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13:30:52 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集)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用电管理有后勤处负总责,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后勤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的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按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综治办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政教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电教室对电视、饮水机等班级、教研组用电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修,做好检修记录,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有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扯线路。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各教研组、各处室、各位教师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教学楼下自习后由夜勤人员关闭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有责任人负责。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2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3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4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等大功率的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一经发现,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使用人处分。

  第三条

  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况下,应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四条

  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床头,在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蜡烛或蚊香等时应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禁止擅自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照价赔偿。

  第七条

  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八条

  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向后勤处管理人员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条

  学生宿舍内用电设施由该宿舍学生使用管理,因违章用电造成寝室控电开关跳闸或使供电线路及其它设施损坏的,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由电工修理,视责任承担工料费;如属人为故意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宿舍人员均摊赔偿。

  第十条

  总务处与学生科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公共电器设施的完好和损坏;普通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拉电线现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烧废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饼炉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第十一条

  宿舍管理人员、总务科及保卫科相关人员经学生科允许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第十二条

  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阻止和妨碍正常检查工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放假离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学离开时,应检查宿舍电源开关、用电设施、插座等情况,锁好舍门,做好离校登记。学校将为留校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没有学生留宿的房间将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对违章用电行为,任何学生均权举报。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6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四、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校级负责人等,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本学年、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

  五、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六、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七、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并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九、学校电工应每天对全校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在修理和安装电器时,必须按安全规范操作。

  十、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十一、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十二、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十三、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动工需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地点、设备、防火措施,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四、教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或自习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十五、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十六、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和插座。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使学生自觉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供电标准

  第一条:6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电。8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电。

  第二条:超额部分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房间学生共同分摊;电费按银川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结余部分可转下月继续使用。

  第三条: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度时,由值班员通知宿舍长到电控室交费。

  第四条:月工作日超过15天的'按20天供电,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电。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每月1日发放计划电量;住宿学生应爱护宿舍内外供电设施,发生电路(设施)故障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条:住宿学生应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七条:为确保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发热性电器。如: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电水壶、电炒锅等。

  第八条:每间宿舍用电最大功率不得超过200W,宿舍智能电控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

  第三章宿舍违章用电的处罚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破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使用禁用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院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依照学籍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如在宿舍内发现禁用电器设备,无论当时是否使用,均一律按违规用电处理,并通报其所在系(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宿舍供电时间为:

  1.周一至周四供电时间: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间23:00统一断电熄灯。

  2.周五、周六及节假日全天供电。

  3.周日供电时间:早06:30—23:30晚间23:30统一断电熄灯。

  第十三条:统一购电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服务中心。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治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阔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觉,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担当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效劳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外,同时赐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惩罚。

  3、要节省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顺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觉,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治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治理员由学校电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峻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阔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9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外,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治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觉,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担当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效劳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外,同时赐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惩罚。

  3、要节省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顺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觉,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治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治理员由学校电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峻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1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2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4、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5、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2、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2、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3、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4、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5、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3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用电管理。总务处应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同时,总务处还要制定具体要求,定期对学校的电路和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用电正常,防范安全隐患。

  2.电工在维护用电设施时,必须遵守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负责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用电,定期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学校负责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等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本文是一篇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用电耗材、注意节约用电、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教师用电耗材方面,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耗材,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

  在注意节约用电方面,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就不要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班级、宿舍要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教师用电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并落实责任到人。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4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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