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9 14:56:44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

一、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购置的医疗设备经济、安全、可靠,在生成计划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行性论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项目论证和技术评价。

  (二)适应范围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论证:是在编制计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对医疗设备购买进行初步的讨论,一般不涉及具体型号、技术指标的深入研究。为了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各部门在上报购置申请表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2)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本单位和本地区现有同类医疗设备运行情况,申购医疗设备应对医院现有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实质性的提高,并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断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

  3)经济效益分析:对申购医疗设备的运行成本应进行详细分折,包括医疗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等)成本、人工费等。从使用效率分析、预测其检查人次。用标准收费乘于年人次数就是医疗设备的毛收入,去除运行成本是医疗设备的年收益。评价购置后能否充分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4)技术可行性: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对使用科室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技术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能否掌握机器医疗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医疗设备根据规定应配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对医疗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有否维修技术力量保证某些医疗设备。

  5)安装条件:要论证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及特殊的防护要求等,使用环境能否达到医疗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汽供应、屏蔽防潮等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排污、防放射线等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等等。

  6)技术评价:

  A)技术先进性:是对计划购置的医疗设备的设计原理,各项功能指标达到的先进程度的评价,是国际先进还是国际一般水平,是国内先进水平还是一般水平。

  B)医疗设备可靠性:主要是指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也就是在医疗设备的规定使用时间内能保证正常使用,能确保其各项功能技术指标和安全指标都能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通过了国际国内的质量论证及许可,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等等。

  C)可维护性:可维护性主要是指厂方能否提供维修资料、长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零配件及消耗品供应等。

  D)医疗设备选型:选型是对计划购置医疗设备的各家厂商的医疗设备产品进行评价,评价其同类仪器在其它单位使用状况,功能利用情况,并对不同厂家同类产品性能进行比较;其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如何,近几年内是否会有重大更新改进,该厂家的竞争力如何;根据其功能配套及生产国,看其价格是否合理等。选型至少应在三家以上,保证采购招标程序的要求。

  E)安全防护:有的医疗设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对环境、操作人员和病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如化学污染、放射线、电磁波、电子仪器绝缘性、漏电流等问题,都应进行评价。

  节能性:对医疗设备的节能性应当作出评价,如水、电能、燃料、制冷剂的消耗水平,各种试剂的用量,保证节能性的途径如何等。

  配套性:对于医疗设备的配套问题,在进行评价时,要重点讨论。如果只是注意对主机的评价忽视配套医疗设备及配件的问题,会直接影响主机的使用。如打印医疗设备、原有医疗设备联机共享等。

  二、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1.实行有效可行的医疗设备更新制度,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措施。

  2.医疗设备更新年限,可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

  3.医疗设备的暂定更新年限:电子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以上,医用电器及机械类为10年以上,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其它耐用医疗设备为15年以上,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以上。

  4.器材供应部负责对全院各科室贵重医疗设备建档管理,记载机器的购进、安装时间、保修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为该医疗设备的更新积累资料依据。

  5.各科室要及时的填写机器使用及维修记录、器材供应部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机器使用操作情况,填写维修记录。

  6.有下列情况医疗设备可申请更新:

  1)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医疗设备。

  2)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医疗设备。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易修复改装者。

  4)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危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仪器和医疗设备。

  5)由于新技术、新医疗设备的出现,更新医疗设备可给医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技术效益者。

  7.仪器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申请单、送交器材供应部加注意见后上报院长审批。

  三、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使用。

  2.建立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故障及报修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医疗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医疗设备台帐、各台医疗设备的配件管理、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警示牌,以防他人误用。同时向器材供应部报修,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完成,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医疗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医疗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清洁。重要医疗设备应做好开机时医疗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臵,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医疗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

  时报告器材供应部,通知医管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医疗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医疗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器材供应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医疗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万元以上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器使用情况记录。

  2.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应由科室使用人员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每天开机前应先检查前一天机器使用情况记录,确保机器工作正常时再按操作规程开机。

  2)机器表面不得放置任何无关物品。

  3)每天下班前需按正常程序关机,并擦拭机器表面易被污染部件,保持机器外观干净,摆放整齐,做好当天机器运行情况记录。

  4)使用人员应每周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除尘和简单的测试保养,看机器是否运行正常,并对机器的各项功能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3.器材供应部维修人员每月定期对所负责科室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

