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4-08-16 18:34:30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一、总则

  1、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规定各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2、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本部门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1.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生产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1.3负责确定项目部消防责任人,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4督促检查统计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同级副职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汇报,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1.5将消防工作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1.6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证;

  1.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安全副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2.1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定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5组织制定符合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2.6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8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9组织实施项目部范围内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10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项目总工消防安全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3.2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3参加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审定,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与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4、工会消防安全职责

  4.1认真贯彻落实关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规定,督促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4.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程,并将其列为工会评比先进性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

  4.3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提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意见,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参加重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各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6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汇报。

  5、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5.1贯彻落实消防方针,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5.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3参加拟定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4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5负责配备、维护并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通道、标志等;

  5.6指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队员,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事实和演练;

  5.7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本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5.8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及消防基础知识宣传活动,使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火、火灾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10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工作。

  6、安全环保监察部消防安全职责

  6.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拟订项目部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3组织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确定项目部重点防火部位及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定期组织演练;

  6.5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6.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

  6.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8组织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6.9发生火警、火灾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6.10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责任者履行处理手续;

  6.11完成上级机关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6.12负责对外来人员在项目部内工作期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技术部消防安全职责

  7.1在组织实施施工策划、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等,考虑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参加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3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督促各部门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7.4参加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5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综合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

  8.1参加并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2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计划和总结时应有消防工作内容;

  8.3与安全保卫主管部门配合及时批转有关消防工作的各类文件;

  8.4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8.5参与研究对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8.6负责对驾驶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车库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

  9.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9.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9.3在编制项目部生产计划的同时,应编制防火安全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

  9.4在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0、质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

  10.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10.3参加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0.4在控制工程质量的同时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11、机电物资部消防安全责任

  11.1参加并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1.2参加项目部防火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及落实安全措施;

  11.3组织安装机械和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机械安装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负责;

  11.4在消防重点部位安装、增设、拆除机械和电器设备时,必须会同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5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财务部消防安全责任

  12.1对经批准的消防器材、装备、设施等费用纳入项目部财务计划、予以保证;

  12.2根据已批准的消防安全措施计划项目,监督专款专用,对已完成的项目技术办理结算手续。

  13、作业队消防安全责任

  13.1负责本厂队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3.2管理好本厂队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3.3坚持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13.4发现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警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13.5经常对本厂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证本厂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实到责任人。

  14、班组长消防安全责任

  14.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14.2坚持班组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后立即解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14.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14.4如临时动火,需办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4.5做好员工“三懂”、“三能”、“三会”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5.1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措施、方法、通讯联络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岗位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5.3每天对本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主管领导;

  15.4发现火情后,应及时报警,条件允许时积极参加扑救、抢救物资、隔离火源、危险时按应急预案疏散。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本市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度。

  第五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四)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十)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第九条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以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实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况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五)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当事人未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产权管理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单位应当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状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记载,并由检查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记录,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在火灾隐患排除前,单位应当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对危险部位、设施的使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二)对发现火灾隐患以及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

  (三)对火灾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火灾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对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五)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记录。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单位中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者设施,有权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部位、设施。

  对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机构有权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能够即时排除的'火灾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000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发生火灾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发布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作为本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 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九、组织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巡查记录;

  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一、目的

  在完善酒店以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下属部门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建立酒店对下属部门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酒店对下属部门的有效监控;推动下属部门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推动下属部门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下属部门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二、经营目标

  1、20xx年度考核期间: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12月25日。

  2、全年实现经营盈余xxx万。(不含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三、管理目标

  1、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服务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减少客人投诉。

  2、做好营业,稳定客源的同时,不断开发新客源。

  3、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严要求使酒店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创良好的局面。

  4、树立廉洁自律的风气,杜绝任何危害酒店利益行为的发生。

  5、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6、营造宽松、向上、自律、高效、有序、团结、互爱的工作氛围,逐步提高经营业绩。

