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4 18:03:24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近舅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代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1)高压变电室操作规程

  (2)高压变电室岗位责任制度

  (3)高压变电室运行管理规程

  (4)交接班制度

  (5)巡视检查制度

  (6)配电室安全防火制度

  (7)配电室应急方案

  (8)制冷运行操作规程

  (9)运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0)机房管理制度

  (11)机房及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12)机房卫生管理制度

  (13)空调水化验制度

  (14)泵房管理制度

  (15)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管理措施

  (16)给排水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7)消防泵房、水箱间巡视检查制度

  (18)停水应急措施及制度

  (19)用水节水制度

  (20)供水管理制度

  (21)工程部服务承诺

  (22)工程部员工管理制度

  (23)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4)客户回访制度

  (25)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26)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管理制度

  (27)空调机组巡视检查制度

  (28)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9)工程部报修工作流程表

  (30)工程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1)工程部消防应急方案

  (32)工具管理规定

  (33)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落实措施

  (34)倒闸操作制度

  (35)电梯故障困人救援法

  (36)电梯使用安全规定

  (37)调音室管理制度

  (38)消防水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9)燃气调压站安全管理制度

  (40)工程部员工行为规范

  (41)配电室安全用具的保管及使用规定

  (42)图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3)配电室巡视检查制度

  (44)工程部考核办法

  (45)给排水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6)运行检修记录填写说明

  (47)使用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48)停电、限电管理制度

  (49)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为了规范公司维修管理,节省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确保其使用安全。

  2、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程技术部工程维修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

  三、术语与定义

  1、工程维修:是指完成竣工验收之后,各项施工内容在保修期时限之内,针对工程所产生的与施工相关的工程质量问题所进行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2、保修期限:是指国家及合同规定的工程保修期。

  四、工程维修职责

  1、维修人员:负责公司内部维修物料的请购及相关维修工作。

  2、维修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的维修申请单,部门内申请维修的'审核。

  3、内勤人员:负责维修物料的采购,维修物料的入库及发料。

  4、总经理:审批公司重大维修安装项目。

  五、维修前期准备

  1、维修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维护记录单》(简称维修单)描述内容现场了解情况包括工作环境情况、工作人员状况、施工物料等。

  2、维修人员据现场情况要购设备维修的需填写《请购单》,由申请人呈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采购部人员采购。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职责;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资料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务必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一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贴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贴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贴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贴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贴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贴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一天检查合格率应到达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务必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必须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

  施工人员必须充分熟悉工程的特点、施工规范、工艺流程、复核装修尺寸、设备位置等,充分作好施工准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搞好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各工种搞好协调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2、施工员对材料进场和材料损耗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成本。

  3、对异型材料成套加工,降低采购成本。

  4、合理安排材料入场计划,提出详细的开料单、下料单按图下料减少损耗。

  5、认真审查图纸,在不影响质量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改变不合理设计,节约原材料。

  6、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按计划分期进料,防止积压,对来料的验收工作,从数量、质量、规格上要把关,防止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浪费。

  7、在施工中认真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来降低成本。

  8、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当中,对下脚料、余料及时进行回收和利用。

  9、在木制作施工当中尽量实行标准化的批量生产,以达到节约成本、节约施工周期的.目的。

  10、在施工管理过程当中以每十天为一个周期,对工程量及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成本控制的核算。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1、施工项目资金收入渠道主要有预收工程备料款、已完施工价款结算、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保证收入'是指项目经理部应配合公司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预付备料款,做好分期核算,预算增减帐、竣工结算等工作。

  '节约支出'是指用资金支出过程控制方法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等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监控、坚持节约原则,保证支出的合理性。

  '防范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做出合理的预测,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正确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风险。

  2、为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立项目专用账号,由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对外,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会制度的要求由公司财务部门对外运作,资金进入公司财务部门后,按照公司的`资金使用制度分流到项目,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资金的直接使用者进行责任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承包造价、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等编制项目,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请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7

  1、项目部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质量环境保证体系要求,切实做好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各项工作。

  2、严格按图纸施工,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图纸上有异义的`第一时间报送主管领导和技术部门。必须由技术部作出变更才能现场更改。

  3、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材料进场应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

  4、施工前必须复检基础标高。施工过程中重点监控塔体垂直度,挫边量,检验轴线,焊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施工要求。

  5、施工前,必须做好质量技术交底,相同作业内容,其施工方法应尽量统一,避免各施各法。

  6、隐蔽工程未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

  7、防腐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测厚、扫漏等检查。

  8、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定出可行的预防措施,及时整改,避免出现重大、严重质量事故。

  9、严格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自检、互检、巡检,上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应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

  10、做好质量保证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原材料检验、各种检查记录和验收记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8

  (一)创新性的落实好'三级检查制度'

  本工程质量检验在遵循 '三级检查制度'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动态分析监控各工序施工质量指标,及时调整质量控制程序。