  1)对科室使用人员的医疗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督促科室使用人员认真填写。

  2)通电试机,查看医疗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异常。重点检查医疗设备的绝缘程度,机械固定情况,检查各机械件有无松脱或磨损现象,是否有渗漏液体,同时检查医疗设备使用环境,主要指温度、湿度、环境卫生等等。

  3)对医疗设备做更深层技术维护,检查医疗设备各参数是否正常,做好预防维护记录;找出医疗设备潜在故障,提醒科室使用人员注意事项,必要情况下建议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预购备件。

  4)认真填写《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单》,并由科室医疗设备负责人签字。

  4.属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仪器由计量部门定期鉴定,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意见。

  5.器材供应部及各临床科室之间相互监督,有权对不尽职责的使用人员或医疗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通告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处罚;对医疗设备保养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五、医疗设备安全保管制度

  1.全院各精密、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工作室内严禁存放潮湿、腐蚀性物品和食物,严禁吸烟、用餐,雨、雪、雾、风天禁止开窗,禁止将雨具带入室内。

  2.精密仪器恒温室,应紧闭门窗,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确保工作室内环境的安静。工作室内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3.非本室工作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工作室,更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仪器操作完毕及下班离开工作室应认真检查仪器的电源、水源、气源是否关闭。

  5.仪器上不得存放物品。

  6.工作室内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臵及器材。

  7.发现偷窃和重大仪器医疗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8.各精密、贵重仪器工作室应建立清洁卫生值日制度,卫生值日员可由本室内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负责室内公共卫生以及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清洁卫生。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各工作室应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蛛网,玻璃窗明亮,地面干净,工作器具、资料存放整齐。

  10.仪器用完毕要用软布或规定的擦拭纸擦拭干净,有防尘罩的应及时盖住仪器。

  六、医疗设备交接班及运行维护登记制度

  1.多班制、一机多人操作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医疗设备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完成交接手续后应在记录本(如没有专门设置交接班记录本可使用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本)上签字。

  2.交接人在本班下班前,完成日常作业后,应将本班医疗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检修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本”,并向接班人当面交待。如接班人因故未到,可将交接班记录送交上级领导签字。

  3.一班制操作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医疗设备发生异常时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进行维修,同时记录故障状况及时间,待医疗设备修复后,注明故障原因及解决办法及维修结果。

  4.接班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十分钟到达交接班地点,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医疗设备,办理交接班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将情况报告上一级领导。

  5.如因交接不清,医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值班领导应根据医疗设备操作人员的反映,证实记录内容属实后方可接班,发现异常或重大问题应有记录。

  7.科室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每日必须查看此交接班记录本,了解情况并及时联系处理。

  8.器材供应部每月在医疗设备大巡查时抽查交接班记录的执行情况,并填写巡检记录。

  9.交接班记录本不准撕毁,丢失。用完后向科室负责人交旧换新。

  七、医疗设备使用人员岗位考核与再培训制度

  1.新引进医疗设备特别是贵重精密仪器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熟悉操作、考核合格在规定的医疗设备培训登记表上签字后才能正式上岗操作使用仪器医疗设备。未通过培训的不得操作医疗设备。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学习途径:

  1)生产厂家培训学习;

  2)到已有同类医疗设备的兄弟单位学习;

  3)向已参加过培训的科室人员学习;

  4)向验收维修人员学习;

  5)仔细阅读说明书自学。

  3.医疗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在熟悉操作后,必须及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安全维护保养制度,每台装备均应配有医疗设备维护记录本,并按时记录。

  4.贵重医疗设备要求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必须移交他人操作时,应该由原操作人员负责教会使用并移交操作规程和安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否则后果由原操作人员负责。

  5.医疗设备专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医疗设备使用者执行操作规程情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操作仪器医疗设备。

  6.未经培训擅自操作仪器医疗设备或有章不循造成仪器医疗设备故障或医疗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一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进行考核)组织对本科室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医疗设备操作再培训与考核,认真填写再培训记录(注明培训人、受培训的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

  8.培训记录与考核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使用科室存档,另一份交器材

  供应部登记存档。

  八、医疗设备、物资临床使用安全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协助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医疗设备、物资进行日常管理,知晓本科室治疗、诊断、急救等各类医疗设备的数量及运行状况。

  2.协助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各类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再培训,并按照规定组织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3.对本科室新安装医疗设备,组织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制定医疗设备操作规范与流程,4.知会医院各项应急管理预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本科室人员参加定期应急演练。

