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3 10:47:40 制度 我要投稿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精】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精】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

  为明确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保健中心大厅(门厅)、各楼层卫生间、公共走道(包括楼梯)、会议室、三楼屋面露台等公共区域以及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

  1、保健中心大厅:

  ①大厅玻璃推门每天上班前必须擦洗1次,保证把手无污迹,玻璃无浮尘;玻璃幕墙每半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玻璃幕墙明亮清洁,无污迹和蜘蛛网等;

  ②大厅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光洁,无污迹、污水、纸屑;保持墙面良好,无明显污迹、蜘蛛网、浮尘;桌椅摆放端正,干净整洁;饮水机、灯具、空调、电脑、触摸屏等无浮尘;旋转楼梯每天至少擦拭1次,保持台阶面板洁净无污迹,拦杆扶手无浮尘;每月至少对大厅的桌椅、窗口台面、触摸屏、电脑键盘等进行1次表面消毒;

  2、走廊及楼梯走道:

  ①走廊: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5楼每周至少1次,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积水、污迹。走廊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②楼梯走道: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4至6楼每周至少打扫1次,保证地面无污迹,扶手无积尘。走道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3、卫生间:

  各楼层卫生间,每天必须打扫1次,及时清理垃圾桶里的纸巾等,保证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洗手池境面明亮,台盘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4、会议室:

  ①三楼会议室:

  地面、沙发、茶几等每天上班前必须打扫1次,因会务需要,应按办公室要求,做到随时打扫,保证会议室清洁。窗玻璃、境框奖匾等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无浮尘、污迹。

  ②五楼会议室:

  地面、桌椅等每周至少打扫1次,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会议室清洁。每次会议后须及时打扫,离开时应关闭会议室一切电源。

  5、局领导办公室:

  ①地面、桌椅、沙发、茶几、电话等每天打扫1次,下班后完成,保证地面清洁,桌椅、沙发等无浮尘。

  ②窗玻璃、书橱及陈列品每月至少擦试1次,保持书籍资料以及陈列品摆放整齐,无浮尘。

  6、三楼屋面露台:经常打扫,保证屋面无垃圾杂物;排水沟内青苔要及时打扫,以保持屋面排水畅通;如遇下水道堵塞,应及时疏通,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汇报。

  三、纪律要求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安全纪律;

  2、每天必须提前半个小时上班,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应自觉帮厨,协助炊事员搞好厨房工作。因工作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愉快完成突击性任务;

  3、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用设施,保管好保洁用品,发现屋面渗漏、管道堵塞损坏等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报;

  4、注意着装,文明举止,礼貌接客,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2

  一、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2、本单位对购进的所有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进货登记,建立进货台帐并对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米、面、食用油脂、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等进行索证管理。

  3、按以下原则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行索证:

  ①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制品时,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或收据,下同)。

  ②采购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④批量采购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⑤采购非预包装(散装)食用农产品或非批量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购物凭证。

  4、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包装完整,标识齐全;不采购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5、对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6、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保存两年。

  7、本单位 (职务: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卫生安全负总责;食品卫生管理员 负责查验供应商、生产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条件,检查每批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资料、感官质量及包装标识,并按要求做好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对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处理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采购员负责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初次把关并做好索证工作;库管员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二次把关,对不合格的不予以入库,对已入库的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违反本制度的,本单位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随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对可疑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碍相关岗位工作的疾病人员(如手部外伤、皮肤病等),应要求其立即脱离相关岗位,积极就诊治疗,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6、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7、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8、从业人员应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班,取得有效培训合格证。

  2、内部每月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集中学习。

  3、培训时员工应作好记录,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操作考核。

  4、对工作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除及时改正外,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学习。

  四、卫生检查制度

  1、各责任区域内卫生应每餐后及时打扫,每天早上8时对店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2、责任区域未打扫干净一次扣5分。

  3、员工工作衣、帽不整洁一次扣2分。

  4、员工留长发、指甲、涂指甲油一次扣2分。

  5、员工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抽烟、饮酒一次扣2分。

  7、工作时间内随意吐痰、乱扔废弃物一次扣3分。

  8、所扣分值与工资或奖金挂钩,每月结算。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书、化验单或有关批准文件及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存档保存至少两年。

  2、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专用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严格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6、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做到专柜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六、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进出库货物作好登记。

  2、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查,感官检查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者拒绝入库。

