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6 09:28:45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通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规。它通过设定明确的规则和程序,指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采取环保措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废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政策与目标:确立企业的`环保立场,设定环保目标,如减少能源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等。

  2、环境影响评估:对新项目或重大改变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防潜在的环境风险。

  3、资源管理:制定节约资源的策略,如节能、节水、减少原材料浪费等。

  4、废物处理:规定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方法,确保合规且环保。

  5、环保设施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7、环保监测与报告:定期监测环境指标,及时报告并处理超标或异常情况。

  8、合规性审查:定期审查环保法规的遵守情况,确保企业行为合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气的监测外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xxxx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xx、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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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

  (1)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争创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及安全标准工地。

  (2)施工中始终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参建职工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公约的有关规定。使文明施工成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4)实行责任负责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圈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工地文明建设。

  (6)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法纪和文明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7)施工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明公约的规定,争做文明公民。

  2.环保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施工,结合建筑业实际,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辩识、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施工项目的环保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2)对全体施工管理和工区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针对本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及措施,进行全员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变成各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

  (3)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作业层抓具体落实。项目内部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

  (4)实行“环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和没有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5)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对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定人定时整改,并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验证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检查单位。

  (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2、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守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6、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实报(交通工具同第5条);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筏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3、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近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平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5、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供家阅读与参考。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我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坚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坚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坚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掉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俭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坚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职责。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职责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职责。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我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到达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1 .总则

  ( l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国家、一化京市和集团总公司环境保护的相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 2 )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2 .组织机构

  ( 1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 2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职责

  ( l )公司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l )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仔检查

  2 )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 )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 )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5 )负责制订、吏新公司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等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 2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3 )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时配备环保设备。

  4 )负责施仁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 3 )环保人员的主要职责

  l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 )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区环保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 )掌握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

  4 )制订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 )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进行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污染源登记表等环保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6 )每月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环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应知应会教育》的记录。

  7 )每月按规定对所在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同时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环境保护部分)。

  8 )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册》要求,填写、编制项目部《环境因素调查表》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统计表》 、《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施工单位环境管理监督检查表》 ,并按时向技术管理部上报。

  9 )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扰民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环境信息记录表》 。

  10 )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l )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耐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 )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6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7 )施工现场出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 )现制水磨石作业必须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废水经除油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 3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 )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 )规定的降噪限值,制订降噪制度。在四环路内,施工过程中使用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应按事先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

  3 )制订人为活动噪声管理、奖罚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 )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524 ) ,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 4 )内业资料

  1 )环保资料应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及时(与工程同步进行)。

  2 )借阅环保资料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3 )环保资料应由专人保管,除特殊规定外,工程竣工后应保留半年至一年,备查。

  4 )记录表

  a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b .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针对性的环保技术措施复印件。

  d .施工现场污染源登记表。

  e .施工现场噪声监测记录和环保自检记录表。

  f .施工现场职工应知应会教育记录和考核记录。

  g .施工现场所在区域环保局批复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

  5 .附则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1.维修车辆的清洗应在指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畅通,场地整洁。

  2.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用毕的三件套应收集放入指定地点。

  3.拆卸维修时,应确保油、水、配件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应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5.严禁在车间里倾倒废油、沫,必须将废油倒入指定的废油贮存桶中,防止散漏造成污染。

  6.不准随意乱扔旧件和废弃机件,废旧物资、配件应统一堆放,定期清除。

  7.锉削制动蹄片时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8.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散,污染环境。

  9.检修空调机时,制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10.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标的不准出厂。

  11.各车间工作成员应保持各自工位清洁,定时对设备进行保养擦拭,定期对厂内进行清扫,以保证厂区环境卫生。

  12.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xx公司全体。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运行部共同推进公司现场管理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运行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公司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公司工程办绿化管理处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条供应部门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办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全办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安全办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按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七条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无备用的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条公司安环部应结合实验室的监测数据,每年邀请第三方机构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安环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安环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环部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安全办、设备环保部、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各分厂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办一份备案

  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办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办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办。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杜绝生产工艺废水外排。

  二、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三、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办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偷排废水或有毒液体。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定义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各单位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事故、水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六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一)轻度环境污染事故(即轻度一级环保事故)。

  1、有组织排放: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有组织排放半小时内超标(小时均值未超),或其排气筒冒烟在1分钟以下的;或者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三)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如煤气泄漏引起人员中毒。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五)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报告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环部部门,由安环部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环保处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第三十八条事故的调查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安环部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各运行班组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现场的照片资料等。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2、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第四十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

