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质量管理制度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符合ISO9001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
第七条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文档。
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确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政策和质量目标,通过各种措施,保证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第九条 本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不断改进质量管理的机制,包括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标准、质量检验、产品追溯等环节。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建立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进行产品追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查找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 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培训制度,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评估等环节。
第十七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 质量反馈
第十八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改进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投诉,解决客户问题。
第二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汇总并分析产品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 质量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落实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改进。
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各级部门和个人按照质量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认证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企业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2
1. 制定详细的车辆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 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提升员工对车辆质量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3. 引入先进的车辆管理系统,自动化记录和分析车辆数据,提高管理效率。
4. 设立质量监控小组,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定期评估效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5. 建立奖励机制,对严格执行制度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激励。
6. 不断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动态,适时修订和优化车辆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有信心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车辆质量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
质量管理制度3
为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有序进行,遵循"防患于未然,重视安全、质量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质量安全管理部以及各个项目部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
1. 质量安全管理部全权负责公司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控。该部门员工必须恪守公司规章制度,尽职尽责,起到模范作用,全力以赴履行对公司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责任。
2. 质量安全管理部质安员检查工作时要正直公正,负责任。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行事; 发现工地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项目经理交流,提出解决方案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 质量安全管理部对于质量和安全的监控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追踪的方式。质安员检查工地需要得到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的批准,检查人员必须仔细、准确地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并且主动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信息交流。遇到重大问题或潜在风险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不能耽误。
4. 所有工程项目部不仅要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还要毫无保留地接受和配合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质量、安全、工资、材料费使用等方面)。
5. 《项目检查整改通知单》需经过审批程序,并及时发送给联营项目部。项目部收到通知单后必须无条件执行,指定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质量安全管理部必须监督整改过程,消除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应真实地将书面报告送至质量安全管理部存档。
6. 联营项目工程的首次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首次检查不合格导致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检查,检查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费用按照公司相关的收费标准计算。
7. 在春节期间、五一假期和国庆期间,质量安全管理部会加强检查,希望项目部积极配合。
8. 质检员必须了解待检查项目的合同、项目概述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9. 如果联营项目部需要公司派人到现场协助或者技术支持,相关费用由联营项目部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10. 所有的检查记录表都需编列号次并有序存档。
11. 对于反复检查不合格且拒绝改正,或者存在其他隐患的工地,质量安全管理部有权将其交由相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质量管理制度4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贴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状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职责,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质量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用农产品是指种植、养殖、捕捞、采集而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初级加工的,供人类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渔业、林业、质量技术监督、贸易、卫生、工商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承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一)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生产过程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以及动植物农产品检验检疫的监管;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进行抽查、监管,协助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和食用动物产品屠宰加工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用农产品卫生标准,审核发放食用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卫生安全进行抽查、监管;
(五)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食用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鼓励食用农产品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并推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规范,收集、研究、提供国际国内食用农产品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有关信息,引导生产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食用农产品,增强本市食用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基地应当按法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标准的要求。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食用农产品的生长特点,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并对基地生产环境予以保护。