  5.对本科室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与报告。

  6.对本科室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及不良事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报告;

  7.对本科室计量器具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与管理

  8.对本科室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医疗设备进行应急调配管理

  9.对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与本科室有关的整改通知进行组织实施并监督。

  九、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1.科室医疗设备质控小组负责对医疗设备的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管理。

  2.科室医疗设备质控小组针对本科室医疗设备建立相应医疗设备的安全监测管理指标,并根据此指标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自查,作相应记录。

  3.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管理范围包括:

  1)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2)质量事故:是指医疗器械质量不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等规定造成的'事故。

  3)计量器具的安全监测

  4)设备操作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

  5)其他可能引起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的不安全因素

  4.科室发现医疗设备不良事件及质量事故后应按我院《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与《医疗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发生不良事件及质量事故,科室医疗设备安全监测小组应进行事件分析,并进行记录,及时上报器材供应部。

  6.科室医疗设备安全监测小组应定期组织学习,并有学习记录。

  十、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科室负责人和安全监测员的领导和指挥,如发现问题,应先按照应急处理办法进行操作,待医疗设备与患者身体完全脱离并记录相关报错信息后及时向安全监测员汇报故障情况,由医疗设备管理员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向器材供应部报修。

  3.操作人员必须知会本科室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和医疗设备交接班及运行维护登记制度等各项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医疗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十一、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及特种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及调配细则

  (一)呼吸机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呼吸机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呼吸机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呼吸机过程中,随时观察呼吸机的动态变化,保持管道畅通,氧气充足。如遇呼吸机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医疗设备故障、氧气压力不足、气管切开套管或气管插管脱出等,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呼吸机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带有蓄电池的呼吸机,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应急情况能够正常运行。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迅速将简易呼吸囊与患者人工气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的呼吸,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给予氧气吸入。

  5.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6.主管护师判断呼吸机故障的原因,并协助更换呼吸机(白天通知治疗班),如没有备用呼吸机请总值班协调解决。

  7.故障的呼吸机挂上“仪器故障牌”,做好交接班。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三、处理程序:

  呼吸机故障→评估病人→使用简易呼吸器→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二)监护仪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监护仪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监护仪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监护仪过程中,随时观察监护仪的动态变化,确保体征参数正常。如遇监护仪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参数报警、医疗设备故障等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监护仪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监护仪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4.监护仪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监护仪,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5.故障的监护仪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如需更换监护仪,且本科室无科更换监护仪,应申请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从其他科室进行调配。

  三、处理程序:

  监护仪故障→评估病人→更换本科室备用监护仪→如本科室无可调配监护仪,申请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三)输液泵、注射泵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输液泵、注射泵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输液泵、注射泵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输液泵、注射泵过程中,随时观察输液泵、注射泵的动态变化,确保医疗设备设置参数与实际运行参数相符合。如遇输液泵、注射泵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空气报警、管路阻塞、速度失控等医疗设备故障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输液泵、注射泵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输液泵、注射泵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4.输液泵、注射泵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用该医疗设备,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应恢复常规输注方法,条件允许时应及时更换备用医疗设备。

  5.故障的输液泵、注射泵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三、处理程序:

  输液泵、注射泵故障→采用常规输注方式或更换备用输液泵、注射泵→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四)急诊科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急诊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急诊医疗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急诊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胎心监护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机、洗胃机、心电图机、微量注射泵、气管插管包等急救医疗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及时向器材供应部报修。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急诊过程中如遇医疗设备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以确保急救工作正常进行,并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或联系厂家维修。

  5.处理程序:

  设备故障→评估病人→使用可替代设备→如无科替代设备,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五)手术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手术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手术医疗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手术无影灯、吊塔、电刀、手术床(含产床)、麻醉、监护、胎心监护等医疗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用并报维修工程师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手术过程中如遇医疗设备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以确保手术正常进行,并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或联系厂家维修。

  5.设备故障→评估病人→使用可替代设备→如无科替代设备,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六)放射、放疗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放射、放疗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一)故障处理原则

  1.及时分析故障原因,维修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操作和调整。如无法及时消除障碍应立即向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通知登记台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2.遇到威胁人身、医疗设备安全,且无法消除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医疗设备,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汇报,报器材供应部维修。