  3、库房内物品应分类上架,隔墙10厘米、离地10厘米堆放,并标明名称、入库日期、生产日期,做到先进先用。

  4、主、副食品宜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库房中。

  5、库房内应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干燥、清洁,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虫工作。

  6、肉类及其它易变质食品,应使用容器盛装后存放于冰箱(柜)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别存放于不同冰柜内,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库房内只能存放食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于食品库房内。

  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穿统一、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3、服务人员应用语文明,不准与顾客争吵,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虚心接受顾客的意见。

  4、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对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5、不得向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破损的餐具、用具。

  6、每餐后及时对餐厅进行清扫、消毒,保持整洁。

  八、粗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待洗肉类和蔬菜应分别存放于架上,不得随地乱放。

  3、肉类和蔬菜必须分池、使用足够的水量进行浸泡、洗涤。

  4、洗涤后的肉、蔬菜必须放于架上或台上,禁止直接放于地上。

  5、保持上、下水道设施完善、畅通,及时清洁地面污水、污物。

  6、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加盖、无渗漏,当日或盛满后及时清运。

  7、切配操作台应保持清洁;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加工分开使用。

  8、加工完毕应及时对场所及工用具进行冲洗、消毒,保持整洁。

  九、烹调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对使用的原材料应进行相应的感观检查,发现有可疑原料不得加工、使用。

  3、各功能区应按规定使用,制作过程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4、加工的各类菜品必须烧熟、煮透;盛装容器须清洁。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7、废弃物存放必须加盖,不得渗漏,及时清运。

  8、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于厨房内。

  9、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卫生行为,经常保持手部卫生。

  10、非厨房内员工不得进入厨房。

  11、每餐后及时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并关好门窗。

  十、面食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制作面食的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2、制作、存放面食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防止其它污染物污染面食成品。

  3、面食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销售直接入口的面食成品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存措施,使用专用工具,防止面食成品变质。

  5、隔餐、隔夜的面食成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方可出售。

  6、面食成品必须存放在带纱窗的存放架上,隔夜面食成品必须放入冰箱存放。

  7、贮存面食成品的场所、制作面食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十一、凉菜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在专用的凉菜间内进行。

  2、凉菜制作必须由专人进行,进入凉菜间前必须进行洗手、消毒、更换干净工作衣、帽后方可进入。

  3、凉菜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4、食品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先洗净、煮熟;制作凉菜的肉类、水产品类原料,应当餐用完;剩余的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冰箱内。

  5、凉菜制作好后到提供给客人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须重新加热后方可食用。

  6、注意凉菜间的通风换气和制冷,保持凉菜间内温度不高于25度。

  7、凉菜间内的工具、设施必须专用,不得用于存放或制作生食等;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8、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出菜窗口用后及时关闭。

  9、每天定时操作前或操作后对凉菜间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十二、烧烤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2、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4、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6、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7、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三、裱花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裱花间工作由专人负责,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裱花间。

  3、裱花间加工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4、供加工用的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后,方可带入裱花间。

  5、制作剩余的食品必须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6、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C以下60°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7、裱花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加工、贮存裱花成品的场所、制作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9、保持裱花间环境整洁,操作前或操作后对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十四、配餐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卫生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十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PPM(250mg/L),餐具全部浸泡作用5分钟以上。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容器盛装,不得随意乱放。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感观良好,不得有污物、水渍。

  7、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保洁柜中,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废弃物盛装容器应加盖,及时清运废弃物,不得满溢、渗漏。

  9、每餐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对餐具清洗消毒间进行冲洗、消毒,关好门窗。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我局工作的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我局设两名专业保洁人员,负责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各部门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承担。

  第七条每月抽出半天时间,全体职工对单位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道、卫生间、楼梯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各部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九条办公楼小会议室卫生和所院内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一条各部门内部的垃圾筐、楼道内垃圾桶做到及时清理、及时倾倒。

  第十二条洗手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环境卫生由各部门人员包干,部门负责人负责,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六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八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十九条禁止在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废物。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公告栏公示。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3、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天对办公楼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我局工作的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我局设两名专业保洁人员,负责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各部门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承担。

  第七条 每月抽出半天时间,全体职工对单位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道、卫生间、楼梯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各部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九条 办公楼小会议室卫生和所院内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一条 各部门内部的垃圾筐、楼道内垃圾桶做到及时清理、及时倾倒。

  第十二条 洗手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环境卫生由各部门人员包干,部门负责人负责,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废物。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公告栏公示。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3.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天对办公楼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5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6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生产系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生产系统各部门、各科队办公室、会议室、澡堂、厕所、花坛、门窗等办公场所主副井材料堆放、机电机修工房的'卫生。