  7、完善员工标准操作流程体系:定量分解服务流程,总结出郡琳服务要求标准,形成工作守则;

  8、完善的员工考核体系:征求员工意见,力求员工收入做到公平、更贴近按劳付酬;

  9、制定全年员工培训方案,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全年各部门员工培训不低于4次,每季度培训1次为强制性考核指标;

  10、拟定员工内部晋升体系:普通员工/经理人员培养方案。

  四、营销管理目标

  1、制定全年营销框架对重大节日提前2-3个月拟出销售方案,2、对婚宴、寿宴重新规划与礼仪公司合作,围绕增值服务拟出郡琳酒店婚、寿宴框架方案;

  3、客户管理方案老客户维护,(特别是协议客户)新客户开发目标,拟定酒店重点消费客户群及服务办法(主力消费客户,可考定期举行活动稳定这一客户群),每季度写出客户消费情况分析报告;

  4、全年新增项目创新计划

  第一是出品(特色菜品/茶品/客房特色布置/康乐特色服务),第二是营销(销售方式/理念),第三是服务(个性/特色/增值)。

  五、设施设备管理目标

  保证各部门设施设备干净、正常运行,对各营运部门进行监督;

  六、安全目标

  1、全年火灾损失控制在1000.00元以下;

  2、全年盗窃事故应控制在两次及以下;

  3、全年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4、全年设备运行事故损失控制在3000.00元以下;

  5、全年经营无死亡、重伤事故。

  XXX大酒店董事长:

  日期:20xx年1月1日

  XXX大酒店总经理第一负责人:

  日期:20xx年1月1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显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显著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显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显著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显著经营企业;

  (八)显著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显著;

  (九)显著、制鞋等劳动密集型显著、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显著单位;

  (十一)显著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显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显著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显著。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显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显著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显著集中的大型仓库和显著,国家和省级等显著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显著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显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职责'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显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显著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显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显著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显著明确;

  (三)显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

  (四)员工经过显著安全培训;

  (五)建筑显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显著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显著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显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制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显著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显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显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显著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显著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显著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显著考评和奖惩;其他显著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知道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冰箱防火负责人汇报、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防安全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报给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本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数的20%;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计划,负责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完成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加强督促其下属单位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及使用状态。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熟悉本岗位周围的疏散通道,学会逃生自救;熟知消防报警的各种途径,遇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快捷、有效地报警。

  5、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岗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全体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体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员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8

  一、前言

  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机械制造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它包括动力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发电输配电设备、化工设备、冶金设备和汽车、船舶、航天设备等制造业。其生产经营活动无不与消防安全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

  二、机械制造业的火灾危险性

  机械制造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机械加工中使用较多的油、液压油和煤油等可燃液体,使用、保管不当时,容易形成着火源;加工时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产生的高温和炽热的铁皮,容易引燃周围易燃、可燃物质;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纱,棉纱浸油后如处置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机械加工设备多以电力为动力,车间里有较多电线和开关,如其绝缘损坏、发生短路等也会导致火灾的发生。此外,机械制造业还普遍存在如下火灾隐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级低;消防设施无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严重不足;电气设备、供电线路陈旧老化,增大火灾荷载;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较多。

  三、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负责人重视不够,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普遍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的麻痹思想,对消防安全只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重视,没有真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尽管大多数机械制造业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但仍有部分企业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实,经常出现离岗、代岗、上岗不在位,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延误灭火最佳时机,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3.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的企业员工大多数年龄结构复杂,员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厂的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就进入企业工作。企业对此重视不够,缺少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绝大部分员工不了解生产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懂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发生火灾时,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机械制造业大多数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业资金困难,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也使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养患成灾。

  四、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自管、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机械制造业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执行消防安全职责,狠抓“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制度落实。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管理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热处理工艺操作、电(气)焊操作、喷漆工艺操作、清洗工艺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等规程。

  (3)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除了必要项目外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疏散及演练记录等。

