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主要任务:从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年完成加固、改造规划三年总工作量的3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统筹安排,均衡发展。整合项目和资金,把校舍安全工程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专项工程结合起来,促进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市本级重点负责对市属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县区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在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展开的前提下,要确定优先顺序,分清轻重缓急。根据绝大多数区域属工程重点解决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实际,应优先解决好规模较大、寄宿学生较多学校校舍的加固改造。
4.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在一般建筑设防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度)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建设和加固改造,确保安全、经济、实用和适用。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含初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年底前撤并的'学校不再加固改造。其工作步骤是:
(一)全面进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含民办)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报告。根据排查结果,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校舍逐栋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凡是没有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的校舍,以及建筑管理基础资料缺漏严重、建设程序不合规范的校舍,都要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依据排查、鉴定结果,为每一栋校舍建立安全档案,并纳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反映中小学校舍基本安全情况,并据此研究和制订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年月底前,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完成校舍的排查鉴定。xx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市直学校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优化中小学布局和结构的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与具体改造、加固方案。
年月底前,各县区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完成安全工程总量30%的要求,制订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年月底前,要制订出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各县区上述工程计划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汇总报省审定。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以及不具备加固条件的校舍要及时拆除,不再使用;坚持以抗震为主,综合防灾原则,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每项工程完工后,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上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中央财政补助。各县区要根据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中央、省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补助工程量大、财力较为困难的县,其它县区工程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县区政府负责解决,市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市直学校所需资金由市政府负责;民办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由主办者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在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国家助学金本级分担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县区政府可从以下渠道筹措工程资金:
(1)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
(3)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被调整学校的置换资金;
(4)城建税用于教育事业资金;
(5)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后的教育费附加;
(6)年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调剂解决部分资金,年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
(7)市、县(区)政府确定的其它资金来源渠道;
(8)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凡捐赠校舍安全工程的,执行《张家口市捐资助教办法》的有关表彰奖励规定。
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要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资金的分配使用。工程资金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要建立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加大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工程管理与监督
(一)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重建、迁建项目设计应坚持“安全牢固、功能齐全、方便适用、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建筑安全标准,满足抗震设防和其他综合防灾要求。加固项目应当根据校舍鉴定报告和具体规范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房屋结构的抗震和综合防灾能力。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二)建立工程监测和评估机制。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市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落实到位和工作成效突出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工程验收可吸收当地媒体、学生家长代表参加。
(四)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负管理责任。要强化工程安全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影响防灾能力致人伤亡的,或者忽视校舍安全隐患不履行改造职责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以及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强化政府领导。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对辖区内校舍进行逐一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本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结合本县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本县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按有关规定减免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对学校项目建设期间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上级报告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建设、财政、发改、水利、国土、地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张家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及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拟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规划,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工程全面验收。
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在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会同国土、地震、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管,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校舍安全性能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校舍工程验收工作。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发改部门要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排查鉴定中的地质灾害评估,负责提供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
地震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地震安全性评价。
水务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所在地洪涝灾害性质的评估。
公安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由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综合性评估。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巡查,设立举报电话,调查处理工程中的违纪案件。
审计部门要配合监察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处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问题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积极排除隐患,妥善处理事故。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及用电安全防范常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四、对校舍的安全管理。
1、应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学校总务处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五、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1、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消防及电气检测。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总务处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园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幼儿园,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园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教委。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维修校舍,确保校舍及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校舍建设在学校统一规划中进行实施,严禁无计划、无目的地乱建乱拆校舍,以免影响校容和浪费资金。
二、班级、部门或个人使用的校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使用人要经常观测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出排险决策。
三、使用人要保护好房舍,保持墙壁、地面、门窗和照明等设备完好无损。总务处每期组织两次检查,对有损坏和污染的要责令赔偿和修复。
四、总务处要指定专人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每周对校园校舍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排除,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校舍不安全隐患,而不能马上进行排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观察,做好记录,及时反映情况,便于决策。
五、负责校建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凡因失职造成的损失和不安全隐患,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园内从事种植、养殖,不准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影响校舍和师生安全,以及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
王xx
副组长:徐xx
成员:xxx。
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王金华任组长,周舵任副组长,总务人员任组员。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2、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3、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4、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9
一、引言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园孩子们安全的重要举措。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因此,校舍安全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幼儿园校舍的安全,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干净的学习环境。
二、管理责任
1.幼儿园校长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幼儿园校舍的安全状况负最终责任;
2.校舍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挂帅,成员包括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会议,制定和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各班级园长负责组织实施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班级校舍安全状况负直接责任;
4.安全巡查员负责定期巡查校舍安全情况,并及时汇报、整改存在的问题;
5.幼儿园教职工要积极参与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常态化。
三、校舍安全管理
1.校舍建设和维护:
(1)校舍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幼儿园安全要求;
(2)校舍设施和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性、稳定性和耐用性;
(3)校舍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
2.火灾安全管理:
(1)安装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
(2)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3)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保证工作人员掌握使用方法;
(4)禁止在校舍内点燃明火或使用易燃物品。
3.电气安全管理:
(1)配备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
(2)进行定期的电器设施检查和维护;
(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保证电线路线安全可靠;
(4)教职工必须接受电气安全培训,了解常见电气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4.防范学校事故:
(1)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对措施;
(2)学校广播宣传校园安全事项,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4)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并安排专业救护人员。
四、安全管理措施
1.进出管理:
(1)定期维护门窗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2)配置安全门禁系统,限制陌生人进入;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应急疏散的顺利进行。
2.教室设施管理:
(1)定期检查教室内的设施和用品,确保其安全可用; (2)安排专人清洁教室,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 (3)组织教室卫生和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3.操场和游乐设施管理:
(1)定期检查操场的地面、围栏和设施; (2)将游乐设施分类管理,确保使用年限和质量; (3)安排专人进行游乐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查。 4.环境卫生管理:
(1)定期清洁校舍内外的环境和设施;
(2)确保厕所的卫生和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定期检查校舍周围环境,清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安全教育:
(1)幼儿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2)注重主动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的培养;
(3)配备安全教材和教具,进行安全教育。
2.进行教职工培训:
(1)教职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常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2)注重火灾、电气和急救等方面的培训;
(3)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教职工掌握安全知识。
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
1.对校舍安全事故,校长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2.教职工必须及时报告任何校舍安全事故,如发生伤亡情况,还需向家长及时通报;
3.校舍安全事故要进行全面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评估和改进
1.定期对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2.校长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对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和外部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结语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园孩子们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责任体系、设施维护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事故报告和处置机制,能够保障幼儿园校舍的安全,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干净的学习环境。同时,通过定期评估和改进,保证校舍
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龚建军
组员:秦念峰姬广地石兴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10、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设警示语,杜绝不安全隐患等。
六、校园校舍检查时间: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各校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4、各校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雷尔定 副组长:苏立明 成员:董希金 李少慧 陈维鋆 沈世斌 黄陈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不断提高政洁素质、政策水平,积极接受上级校安办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本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借阅、查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学校的档案工作。
4、督促各学校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归档、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质量等工作。
5、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6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档案秘密。 、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3
1、学院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学院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3、学院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4、学院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院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院和教务处、教务处和班主任、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7、校园校舍要求按时、逐项检查,不得漏检。
8、检查项目:
①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基础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跺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校舍墙体、板、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现象。
③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现象,校舍周围等隐患。
④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无隐患。
⑤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有记录和视频资料。
9、发现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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