  通过各级动态检查控制保证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多级检查的情况将存在于施工工序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暴露出来加以纠正,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二)质量奖惩制度

  制定详细、切合实际的奖罚制度和细则,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通过奖优罚劣,促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工序创优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三)样板引路制度

  坚持每一分项工程先做样板,以样板引路;对工序质量,先抓样板的质量,经过检查评议鉴定,提出措施和要求后,按样板质量指标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不断研究改进,依此提高全过程质量水平。

  (四)质量会诊制度

  组建各工种工程质量考评小组,对每个施工完毕的施工段进行质量会诊和总结,质量会诊中应着重分析反映发生每种质量超差点的原因,质量会诊小组成员在每周质量例会上对上一阶段质量会诊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总结,提出解决措施,预控下一阶段不再发生同样的问题。同时,安全质量部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频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出统计分析图表,进一步发现问题变化趋势,以便更好地对质量通病加以控制。

  (五)挂牌施工管理制度

  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来规定和划分每个管理人员的岗位质量职责;对现场操作人员,我们采取挂牌施工。

  标牌管理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标明小组负责施工区域。现场管理人员如发现某段施工质量有问题,可以立即根据标牌查找到操作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其二,现场悬挂施工交底标识,直接将施工操作顺序和工艺标准现场交底给工人,让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始终可以方便地对照交底,从而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

  (六)成品保护制度

  由于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我们将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和半成品要进行标识和防护,由专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现有保护措施损坏的,及时进行恢复。

  工序交接检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工序交接检的单据必须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方为有效,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签字确认后,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七)工序标签制度

  每施工完一段,项目质量员立即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如实地填写质量标识签内,标识签粘贴在受检部位,方便工人及时地了解每段施工质量的好坏,对增强工人的质量意识起到了警示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0

  1、进入工地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未经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穿拖鞋进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脚,每次罚款20元。

  3、未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将六口(电梯井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防护设施拆除的'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马上修复。

  4、对在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者,首次教育,对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

  5、施工机具要求安排专人操作,对未经安排擅自开机者,处以50元罚款。

  6、井架提升机严禁载人上落,违者罚款100元。

  7、严禁在排栅上进行上、下爬行,违者罚款50元。

  8、对擅自搭接电源,动用机电设置者,违者罚款50元。

  9、施工场地,严禁家属、小孩进入玩耍,违者罚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上、下交叉作业,违者罚款50元。

  11、安全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时,对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2

  1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1.1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收尾阶段。

  1.2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选定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开工准备;

  1.3项目实施阶段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现场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生产要素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协调;

  1.4项目收尾阶段包括: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部解体,项目回访保修。

  2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收尾阶段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3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4

  A、安全检查制度

  ①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 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 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 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 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 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 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 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 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 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 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 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 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 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 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 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习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E、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① 单位特殊作业工种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等十几个工种。

  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上岗证号码及年限,另附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④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 按照规定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当上岗证超越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⑥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制止本工种其它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⑦ 安全工程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及时处理,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 项目施工期间,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必须安排值班管理人员。

  ② 安全值班表悬挂于工地现场办公室明显处,并明

  确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

  ③ 值班人员对当班期间的大小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对于重大事情或自己处理不了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事情,务必及时通知项目施工技术组组长及相关管理人员。

  ④ 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对于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务必及时交给相关管理人员或接班人员处理。

  ⑤ 值班记录的填写内容真实详尽。

  G、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① 事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项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护。

  ② 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组织保护好事发现场。

  ③ 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④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⑤ 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供处理意见。

  ⑥ 填写事故、事件调查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⑦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⑧ 认真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并把事故调查资料存档处理。

  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①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由项目部在有生产资质的厂商处购买优质的产品,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② 一般的防护用品,应选择已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③ 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④ 特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换,一般防护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换。

  ⑤ 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

  ⑥ 做好防护用品的"三证"收集台帐。

  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发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及定义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各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3维修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为发包部门,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维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含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维修部

  3.1.1负责厂务工程建设项目,对承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3.1.2工程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委会、行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安委会或维修部明确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安委会

  3.2.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5负责对维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6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7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维修部门(发包部门)

  3.3.1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3.3负责对承包方明确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及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安委会和维修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维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或近几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4.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安委会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审查外包单位备有的安全工器具,包含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承包单位必须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厂部报告,由维修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明确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与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在安全附件中要写明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维修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安委会。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维修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维修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要将安全附件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复印件给安委会保存备案。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写安全附件。

  4.2.4维修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明确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2.6维修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安委会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维修部执行。

  4.2.8外包人员进厂后,由行政部负责其出入厂管理;安委会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9维修部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签到。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委会接到维修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承诺书由承包方与安委会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维修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维修部负责审批并发放工作票。

  4.4.3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维修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安委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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