  3.如医院自身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并于厂家联系维修,维修过程及结果需存档备案。

  (二)分类处理预案

  1、DR、CR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球管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控制面板状态、C查看球管位置、D重臵电源、E通知工程师

  3)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2、CT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处理方式:A重臵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组合机头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控制面板状态、C检查组合机头状态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3、MRI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检查床滑轮、B通知工程师

  3)线圈工作故障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接口、C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4、后装机医疗设备

  1)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在医疗设备维修及移机过程中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措施

  5、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做出判断无法修复时第一时间与厂家联系并上报器材供应部

  (七)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医院目前有多台压力容器在用,为我院重点安全防护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医院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疗设备的副院长担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组员由器材供应部及相关科室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器材供应部主任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3、医院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由医院院长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院长为指挥长。

  (三)、通报:根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四)、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准备;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医院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相关科室救治。

  (五)、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

  2、如爆炸:首先关闭蒸汽供应管路,防止蒸汽泄露。

  (六)、安全警戒:

  1、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四、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我医院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十三、医用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物品必须大于50cm,货架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0cm,物品离墙面不得小于20cm。

  四、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五、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六、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

  八、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物品与杂物。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2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3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4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第二人民医院,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科室为本科室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科室。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科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锅炉爆炸事故;(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保卫科、总务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或设备科。所有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科室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科室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锅炉房、供应室、手术室、中心供氧室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第十三条各使用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四条各使用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五条使用科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科室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科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应按照本科室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6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8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后勤设备、医用耗材、信息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等采购,医院其他有关采购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规范,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第二章 采购申请、审批和计划

  第四条 医疗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设备科组织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正式医疗设备年度计划。

  第五条 信息设备和软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科进行调研,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需求计划,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后勤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根据年度投资预算,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报分管后勤和采购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确定后勤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 临时急用的各种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万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调研,分别报分管使用科室、设备和采购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八条 医用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购目录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需求实际提出,按年或半年进行循环招标采购,招标结束后建立各种材料的医院采购目录。对医院采购目录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相关职能科室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职能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医用高值耗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我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时,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导同意,由设备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如果该耗材长期使用,商谈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 第三章 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 物资采购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物供科对经过审批的年度设备、软件计划和材料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相关科室分管院领导和使用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采购过程的监督。物供科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通知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采购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部门,物供科将以书面形式将采购结果告知该部门。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分管采购院领导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参加采购,对于重大物资采购需院长参加。

  第十三条 年度计划外审批的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单台(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设备科备案;单台(批)1万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后勤设备,单台(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台(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信息设备,单台(批)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单台(批)大于3万元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

  第十四条 医院采购目录外审批的材料(包括临时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单个(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计划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供应物资材料,单个(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后勤维修材料,单个(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购,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四) 信息材料,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第十五条

  单台(批)3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后勤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招标或竞价采购前一周,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或竞价采购结束后,发布中标信息公告。 第十六条

  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购前需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果发现有行贿等不良记录,将立即取消参加招标或竞价采购资格。

  第十七条 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前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投标或竟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等,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还需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其他特殊物资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件,经过审核合格方能参加招标或竞价活动。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原则上要求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四川省授权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参加,大型医疗设备则直接邀请厂家参加。

  第十八条 原则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或竞争采购,不足3家或独家专利产品需经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 评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设备和软件采购要求从商务、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优得分(或得票)最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对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则从医院专家库抽取专家和评标小组成员一起打分进行评标,平均分值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最后交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核确定中标供应商,个别非常重大项目采购则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 招标或竞价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部将采购结果以纸质打印并加盖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同时建立完整的电子版采购目录,供院领导、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 单一(或具有市场绝对占有率)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发现竞价采购价格高于网购100%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和财务科审批后,可采用网络和委托外贸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 使用优良、售后服务满意、价格低于10万元以下且变化不大的设备,可执行上一年度的中标采购结果。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按集中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采购。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0

  为规范总医院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等(以下简称医疗器械)采供管理工作,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成立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尚迎兵、xx、xx、xx、xx、xx、 xx、xx和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二、采购管理、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医疗器械采购由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

  采购分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

  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实施归口编制,由各利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的工作需求,每月xx日前申报下一月份实际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中心对各类申报采购计划审核、汇总按采购价值1万元以内、5万元以内,5万元以上报经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核准后的采购计划送财务列入采购预算并执行采购程序。

