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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质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质部管理制度1
一、编制目的
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加强质量控制、减少质量损失的要求。公司下发质量奖惩制度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并根据部门质量指标分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3、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各部门质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个环节。
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的全体人员。
三、质量处罚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和考核:
1.1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造成质量损失额300元以上或对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质量指标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1.2典型质量问题的定义:公司各部门发生的由于质量意识薄弱或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本部或公司相关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对其他人员有教育意义的质量问题。
1.3公司各部门典型、重大质量问题考核:
根据对公司质量指标影响的大小,各部门出现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处罚;相关责任检验处以50―200元处罚;班组长及工艺人员处10―50元处罚。另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8:2承担废品损失。
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2.1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定义:内部发生的故障数量,整批数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现让步、报废或返工返修等质量问题,界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2.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注:内部由加工者发现并上报提出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大小,可适当减轻处罚(按原考核额度的50%―100%执行)。
3、其它相关质量问题考核
3.1不合格审理单份数的考核:
对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审理单(公司内、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的)按5元/份执行考核(由于技术原因,工艺设计或客户同意加工的审理单除外)。
3.2重复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重复性质量问题的定义:
1、对于近期(一个月内)曾经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本部通报、警示后,不进行控制或不看通报警示,造成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
2、对一年内造成质量损失较大,或该问题多次强调要求加强控制,而在实际生产加工中仍然出现问题的。
对于出现重复性质量问题的,除按照相关制度考核承担废品损失外,另外根据质量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200―500元考核,责任检验给予100―300元考核,班组长、部门主管及相关工艺给予50元/批次考核,质量工程师给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顾客抱怨问题考核:
对于出现顾客抱怨的质量问题,不论情节严重,除按照相关质量制度承担所有废品损失外,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处罚,如果为重点用户产品如:重点客户、外贸、航天用户,因对刀件问题以及批次性质量问题影响公司声誉的,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500―800元处罚,造成批次性问题的,相关检验、质量工程师、工艺人员、班组长及部门主管均要承担质量管理处罚。给予50―100元处罚。
3.4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考核: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审及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200元,对相关责任人按10―30元/项处罚。非管理问题只处罚直接责任人。
3.5工艺纪律检查情况考核:
3.5.1质量工程师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周,工艺组及检验组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5次/周,不足次数的按相关绩效考核执行。
3.5.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工艺纪律问题分为四大类,工艺纪律检查问题分为一般项、重要项、关键项、重大项四大项,一般项考核为10―20元/次;重要项考核为20―50元/次;关键项考核为50―300元/次;重大项直接内部下岗学习15天到1个月。违反工艺纪律造成后果的,按照2.2条款执行。工艺组或检验组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的对主管该班组的班组长处以5―10元/次处罚。质量工程师检查工艺纪律发现问题的,对责任人进行双倍处罚。一个月内多次检查,没有出现过违反工艺纪律的情况,对负责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奖励50―100元。
3.6、对刀件问题考核:
3.6.1现场检查违反公司内部对刀件管理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工艺纪律问题进行考核。
3.6.2对公司内部由后工序加工人员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以及对刀件、料头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关责任人,同等奖励发现者。
3.6.3对交付客户后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及对刀件、料头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关责任人,考核金额不超过300元;重点客户或客户强调控制的产品给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额不超过500元。多次强调不进行控制的重复性问题加倍处罚。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关条款执行。
3.7、原材料管理问题考核:
