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0 08:52:25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

  第一条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2

  一、预防、报告消防隐患,扑救灾害事故,是公司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专职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技术,熟悉大厦内消防设施分布。

  三、向所有员工、大厦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整体消防意识。

  四、维护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和挪用消防设备,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泵,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五、专职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消防器材,及时维修和补充消防装备。

  六、严禁燃放烟花炮竹,严格执行用电规则,不得玩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

  七、发现火警火灾立即扑救,根据火势大小,报告上级或拨火警电话'119'。

  八、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3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动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

  15、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带入客房,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客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16、餐厅、宴会厅、剧场、歌舞厅及其他人员聚散场所和娱乐场所,营业中要控制所能承载的人数,不得超员接待,并保持疏散畅通。

  1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客户自备和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经工程部门检查认可,并由专业电工安装;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导线;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提前申请,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安装架设。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4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6

  1、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五条、公司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并计划进行每年度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条、公司实行吸烟管制,除指定吸烟地点外其他地点禁止吸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前首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遵守消防法规。

  第八条、公司内部每月进行消防检查,检查电路、设备、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条、消防火警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立即处置灭火,疏散人员、人员清查。如无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报警。

  向消防队报警内容:

  1、报警电话号码119。

  2、地址:____有限公司,____路__X号。

  3、具体地点及何种物质正在燃烧。

  火警消除后环境整理,清查损失、紧急报修等事项处理。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9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0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2、总则

  2.1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2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严禁将消防设施挪动或借做他用。

  2.3消防设施由总务办公室统一管理,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消防设施的更换必须经过总务办公室的技术鉴定。

  3、职责

  3.1总务办公室负责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与更换鉴定。

  3.2总务办公室负责设施定期检查,并填写设施检查记录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总务办公室领导根据上报情况对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鉴定并付以实施。

  3.3总务办公室根据设施汇报情况对消防基础设施进行采购。

  4、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

  4.1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报警设备。

  4.2总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装药,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a.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更换一次。

  b.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3—5年,每三年维修、更换一次。

  c.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维修、更换一次。

  d.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

  e.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

  4.3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他用。

  4.4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随意启用。

  4.5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

  5、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5.1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5.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5.2.1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5.2.2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5.2.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2.4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考核

  6.1总务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门检查考核小组,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6.2各部门安全处负责人及时上报消防器材异常情况,企管办负责对通报及时处理,准确进行考核。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3.1安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3.1.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3.1.2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3.1.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3.1.4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1.6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3.1.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3.1.8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1.施工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没50m2建筑面积设2m2一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果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则防火工作,必须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两百元人民币。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2

  1.0 目的: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 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 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 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 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x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3

  消防器材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是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为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得到有效保护,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和看管消防器材;

  二、消防器材由公司安保部门专管,所在部门兼管,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摆玩,经同意后必须谁用谁负责。

  三、专管人员必须每星期对消防设施大检查:1)消防泵是否正常运转;2)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检查要有记录。

  四、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战备状态,对不能工作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

  五、门卫加强对于进入厂区的货车管理,必须配置防火器,出厂时回收。

  六、严禁在消防通道内搭建建筑物、架子式、堆放其它杂物。

  七、确须用水带,有工段负责人向生产部领导或安保部[专管员]申请,同意后也须按规定晾晒、回收,否则一律不得使用;灭火机是备用战斗器材,更不能随意动;

  八、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将按厂纪规定严肃处理;

  九、如发现人为损坏,将于工段或车间月底工奖考核挂钩;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4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平安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支配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4)依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5)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刚好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觉,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7)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8)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9)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刚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变更原用途的,责令业主复原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 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十三条 厨房防火管理: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 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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