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11:24:58 制度 我要投稿

【精】标识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标识管理制度15篇

标识管理制度1

  1.0目的

  统一对公司各类标识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和过程中物资和服务的标识。

  3.0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各类标识方案的制定;

  3.2资源部按相关程序负责各类标式的采购;

  3.3各部门、区域负责辖区内标式设置策划和设置申请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4各工程专业公司负责所属区域标识的安装、维护。

  4.0内容

  4.1各部门、区域对辖区内公共地方需新增设标识的项目,应填写《新增标识申请表》交技术部加具意见,后送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4.2资源部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对公共地方使用的标识进行采购;

  4.3公共地方的标识由负责工程维护的工程公司进行安装及维护;

  4.4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的标识设置和内容由保安部策划;

  4.5各部门、区域对管辖范围、项目内的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各部门、区域按《设备、设施编号要求》、《设备、设施标识》要求进行标识。

  5.0相关文件

  5.1《设备、设施编号要求》rgpm-7.5.3-c-01-02

  6.0应用表格

  6.1《新增标识申请表》rgpm-7.5.3-d-01-01

  6.2《设备、设施标识》rgpm-7.5.3-d-01-02

标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工段部门负责对本工段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1.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1.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xx设置警示标识。

  1.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1.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1.6、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告知

  2.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2.5、设置公告栏:

  2.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2.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2.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2.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3.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3.2.1、术语

  3.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3.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3.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3.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3.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3.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3.5、设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3.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3.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3.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3.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3.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3.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3.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3.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3.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4.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4.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4.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

  4.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5、检查与维修

  5.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采购

  6.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20xx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环部。

  6.2、安环部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标识管理制度3

  一、导管按风险程度分类:

  1、高危导管:(口/鼻)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T管、脑室外引流管、胸腔引流管、动脉留置针、吻合口以下的胃管(食道、胃、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鼻胆管、胰管、腰大池引流管、透析管、漂浮导管、心包引流管、鼻肠管、前列腺及尿道术后的导尿管。

  2、中危导管:三腔二囊管、各类造瘘管、腹腔引流管、深静脉置管、PICC。

  3、低危导管:导尿管、普通氧气管、普通胃管、外周静脉导管。

  二、导管评估、记录要求

  1、评估内容:留置时间、部位、深度、固定、是否通畅、局部情况、护理措施(包括宣教)等。

  2、评估:高危导管——至少每4小时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中危导管——至少每班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低危导管——至少每天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3、记录:评估内容应及时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发生导管滑脱、拔除各类导管必须及时记录。

  4、上报要求:高危、中危导管发生滑脱者,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三、导管标识

  高危导管用红色标识、中危导管用黄色标识、低危导管用绿色标识,一律使用圆珠笔标明导管名称。

  管道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让护士快速识别各种管道,为病人提供高效、安全的护理措施,降低护士的风险,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2、标识放置及填写:由置入护士选择相应的管道标识后在标识上填写管道名、称置入长度、日期并签名,手术中置入的.管道则由巡回护士征得手术医师确认管道名称后选择相应的管道标识后在标识上填写管道名称、置入长度、日期并签名,标识统一安放在离管道的末端3~4cm处(如留置导管外露过短,酌情考虑固定位置),将标识揭下后,对齐包裹导管将两层贴紧固定好标识。

  3、管道护理知识宣教:置管道标识前,向患者及陪护人员说明管道标识的意义、目的及注意事项,让其理解并配合。管道标识到位后,让患者及家属注意保护标识,尽量避免污染,并防止破损。对轮换的陪护人员也要进行管道标识的认知宣教,并告知其相关的注意事项。

  4、管道管理:护士在进行管道护理时,首先应核对管道名称,管道是否移位,并认真观察标识是否完好在位、字迹是否清晰、标识是否正确,检查管道的固定、连接、通畅情况。护士长每天和护士共同床头交接班时,检查患者管道情况,查看标识是否正确、管道有无脱落、护理措施是否正确等。特别强调,在同一患者同时置入2条以上相似的管道时,如果为相邻,在进行各项操作时更引起高度重视,防止连接错误,所以,标识更显得重要。