3.7.1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库房保管员、调度员和生产现场违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项20元/项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后果的,直接按照错混料处罚责任人200―500元/项,同时承担废品损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对发放、接收材料进行确认,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的,根据就近发现就近处理的原则,按照相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3.7.3材料库材料或牌号发错,加工者不按要求对材料进行确认,造成零件超差或报废,将对加工者、材料库人员、首件检验的检验员各进行50元/次考核;同时材料损失由材料库承担。
3.8、工艺技术问题考核:
3.8.1工艺编制问题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对责任编制者进行100元/次考核,对校对进行50元/次考核。
2、工艺文件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文件错误的更改、工艺文件问题的完善等问题,统一由编制者负责完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2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每丢失一份,按50元/份进行处罚,同时必须2日内写出事件经过。对造成工艺文件模糊不清、丢失少页、路线卡残缺不全的责任人,给予10―100元处罚。
3.8.3工艺更改
对处理工艺更改过程没有按照《工艺更改处理制度》执行的,质量部检查发现的给予20元/次考核。公司检查发现的给予50元/次考核,由于没有及时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1.3.2.2.3.8.1等相关条款处理。
3.8.4工艺更改及数控程序更改监督由工艺室组长负责监督,并把检查情况报质量部统一出检查通报,检查周期为2次/周,由质量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根据问题影响按10―20元/项考核工艺组长。
3.9、其他特殊情况的考核:
3.9.1质量不诚信的诸如:私自借换原材料、质量记录不如实填写、质量问题私自处理等,对责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的另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或内部下岗学习一个月。
3.9.2低级错误考核:
1、低级错误的定义:不执行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图纸、错混料问题、不查看工艺、看错图纸、看错卡尺、分中错误、坐标输入错误、不用工装量具随意加工等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
2、低级错误问题的考核:对于出现低级错误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给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关责任人给予100―300元考核,情节严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发生低级错误问题的'给予调岗、内部下岗、或提交厂办处理。
四、质量奖励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数/提交零件总批数(其中不合格批数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超出试切件数量报废及补料产生审理单数)
个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标≥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给予计件工资5%的质量奖励。
注:个人工时未达到公司最低标准400个工时的,不参与奖励。
4.2预防成批和重大质量事故奖
各部门岗位人员发现技术文件错误或其它问题的,避免重大质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损失)发生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4.3质量改进奖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或对生产工艺过程、工艺难点、关键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正式采纳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20―200元的奖励,对于重大的改进项目如:加工工艺或流程制度改进,经本部验证效果比较明显的最高给予200―800元奖励。
4.4现场问题奖
4.4.1现场工艺技术问题奖
对指导生产现场生产加工的工艺,发现工艺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标注、量具错误、图纸错误、原材料错误、工装错误、刀具装夹错误等,不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10―30元/次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可能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
4.4.2质量记录填写问题
对零件检验记录表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问题,根据问题造成的影响,对发现者按10―20元/次进行奖励,同等处罚责任人,检验承担监督职责,当月无质量记录填写问题的,奖励检验人员各20元。
4.5班组质量之星奖
每月质量工程师对班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评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质量之星,班组长给予200元奖励,班组成员给予50元/人奖励。对评比最差的班组,组长扣发当月组长津贴,班组成员取消5%的质量奖励。
五、各类问题的反馈与闭环:
5.1对现场反馈工艺方面的问题,由质量工程师把问题反馈单发放到工艺组长处,工艺组长负责安排工艺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一天罚款10元。
5.2其它问题由质量工程师将反馈单转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处,各负责人负责问题的归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1天罚款10元。
5.3根据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机械;追求卓越床一流品牌’。的质量方针,以及工序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90%以上的质量目标。由质量部按照此制度对各个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以实现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质量部。
6.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6.2所有质量奖罚制度中出现的质量奖励、处罚,由质量部出具依据,奖励以现金和工资发放的形式,罚款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6.3本制度与公司制度相违背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品质部管理制度2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品质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合理的.薪资制度,实现双赢政策,特拟定以下方案。
二、适用范围:
品质部全体员工
三、方案:
A.1、适用范围:进料检,车间巡检、抽检,石膏板全检
