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09:08:42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与要求

  为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本公司职工牢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企业经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80号修订),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负责人免费本制度的审定交签发。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计划变更时、应记录。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公司级、车间级、应组级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和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适时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5、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四、要求

  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改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报案创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新入职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培训教育

  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对象、人数、时间统一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并组织,并按规定内容进行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遣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文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公司;

  (6)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1)岗位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学时规定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转岗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及“四新”的安全教育。

  3、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采用新工艺、新枝术、新材科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本公司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时,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的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公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

  对来本公司进行参观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共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的风险管理情况等内容,经培训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

  4、承包商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能够进入现场作业、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5、日常教育

  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巩固走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授课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贴画、宣传标证、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6、其他事宜

  公司内设备进行检维修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合检修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顺利进行。

  职工违章以及事故责任者,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教育,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因伤势较重不能参加事故分析会或安全教育活动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再次进行安全教有方可复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差异网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二、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

  三、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化等方面内容培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四、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每学年保证每一位教师有一次以上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五、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后要求通过信息传达、活动展示、反思交流等方式及时反馈学习成果。

  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七、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展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根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展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展灭火演习特地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娴熟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消防掌握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急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绽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依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展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建设适应xxx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资组关于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职工教育培训是指xxx根据生产需要,对从事xxxxxx工作的在岗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的目标是: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xxxxxx行业服务质量的需要,通过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手段先进、内外结合、讲练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活动,逐步使xxxxx岗位从业人员成为以高级工为主体、技师为带头人的道德高尚、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一流技能人才。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坚持适应xxxxx生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突出岗位技能,体现实际、实用、实效。

  第五条:技能培训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二部分组成。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主要内容以xxxxx技能鉴定初、中、高级工题库规定的要求为主,增加与本岗位实际设备有关的知识、《交通安全法》以及厂矿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培训时间:所有参与培训的职工,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xxxxx课时/每年,初期以理论为主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时间按3:1的比例分配,待题库内容基本掌握后再以实践为主。

  第七条:学员培训管理原则: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服从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职工在培训期间,培训单位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并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为了树立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对生产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车间实际生产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一、 根据车间实际需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训需求计划》,依据培训计划内容,按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二、 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品质、异物管理为主。

  三、 培训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区域员工进行培训讲解,对关键、特殊岗位员工进行重点培训。

  四、 填写《培训记录》,做好《培训统计表》及《培训检查》记录。

  五、 培训过程中,员工按照主讲教师要求将培训签到表填写完整。

  六、 要求参加培训,但无故缺席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员工,将姓名登记入册,上报当班主管进行批评教育,由主管进行相关的培训。做到不逃训、不漏训,人人接受培训教育,提高生产质量及自身素质。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简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设备场地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0.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为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历教育

  1、申请在职进修学习的条件: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责任心强,安心本职工作,愿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限定夜大、自学、电大、不含脱产)可以申请进修学习。

  2、公司职工只享受一次在职进修学习学费报销的待遇,且所学专业与职工本人工作岗位有对口关系。

  3、审批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办公会确定、备案。

  4、因工作需要,由公司选送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承担。非公司选送,但经公司同意参加进修学习的,公司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给予一次性报销学费(不含书费和差旅费等其它费用)的90%;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进修费用自理。

  5、凡在公司享受一次在职进修(具有学历性质的)学习的人员,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的,自报销学费之日起,5年内不得离开公司,5年内离开公司的返还公司报销的全部学费并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二、短期培训

  1、公司每年年初确定全年培训计划,主要有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以专题讲座、业务交流为主。外部培训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就近外出培训,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2、外部培训,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成绩及学习报告(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收获等详细情况)报主管领导。

  3、内部培训由公司或科室定期组织,针对公司所承担的各类业务进行技术交流。

  4、参加学习的人员学习结束后,在本科室做专题讲座,并进行交流讨论。

  三、资格培训

  1、与职称和本岗工作有关的资格考试由公司统一报名,统一购买学习资料,培训费等。未能一次的通过考试的,二次考试的全部费用由个人自理。

  2、技术工人晋升定级考试报名由公司统一组织,所发生理论考核费、实际操作费、评审费、培训费由公司负担,未能一次的通过考试或同级转技术系列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3、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由报考人自行办理报考手续,费用自理。

  四、其它有关规定

  1、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当学习和工作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

  2、参加各类公费外出培训的职工,必须廉洁自律,严禁以虚开、增开培训费、住宿费等形式,换取培训方提供的参观、旅游、赠品等,一经发现,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3、所有公费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自报销学费之日起,5年内不得离开公司,并把证件编码报公司存档。未经单位批准禁止用此证注入其它单位,一经发现,返还培训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无故缺席培训、迟到、早退等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岗位职工知道岗位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减少违章行为的产生,大力提高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质量,特制定《******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教育培训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xx]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xx]5号)(试行);

  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xx]25号)。

  三、主题内容

  1、按照企业制定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工作。

  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3、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

  4、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6、各分管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释权属

  本制度由xxx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六、其他说明

  本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条文若有与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相抵触的,参照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救援知识,有效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熟悉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方法及技能。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应急响应及预案、应急救援、逃生避险等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经常性地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保证安全。

  2、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本岗位的工作性质、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及特点,重大危险辨识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②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消防设施、消防器村、特殊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3、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教育

  结合本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的强化训练,以满足在本岗位突发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初起险情时,能够熟练和正确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险情扑救和控制,减少和避免人身及公共财产损失,并且为专业消防救援争取有效时间。

  基本技能培训包括:

  ①各种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②室内外消火栓的正确使用方法;

  ③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④消防报警系统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

  ⑤专用消防工具、器材的使用方法。

  4、应急响应及预案

  加强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防护知识,提高员工在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冷静对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应急抢险技能、紧急避险和逃生教育、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内容是较为重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也是员工所应必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员工应熟悉本岗位逃生路线、避险场所、现场施救等常识,减少或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教育培训形式及要求

  1、培训形式

  ①外请专业消防人员授课或讲解,从理论讲座、实际操作演示、事故应急预案、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开展教育;

  ②各部门自行组织从岗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消防教育。

  2、培训要求

  开展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是指:懂本岗位危险点、危险源,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预防险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知识,懂避险逃生;四会是: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会扑救和控制初起险情,会现场施救方法;

  ②员工变换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③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结合工作岗位和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关消防安全教育;

  ④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作为日常性工作时常开展。

  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培训、考核、记录的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把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有关消防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编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一组织完成对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1、要求全员参与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对不按时、按计划接受培训的员工,下发补训通知单,对未接受补训的员工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对拒不服从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要求的员工,单位应作出严肃处理意见。

  2、对初次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并进行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者,按待岗处理。

  3、消防培训考核分消防理论知识考试、消防设施、器材、特殊防护用品实际操作和使用、危险辨识、现场提问等方式开展,具体由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实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学员管理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学员管理办法: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2、在课堂上学生应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3、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4、学生应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5、学生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6、学生上课应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7、学生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8、学生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9、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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