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4-09-04 08:23:43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规章制度(推荐)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规章制度(推荐)

工厂规章制度1

  第1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住宿条件

  2.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2.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2.2.1患有传染病者。

  2.2.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2.3不得携眷住宿。

  2.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3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

  4.1留宿亲友。

  4.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3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通知主管及行政部的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至医院。

  第5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6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租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终止其居住权利。

  第7条公司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8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好.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9条住宿员工应遵循下列规则

  9.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9.2室内禁止烧煮、烹制食品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9.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9.5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9.6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9.7洗涤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9.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9.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9.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9.13不得随意在墙壁、橱柜、门窗上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9.14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16节约用水、用电。

  9.17不得在床上抽烟。

  9.18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0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11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行政部论处。

  11.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11.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11.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11.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

  11.5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11.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11.7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

  11.8有偷窃行为。

  第12条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13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工厂规章制度2

  厂规厂纪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五)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向车间主任补假条

  (三)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第十四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办公室员工单休,车间员工一个月休息2天,轮流休息。所有员工上班迟到1分钟扣除工资1元人民币,以此类推迟到半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在车间内抽烟者扣除一个月工资

  工作时间:

  白班:7:00—-12:00(12点打油)

  13:00—-18:00(18点打油)

  (每个月16号晚上18:00换夜班)

  夜班:18:00—-23:00(23点打油)

  24:00——5:00(5点打油)

  (每个月17号白天7:00换白班)

  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问题一:出料短

  原因:料湿(不成型)

  料干

  滚轴坏了,不转(喷料)

  解决办法:料湿不成型则要减低电流,投干料

  料干调整原材料的干湿度后任然出现出料短的情况,拆机器,修理滚轴

  问题二:冒蒸气

  原因:料过干

  解决办法:加湿料,手工加湿料

工厂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小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工厂规章制度4

  一、作息时间规定:

  春夏季:4--9月份(每周日休息一天)

  上班:8:30(8:25分到岗,否则视为迟到)。

  下班:18:00

  午休就餐:12:00—13:20

  秋冬季:10--3月份(每周日休息一天)

  上班:8:30(8:25分到岗,否则视为迟到)。

  下班:17:30

  午休就餐:12:00—12:50

  二、考勤规定

  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每次20元。

  2、请假:每月最多请假 2天;按照60元/天乐捐罚款。超过2天以上部分

  的请假时间,按照100元/天乐捐罚款。

  3、旷工:按照日基本工资的'三倍乐捐罚款,180元/天。

  4、加班:由公司安排的,超过下班时间后的工作,算为加班,按照20元/

  小时支付。

  5、全勤奖:每2个自然月份均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者,享受100元

  全勤奖,随第二个月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5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配合厂长做好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管理

  二、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工作违章作业、只顾生产不顾安全,员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要及时纠正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对员工屡教不改的.要令其停止工作,离开岗位,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雷打不动的发全活动。做到培训有内容、有记录,受教育人应达100%。负责监督新工人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坚决制止无证操作。

  五、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厂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事故情况。

工厂规章制度6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奇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4、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工厂规章制度7

  1、烘焙师傅对车间内设备、设施、器具、原材料做初步的计划后,按照工作需要做合理的定位、定人、定责管理。

  2、当值师傅严格按照设备、设施、器具等管理制度规定的日清洁及周清洁执行。

  3、每月对车间进行一次5s管理,具体内容参照办公室《5s管理文本》。

  4、所有的器具、材料必须离地篱墙放置,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污染。

  5、操作工具在每天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使用,下班前清洁干净后方可下班。

  6、每周一次原辅料要货,正常要货量+库存为一周半的用量(节假日除外),要货单与货、发货单相对应,如有不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做最后的追踪。

  7、对来货的原辅料进行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漏气、发霉、变质等情况,且做好相应的储存处理。

  8、每周周日对车间所有的原辅料进行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漏气、发霉、变质等情况,且做好相应的上报处理。

  9、对当天为用完的开启原辅料、调制馅料密封后根据材料特性用正确的保存方法储存,避免储存不当造成浪费。

  10、如车间内安装有紫外线灭菌灯,班前开启30分钟,班后开启30分钟,在操作前提前15分钟关闭待气味散净后方可进入车间。

  11、正确穿戴工作服、鞋帽,按公司标准执行。

  12、操作员工禁止留长指甲,长胡须,头发包裹在帽内;不能穿短裤,露脚趾脚跟的鞋上班;讲究卫生每次进出车间都要对手进行消毒且在手腕以上。

  13、禁止车间内进入与生产或工作不相关的人员,一经发现马上制止。

  14、按照公司要求的配方进行调制、按照公司产品要求进行制作、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及手法进行操作,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禁止擅自改动。

  15、禁止穿着工作服外出车间外,进入车间首先对手部至手腕以上进行清洗消毒。

  16、保证全套工作服整洁、挺直,无油渍污渍,无破损。

  17、食品操作人员要求无传染性疾病,上岗前佩戴好健康证。

  18、车间内定为每月28日至30日为车间大扫除,由公司指定检查组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贴于办公室公布栏。

  19、每天班后对车间日清洁进行彻底清扫以及地面和垃圾进行处理。

  20、每天班后关闭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排风机、切断电源、煤气等。

  21、烘焙师在每天下班前检查第二天的原辅料是否充足,提前做好补救措施,避免影响生产品质及生产效率。

  22、当班师傅在下班之前先行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完成,确定完成后通知车间负责人方可填写下班时间下班。

