字、照片(图片)相关资料时,必须保证其来源的真实性;如果转载新闻,必须注明新闻来源(作者、出版社、新闻网站等),转载的新闻,其来源必须经由国家核准或法定的新闻单位发布。除此之外的,一律不得发布。
2、论坛管理人员。论坛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论坛各个栏目的管理;负责对论坛帖子的日常维护,删除任何色情、暴力或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以及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负责推荐优秀帖子;负责审核讨论版帖子内容。
3、学籍(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在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条例,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数据录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
学籍管理人员由教务处指定1-2名专人负责。
4、资料收集人员。资料收集人员是指利用各种媒体信息渠道(报刊、文件、网络信息)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的人员。所收集用于发布的信息资料,专指以下几类栏目:
A:学校新闻网站中各部门新闻栏目;
B:学校论文系统;
C:学生作品(文学社、书法协会、校园简讯);
D:学生学籍(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该类人员可以根据各部门、专业实际工作的需要,由各部门教师、职工或学生担任该项工作。资料收集人员无发布信息权限。所负责收集的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审核后方能发表。涉及到校团委、学生会或学生团体的,须经校团委、学生处、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团体负责人、指导教师审核后,方能发布。
5、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是指对网站进行数据总体维护,设计制作网站页面,具有对数据进行后台操作权限的人员。网站管理员具有数据维护的最高权限,对网站数据安全和维护也同时具有最高责任。网站管理员必须保证网站各个栏目的正常访问;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出现访问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护解决,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负责网站页面的定期更新,保障数据库的安全运行;负责网站安全防卫工作,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性。
(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中,如发现访问或使用故障,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和相关部门汇报。
三、校园网网站的保密管理
(一)学校建立以学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网站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校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全校校园网保密管理及涉密内容的审核;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保密员。
(二)凡未经网站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网页上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其它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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