标识管理制度4

  养猪场动物标识使用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67号令),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动物免疫证、免疫记录、养殖档案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三、养殖场兽医负责生猪标识的管理工作,对生猪标识信息数据进行监管和审核,做好生猪标识的'领取、保管、使用、登记工作。

  四、不得向动物防疫部门以外的企业购买使用生猪标识。

  五、按照下列规定对生猪加施免疫标识:新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标识,在左耳中部加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动物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在免疫加施标识的同时,填写免疫证或养殖档案。

  六、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七、不销售、购入、运输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生猪。

标识管理制度5

  标识牌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各类标识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与更新,确保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升企业形象,保障工作安全。

  内容概述:

  1. 标识牌设计标准:规定标识牌的尺寸、颜色、字体、图形等设计要素,保持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的统一性。

  2. 制作与审批流程:明确标识牌制作的申请、审批、制作和验收流程,确保合规性。

  3. 安装位置与规则:规定标识牌应安装在何处,如何定位,以及避免遮挡、损坏等注意事项。

  4. 维护与更新机制:设定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的程序,保证标识牌的清晰可见。

  5. 使用与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在标识牌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执行到位。

  6.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使用或损坏标识牌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标识管理制度6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一、食品标识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的原因

  食品标识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成分、特点、厂名、使用方法等的简要说明,是消费者选择、食用食品的依据。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三条的规定: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我国原有食品标识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原规定无论从政策管理的理念上还是法规适用的范围上,都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且由于过去体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质检、商检、卫生、工商都曾制定过内部标识管理的规章制度,法规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解读新法规修订的内容

  新法规对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的主要部分进行的类划。除附则外,分为总则(规定了引用法规,适用对象、管理机构),食品标注内容、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1.总则

  总则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法律依据部分进行了修改。在维持原规定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食品标识的概念写入法规要求,并规定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能。

  2.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标注内容中修订了对食品标识的规范化要求。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采用自创名称标识的食品标签应按上述两条规定加注类属名称,采用模拟工艺制作的食品,包括动植体相似模拟、人造合成物模拟等应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样。

  我国是食品业生产加工大国,生产加工的门类十分繁杂,为达到宣传目的,食品名称上注以俗称的名、特产品不在少数。对这类产品,一方面国家要加以规范化管理,以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发生误解;另一方面也要对传统文化及创新工艺进行保护鼓励。类(属)的规定要求即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化体现。

  为增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追溯能力,标识内容中还特别规定食品标识应标注食品产地,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还要注明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

  标识内容中增加的部分还有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必需标注具体名称、分类代码、用量等信息。食品中含用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要在标识中以中文标识加以说明。体现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注。

  食品标识中对企业诚信宣传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说明中明示或暗示该食品可能具有某种药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骗或误导的方式描述或介绍其生产的食品;不得变造、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产加工企业的身份标记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考虑到通用标识的相关要求,规定还特别指出食品标识中不得出现民族歧视、国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禁止标注的内容。

  3.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长的同时,进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食品标识规定中对这种情况进行了适时变通,不再单纯规定食品标识只能以汉语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说明,增加了可同时使用中文、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条款,但为方便我国消费者对食品标识的判读,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标注必须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

  食品标注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其包装分离,食品标识的最小单元应是食品销售中所能独立区别的最小单位。这样,食品标注就可以产生与食品一一对应的身份关系,避免了因大包装的分离造成对食品性能判定的误解,尤其对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体和对食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儿童适用。

  4.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由原规定的六大类9条扩展为14条,增加了《质量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三个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对违反上述标注内容、标注形式中新增的事关食品安全及源头追溯体制建设的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的补充规定。

  通观《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部管理法规,是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国食品标签标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和完善。

标识管理制度7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进行物质建设的一种必要手段。然而,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很难避免出现许多问题。为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增加项目的安全性和信任度,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应运而生。