  23、上班提前5分钟到店更换好工作服,填写签到表,开启必要电源,到办公室领取统计好的要货单。

  24、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编排出高效率高品质的工作是生产的关键,做好相应的生产记录,及生产流程记录。

  25、禁止在车间嬉戏、打闹、抽烟、喝酒等行为。

  26、作为食品行业的操作人员,首先从我们的道德意识、行业意识、卫生意识、对顾客身体健康负责的意识做起,才会有社会的进步,自身素质的'提高。

  28、作为公司员工最基本的就是服从安排,如感觉不合理先执行后向上上级反映;搞好与同事间的人际关系才会更有效的工作。

  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如未完成一定要及时反馈回复信息。

  30、如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请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请求快速处理。

  31、在操作时养成随手清洁、随手归位的好习惯,保证车间内所有的卫生。

  32、消除车间内潜在的安全隐患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33、车间烘烤报废品或其它不合格品都有月记录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针对不正常报废)。

  34、车间禁止投放老鼠药,对食品有害的化学品单独存放,上锁管理。

  35、每位员工都要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提高产品、提高工作效率!

  3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如有工作需要的变动上班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调整。

  37、在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降低店内的营运成本。

  39、违反以上制度者给予警告、通告或直接处罚,严格执行。

  40、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车间人员进行考核,仔细认真的填写员工当日制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给予扣分项目。

  生产部门要求

  1、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2、生产领班工作职责

  3、操作工的工作职责

  4、包装人员工作职责

  生产间卫生要求

  目的:通过对生产间卫生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员工的卫生意识

  1﹑预进间

  2﹑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包括和面机﹑分割机﹑整形机﹑醒发室﹑烤炉﹑打蛋机等)

  3、成品库

  4、包装间

  5、卫生大扫除

  生产作业标准

  目的:为统一生产作业的规范标准,特制订本标准,作为员工技能考核之依据。具体内容包括:

  作业标准

  1、配料

  2、搅拌

  3、分割整型

  4、制作成型

  5、烤炉区

  6、包装

  7、成品库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

  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

  第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3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4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第5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6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7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8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10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1条 企业实行10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计件工作制。

  第12条 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7.00 至下午:5.00--:(其中:中午休息半小时)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3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14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15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第16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17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

  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18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19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20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

工厂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批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混乱,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4、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实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6、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8、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3—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3—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4、早退

  4—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5、请假

  5—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

  (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3、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4、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5、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6、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7、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8、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9、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10、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11、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5、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6、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7、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8、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规章制度10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一、总则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

  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100-500)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100-1000),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二、管理要求

  1、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2、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和争吵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讲究礼貌,注重仪容仪表,员工服装整洁、大方;

  6、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

  面不公正意识时,须先服从后报备;

  7、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

  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处罚;

  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资,

  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并附上相关证明,在特殊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告知总经理,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2.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

  2.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者;

  2.4迟到或早退达到旷工程度者。

  3、旷工的处罚标准:

  3.1旷工1天,扣罚当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资;

  3.2旷工2天,扣罚本人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下调一档;

  3.3全年累积旷工5天者,按规定扣罚本人当月工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下调一档;

  3.4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积旷工6天者,视作自动离职,公司予以辞退。

  各岗位工作职责

  厂长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营,负责指挥、协调公司的整体运作;

  2、组织各项产品的生产、监督、控制及执行,负责对公司各种夹具的设计与制作,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试样;

  3、密切配合公司的业务订单,确保订,定产品合同交货期与相关条例的履行,负责制定车间生产计划、材料采购计划;

  4、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干净整齐有序,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6、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7、组织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8、处理、协调员工的内部矛盾,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9、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8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或生产制造企业的高层管理经验;

  2、熟悉工厂生产运作和管理,拥有丰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

  3、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和5S现场管理;

  4、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分析判断能力强,执行能力强;

  质量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与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质量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质量检验标准,参与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质量审核、产品质量审核;

  3、负责统筹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组织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

  5、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6、组织供应商生产过程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7、组织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组织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8、组织和指导检验设备和器具、计量设备和器具,协助厂长对新产品的开发及试样并协助各种夹具的设计及制作,协助安排生产及监督生产;

  9、负责组织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厂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汇报;

  10、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

  11、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2、热爱公司,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4、熟悉本公司产品工艺流程,了解和掌握质量检验和管理知识。

  保管员职责制度:

  1、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物质入库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清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3、送货人与领货人必须在交接本上签字,保证数量、质量无误。

  4、验收货物发现商品、货物价格变动、货款少收等,立即向厂长汇报,并与经办人核实后发货。

  5、仓库货物排列整齐、检点方便、过目见数。

  6、所保管物质未经厂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经同意借出必须有借货人签字。

  7、仓库严格保卫制度,未经保管员许可不可擅自进入。

  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出条人办理交接,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9、发料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10、保管帐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11、保管如调动,办理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晰,列出清单,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档案室存档一份。

  12、完成好厂长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工厂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异常情景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我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我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qiāng、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坚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我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我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22、坚持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我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景、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本事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供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供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一样情景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俭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坚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细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职责。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规章制度12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留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全部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惜,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惜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日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留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工厂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3、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工厂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工厂规章制度15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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