  二、卫生管理的标准是:所有人员务必着装上岗,持续个人卫生;室内外门窗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档案柜内各类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打印机、配电柜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澡堂墙面、地面清洁干净,下水无堵塞,各种洗浴设施完好;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主副井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机电、机修工房内外维修设备摆放整齐,维修人员着装统一,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各种车辆(包括叉车、三轮车等)要时时持续车内空气清新,车外洁净无尘等。发现一处不贴合以上标准的0,罚款50——100元。

  三、生产系统办公室负责各科队卫生管理、督促检查和评比;

  各科队负责人为本科队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职责人;各岗位员工是自己工作范围环境卫生的直接负责人。

  四、办公室每周一、周五下午组织各科队负责人统一进行卫生大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准确记录,每月汇总,对成绩好的进行表扬,成绩差的进行批评和督促更改,并把每次检查和每月汇总结果在公示栏公布,对排行最后的科队进行处罚。

  五、各办公室内严禁抽烟,办公及经营场所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等,发现一处,扣除负责人50——100元。

  各科队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一天务必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内清扫干净;要认真对待环境卫生管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生产系统环境卫生。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综合科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综合科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物业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综合科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活动室、开水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物业管理管理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条 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科接待室负责联系,物业管理负责清扫和保洁及美化绿化。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综合科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十四条 综合科督促物业管理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包干,各科科长负责,综合科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物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单位每年度评比一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保护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维护单位良好形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负责。

  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日常及临时性环境卫生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区负责的原则进行安排,各个科室的环境卫生由科室负责人具体安排,干部职工个人宿舍环境卫生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场所分区。

  单位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划分为四个区域:

  第一区域为:

  第二区域为:

  第三区域为:

  第四区域为:

  四、分工。

  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每两个人员负责一个区域,具体负责分区名单于每年初根据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定。临时性的环境卫生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安排。

  五、职责:

  1、对分工区域、所属科室进行打扫、清理、清洁、摆放,重点打扫清理垃圾、灰尘、蜘蛛网、乱写乱贴乱画。

  2、做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工作。

  3、做好消毒和病虫防控防疫工作。

  4、对个人宿舍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整理。

  六、要求标准:

  1、地面时常保持干净,无污物、污水、无垃圾、无死角。

  2、墙壁时常保持整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广告标语、无乱写乱画、无蜘蛛网。

  3、楼道楼梯时常保持清洁,扶栏上面无灰尘、无污物。

  4、门窗玻璃时常保持清洁明亮,无尘土、无污物、无贴画。

  5、办公设备用品、文件、报刊、杂志、资料时常摆放整齐,表面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垢、无杂物。

  6、挂件、柜面、制度框等要挂放合理,时常保持表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7、卫生间、洗手间时常保持整洁,无污垢。

  8、器械、器具、用具时常保持清洁,摆放要整齐。

  9、垃圾篓摆放合理,清理及时,无时常溢满现象。

  10、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这“四害”出现。

  11、定期做好了消毒防疫工作。

  12、个人宿舍时常保持整洁。

  七、督查检查。

  平时做好环境卫生督查,每个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每个月做一次评比,并做好督查检查评比记录,及时通报。对较差的,每次现场人均罚款20元,并要求责令改正。

  八、监督。

  单位的'环境卫生,设置投诉举报箱,主动接受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双向监督,并认真对待、处理举报投诉的问题。

  九、考核。

  干部职工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对于经常性出现脏、乱、差的情况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于表现良好的予以表扬鼓励。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9

  为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确保做好局机关大楼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内清洁卫生

  1.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原则上由保洁员在每天上午8:30分前做完。同时各办公室人员应负责把各自办公室内的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不准摆放。

  2.每天早上做完室内清洁后,各处室负责人应检查本处室完成情况,应保持室内日光灯管、插座、窗台、窗扇、沙发、办公桌椅等无灰迹,地面无积水、无烟头,墙角无蜘蛛网。办公室内的公用茶具要每天清洗一次,保证无茶垢,电热水瓶内保持水质干净,每周除水垢一次。

  3.办公室内的空调机过滤网每半年由专人清洗一次,窗帘布每年由保洁员统一清洗两次。

  4.办公室内除每天上班前做好清洁外,工作时间内办公人员要有良好的保洁习惯。

  二、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1.机关大楼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工作由保洁员专人负责。