第七条本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符合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的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地环境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当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和设备,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的质量安全记录档案,对生产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测。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包括化学除草剂)。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安全间隔期等农药使用规范。
禁止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不得销售、使用违禁的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禁止销售、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目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超量施用化肥。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施用城市垃圾。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生产和处理食用农产品。
第十一条食用动物饲养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不得使用违禁的抗生素类药物及有害激素等。
食用动物饲养过程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合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水产品养殖生产过程应当使用检疫合格的苗种,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化合物的饲料和国家或者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鱼药、激素、饲料添加剂等。
水产品养殖应按环境、水质条件划分养殖区、条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测养殖水域的渔业环境,对不符合渔业养殖标准的水域应当禁止继续养殖。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在加工、储运及上市流通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上明确标明相关内容。
禁止在食用农产品中使用有害人体健康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
第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应当在符合卫生、环保条件的固定场所加工,加工所用设备及产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上市流通实行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经检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条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标明产品标志和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内容。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的产品标志和产品认证证书。
第十八条食用农产品上市流通实行经营场所开办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等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对进入本场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应当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开办者应当依法与进入本场所的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建立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对经营者的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公示,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
第十九条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贸易、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完善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扶持建立从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其在生产经营重要环节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点。
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检测机构定期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加工企业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设立或者委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第二十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资格条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检测检疫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检测检疫人员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检疫,并对检测检疫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不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标准的,由批准设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停止生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由农业、渔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批准设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继续开办基地资格。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未按要求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农业、渔业、林业、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加工、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生产、加工或者经营者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处理或者逾期未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没收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6
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规范快递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旨在确保快递业务的高效、安全、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服务标准设定、服务质量监控、问题处理机制、员工培训与考核、客户满意度评价等环节。
内容概述:
1.服务标准设定:明确快递收发、运输、派送等各环节的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要求,如包裹完好率、准时送达率等。
2. 服务质量监控:通过数据分析、客户反馈等方式,定期评估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问题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的投诉处理流程,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反馈和改进。
4.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服务态度的'培训,并将服务质量纳入绩效考核。
5.客户满意度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收集客户满意度数据,作为服务质量改进的依据。
质量管理制度7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三、质量细则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 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7、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7、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8