  1、医疗设备、专科医疗器械由各利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编制采购清单、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订认可后报采购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利用科室撰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合理性的综合性评价,进行市场展望、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有义务在展望时间内回收投入的成本资金。

  2、检验试剂、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负责编制申请采购计划。

  3、常用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由器械仓库负责编制采购计划。

  4、临时需要的医疗器械、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前三日书面通知,预期采购供应。

  5、非书面计划清单均不予接受。

  采购方式分类:

  1、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利用科室需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邀请相关科室和部门职员参加。委托国家核准的招标机构按规定的`招标程序(发标、投标、开标、专家询价、评价、定标及签字)进行。

  2、专用设备、医疗器械或大宗物品价值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低于该标准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特殊或独家生产的仪器设备因无法实施招标,采取单一起原体式格局进行采购。

  3、低值易耗品、检修试剂、卫生材料,全年年批量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上,必须通过会合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

  4、常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实行招标采购,每年度招标一次。不能或不便于集中采购的万元以下物品,可以通过零星采购,但必须由三人以上共同询价,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超过该标准必须按集中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

  三、采购医疗器械等要注意索取有效证件,并建立采购档案,以便对入库物品的校验和督查。

  (1)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答应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一次性利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职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据。前款第(1)至(4)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对国家实施强迫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讨取相关资料。

  四、医疗器械仓库负责各类物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购进医疗器械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号。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相同规定进行查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

  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五、严格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利用科室真实规范填写《植入类医疗器械申请利用登记表》一式四联,保证植入类产品可追溯可召回。

  六、依照流程办理采购物品的入库手续,做到验货签字,入库后及时将入库单、及其合同附件,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传递。由财务股送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付款。

  七、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器械采购全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抽查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填写采购监督情况意见表及时将信息反馈。使用科室和器材库对采购的设备物品等进行全面质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纠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使用科室座谈会,征求使用科室的意见,以便更好地规范采购行为。

  八、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医院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者购买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4、从超经营体式格局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追究责任。

  九、医院一切采购工作应按规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通报、公示工作。

  十、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1

  设备购置管理制度

  1、由设备科编报本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2、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原则:

  (1)依据本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规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医疗技术新进展的实际需求。

  (2)应综合考虑本院现有装备能力和设备配套要求。

  (3)应综合考虑设备的经济性,除个别必须购置的专业设备外,其他新购设备的使用率不应低于60%。

  (4)设备选型应从技术、经济两方面考虑,力求技术先进而适当。以国产设备为主,逐步做到标准化、通用化、系统化,使其出成龙配套。

  (5)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在购置前应进行技术论证,分析设备的投资效益。论证时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医疗检查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

  B、设备的利用率。

  C、设备投资和经济效益。

  (6)选购设备应考虑便于安装、操作、维修和使用安全及易损部件的供应渠道、供货方资质信誉和售后服务。

  3、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程序:

  (1)设备科于本年度10月份编制本院下一年度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于10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医院董事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下发各科室实施。

  4、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

  (1)设备购置前有医院设备部门牵头,进行“货比三家”的调研选型,确定所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生产厂家、供货渠道等,由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进行招标,然后由医院设备科办理“设备购置选型认定表”的会签手续。

  (2)由医院主管院长、信息设备科及有关科室与供货方或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恰谈,签订技术协议。

  (3)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新购设备的崔交崔定并组织到货验收及办理进口设备的商务手续等。设备到货验收由医院设备管理员及科室长负责,设备技术档案一份交分管领导,一份给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验收记录存档及设备出入库工作。

  (4)新购设备验收出库后,由医院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装、调试、试用,并做好试用验收记录和归档工作。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有设备管理员联系保修、索赔或退货等有关事宜。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领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和保养;大型精密设备及危险性医疗设备应先建立操作规程公布在操作地点,并培训操作者。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于大型设备还要认真填写“大型设备运转记录”。

  3、设备所在科室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和保养,定期作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经常检查计量设备、仪表的计量合格证是否到期,并提前通知设备科送检。

  4、设备科要确立档案管理意识,妥善保管设备使用说明书、随机软件及各种附件,任何人借阅说明书等设备资料需向保管人办理借阅手续,保管人因调动、退休等各种原困离开现岗位时,有责任与接替人及时办理设备及附件、说明书等的移交手续。

