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4-08-25 14:04:3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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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上街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豫政〔〕8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豫政〔xxxx〕87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文〔〕85号),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上街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员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农民工已经占建筑、矿山等行业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严峻的安全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三)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各部门要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上街的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促进城市社区、农村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导推动、安委会综合协调、部门服务监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平安社区(村)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自防自治、城市社区和农村组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工作网络,发挥城市社区(农村)自治主体和居(村)民自律主体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社会动员、居(村)民自治,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1、到年底,基本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网络,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开展,镇、各街道办事处建成3个以上示范性城市安全社区和示范性安全村,2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2、到年底,在示范性城市安全社区和安全村的带动下,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及农村安全工作,镇、各街道办事处4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3、到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得到规范,群众安全素养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镇、各街道办事处6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4、到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群众安全素养切实提高,安全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公共安全全面加强,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镇、各街道办事处8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5、到20xx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职业安全、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全区社区和农村基本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三、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成立城市基层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

  (二)加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成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社区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确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适合各种环境及状况的社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

  (四)建立社区安全信息网络。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精确的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图。

  (五)建立社区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社区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社区安全的在线监控和巡回检查。大力培育社区安全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加强社区安全技术指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社区安全提供服务。公布安全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引导居民自防互助。

  (六)建立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结合城市社区安全实际,出台城市社区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社区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标准,组织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七)加强城市发展安全规划。街道办事处、社区规划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严格城市功能分区,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配送管线。不得在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街道和楼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企业在城市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城中村安全管理,搞好消防安全改造等安全规划,坚决遏制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打通消防通道和安全抢险通道,确保城中村安全。

  (八)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每个社区要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九)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开展街道办事处、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常识,动员学生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等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作用,确保辖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100%。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安全、消防、巡防“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监控机制,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49号令),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社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市政、路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均应取得相应许可证,对无证使用单位应进行严肃查处。

  (十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教堂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危房的排查治理。依法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防止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销售、仓储的,其周边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街门面房的防火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十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活动。要全面加强禁放,改限放过程中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要制定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交通管制疏导,确保公众安全。

  (十五)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严禁私自倒灌充装液化气。高层建筑或者居民楼内的餐饮单位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要依法管理,防止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十六)规范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贸交易会、大型集会和庆典活动必须按照要求,经过审批和备案。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周边干道交通管制,控制进场人数总量,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十七)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按要求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器材,制定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关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通道。

  (十八)规范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的管制,严厉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加强机动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车辆带病上路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十九)加强社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社区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供、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进网作业管理,指挥居民加强对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

  (二十)加强对社区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设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社区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四、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完善农村安全工作基本经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健全农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推进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农村安全政策调控。运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价格调节等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督促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条件,依法关闭、取缔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防止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企业在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建立农村安全标准体系。出台农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农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检查制度、村民安全公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农村安全工作标准、农村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四)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成立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明确具备农村安全管理能力的农村安全管理人员。

  (五)完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企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查找、整改事故隐患。贯彻落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村民委员会发现其辖区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所在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快农村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发展安全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解决农村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短缺问题。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纳入上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扩大现有应急救援队伍的覆盖和服务范围,积极建立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努力做好农村应急抢险工作。引导、督促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和企业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八)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的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普及农村安全常识,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镇、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村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九)开展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农村、安全进集市、安全进田头、安全进农户的“六进”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法规、安全常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集市、进田头、进农户,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十)做好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镇、各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市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在山体滑坡(崩塌)易发区等区域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周边建设危险品生产企业和存储场所。

  (十一)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管。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统一布点、统一配货。严厉查处农村烟花爆竹燃放,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安全管理。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地质灾害防御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地区,应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十三)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科学建设农村沼气,指导村民安全用气,严厉查处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十四)加强农村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镇、农民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焚烧秸秆。

  (十五)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防止业主将施工任务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坚决查处辖区出现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联合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建筑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加强农村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品交易会、集市、庆典等活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场地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车辆的管制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十七)规范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车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十八)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应当加强农村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十九)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学校附近、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道路、枯井、易滑坡山体、危桥、沟河等事故多发点(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制定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

  (二)加大政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2

  一、工作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条例》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大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实施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进一步带动地方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执法手段,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我市“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农业部有关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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