  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某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承包矿山建设、开采的单位。

  第二章 原则和目标

  第三条 公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生态和谐矿山和建成绿色矿山体系为主要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准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根本方针,法制化、规范化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 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防止、减少矿山开采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矿山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避免发生矿山环境保护责任事故和环境投诉事件。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业务管理、分级负责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公司负责监管矿山承包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矿山承包方负责具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不得超量、越界开采,保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合规、到位。

  第六条 公司生产部负责统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 矿山建设期生态环保管理要求

  第七条 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所需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列入工程预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挪用。

  第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有关批复要求,落实工程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周围环境,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的污染影响。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整与恢复在基建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做到验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信息公开合规,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十三条 逐步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矿、加工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

  第五章 矿山运行期生态环保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应不断进行学习,依靠科技手段、方法,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

  第十五条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第十六条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部门与责任人,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矿山开采工序应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定期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方法应符合相关要求;

  (3)对易产生粉尘的钻孔、爆破等作业,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除尘装置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作业中产生的粉尘;

  (4)矿物堆场和临时料场应采取防止风蚀和扬尘措施,矿山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5)现场禁止进行燃烧秸秆、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废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采矿不应对河流生物、河岸植被、河流水环境功能和防洪安全造成破坏性影响,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水体内洗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装贮车辆和容器;

  (2)禁止通过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私设暗管、违规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矿山生产过程应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矿山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机械维修冲洗废水及其他废水等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并定期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4)矿区沉淀池、隔油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均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正常运行;

  (5)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意见的要求,建设雨水截(排)水沟,宜回用于矿区绿化。

  第十八条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矿山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落实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2)根据各类设备噪声、振动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各种针对性的降噪减振技术,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减少或抑制噪声与振动的产生;

  (3)爆破等产生较大噪声的工作应避免夜间作业,合理安排爆破时段,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需作业的应履行审批手续;

  (4)厂界噪声、振动必须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如下:

  (1)矿山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管理,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建立矿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

  (2)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销售、利用、处置等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产生二次污染,如果在处理、处置、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与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排放标准要求;

  (3)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均应按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开展,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露天贮存的废渣、废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禁止混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生活垃圾应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6)应对露天矿剥离的表土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单独堆存在矿山后期土地复垦时利用。

  第二十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承包方在矿区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建设过程中应逐步按照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要求进行建设,实现矿山的绿色发展。

  第二十一条 鼓励矿山承包方积极推进建设现代数字化矿山,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如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二十二条 鼓励矿山承包方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矿山企业经营、生产决策、生态环境保护和设备控制的信息化。

  第六章 矿山闭矿及生态恢复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第二十四条 矿山关闭前,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并在实现生态恢复治理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闭坑退出。

  第二十五条 矿山关闭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求如下: (1)应及时拆除现场机械设备、物资和临时设施,清除现场各类杂物、垃圾及污染物。对于现场不能处置的污染物,应外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

  (2)应按照绿色矿山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工作;

  (3)应根据恢复治理设计要求做好场地恢复,结合现场情况,尽可能按原始地形地貌平整,难以复原的地段,应按恢复治理设计方案平整,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4)场地覆土厚度及土质应符合恢复地类的复绿要求,应形成有利于林木植被恢复的地表条件,充分利用工程开采前收集的表土做排土场表层,覆盖土层厚度根据植被恢复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恢复为农业植被的,覆土厚度应在50cm以上,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的,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士。干旱风沙区等排土场不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的,应采用砂石等材料覆盖,防止风蚀;

  (5)植被恢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草灌优先,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应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植被类型要与原有类型相似、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不得使用外来有害植物种进行排土场植被恢复。已采用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造成危害的,应采取人工铲除、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措施及时清理;

  (6)露天采场的场地整治和覆土方法应根据场地坡度来确定,水平地和15°以下缓坡地可采用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垫低等方法;15°以上陡坡地可采用挖穴填土、砌筑植生盆(槽)填土、喷混、阶梯整形覆土、安放植物袋、石壁挂笼填土等方法并保持平台和边坡稳定,边坡恢复措施及设计要求应符合GB 50433的相关要求,边坡治理后应保持稳定;

  第七章 环境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矿山承包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风险和现场作业风险识别机制,做到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建立风险清单。

