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最新

时间:2024-08-08 07:01:3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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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制度最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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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 、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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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部门。

  3、定义

  3.1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2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 、职责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审计监察总部归口管理全集团的保密工作。

  4.3各公司总经办(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保密工作。

  4.4各职能本部和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本单位和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

  5、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条定义的以下秘密事项:

  5.1.1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审计监察总部分别会同各单位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4各单位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审计监察总部确定;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5.7各单位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审计监察总部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决定。

  5.9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决定。

  6、保密规定

  6.1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其中:

  6.1.1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董事长办公室规定。

  6.1.2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的办法,由IT本部规定。

  6.1.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公司的办法,由保卫科制定。

  6.1.4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6.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OA系统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档加密保存。

  6.2.4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审计监察总部。

  7 、处罚条例

  7.1对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确定、标明密级的,提出批评或处罚50元;由此造成泄密,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100-200元;由此造成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500-1000元。

  7.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100-300元。

  7.3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500-5000元。

  7.4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7.5刺探、窃取、收买或利用职权强制获得不应知悉的公司秘密的,处罚100-100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7.6涉及公司《竞业保密协议》的事项,按该协议规定进行处理。

  7.7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违法犯罪的,在按公司制度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8屡次发生泄密或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1000元。

  8 、相关文件

  9.1《信息安全管理总则》

  9.2《个人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9.3《机要档案管理规定》

  9.4《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9附加说明

  10.1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本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起草,由审计监察总部负责修订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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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3、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5、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6、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7、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8、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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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制度的宗旨在于告诫员工注重保密,养成保密的良好素质和行为习惯,预防、惩处一切失密行为和事件。

  二、员工有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三、掌观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

  1、员工个人的工资信息;

  2、其他员工的工资及个人隐私信息;

  3、公司的财务数据;

  4、公司的人事政策;

  5、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

  6、对外公布前的公司发展战略;

  7、对外公布前的公司经营计划;

  8、对外发布前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计划;

  9、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

  10、公司购入或接受赠予的正版软件;

  11、公司正在开发尚未公开的产品;

  12、公司因合作而取得的合作方技术信息、商业信息;

  13、在洽谈中的.业务信息。

  四、员工应充分理解所从事的工作接触或知悉第二条所述的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都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五、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停职、离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保留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也不将知悉的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六、承担机密资料管理责任或因工作关系接触机密资料的员工,应将收受的机密资料与其他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导致泄密。

  七、员工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机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

  工作中所接触的掌观公司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人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研究。

  八、员工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作、设计、改良等成果均属于xxxxxx公司所有,因这些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也完全为北京掌观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公司对上述权利提出国内、国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员工应无条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九、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或正式劳动合同时,应当包括保密条款或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十、员工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公司都将根据已经或可能遭受的损失大小追究其过失,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保密制度》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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