A.2、细则:
A.2.1、进料检薪资计算方式:1620基本工资+80房补+100全勤奖+400元考核工资
A.2.2、车间巡检、抽检薪资计算方式:1620基本工资+80房补+100全勤奖+400元考核工资
A.2.3、石膏板全检薪资计算方式:1620基本工资+80房补+100全勤奖+400元考核工资+100元营养费
A.3、加班费:
A.3.1、加班费8元/小时
A.3.2、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报请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生效,T+2天必须送达文员处备案,否则视为无效。
四、制度:
1、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同时取消原工资制度。
2、本制度未提及的待遇参考公司管理制度。
3、本制度所涉及的考核制度实行上级考核下级。
品质部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检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化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包括:
(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的化妆品;
(二)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化妆品。
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列的化妆品必须逐批实施检验。化妆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出厂销售、使用。
第二章 报检
第一条 工厂采购原料,每一批次须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料生产;
第二条 工厂采购包材,每一批次须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三条 乳化生产车间生产的每一批次半成品,须向品质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锅;
第四条 静置仓每一批次的半成品,须待品质部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示方可进行灌装;
第五条 成品仓每一批次的成品,须待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三章 检验
第一条 检验依据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检验:
1、 GB 1917.2-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
2、 GB 1917.3-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
3、 GB--4472-1984JQP相对密度的测定
4、 GBT--6284-20xx水分测定-干燥减量法
5、 GBT--13531.4-1995相对密度的测定
6、 GB-T 13531.1-20xx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7、 GB 7918.2-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8、 QBT 1645-20xx 洗面奶(膏)
9、 QBT 1857-20xx 润肤膏霜
10. QBT 1974-20xx 洗发液(膏)
11. QBT 1975-20xx 护发素
12. QBT 2660-20xx 化妆水
13. QBT 2874-20xx 护肤嗜喱
14. QBT 1684-20xx 化妆品检验规则
第二条 检验方式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检验方式。(第一条)
第三条 取样
(一)对化妆品检验,必须由品质检验人员取样,并做好详细的取样记录;
(二)以生产批次作为检验批次;
(三)取样开箱数按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中一般检查水平Ⅰ、二次抽样方案确定开箱数;
(四)取样份数的确定:按开箱数×瓶/箱计算,所取份样数必须满足细菌、化学元素等卫生安全检验和留样的足够数量。
第四条 包装
(一)检查商品名称、规格、包装、标记、生产日期和批号是否与合同、信用证规定相符;
(二)产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符合产品的性能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最小包装要完整、清洁,标签要清晰、规范、端正;
(四)特殊化妆品应按有关规定,在包装上注明使用要点及主要成份等。
(五)出口化妆品的运输包装必须申请商检机构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未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不准用于盛装出口商品。
属于危险品的出口化妆品运输包装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属于危险品的进口化妆品的运输包装要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
第五条 数(重)量检验
清点件数及最小包装数,并核实重(容)量,查对与有关单证是否相符。
第六条 品质检验
(一)化妆品品质检验内容
(1)化妆品的感官指标,包括色泽、香气、结构、外观等;
(2)化妆品的理化指标,包括PH值、粘度、泡沫、耐热、耐寒、清晰度、有效物、离心试验等;
(3)化妆品的卫生化学指标,包括铅、汞、砷和甲醇等;
(4)化妆品的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霉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5)化妆品中某些化学成份的检验。
(二)检验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方法检验。采用自动化仪器或其它方法替代标准方法检验,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认可,并报国家商检局备案。
(三)品质检验需使用统一格式的原始记录和检验结果单。
(四)经检验,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并组织重验,只许重验一次(微生物项目除外)。
(五)检验人员应对化妆品定期做质量分析。商检机构向国家商检局报年度化妆品的检验管理工作报告及质量分析。
第七条 检验结果评定
(一)整批的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定为整批不合格;
(二)整批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出成品检验报告单,具有合格标示。
第八条 批次管理
(一)化妆品必须标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唛头、批号和标记。
(二)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按商检机构统一编码规定,在商品外包装上清晰地刷印批次号。
(三)仓库对化妆品要按批次堆存,不得混批,保证货证相符。
第四章 基础工作
第一条 要做好检验过程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并将原始记录保存二年。
第二条 定期观察留样产品,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章 样品管理
第一条 留样产品应符合符合以下要求:
(一)化妆品样品应按产品的特点保存。一般样品应储存在温度不高于38℃、避光、通风干燥的样品间内。
(二)半成品样品保存1年,成品样品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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