  第二十七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矿山承包方应当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记录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信息,保障重大环境隐患整改的人力、物力、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矿山承包方应当依据有关标准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的程序发布,并报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报企业环境应急协作单位。

  第二十九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矿山承包方应落实环境危险物质、环境风险装置设备监管责任,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做好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做到应急设施符合要求、应急物资贮备齐全、应急措施处于应急状态。

  第三十条 涉及矿山管理的部门和矿山承包方应当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

  (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汽车维修质量和环境卫生,我们特制定以下环境管理制度:

  1.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并且每天都应该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和场地整洁。

  2.在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保持场地清洁。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时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在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奖惩措施。

  以下是总经理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1.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3.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

  4.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5.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6.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为了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我们制定了以下“三防”内容:

  一、防治水污染:

  1.禁止任何人将污水、含有有毒化学药品的废水排放到水沟中。

  2.禁止任何人将垃圾、废油、废渣、有毒废弃物排放下水道。

  3.禁止使用渗并、渗坑处理工业三废。

  4.一切含油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5.严禁用稀释方法排放废液。

  6.为了防止充电液的流失,应随时检查维修充电池,消除处理废液,用硫中和法以减少油污污染。

  二、防止大气污染:

  1.禁止在厂内焚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油渣及其它可产生毒性气体的废物。

  2.经炉必须有消烟、除尘设备,以减少烟尘对大气的污染。

  3.汽车喷漆必须在厂房内进行,喷漆间要安装排风扇、涂机。

  4.工厂贮藏的油漆及稀释剂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漏失妥善保管。

  三、防止其他污染:

  1.切实作好各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2.加强废油管理,凡是更换下来的废油一律贮存于专门的内(桶),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3、对于产生较大噪音的设备,如砂轮机等,应定期检修以减少噪音污染,并确保安全。

  四、环保职责

  1、为了做好环保工作,设立一名兼职环保员,在厂长的指导下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2、环保员应认真研究并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环保员应全面负责工厂的环保工作,及时制止违反环保工作的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对严重违反环保规定的个人,应进行教育批评和经济处罚。

  各工段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工段长应对本工段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2、工段长应组织本工段职工研究并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工段长应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工段长应组织研究公司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工段长应参加本工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点检表)的设计,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6、工段长应主持本工段的环境保护管理和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生产部门。

  危废安全操作规程

  基本要求

  1、现场应统一指挥,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危险废物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

  2、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3、人力收集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于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

  5、装卸危险废物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时,不宜使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于可以修理的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6、散落在地面上的危险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危险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收集,以确保安全。

  7、收集、搬运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皮肤、黏膜等沾染危险废物。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电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发责任单位当月奖金额的10%外,还将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的50%,罚款作为环保奖励基金:

  1、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5、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的;

  6、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二、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三、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着的。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施工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 织对所属部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第三条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 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公司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场处理方案,并组织培训。

  (六)组织实施本公司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条 各级部门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要与全员性管理以及其他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将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施工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三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条 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条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演习。

  第七章 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一条 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二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三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专业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八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试行)》同时开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性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选煤厂环境保护管理,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5%,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生产废水100%循环利用,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选煤厂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①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②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③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④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⑤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部,安全部、调度室配合。在技术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选煤厂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二、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选煤厂各级、各岗位人员。

  厂级、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选煤厂、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选煤厂、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厂长为选煤厂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厂长授权环保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部是选煤厂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环保机构

  设立以厂长为首、各部门、车间领导组成的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选煤厂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厂长、支部书记

  常务副组长:副厂长(分管技术)

  副组长:副厂长(分管安全)副厂长(分管生产)

  副厂长(分管机电)副厂长(分管后勤)

  成员:技术部、调度室、安全部、采供组、各车间、班组负责人

  四、选煤厂各级领导环保职责

  1、组长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把环境保护列入选煤厂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选煤厂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②了解选煤厂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宏观控制选煤厂环保的发展方向。

  ③负责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员,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④负责组织环保制度、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包括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制定。

  ⑤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

  2、常务副组长职责

  ①分管环境管理的副厂长是选煤厂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熟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的环保要求,负责领导选煤厂环境保护工作。

  ②了解选煤厂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选煤厂排污情况,支持和指导技术部开展环保工作。

  ③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修订选煤厂环保规章制度,分解环保目标。

  ④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协调选煤厂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

  ⑤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选煤厂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3、其他副组长职责

