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时间:2024-08-26 09:18: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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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消毒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

  一、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门诊、换药室、手术室、分娩室的干缸不超过四小时。其余处置室不超八小时。

  六、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配制好的'84消毒液不超过24小时。戊二醛不超过一周。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十五、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2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用化学灭菌法。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选用化学方法。

  3、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上厕所和离院外出。接触病人前后及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换药做到一人一份,体温计一用一消毒。

  5、各种医疗用品定期消毒,消毒液更换。已用过和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置,有明确标记。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过期重新灭菌,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使用中消毒剂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8、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3

  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在执行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如果导管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3.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门、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ICU、手术室应执行相关部分的消毒隔离制度外,做好以下几方面:

  1.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到指定隔离诊室疹治,并及时消毒。

  2.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病人呕吐物、排泄物要及时消毒处理。

  3.医务人员的手要随时流水清洗和消毒。

  4.急症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5.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应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污染区。

  2、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储血冰箱应每周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肝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6)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后集中处理。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4

  消毒隔离制度

  1、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

  2、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按规定着装;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3、病区设感染监测员,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4、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操作时,应保证一人一巾一带,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6、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打开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4小时,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7、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8、需保护性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床旁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9、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10、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1、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12、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14、一般状况下,病房应适时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5

  一、护理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

  二、护理、治疗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三、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要定期灭菌与更换消毒液。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四、房定期通风换气、定期空气消毒、地面湿擦,床、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应专用,用后消毒。

  五、被褥定期更换,脏被褥应放固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

  六、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使用,便器应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七、脏器移植的手术病人和有强烈传染性的病人,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事先消毒。

  八、对出院病人,必须做好终末消毒。床、桌、椅等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九、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十、传染病房按病情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出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并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十一、住院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活动,不得互串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及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十二、对受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消毒,被接触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十三、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十四、治疗室与换药室应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桌椅用消毒液擦洗,每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或用消毒剂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1次,每月作细菌培养1次。

  十五、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严格隔开,并需有明显的标记。

  十六、治疗室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十七、换药车上的用物要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清洗消毒。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6

  一、室外环境:

  1、活动场地:干净、清洁、安全,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2、绿化带:随时清除杂草、纸屑、落叶、果皮等杂物,定时浇水、修枝、松土。

  3、厕所: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上下午各消毒一次。

  4、周边环境;无乱堆放现象,及时清除杂物,做好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幼儿活动室及办公室:

  1、地面(空气):干净、清洁,每天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喷洒、拖洗。

  2、门窗、桌椅、储柜等:窗明几净,每天清洁并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擦洗。

  3、毛巾、口杯:每天清洁一次,并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浸泡消毒。口杯周二、周四用蒸汽各消毒一次。

  4、玩具:每周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浸泡消毒一次。

  5、幼儿用书:每周阳光下暴晒一次。

  三、午睡室:

  1、床围栏、门窗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擦洗消毒。

  2、地面:干净、清洁,每天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拖洗。

  3、空气:每日上午开窗透气,每周紫外线消毒两次。

  4、被褥、床单:每天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每两周换洗一次,每月阳光曝晒一次。

  四、午餐室:

  桌椅、地面、门窗、地面:每天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喷洒、擦洗消毒。

  五、厨房:

  1、干净、清洁,摆放有序,每日用消毒药品(巴氏消毒液或消洗灵)清洗灶台、储存台、水池、地面等。

  2、幼儿餐具每日用餐后洗净并消毒,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消毒方法:消毒柜消毒30分钟。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消毒,炊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7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防寒设施。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幼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6、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7、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8、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9、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二巾二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定期洗头和洗澡,保持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5、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的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6、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8

  一、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_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八、病人用的一次性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等要严格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复用的.应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消毒。呼吸机螺旋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除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湿化液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

  九、吸痰操作执行一人一次一管,一次性吸痰管使用后放入医垃圾袋;盛放吸痰管的容器每日更换灭菌;吸痰器的吸引瓶使用时,应先放入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再吸痰,紧急情况可先吸痰再放消毒液;使用中的吸引瓶,应每班倾倒吸引物,使用完成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十、病人使用体温表先清洗再放入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捞出冲洗擦干备用,盛放体温表的容器每日清洁,每周高压灭菌两次;含氯消毒剂现用现配,用时监测,每日更换。