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 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实施动态监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工程质量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加强设备维护:制定设备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定期评估与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质量管理制度9
1. 建立严格的原材料审计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原料来源的可追溯性。
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每个步骤都受控,降低人为错误和偏差。
3. 实施全面的质量检验,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对检验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性能验证,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提供系统的员工培训,强化质量意识,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质量管理制度。
6. 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所有活动均有记录,便于追踪和审查。
7. 对生产过程中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变更不会影响产品质量。
8. 加强不合格品管理,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重复出现。
9. 建立快速响应的客户投诉机制,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保护消费者安全。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将得到强化,为企业带来更高的质量保证,同时也为公众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质量管理制度10
1. 制定详细的质量政策和目标,明确各级员工的责任和权限。
2. 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和改进质量体系。
3. 引入第三方质量认证,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5. 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在质量控制中表现优秀的员工。
6. 通过数据分析,识别质量问题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7.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共同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水平。
实施质量综合管理制度需要全员参与,从上至下形成重视质量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质量管理制度11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设备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为管理目标的原则,其内容包括技术保证和管理保证,涉及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计划定期的检测(包括计量检测),提供及时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必要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定本院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既涉及到设备自身的质量,也与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有关,贯穿在医疗设备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求临床医生、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相应的规范与制度保证。
二、安全风险管理
(一)风险分析: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到的某种危险因素,如:放射线、高频电离辐射、高磁场等。
2、因病人处于昏迷、麻醉状态、自身意识力不强或不能活动的病人,对产生危害情况无法正常反应。
3、用于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设备,其安全性、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4、多台医疗设备连接使用时,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不同医疗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6、有源医疗设备通过皮肤接触,插入体内或直接进入内脏时,因电极直接进入人体,电气安全性能可能造成危害。
7、在特定环境(湿度、温度、有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暴物质等)下,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造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8、各种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失灵或失控。
9、医疗设备使用年久或经过大修后,其安全性能下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隐患。
10、使用人员操作失误,病人与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可能造成的危害。
11、没有重视生产厂商已提示的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等。
12、临床试用的医疗设备,操作说明中没有预见到的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
(二)警告标志: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对病人和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必须有明确的警告标志与提示。
(三)危险标志:要求在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设置有排除危险通道,制作醒目的.警示标志,警告哪类人员不能靠近或禁止入内,提醒进入操作区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工作状态警告:某些医疗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如*线机房、ct机房等,要求设置红灯警告。
(五)病人提示:病人在接受检查和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在检查单、预约单上写明注意事项,或以其他明确方式告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
三、应急措施:
凡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紧急故障又不能现场修复时,且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一)启动对病人采取的安全预案措施。
(二)启动仪器安全应急保障模式。
(三)预见性地配置一定功率的不间断电源。
(四)预知的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造成病人的意外伤害或副作用出现时,应及时启动事前预案。
(五)在医疗设备使用中,造成病人未知的意外伤害或不明原因的副作用出现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安全开关,对病人实施安全急救处理,并且对设备在用状态信息进行核实。
四、电气安全性管理:
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性管理不仅要符合通用标准,而且要符合专用标准,并且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一)按照医疗设备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安装匹配的防止电击伤防御设施和定期检查、评估。
(二)接地线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严格按“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强化绝缘或内部电源”要求接地。
五、放射防护:
放射设备在机房设计、安装时,必须遵照国家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磁兼容性:
根据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自身特征,安装前合理布局,排除干扰与影响。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使用方法,包括病人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与使用方法。
七、医疗设备使用操作的制订与管理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在安装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之前,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制定好操作规程,明确基本的操作步骤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科室制订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后,应组织操作人员全面学习规程,熟悉掌握每项操作。