  ①对分管职能部门及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②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

  ③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选煤厂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4、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环保职责

  ①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②组织制定和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设施操作规程,负责解决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和环境事故隐患。

  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建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

  ④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储存、转移台账和记录。

  ⑤采供负责人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时,应有相应的节能、降耗、减排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⑥调度室(环境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配合古城煤矿负责协助选煤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安全环境保护部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救援。

  ⑦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环境技术措施项目、环境检测、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等费用的投入。

  ⑧技术部负责人根据国家下发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文件要求,需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将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在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时,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⑨采供组负责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环境管理规定。

  ⑩污水处理站负责人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建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相关运行记录、废水检测记录。

  5、班组组长环保职责

  ①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②贯彻执行选煤厂及部门环境保护的指令和要求,积极参加环保各项活动。

  ③参与本班组环境因素的辨识及环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强本班组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无故停开、闲置,并做好运行台账、记录。

  ⑤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储存、转移记录。

  五、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职责

  1、技术部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了解熟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负责组织选煤厂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②监督检查选煤厂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正常运行,台账和记录规范。

  ③监督检查选煤厂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选煤厂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手续齐全,记录规范。

  ④组织选煤厂环境内部监测和委外监测,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及时完成各项报表统计和上报。

  ⑤组织选煤厂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专职(兼职)环境管理员职责

  ①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选煤厂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②负责选煤厂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③贯彻执行选煤厂环境保护的指令和要求,积极参加环保各项活动。

  ④负责检查选煤厂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⑤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⑥负责向技术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接受技术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技术部监督检查。

  ⑦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设备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调度室环境保护职责

  ①对选煤厂所有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责任,对因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负总责。

  ②负责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综合管理。定期组织对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大检查,及时处理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设备、设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台账,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选煤厂的规章制度,有计划地解决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等污染事故隐患。

  ④负责选煤厂三废、噪声等环保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专业管理工作;落实设备大修期间相关环保措施。

  4、后勤和销售环境保护职责

  ①建立健全办公楼、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区(简称公共区域)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②负责选煤厂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创造优良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③负责公共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选煤厂安全环境保护部。

  5、生产车间环境保护职责

  ①对本单位所有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设备专业管理责任,对因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负总责。

  ②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的综合管理。定期组织对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大检查,及时处理环保设备、除尘设施方面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设备、设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台账,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选煤厂的规章制度,有计划地解决污染事故隐患。

  ④负责本车间三废、噪声等环保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专业管理工作,落实设备大修期间相关环保措施。

  ⑤定期组织召开本车间环保设备、设施治理工作会议,总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⑥组织制定、实施本车间环保设备、设施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

  ⑦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设备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其他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①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工作范畴,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②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③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选煤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环保目标。根据国家法律及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选煤厂实际,特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二、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选煤厂各车间、部门。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选煤厂综合办公室对选煤厂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全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选煤厂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异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1、综合管理考核

  ①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技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责任人罚款10—50元。

  ②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选煤厂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技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③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④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填应有责任部门申报厂长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⑤选煤厂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技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废水排放考核

  a各生产车间、部门负责人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b调度室对选煤厂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②废气排放考核

  a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b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c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①车间应安排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②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车间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选煤厂领导和技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选煤厂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4、异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调度室、技术部,并报厂长批准。

  ②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选煤厂技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员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技术部进行监督。

  第四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选煤厂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选煤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选煤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四、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六、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选煤厂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七、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八、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九、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十、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本选煤厂实际情况,本选煤厂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十二、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十三、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十四、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十五、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选煤厂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选煤厂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厂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选煤厂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三、职责

  1、安全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选煤厂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四、一般规定

  1、凡新来选煤厂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选煤厂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选煤厂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两次环保教育培训。

  2、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六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废水、废气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厂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环保设备巡检管理。

  三、职责

  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2、组长、副组长、技术部、安全部、调度室及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技术部每月组织对选煤厂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4、车间主任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5、技术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四、一般规定

  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技术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选煤厂领导审批实施。

  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部、调度室口头汇报。

  7、机修车间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选煤厂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9、仓库负责仓库现场的管理。运输车辆运往选煤厂产品,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又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工作,首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紧绷环境保护这根弦,认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二、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三、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四、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公室主任兼职环境保护干事,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环保无小事,事事有落实。

  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措施,生产、拆解、储存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检查,防止有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七、环境保护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经常检查、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消除隐患。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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