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1 15:01:18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现场防火安全;

  2、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职工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生产管理活动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6、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设备,生产技术部门按规定做好技术鉴定,严格管理、使用、安装各环节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灾、爆炸或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加强电源火源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生产性用火用电由生产部门审核,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电由行政部门审核,经专(兼)职保卫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电。严谨乱接电源,乱拉电线,若需连接电源、电线时,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碘钨灯、电炉和不合格的电热褥等;

  10、油漆库和油漆配料间,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严格管理制度,严禁一切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和配料间;

  11、木材加工车间、木料场、机加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对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应做好及时清理。严禁烟火进入车间和料场;

  1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按性质分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定;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4、加强对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等重点用电用火特殊工种的业务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5、根据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质,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并配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4

  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水源水带水枪

  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三禁止、四强化、五必须”工作措施。施工项目部必须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重点对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

  施工须设水带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进行现场处置。施工现场内部,还要借用室内消火栓,铺设消防水带,加强监护。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

  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去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

  未竣工建筑

  禁止设员工宿舍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施工单位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管理,及时消除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施工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烧电焊

  必须持证上岗

  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5

  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xx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xx]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20xx年6月6日发布,20xx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反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6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7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8

  包头建工集团第三公司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4、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5、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6、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7、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8、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9、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9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分析---------------------------------------------------2

  4、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6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8

  8、动火管理-------------------------------------------------------------------9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10

  10、现场检查-----------------------------------------------------------------11

  11、防火档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层数为___。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建筑面积___。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预计本工地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职工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职工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3.2仓库:现场临设材料库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职工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类存放在危险仓库中,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与及灭火器,严格领料制度。

  3.3木工房:设置在现场建筑物旁边,现场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较多,均需在现场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内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3.4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造成配电盘或配电箱内保险装置失灵,加之用电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造成责任失误而引发火灾。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间,防水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具备防爆装置的灯具、器械,有的未强制通风,或违章吸烟,很可能引发易燃气体爆炸而发生火灾。每栋地下室配置3个灭火器。

  3.6生活区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烟,乱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电器都会有引起火灾的隐患。在宿舍楼下配置一个消防箱,2个消防栓,每层宿舍走廊配置2个灭火器。

  3.7食堂:食堂内必须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分开设置;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4.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总施工长工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6名杂工、10名管理人员,各班组人员

  4.3现场成立灭火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协调指挥:

  抢险指挥:

  火场火情联络员:

  4.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41项目经理(组长)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防火常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保证本部消防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项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听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工作汇报,把消防安全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督促属下各级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先进经验。

  4.42总施工长(队长)

  对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43安全总监

  组织召开项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与有关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签署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

  4.44安全员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项目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组织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5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见下表)

  工程项目经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钢筋班

  水电班

  仓库管理员

  资料员

  施工员

  安全员

  电工员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

  总施工长-

  5.消防措施

  5.1在A、C区基坑边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别用两个大高压水泵供应各栋楼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钢管作为地面输送管道。每栋设立一个消防栓,采用DN65钢管作为楼上输送管道。并设置高压水泵,保持高层消防用水供应。现场建筑物旁边设立2处消防箱,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并设明显的昼夜标志。库房及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5.2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3整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4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5.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墙脚手架必须在每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筒。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1应急响应目标

  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

  6.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6.2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6.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6.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

  6.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6.28现场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a)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项目部在医院内,进入的具体路线;着火的物资。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b)报警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清消防队员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派人到医院大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c)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现场管理人员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抢救工作。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指挥员的灭火命令。当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贻误救人时机。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邻近医院(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周边医院情况及应急就医路线见附件6)或与医院联系派出医生现场指导救护。

  6.3.生活区宿舍着火

  6.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一边用事前准备的沙土覆盖或用环保型干粉灭火机灭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6.32如目击者或当班值班员判断火情已过初始阶段,火势蔓延较快,难以控制时,应一边口头呼喊室内人员从着火房间内尽快跑出,一边关闭电源开关,同时用固定电话或用手机或对讲机报警。被火情围困加强个人防护,防止或减少烟气的侵害,用水将毛巾等侵湿,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温烟气,用水侵湿地毯等,包裹好身体,就地滚出火焰区逃生。穿过烟火区时,要爬行或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千万不要站立行走。时间就是生命,火灾袭来要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贪恋财物。发生火灾时不要随便开启窗户,防止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当一个出口由于人员多,拥挤堵塞时,千万不要参与拥挤,而应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或路线,逃向其他出口。