  2.大楼大厅、走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应每天清理打扫一次,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扶手墙壁和桌面无灰尘,公共走道无杂物。

  3.保洁员同时负责公共场所水、电开关的`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大楼清洁卫生的工具应放指定地点,用完后应清洁干净放回原位。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处室及个人,将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0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每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 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 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 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 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 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 员工宿舍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 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 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 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制(详见卫生包干区划分)。 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1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局机关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特制订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机关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四、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五、机关会议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按局机关卫生值班表执行。会议室由办公室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股室及时打扫;楼道地面由相关责任股室每日保洁;阳台及窗户保洁由办公室组织每周打扫一次;办公区平时由各自办公室负责保洁;卫生间的卫生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股室人员要保证每日清扫;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坚持保洁,无异味。

  六、机关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七、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档案室、实验室、仪器室等)的卫生保洁。除本股室、本区域的卫生外,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2

  为明确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保健中心大厅(门厅)、各楼层卫生间、公共走道(包括楼梯)、会议室、三楼屋面露台等公共区域以及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

  (一)保健中心大厅:

  1.大厅玻璃推门每天上班前必须擦洗1次,保证把手无污迹,玻璃无浮尘;玻璃幕墙每半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玻璃幕墙明亮清洁,无污迹和蜘蛛网等;

  2.大厅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光洁,无污迹、污水、纸屑;保持墙面良好,无明显污迹、蜘蛛网、浮尘;桌椅摆放端正,干净整洁;饮水机、灯具、空调、电脑、触摸屏等无浮尘;旋转楼梯每天至少擦拭1次,保持台阶面板洁净无污迹,拦杆扶手无浮尘;每月至少对大厅的桌椅、窗口台面、触摸屏、电脑键盘等进行1次表面消毒;

  (二)走廊及楼梯走道:

  1、走廊: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5楼每周至少1次,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积水、污迹。走廊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2、楼梯走道: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4至6楼每周至少打扫1次,保证地面无污迹,扶手无积尘。走道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三)卫生间:

  各楼层卫生间,每天必须打扫1次,及时清理垃圾桶里的纸巾等,保证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洗手池境面明亮,台盘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四)会议室:

  1、三楼会议室:

  地面、沙发、茶几等每天上班前必须打扫1次,因会务需要,应按办公室要求,做到随时打扫,保证会议室清洁。窗玻璃、境框奖匾等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无浮尘、污迹。

  2、五楼会议室:

  地面、桌椅等每周至少打扫1次,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会议室清洁。每次会议后须及时打扫,离开时应关闭会议室一切电源。

  (五)局领导办公室:

  1、地面、桌椅、沙发、茶几、电话等每天打扫1次,下班后完成,保证地面清洁,桌椅、沙发等无浮尘。

  2、窗玻璃、书橱及陈列品每月至少擦试1次,保持书籍资料以及陈列品摆放整齐,无浮尘。

  (六)三楼屋面露台:经常打扫,保证屋面无垃圾杂物;排水沟内青苔要及时打扫,以保持屋面排水畅通;如遇下水道堵塞,应及时疏通,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汇报。

  三、纪律要求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安全纪律;

  2、每天必须提前半个小时上班,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应自觉帮厨,协助炊事员搞好厨房工作。因工作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愉快完成突击性任务;

  3、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用设施,保管好保洁用品,发现屋面渗漏、管道堵塞损坏等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报;

  4、注意着装,文明举止,礼貌接客,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2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闭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约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责任。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达到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3

  一、区教委作为教委大院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充分结合教委大院实际,制定,逐步改善大院环境,规范大院的管理秩序,为机关和住户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二、认真落实卫生保洁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车棚、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下水道、排水沟、沉沙井、化粪池保持畅通,无污水溢流;公厕保持清洁无臭味。

  三、认真落实门前院内“四包”责任制,指定专人纠正违章,维护门前院内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四、大院主干道要保持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得停放车辆和沿路摆摊设点经营。

  五、各单位和住户自觉遵守大院管理制度,维护环卫、绿化和道路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准乱搭盖、乱堆放杂物以及圈地搞种植;不准在绿地乱拉管线晾晒衣服;不准在墙上乱画、乱贴广告语;自觉清扫和维护走道卫生,不向屋外及走廊通道倾倒污水、抛弃杂物;不将剩余饭菜及垃圾倒入下水道,保持管道畅通。凡人为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六、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要打扫、保洁环境卫生,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和超过堆放时限,保持清洁卫生。