固定使用场地的设备,操作规程应张贴(悬挂)于使用场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使用人员知道且方便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一)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管理责任人、应用范围、开机前的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二)对病人、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三)基本操作程序。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症、操作人员要求等。
(五)关机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六)维修程序、计量设备状态标记。
(七)医疗设备发生意外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事件处理措施、上报意见。
八、应用质量检测
验收检测
状态检测
稳定性检测
目的
技术性能是否达到厂家承诺指标。
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应用要求。
性能指标的稳定性。
特点
测量厂家提供技术指标的关键性参数。
用户或检测部门要求测量的关键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的相对性检测。
方法
按厂家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测试方法,参数测量。
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参数要求测量。
按规定的项目参数测量。
参检部门
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保修机构、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使用单位、保修机构。
检测时间
安装或改装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出现不稳定状态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维修后的时间。
九、计量管理的实施
(一)执行《计量法》,申报强制检定。
(二)建立计量器具明细台账。
(三)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记录表。
(四)计量标记管理和封印管理。
(五)溯源管理。
(六)非强制检定的协助服务管理。
十、预防性维护(pm计划)
pm:指周期性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一)外观检查,清洁与保养。
(二)更换维修。
(三)功能检查。
(四)性能测试与校准。
(五)安全检查。
十一、医疗设备故障维修
医疗设备故障维修是医学工程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院现阶段主要采用:维修服务以第三方为主,医院工程技术人员为辅的方式。
(一)使用科室填写明确的维修申报。
(二)设备科组织及时的维修处理。
(三)维修机构出具规范的维修报告。
十二、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一)设置(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兼职)责任人。
(二)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会同操作使用人员立即调查记录或封存不良事件的相关详细资料。
(三)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四)损害原因不明时,责令库房暂缓放行、使用科室停用与该事件相关的同型号或同批号的医疗器械。
(五)组织评估分析、明确处理意见。
十三、日常安全事项
(一)牢固树立“三防”、“四灭”意识,坚持每天检查水、电、气的管道疏通情况和开关控制情况。
(二)医疗设备工作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仪器和室内清洁维护,并且检查关闭空调、照明灯、水、气、门窗等。
(三)除特殊医疗设备要求必须保持不间断带电外,禁止医疗设备非工作状态带电运行,应拨掉电源插座断电。
(四)严禁在配备的专业工作站上播放其它光盘、移动硬盘和网络下载。
(五)要求特殊护理的专业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执行维护保养后方可下班。
(六)未经医院许可,禁止院外出租、出借医疗设备。
(七)严禁非本医疗设备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八)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受参观、培训服务,必须有科室负责人同意或申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九)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操作规程,逐项熟悉操作技能一月以上,经设备管理责任人认可后,方可独立操作。
备注:
1、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2、具体细则按《医疗工程技术手册》和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12
1.服务设施
1.1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2.文明经营:
2.1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2.2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营。
2.3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单位负责人。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交待、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4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严禁误导消费者。
质量管理制度13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质量管理制度14
酒店质量管理机构
1.目的
明确酒店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确保管理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酒店及各部门管理机构。
3.引用标准
iso9001:20005.5.1职责与权限
4.职责
4.1总经办负责提出酒店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意见。
4.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上述意见的审核,并负责日常的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4.3总经理批准组织机构设置,确定相应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4.4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和权限。
5.标准要素要求
5.1酒店组织机构设置为八部室,即总经办、财务部、公关营销部、餐饮部、客房部、前厅部、康乐部、工程部、保安部(详见组织机构图)。
酒店组织机构图
5.2管理者代表主要负责:
5.2.1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5.2.2在整个组织内提升“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5.2.3领导和组织内部质量审核;
5.2.4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为管理评审和质量体系改进提供重要信息,并对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和质量体系运行不合格情况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进行监督和管理;
5.2.5负责酒店质量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
5.3体系要素规定的部门职能分配(附管理职能分配表)
5.3.1总经办
(1)负责本部门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收集并提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由集团档案室统一存档。
(3)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协调相互关系,确保酒店内部的有效沟通和协作。
(4)负责酒店内外部文件(非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批准、更新、发放、使用、回收、保存、处置符合文件化程序要求。
(5)完成员工入离职、培训、评估考核、潜能开发等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创造其发展环境,满足酒店需求。
(6)分析人力资源信息和资料,为总经理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服务实现的策划。
(8)负责实现酒店质量目标和方针的各项策划。
(9)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批准、更新、发放、使用、回收、保存符合文件化程序要求。
(10)实施质量记录控制,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回收、保护、保存、处置符合文件规定。
(11)负责酒店生产/服务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收集和分析有关数据,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有效的改进。
(12)跟踪检查、验证、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改进。
5.3.2财务部
(1)负责财务服务实现的策划。
(2)按四星酒店标准确定物资采购文件,保证物资质量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的完整,为识别和验证提供依据。
(3)按程序规定对采购物资进行检查和验证,明确其安排及产品的放行办法。
(4)运用财务和统计手段,做好酒店财务控制,确保经营管理绩效。
5.3.3公关营销部
(1)负责公关营销部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顾客对酒店产品/服务的要求及酒店实际生产/服务能力的评审和确认,记录评审结果和后续的跟踪措施,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确保正确理解和执行。
