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时间:2024-09-01 09:07:19 制度 我要投稿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8篇(实用)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8篇(实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日组织从业人员晨检,督促“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要熟悉掌握岗位卫生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2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3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

  一、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饭堂,排队买菜要遵守纪律,不得拥挤、插队。

  二、寄宿生必须在饭堂内就餐。就餐学生不得将饭菜拿到教室或宿舍。

  三、保持食堂安静,就餐时不得在饭堂内跑动,敲打碗筷或大声喧哗,严禁争吵、起哄。

  四、保持食堂清洁,不随地吐痰或乱抛其他东西,要爱惜粮食,吃剩的.饭菜倒在规定的桶内,不得随意乱倒。

  五、爱护饭堂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从重处理。

  六、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说话有礼貌,不得与炊事人员争吵或辱骂炊事人员,对食堂工作有意见,可向班主任或校膳食委员会反映,不得意气用事,不准借故吵闹。

  七、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厨房,以免影响厨工操作,保证安全卫生。

  八、以上规则要求同学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6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7

  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食堂为所内部职工食堂;

  二、凡临时来所到各职能部门或研究室办事,需在食堂就餐者,应提前与食堂联系,以便增加饭菜质量;

  三、凡在本食堂就餐者,不得擅自进入食堂内部,有事到食堂办公室联系解决,以免影响炊管人员工作确保就餐者饮食全。

  四、凡在本食堂就餐者,必须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和食堂的各种规章制度,需要提前或错后吃饭者,必须向食堂打招呼。

  五、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倒水和乱扔脏物,不准打闹和大声喧哗。本餐厅的公共设施要严加爱护,未经允许不得持出,若有损坏者需按价赔偿。

  食堂安全制度

  一、非食堂人员末经同意不得进入厨房、仓库。

  二、食堂所有门窗每天上下班由值班人员全面检查,下班时关好门窗。

  三、食堂仓库、厨房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和药物,私人食品一律不准放入库内和厨房。

  四、厨房用火、电、机械必须严加管理,炉灶附近不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五、要提高警惕,万一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堂卫生实行分工包干制。每人分到的区域和设备、食具要经常保持干净整齐。

  二、蔬菜要摘好、生熟分开切。不卖腐烂食品和冷饭菜,凡是剩饭菜必须高温处理后再卖,防止食物中毒。

  三、餐厅、厨房地面每天都要清扫,每周六大扫除一次。桌面、桌脚、凳脚要经常保持干净,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泽,一切食具做到干净无油腻。

  四、炊事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操作时禁止吸烟、闲谈打闹。

  五、炊事员上班必须穿好工作服,衣帽干净方可进行操作。

  六、食堂的`公共卫生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到处吐痰,倒脏物。

  七、食堂专职卫生清扫人员,负责食堂日常卫生工作。

  九、自备餐具除外,对公用餐具做一餐一消毒。

  十、食堂、仓库要做到无鼠、无虫。餐厅灶房做到无苍蝇。

  食堂值班制度

  一、负责食堂安全工作和处理当天临时业务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负责食堂内部人员打饭菜及晚来人员吃饭工作。

  四、值班时,遇有临时性事务工作,要认真负责处理,事后向经理汇报。

  五、值班人员有权检查从食堂内往外携带的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8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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