  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是在工地上标明项目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的一种标识牌。它的作用远远不只是做一个标记,而是对项目进行有力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不难发现,在一个大型的工地上,有很多条条框框的制度和规定,很多时候却很难做到有序管理。而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通过标识的方式,把制度和标准化的管理方式贯穿在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中,以便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增强项目的信任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标识牌的名称和编号

  2.项目部工作职责和部门职责介绍

  3.项目管理制度和标准的介绍和使用

  4.生产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介绍与运用

  5.人员管理制度的介绍

  6.签到、考勤制度的使用

  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使用对于工地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能够充分发挥管理制度的作用,提高工地内工作效率、优化劳动力的利用,同时能够让管理者及时了解工人状态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问题,确保工期的进度及项目质量。再者,标识牌所规范的制度能够使项目管理规范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交通安全标准,实现了科学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协作和沟通的效率,提高了项目的效益和管理水平。

  但是,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制作要求必须符合有关的标准,并且要定期更新,以保证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标识牌管理制度的执行,也要具有细致耐心、以身作则的精神,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标识牌所要达到的目的,起到更好的作用。

  在建设项目中,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有效规范建设现场的工程行为和管理方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效率,降低工程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因此,将标识牌的使用和制度遵守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文化的建设的必要环节。

  综上所述,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的信任度,使得建设过程更加有序、安全、高效。因此,建设工程必须重视对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制定和实施的贯彻落实,为工程的健康、有序发展、科学的管理和高水平的技术和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标识管理制度8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无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 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5.3.1饲料成品必须使用对应的包装袋包装,包装袋外要印有品名、规格、厂址、净含量、公司名称等内容。

  5.3.2包装封口时,必须加缝饲料标签,并加盖当天生产日期,一包饲料对应一张标签。标签应符合《饲料标签》GB10648的要求,内容包括品名编号、验收合格证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主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使用说明、配伍禁忌、保质期、贮存方法、注意事项等。

  5.3.2包装完成后,堆放时,不同规格、不同日期的产品必须分开堆放。不同日期的`产品,先生产的产品必须移到最外面,保证发货时做到先入先出。

  5.4入库成品的标识

  生产完成后,入仓的成品由仓管员在成品报表上进行标示,并在堆头上挂上标识牌,注明检验状态、生产日期、规格等,以便区分。

  5.5检验状态

  检验状态分三种:待检(挂黄牌)、合格(挂绿牌或不挂牌)、不合格(挂红牌)。

  5.6产品追溯

  5.6.1追溯规划

  当客户、法规或公司本身有追溯需求时,由品管部规划追溯过程。

  5.6.2 产品追溯的途径

  产品批号 → 生产过程控制记录表 → 生产计划表和生产领用原料单 → 原料编号 → 原料检验报告 → 供应厂商。

  5.6.3 追溯依据及控制

  通过产品批号、小包装袋上的日期编码,可以查出使用原料的记录及编号,从而找出相应的生产过程记录和原料质量记录,进行原料追溯。

  5.6.4 当原料、半成品需要让步接收时,由相关人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做特殊标识,以便在以后的工序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时,能够及时召回此批产品。

  5.7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亦可以用手写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应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物料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区域、标牌、各种记录等。

标识管理制度9

  设备标识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所有设备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维护成本。它涵盖了设备的分类、编码、标识制作、安装、维护以及更新替换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设备分类:根据设备的功能、用途、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便于管理和跟踪。

  2. 设备编码:制定统一的编码规则,为每台设备分配唯一的识别码,便于信息检索和追踪。

  3. 标识制作:设计符合安全标准和企业形象的标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责任人等信息。

  4. 安装位置:确定标识的合理安装位置,确保其清晰可见且不易损坏。

  5. 维护更新:定期检查标识的`完好性,及时更新破损或过时的标识。

  6. 培训与执行:对员工进行标识制度的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

标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大力发展节能建筑,推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规范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根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的能效测评与标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测评,是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单体建筑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设计、施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等资料,经文件核查、软件复核计算及必要的检查和检测,综合评定其建筑能效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标识,是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效进行明示的活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市管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对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进行指导。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管建筑工程外的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也可委托其所属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从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市管建筑工程是指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实施建筑管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二章建筑能效测评