  5、设备调剂、报废、报损前必须先填报申请表,在申请未获批准前,保管人要妥善保管设备,不得放弃保管责任;报废申请批准后,保管人将报废设备及附件、随机软件、资料、固定资产卡片一起送交设备信息科,办完报废手续。

  6、违章造成设备损坏,数据破坏、丢失附件、说明书等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医院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病员的生命,设备使用人员以及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常和定期地检查,保证设备完整、工作正常,有适合的运行环境。

  1、检查内容:

  (1)大型精密设备和危险性设备是否公布科学和规范的操作。

  (2)使用人员是否经过合格培训或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3)对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具备有效期限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4)主机、附件是否齐全。

  (5)设备上不堆放其它物品,设备通风口通畅,防潮、防热、防火、防盗措施实施有效。

  (6)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和异常温升。

  (7)设备电源线两端连接可靠,地线连接可靠,机械活动部件润滑良好,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不带“病”运行。

  3、设备维修人员定期检查1项中的(6)、(7)条,但不能替代设备使用人员对此两条内容的检查。

  4、作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使用部门每年填写一次“报废设备审批表”,由科主任签字,由设备经设备信息科组织技术鉴定,逐台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医院主管设备领导审批后报经营班子。经营班子会同财务科对申请报废的设备按设备报废技术条件进行逐台检查。最后经由医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废设备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八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将全套设备(包括所有附件、说明书等)移交设备信息科,并办理报废手续。

  3、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经营班子按质定价,经董事长批准后处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废。

  (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5、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依据。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3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4

  1. 所有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原始数据。由一个特殊的人照顾。

  2. 操作精密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

  3. 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仪器,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应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护、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检查。

  4. 建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有明显标志);根据仪器手册中规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验证和校准记录,并定期检查。

  5. 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受托人和部门领导汇报。没有许可你不能修理它。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的操作参数不得擅自改变。

  6. 使用仪器前,您必须检查仪器、清洁溶液、清洁控制台并记录使用情况。

  7. 注意保持仪器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员应尽量少用。设备管理系统

  8. 注意仪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 保管人员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每天了解仪器的操作和试剂的使用情况,对仪器的清洁和安全负责,定期检查仪器的水电供应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条件和任务确定,兼顾医学院校教学科研中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的交叉特点。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5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 、容器安全操作规 程 容器安全操作 规程 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 、容器的操作工艺 控制指 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压力;

  及温度波 动幅度的控制 值

  (2) ; 、压力容器的 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 ;

  (4) ; 、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 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 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 、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 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 、压力容器的 检验

  11-2 、压力容器的定期 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 级的, 一般6;33;4 每 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级的,一般每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 级为 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 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 备的.安全装置 安全阀、压力表等 ,应定期进行通、排放 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 定,检验严格按有关 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 陷应采取降

  级、降压 ,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 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 整和 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 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 压元件进 行任何修 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 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 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 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 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 阀应加铅封,并 填写记录。检验调 整工作 应由专职检验 人员进行。未经许 可,任何人员不得任意 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 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 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 后指 针不回零位、铅 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 更换。

  5、压力表的装 设、校验 与维护应符合国家 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 验,每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 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二、压力容器技 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 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 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 保养说明书、 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 试验报 告书、装箱单、机房布置图、电 气原理图接线图、 压力容器功能);

  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 件目 录

  2; 、压力容器开工申 报单

  3; 、压力容器安装施工 记录

  5; 、特种设备监 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 检验报告

  6;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 及检验报 告

  7; 、运行情况记录 和交接班 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 、压力容器操作人 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 等参照本 单位《特 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三、压力容器 维修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 维护 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 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 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 定 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 须在规定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 围使用。经 常检查压 力 容器 外 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不泄漏、无裂纹 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 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 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 行手提排气卸 压试验 ,防止安全阀声修、 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 须做到“三定 ”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 整改内容和 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 员。整改不落实 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 无防范措施不放 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 修应经专业 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 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 过许用值,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 时, 应紧急停止运行。

  四、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 境条件和 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 证容器的安全运行。

  1、压力容器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

  2、压力容器管理人 员要熟悉容器的 结构、类别、主要技术 参数和技 术性能,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使用 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 稳操作。尽量避免操作中压 力的 频繁和大幅度波 动,避免运 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 变化。

  4、压力容器 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禁带压 拆卸压紧螺栓。

  6、及时发现 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 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

  整或消除

  7、处理紧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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