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4-08-22 08:50:51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老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准时组织对师生安全学问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同学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同学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需排查担心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同学参与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同学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老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老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便留同学。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同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准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快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常规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各任课教师要全面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要求,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3.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应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相应处置。

  4.学校或班级组织卫生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操作规程,且有教师监护。

  5.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指导。每天课间操或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6.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应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8.学校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知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9.坚持特殊时期每天对学生的晨检制度。学生出现较重受伤或疾病症状,当堂负责教师应热情关心,及时向学校报告,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及时送正规医院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间。出现疑似流行病疫情症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二、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制定该项活动应急救预案,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活动安全预案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后方能进行。

  2.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勘探好活动目的地安全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切实排除活动地点安全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说明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学生有无异常体质表现。活动过程中,带队教师必须全程密切关注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学生活动所涉及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得租用不法车辆。

  5.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纯商业性的活动。 6.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设施设备

  (1)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器材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2)必须设立有体育设施专兼职管理和保管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头。

  (3)运动场地必须平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体育设施要定期检修,以保证安全。室外体育设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5)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器材,在自我锻炼中注意安全。

  2.体育课

  (1)体育教师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和准备好器材。

  (2)上课时要清点人数,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上课者,经教师同意后,由教师安排在指定地点见习。下课时必须再次清点人数。

  (3)学生上课时,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鞋,身上不带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属物品。

  (4)教师安排运动量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并做好保护与帮助。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爱护和正确使用场地器材。上课时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离开操场。

  3.体育活动

  (1)体育教师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2)体育教师要到场认真组织、安排和辅导,作好学生活动情况的详细记载。班主任要到场协助组织好本班学生并作好考勤记载。

  (3)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开展活动。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

  4.体育训练

  (1)校运动队队员原则上是自愿参加,通过体检身体健康。

  (2)训练时要做到学生、教师、场地、时间四落实。

  (3)训练要有计划、有记载,安全措施要落实。

  (4)训练要有科学性、合理性,要循序渐进。

  5.体育比赛

  (1)学校要认真制定参赛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参赛学生在往返途中和比赛过程中的安全。

  (2)根据体育各项目比赛的特点,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比赛方案。

  (3)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其它

  (1)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体育活动,学校应通知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知晓。

  (2)体育活动中,发现学生行为和动作具有危险性时,要及时地告诫、纠正或制止。

  (3)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4)在体育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教师要马上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送医院救治,同时要尽快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进行处置。

  (5)在户外活动中,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以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溺水及其它可能事故的发生。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

  为师生创造一个宽松、愉快、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是学校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校每月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学校的房舍、体育器材、厕所、围墙、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中心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要单设记录本,并做到详细记录。记录本每年末存档。

  二、各校要建立教师中午轮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生午休期间的安全。

  三、遇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回家或等待家长来接,必保学生安全。

  四、严禁学生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随意玩体育器材。经常教育学生不打架、不玩火、不野浴。在校期间,不经老师允许,不准私自出校门。

  五、严禁组织学生野游。各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报请中心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组织学生为任何人干私活。

  七、不准任何人到校内向学生推销药品或食品。

  八、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利用主题班队会、广播、画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九、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是否带有水果刀、火药枪、爆竹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学生进行教育。

  十、各校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中心校下发的值日值宿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关于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火灾,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校长责任。

  2、学校发生校舍倒塌、围墙倒塌、柴草垛着火、电路失火、学生触电、体育器材年久失修等,引起的师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校长责任。

  3、学生午休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中午值班教师责任。

  4、学生在课堂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在校其它时间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4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削减因校舍发生的担心全事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觉和发生准时作好逐级上报,排解和乐观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常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修理,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常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家长、同学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仔细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依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对同学进出校内作出以下规定:

  1、同学进出校门时必需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订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同学必需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同学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内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需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缘由。全体同学必需协作门卫人员的管理,敬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同学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同学迟到后应向值日老师说明状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同学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内,如有特别缘由,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同学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同学在校内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内。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同学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内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惜校内一草一木,保持校内干净;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内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扬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需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内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支配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同学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依据不怜悯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需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留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报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简单路段的中学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进步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支配人员协作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内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内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内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学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同学,要求凡接送同学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爱护同学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8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外伤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班级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各班级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安全办公室、学生处工作人员、校卫队、行政值班人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持证出入手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校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6、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9、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1、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2、上实训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安全工作,保证实训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训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训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训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未经允许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六、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当进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大路、铁路交通规章,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赶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伴随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学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任凭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修理、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同学在校内及走廊上追赶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班级学校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老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老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爱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支配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同学参与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同学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当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留意安全。

  5、要让同学留意肯定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老师应在上专业课前叙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学问教育。

  7、劳技课场全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同学集体参与校外活动,肯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方案、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同学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0

  第一条:总则:为了协作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其次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老师要树立坚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对同学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试验规章,遵守操作规程,留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发觉安全隐患,应准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同学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便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留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留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同学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留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学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留意用电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在教室、宿舍随便接电或触摸电线。发觉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准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留意防火。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急墙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看,以免发生担心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食堂、库房、试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觉隐患,应准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开发生偷盗大事。值周老师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准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内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巡游、活动、劳动等,肯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状况下,经学校讨论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试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老师要常常检查或发动同学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觉隐患应准时清除。各类试验课在试验前肯定要检查药品、试验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学讲清安全操作的规章后,方可进行试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同学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常常留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准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选购食物时要留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当保管好存粮的状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准时清理,严禁随便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四周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同学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老师也要留意准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常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上升、室内外温差不大的状况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同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校风、学风,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师生员工对有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政府反映。所有人员举行集会(指非学校、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组织的正常的学生或学术活动,下同)、游行必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校园内禁止书写、张贴大小字报。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外国留学生如需在圣诞节等带宗教色彩的节日举行活动,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室批准,且只能在外国留学生范围内举行。

  第五条: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校外人士的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申请中应写明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场地的安全措施情况。学校主管部门应至迟在举行时间4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第六条:各单位组织的活动,安全问题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应就活动安全措施报保卫处备案。

  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破坏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其它活动。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的,学校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对组织者、策划者和不听劝阻的参加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法犯罪者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损害国家财产的,学校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三章治安安全规定

  第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学生一律不准佩带和私藏管制刀具。

  第十条:所有师生员工应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校园内禁止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者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偷盗公私财产者,除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外,是本校临时工的,还要追究临时工的负责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国内新闻记者人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在校采访。

  第十四条: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及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进入学校采访或进行其他活动,必须持省、市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征得学校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后方能按指定对象进行采访。

  第十五条:校园内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不得采用违反安全措施的方法进行操作和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校园内禁止乱接电源、私拉电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用电用火。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擅自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

  违反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治安处罚。

  第四章校园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所有人员应爱护校内公共设施,禁止践踏草坪、攀摘花枝、在校园内遛狗等行为;人人都有义务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九条:在校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应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虚假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条:车辆驶人学校,必须按校内交通标志行驶,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遵守学校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需在校园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须经学校办公室同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保卫处指定地点.,方可进行。未经允许禁止在校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一经发现,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取缔。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2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觉隐患准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详细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

  学校、幼儿园消防逃命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学校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

  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急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同学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同学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学问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学问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大事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同学讲解安全常识及危险状况下的逃命方法。增加同学“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3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范围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4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到处把爱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准时排解担心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损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老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缘由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爱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实行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担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老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常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帮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掌握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准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争论月安全工作方案,讨论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争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老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争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养。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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