  第六条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填写《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申请表》(见附件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初步设计审批意见;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及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空调热负荷及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书);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的回复资料;施工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图说、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和相应的审查文件);

  (三)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四)涉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竣工图、施工变更、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部品)合格证、进场复验报告,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六)已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了工程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的,应提供检测报告;

  (七)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情况报告及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评审、鉴定及核准、备案和技术性能认定的有关文件。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不齐备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资料;对资料齐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依据《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见附件二)和相关规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根据测评结果发给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和证书;经测评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应当出具建筑能效不合格意见。

  建筑能效测评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整改后重新申请能效测评。

  第八条

  建筑工程项目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者建筑能效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三章建筑能效标识

  第九条

  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节能率≥70%,标识为Ⅰ级;节能率≥65%且<70%,标识为Ⅱ级;节能率≥50%且<65%,标识为Ⅲ级。

  第十条

  建筑能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能效标志;

  (二)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三)编号;

  (四)颁发单位;

  (五)颁发日期。

  第十一条

  建筑能效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加盖“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专用章”,或者“xx区县(自治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专用章”。

  (一)项目名称;

  (二)编号;

  (三)建设单位;

  (四)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五)颁发单位;

  (六)颁发日期。

  第十二条

  建筑能效标识、证书的式样、制作标准、编码规则(见附件三、四、五),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号,并依照管理权限分级制作、发放建筑能效标识、证书。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将建筑能效标识置于每栋建筑主入口等显著位置。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建筑能效测评申请及能效标识、证书发放应统一办理。市管项目纳入市建委政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

  第十五条

  对建筑能效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建设单位可在收到测评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

  (一)造成建筑节能措施损坏或失去作用的;

  (二)对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

  (三)对建筑的用能系统或用能设备进行改造的。

  第十七条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情况,每季度报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汇总后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的能效测评标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2月13日起施行。

标识管理制度11

  1.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各作业场所安全标识的使用管理、控制;

  2. 安全部负责作业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并监督作用。

  3. 工作范围、要求

  3. 1安全色的分类和用途

  红色——作业禁止标志;或者作为停止信号(如机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红色也表示防火。

  蓝色——作为指令标志,表示必须遵的规定(如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但需与几何图形同时使用方表示指令。

  黄色——作为警告标志和注意标志,用于提醒人们引起警示的场所;

  绿色——作为提示标志,对人们的行动作出提示,也用作表示安全、通行标志等。

  3.2对比色的分类和使用

  3.2.1对比色规定为黑白两色。

  3.2.2如安全色需要使用对比色时,应注意:

  1)红色、蓝色、绿色可与白色作为对比显示,黄色与黑色对比显示;

  2)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合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既可以用作红、蓝、绿的背景,也可用作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3)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的间隔条纹是两种比较醒目的标志,用于:

  红色和白色条纹——用于道路上的防护栏等,表示禁止超过;

  黄色和黑色条纹——用于防护栏杆等应予以特别注意的危险点。

  3.3安全标志

  3.3.1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所,用以表示特定的安全信息,可辅以必要的文安说明。

  安全标导的作用,主要是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但不能替代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3. 4安全标志的类别和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四类。

  3.4.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一般以白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色,红色为禁止符号(圆圈加斜杠)及文安色,常用的如:禁止启动、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修理时禁止合闸等。

  3.4.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以黄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警告符号(三角形)及文字颜色;常用的如:当心火灾、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中毒、当心吊物、当心机械伤人、当心滑跌等。

  3.4.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一般以蓝色为底色,以白色为图形颜色,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睛、必须系安全带等。

  3.4.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一般以绿色为底色,白色为图形及文字颜色,而其中包括消防的提示7个,以红色为底色,白色做图形与文字颜色。

  3.5根据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情况的调查结果,对公司活动、施工过程,设施和设备,工作场所的危险识别和评价结果,(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具体参见《危险源辩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的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3.6各仓库对存在危险特性的物品,需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并负责标识的完整性。