  七、维护院内秩序,不准占用公共气场所扩大营业专场地和乱摆摊设点经营。经批准摆卖的摊点,要规范管理,依法经商,搞好市场卫生。

  八、定期测试“四害”踪迹,施放药物,消灭“四害”滋生地,争创灭“四害”达标单位。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3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3、有领导专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涂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5、新、改、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经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后开具的证明(意见)书。新建的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以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6、供管水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或健康带菌者,不得从事管水、清洗等工作岗位。

  7、饮用水设施周围环境及水泵房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施运转正常。水泵房外门必须上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保证安全性。每天对饮用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8、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环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若发生与生活饮用水污染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建设主管部门。

  9、生产区门岗和安全保卫制度健全,禁止无闲杂人员出入生产区。

  10、供水设施设备在维修、改造时,首先索要新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设备维修、改造后,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完毕后,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10、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区级卫生监督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防止介水传染的流行。

  11、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处应通风良好,防腐、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水处理剂和消毒剂投加设施正常运转,并有备用设施。

  12、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本单位饮用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13、严格按照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认真做好其他关于饮用水的相关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供水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1、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2、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3、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知各用水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采用消防车供水。

  5、若因水体问题,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立即停止供水,拨打120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采用消防车供水。对事发单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6、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爆发,应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7、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矿泉水供应用户,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8、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存档备案。

  三、清洗消毒卫生制度

  1、供水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2、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3、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4、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5、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6、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7、按照规定提交水质检验报告、清洗消毒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8、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采购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强化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平度市公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大型医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二种形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医院党支部会负责研究确定医院采购活动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变更、大额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及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医院物资采购科室包括:设备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

  物资采购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物资材料出入库的审批。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设备信息科;非医疗设备及耗材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办公用品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第八条采购科室职责

  (一)负责主管物资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提报采购预算、采购计划,负责编报项目绩效

  (三)负责提报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方式选择意见,参与编制、审核、论证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负责自行采购及网上超市项目供应商的选择及比选,提出或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意见;

  (五)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等;

  (六)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备案;

  (八)负责采购项目资产按规定流程办理登记;

  (九)负责对因采购需求等原因引发的询问、质疑或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

  (一)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报;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采购流程办理;

  (三)负责采购项目付款资料复核并按规定办理付款;

  (四)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三章采购前期工作

  第十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主管采购科室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科汇总,形成医院政府采购预算,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计划编报。采购科室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科复核,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二条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科室根据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院支部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包括拟采购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涉及软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预计工作量等。

  第十三条选择代理机构。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高低、执业能力强弱等因素,集体研究从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年终考核名单中优良等次以上的机构中推荐1家代理机构。

  第四章分散及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我市无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分散采购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分散采购可以分为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分散采购程序

  (一)采购科室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选择意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科室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提交院支部会研究后,需单一来源采购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采购科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完善并确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科室办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管等事项。

  第十七条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和二次竞价四种采购方式。

  (一)网上直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未选择最低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竞价。采购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创建网上竞价项目,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在满足竞价商品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等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未选择最低价供应商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三)定点采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初定供应商,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网上公布的优惠折扣率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折扣率,允许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谈判协商。

  (四)二次竞价。采购科室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3家以上有意向参加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并提出采购需求和评审指标,由监督监察科监督采购处室组织二次竞价,根据二次竞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自行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特殊项目由医院自行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第十九条自行采购程序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科室牵头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以下程序采购。

  (一)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要,制订技术参数,设置控制价、制定采购文书。医院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邀请或选取3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通过评审,选出成交供应商,在医院发布成交公告,通知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医院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信息、流程、结果应当在医院进行院务公开。医院组织职工代表和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以上采购程序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特定媒体广告公告、培训等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及初步确定的供应商等方案,由采购科室或牵头科室提交医院支部会研究确

  第六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采购科室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市司法局按程序审核,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需经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备案。采购科室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财务科进行合同公开备案。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科室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原则上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项目特殊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由采购科室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一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资产登记。财务科应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软件开发等涉及无形资产的项目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金支付。采购科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等事项。办理资金支付需向财务科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资料。

  第八章采购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采购档案保管。采购科室负责采购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采购档案包括院支部会或办公会研究意见、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响应供应商、评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供应商比选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采购监督

  第二十九条医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管小组,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医院工会组织相关科室,采取集中监督随机抽查方式,对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二)政府采购审核或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及采购文件论证情况;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发现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等,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5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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