  3.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员工应加强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的学习,熟悉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等:“三懂、三会、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

  4.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机械制造业企业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专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结束语

  开展机械制造业企业的防火研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充分重视的一项重要课题。机械制造业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从实际情况看,隐患和问题十分突出,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不断增强自身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认真真地做好上述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减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针对机械制造业的特点,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处室消防安全由该处室负责人负责;教师办公室消防安全由该办公室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③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工人负责。

  ④微机室、图书室由总务处负责。

  ⑤仪器室由仪器室保管员负责。

  ⑥宿舍楼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教师消防安全由教导处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

  ⑧各教学点消防安全由该校负责人负责。

  ⑨值日人员应检查当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并做记录。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0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主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检。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Om;如达不到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1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确保国家财产、职工及患者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4、本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明确责任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除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2

  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教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奖励与处罚

  1、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3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部署。

  我局深入贯彻省、市一系列政策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切实把保一方平安落到领导班子上。年初,我局坚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李乙平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将防范工作贯穿于文化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每季度召集一次例会,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部署创安工作,做到有步骤、分阶段地稳步推进,下大力气抓全体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注重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的提高,坚持做到每周半天理论学习制度,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增强了对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的正确引导,增强了反腐倡廉自觉意识。作为文化主管部门,近年我局在加强内部防范工作管理的同时,也加强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大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文化市场综合治理防范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尽管今年在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但我局坚持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的原则,切实做好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年初我局分管领导分别与下属单位农耕博物馆、纸博物馆、蔡伦纪念园、书画院、图书馆、文化馆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书》,做到层层签定责任状。研究制定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并已正在有条不紊进行。每逢重要节假日前夕各部门都会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安排好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及领导带班制,要求做好值班签到工作,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及时增添消防器材,并结合具体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领会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每月认真落实与填写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一般安全隐患排查表并上报到市安监局,做到了无任何安全死角。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确保文化娱乐场所、文保单位的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一)坚持执法能力培训。为了更好的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做好服务的工作原则,我们从制度上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上着手,每周一上午由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各分管副大队长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新兴领域案件办理、新兴法律法规法律,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的执法证培训考试,学习借鉴好的'文化市场管理和案件办理经验,开阔视野、扩展思路,以一流的思维理念、一流的工作水平服务于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

  (二)严把年检关。严格依照国家要求,做好一年一度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工作。

  (三)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联合市工商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围绕“狠抓严打”的宗旨,整顿游艺市场、网吧及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同时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宣传反动、的盗版音像制品及书刊,不断规范文化市场。

  (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半年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多次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及消防器材是否更新,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断电照明灯是否完好无损等情况,对不合要求的经营场所要求限期整改。

  (五)强化网吧市场管理。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完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实行分块对户到人包干责任制。使执法人员主要工作时间放在日常巡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和《消防检查记录》管的对象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与此同时,强化对全市网吧的管理,特别是校园周边的网吧以及农村网吧,以查处接纳未成年人和未进行上网人员的有效身份登记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继续实行网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规网吧采取严管重罚,在电视台、《今日》等媒体报刊进行通报批评。共立案查处违规经营网吧89家,责令停业整顿16家,警告89家,移送黑网吧3家。

  (六)规范娱乐场所秩序。为有效规范娱乐市场,开展了娱乐市场整治行动,首先规范大型歌舞娱乐,督促其限期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娱乐场给予从严查处,然后加强隐患预防宣传,上半年专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文化经营场所消防、治安安全工作的通知》400余份给城区各娱乐场所企业,要求他们必须加强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四、贯彻落实方针政策,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有序。

  我局下属机构市文物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工作中力求落实长效机制和常态管理,使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及时清除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问题的单位发整改通知并及时复查。特别是春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更是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评价合格后,准予试运行生产,生产正常后提供有关资料,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正常生产。

  5、严格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5

  《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同时,《消防法》还规定,任何单位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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