  3.7安全标志的设计,使用必须按照本程序规定和GB2893-1982《安全色》标准、GB2894-1996《安全标志》标准的规定执行。

  3. 8安全部在日常的工作检查中,对各个工作场所的安全标识使用进行检查,发现与

  本程序规定不符合的安全标识使用,应及时提出纠正或纠正措施,具体参见《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标识管理制度12

  1、医院标识标牌采用辖区管理原则,各辖区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包括夜标识)和路标,统一收至党政办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识应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识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当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当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当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识应当及时清除。

  6、所有标识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申请制作标识标牌应该遵循医院的管理,严格、规范的填写申请并及时跟踪制作状态,待申请科室和党政办均审核通过以后方可进行制作。

  附: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标识标牌管理责任书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包括宣传标识)实行辖区管理原则,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目标:宣传标识整洁有序、严谨规范。

  二、要求:辖区内的标识标牌应规范、清晰、明确、到位,科室内不能私设标识。若有缺失、污损、内容不清晰、指示不明确等情况,可通过OA报医院党政办或拨打叫修中心电话39110。

  三、申请制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标识标牌管理与绩效管理挂钩

  责任科室:

  责任人:

标识管理制度13

  一、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定义和意义

  项目部是建设工程管理组织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现场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则是指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的标志和标识,它们代表了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

  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意义在于:

  1、规范了项目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可以为施工人员提供实时的规范性指导,可以使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且可以及时纠正和排除工作中出现的不合规范的情况,从而提高施工质量。

  2、提高了工作效率。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明确了施工现场各项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可以使施工人员专注于各自的职责,并且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3、提供了法律保障。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因此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可以在法律上保障施工单位的利益和权利。

  二、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制定和要求

  在制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时,应该遵循以下要求:

  1、合理规划标识牌的布局和位置。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标识牌布局和位置,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标识牌,以便更好的管理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工作。

  2、明确标识牌内容和标准。标识牌内容应该明确、简洁,并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标识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部名称、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方针等内容。

  3、保证标识牌的.质量和标准化。标识牌的材料应该选用耐候性优异,具有重复使用能力的材料,应该制定标准化的制作流程和制作要求,确保标识牌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4、加强标识牌的使用和管理。施工单位应该对标识牌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加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标识牌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应用和建议

  在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的应用和实施中,施工单位应该注意以下建议:

  1、加强标识牌宣传和培训。施工单位应该对施工人员加强标识牌的宣传和培训,让施工人员充分理解标识牌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2、加强标识牌的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应该加强对标识牌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标识牌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注重标识牌的实际作用。标识牌的实际作用是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应该注重标识牌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作用。

  总之,项目部管理制度标识牌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标识牌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标识牌的应用和实施,可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标识管理制度14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次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正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破损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时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对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

  (2)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园形边框。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山西开拓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吉高速公路房建第八合同段项目部年月日

标识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原材料管理,防止原材料的非预期使用,需对原材料的`标识重点管理。尤其是对露天放置的钢材等重要原材料,标识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1、钢材验收入库后,由保管员对照《采购计划》及《材质证明书》写好标识牌定置在钢材一侧。

  2、标识内容包括:材质、规格、炉批号、任务号(工程代号)、检验状态等,标识必须清晰且具有唯一性。

  3、辅助标识:

  用色标区分材质作为辅助标识,在钢材规定位置用不同颜色涂以色标,如:Q235用红色,Q345用白色等。颜色及色标位置按《钢材材质色标规定》执行。

  4、保管员及时整理、检查,保证原材料区标识牌的整齐性、统一性、可辨认性。

  5、材料从原材料库领出时,在保管员的监督下,由领用人将标识移植到钢材上,同时也作为操作工按图纸核查材料标记的依据。6、7、8、9、材料切割下料前,也必须进行标识移植方可下料。

  保管员发料时,应认真核查《领料单》与材料标识是否一致。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在标识未得到确认前不得使用。

  材料加工过程中的标识管理执行《产品标牌及标识作业指导书》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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