(3)负责与顾客联络,传播酒店产品信息,提供询价,办理订单/合同,处理变更事项。密切与顾客关系,拓展销售市场,收集顾客反馈,识别顾客需求,实现酒店销售工作的持续改进。
(4)负责酒店市场开发,客源组织和产品销售工作。
(5)负责对销售实施过程的跟踪测量、监视和验证,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
(6)掌握应收帐情况,分析原因,协助财务作好客户拖欠款的催收工作。
(7)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各类客户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组织酒店对外的形象宣传。
5.3.4餐饮部
(1)负责餐饮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对顾客的餐饮产品/服务的要求及本部门实际生产/服务能力的评审和确认,记录评审结果和后续跟踪措施,并确保相关人员的正确理解和实施。
(3)负责与顾客的联络,提供餐饮产品信息和询价,办理订单/合同,处理变更事项。收集顾客反馈,识别顾客需求,处理顾客投诉,保证餐饮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4)确定餐饮产品/服务的内容与特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设施设备,按操作规程实施生产和服务提供,并对此进行检测和监控。
(5)负责餐饮的卫生和安全工作,保护顾客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5.3.5客房部
(1)负责客房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对顾客的住宿及本部门实际服务能力的评审和确认,记录评审结果和后续的跟踪措施,确保相关人员的正确理解和实施。
(3)收集顾客反馈,识别顾客需求,处理顾客投诉,保证客房各项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4)确定住宿的内容与特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设施和设备,按操作规程实施服务提供,并对此进行检测和监控。
(5)负责本部门各区域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保护顾客人身财产安全。
5.3.6前厅部
(1)负责前厅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责对顾客的接待和商务要求及本部门实际服务能力的评审和确认,记录评审结果和后续的跟踪措施,确保相关人员的正确理解和实施。
(3)负责与顾客的联络,提供服务信息和询价,办理订单/合同,处理变更事项,收集顾客反馈,识别顾客需求,处理顾客投诉,保证前厅各项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4)确定接待、商务的内容与特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设施和设备,按操作规程实施服务提供,并对此进行检测和监控。
(5)负责本部门各区域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保护顾客人身财产安全。
5.3.7康乐部
(1)负责康乐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对顾客的健身、娱乐、休闲等服务要求和本部门实际服务能力的评审和确认,记录评审结果和后续跟踪措施,确保相关人员的理解和实施。
(3)负责与顾客的联络,提供服务信息和询价,办理订单/合同,处理变更事项。收集顾客反馈,识别顾客需求,处理顾客投诉,保证康乐各项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4)确定健身、娱乐、休闲等服务内容及特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设施设备,按操作规程实施服务提供,并对此进行检测和监控。
(5)负责本部门各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及设施
(6)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人身财产安全。
5.3.8工程部
(1)负责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并在酒店技术更新、功能改进时,进行相应改造,为酒店产品/服务的实现提供保障。
(3)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确保良好运行,满足酒店生产/服务提供的需要。
(4)负责酒店检测和监控装置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准确运行状态,保证各部门对生产和服务的有效检测和监控。
5.3.10保安部
(1)负责保安服务实现的策划。
(2)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酒店的正常秩序,确保各项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管理制度15
1.0目的
通过内部质量审核,验证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的组织,任命内审组长和审核员组成的审核组,批准《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2内审组长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领导,及与受审核部门关系的协调,编写《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3审核员负责编制《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签发《不合格报告》。
3.4办公室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制定
办公室于年初编制定本年度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主要内容有:审核目的和范围、审核的依据、各次内审活动的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相关的部门/人员。
4.2审核的频次
内部质量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需要进,可随时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审核前,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内审组长,确定审核组成员。内审员与审核的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4.3.2制定内审实施计划
内审组长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容包括: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依据;
c审核组成员名单;
d审核的日程安排。
4.3.3审核组预备会议
内审组长召集审核员召开审核组的预备会,向审核员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简要介绍受审核部门情况后,研究和商定审核的策略、落实分工、确定审核的日程安排,并规定审核纪律和内审员应注意的事项。
4.3.4发放内审计划
审核组应以局面的形式提前3天正式将内审计划发放到受审核部门/人员。
4.3.5准备并收阅工作文件
审核员进行审核工作前,应事先备齐下列表格、文件和资料:
a审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务分配表;
b检查表、《不合格报告》表;
c质量手册和与受审核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规程、上一次内审发出的《不合格报告》等。
4.3.6编制《检查表》
审核员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编写《检查表》。
4.4审核实施
4.4.1现场审核
a内审员按照内审计划和编好的《检查表》到现场通过观察、询问、查阅文件和有关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
b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经受审核部门/人员确认后,填写《不合格报告》;
c内审组长负责对审核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4.4.2汇总、整理《不合格报告》
内审组长组织讨论审核结果,确定不合格项并与被审核部门交换意见后,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4.4.3总结
审核工作完成后,内审组长主持召开审核会议,向质量审检小组受审核部门宣布审核结果,同时接受和答询受审部门提出的问题。
4.4.4《不合格报告》由审核员签发,受审部门负责人在不合格报告上确认后签名。
4.4.5编写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内审组长编写,保证其具有正确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4.5责任部门根据《不合格报告》要求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纠正,内审组长负责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4.6《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办公室发给各个受核部门/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报告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5.4《检查表》
5.5《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质量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质量建设管理制度02-18
质量管理制度06-20
质量和管理制度06-02
质量培训管理制度03-08
质量交底管理制度06-02
质量考核管理制度06-07
质量员管理制度04-20
质量文件管理制度03-30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02-04
质量管理制度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