  十一、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机每日空气消毒2-3次,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日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用中紫外线灯管低于70uw/cm2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用70%~80%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

  十二、地面与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10ml),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用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擦洗。拖把要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十三、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十四、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用,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日更换。

  十五、各科室消毒工作质量由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负责监管。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9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人应专科收治,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13、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人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0

  在没有明显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工作台、物品、空气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的消毒剂必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一、环境消毒:

  每天开诊前后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对桌面、墙壁和地板进行消毒,地板湿式打扫,遇污染时即刻清洁消毒。

  二、空气消毒:

  开诊前后应启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照射30—60分钟,每次消毒必须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每2—3周用酒精保洁一次,照射强度<70duw/cm2应更换。

  三、棉球消毒:

  棉球(或棉签)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四、器材消毒:

  (如持物钳镊、温度计、压舌板)用3‰新洁尔灭或75%酒精或其它消毒溶液浸泡,每星期更换一次。

  五、诊床、诊桌:

  铺设消毒台布,台布每星期换洗更换1次。

  六、注射器材管理与使用:

  有采购验收记录,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必须毁形、消毒、焚烧(或深埋),处理应记录备查。

  七、医疗废物处理:

  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并分类存放,废物应无害化处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八、注射消毒:

  注射部分皮肤用2%碘酊棉签(球)从里到外呈螺旋形涂擦(直径≥5cm),后用75%酒精棉签(球)以同样方法脱碘,待干后方可注射(皮试、预防接种不用碘酊)。

  九、工作人员:

  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勤剪指甲,勤消毒洗手。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1

  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制度

  1.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一次性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症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每月必须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内窥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7.浸泡内窥镜的消毒液选择应符合要求,浸泡完全,时间符合要求。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2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戴口罩和工作帽等。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手卫生设施,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消毒、灭菌方法首选物理方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选择化学方法消毒灭菌时,应进行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用前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干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气净化措施。

  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拖洗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墙面一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用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用品表面应保持清洁,一床一桌一椅一抹布,使用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洗衣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走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指证和方法。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十、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3

  母婴同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母婴室应设置在新生儿房相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有洗手装置。工作人员进入室内接触婴儿前后应洗手,非工作用品禁止携带入室。

  二、病床每一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一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病人的引流液、体液、血液等液体标本就应用消毒液消毒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病房和走廊地面每一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住院产妇推荐使用一次性被褥、拖鞋,产妇哺乳前务必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灭菌;隔离婴儿用具务必单独使用,实行双灭菌。

  四、婴儿所用的被褥、衣物、尿布(推荐使用纸尿裤)和浴巾等物品,务必经过灭菌处理后一婴一用,避免交叉感染。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务必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五、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

  六、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清洁消毒。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温箱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母婴一方患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感染性强的疾病,如脓疱疮、新生儿眼炎、鹅口疮等时应及时隔离。

  八、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九、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母婴室应开窗通风,并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十、每月务必对母婴室空气、物表、消毒剂以及医护人员的`手作一次微生物监测,并保存好检测记录,对不合格的以及接近限值的,务必及时分析原因并用心采取措施,重新监测直到合格。

  十一、对有乙肝等传染病的病人,应实行隔离治疗,并在病历夹、床头卡上标明“乙型肝炎”等标志,所用用具、物品、被服单独放置,单独处理。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4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产房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划分明确,标志明显。

  2.所有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及换鞋。

  3.一般产妇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保护产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对感染症产妇或疑似感染症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污物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产房所用物品,应按规定定期消毒,每月做细菌监测,保留监测结果。

  ICU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ICU应换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对室内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新生儿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室内保持安静、整洁,工作人员做到四轻,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消毒,湿式擦拭物体表面及地面,洁具专用,每月做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监测并记录结果。

  3.各种医疗用具用后必须消毒,新生儿用具每日消毒,每月食具细菌监测一次。

  4.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5.新生儿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5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

  2.诊疗,护理操作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8.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凉干,定期消毒。

  10.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随意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就诊。

  12.护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提交院感委员会研究解决。

  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进入室内时应衣帽整洁,带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防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

  4.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5.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名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6.碘酊、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7.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8.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室内每天空气消毒两次,有记录。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地面湿式清扫,清洁用具要专用,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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