  6.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扑灭,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着火临时建筑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蔓延扩散。

  6.34地方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救火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火情状况、人员疏散状况及火情发展趋势、项目参加救火人员情况,接受地方消防队负责人指挥,按其安排进行灭火或抢险或转移财产等任务,组织项目参加救火人员配合地方消防队灭火,消除险情。

  6.4.消防安全演练

  6.41.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如何使用灭火器材、消防水带及水枪。发生火情如何处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练周期

  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承包安全环境部对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分包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己所辖班组长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针对重点楼层重点区域分包单位每月对该楼层的班组在本楼层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非重点区域的班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每半年总包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7.2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7.5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7.6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7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7.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7.9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7.9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8.动火管理

  8.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的审批制度,先办理动火审批后进行动火作业。

  8.11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保公安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有动火单位负责人申请,保项目安全主任或安全总监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审批。

  8.2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8.2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8.2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8.25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8.2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8.29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210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8.2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9.1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食堂烧火间二变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9.5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9.9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9.10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10.现场检查

  10.1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12.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12.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12.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12.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12.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2.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2.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3.11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3.12必须对工人进行编号(编号号段总包安全环境部负责分配)将编号及所属单位标识清楚贴在安全帽上登记造册后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

  13.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建立各类特种作业工人的台账。

  13.14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3.15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13.2安全技术交底

  13.21安全技术交底的层

  13.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交底,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参与工程管理的项目其他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21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须向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总交底。

  13.213各工种施工员应在熟悉现场环境及工作危险性的前提下,对所辖班组进行交底并要求每个作业人员签字。

  13.2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3.22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被交底人员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员对班组的交底:现场的环境状况、作业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13.22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针对性强,能有效指导作业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并送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对无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3班前安全活动

  13.31班组建立和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13.32班组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生产遵守纪律承诺书,班长制定具体措施。

  13.33每天作业前,班长根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注意事项。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长召开安全讨论会,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着重指出下周需要改进的地方。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应急策划

  2.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料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2.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等。

  2.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2.1.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及作业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2.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2.2法律法规要求

  2.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库房禁止住人,材料码放整齐规矩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2.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2.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民工宿舍按规定要求采用36V安全电压。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2.2.6现场应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机构和职责

  3.1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3.1.1组长:刘远(项目负责人)

  3.1.2副组长:付志杰

  春勇(安全项目经理)

  3.1.3成员:赵智慧

  等人员组成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机构

  副组长:付杰

  灭火组

  物资抢救

  营救组

  通讯组

  保卫疏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刘纯洁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3.2.2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体事宜;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3.3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

  3.3.1组长:刘纯远(1390341786)

  3.3.2副组长:付志杰(1382134860)、赵春勇(1335209179)

  3.3.3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王宇

  消防灭火组组员:丁仓

  伤员营救组组员:赵智慧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牟建

  保卫疏导组组员:王智弘

  3.4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3.4.1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3.4.2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3.3.3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3.3.4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3.4.5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3.4.6.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4.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鞋帽等防护用品;

  4.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4.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1由项目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3-4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3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6.应急响应

  6.1接警与通知

  6.1.1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1.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6.1.3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6.1.3.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民工集体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6.2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若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应停止使用)。

  6.3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6.3.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6.3.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7.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7.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7.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7.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7.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8.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8.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8.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8.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五、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六、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八、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电焊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3、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十五、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六、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2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并配备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第二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应保证通畅。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及水泵,保证每座单体建筑都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管道,并在管道通过的每一层设置水带接口,并配置足够的水带、水枪。

  第七条24米以上或八层以上建筑临时消防给水管道须配置加压设备,消防立管管径应为65mm的镀锌钢管,并保证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量、压力符合建筑设计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位置应能保证消防车辆靠近,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在每座单体建筑作业面及存在火灾危险的场所(住宿、食堂、易燃、可燃物品堆放处、动火作业处、保安室)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设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火(动火审批)、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文字记录。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动火作业周边采取适当防火安全隔离措施,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者采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应采取适当隔热保护措施,使用的输配电设备应设置在通风、干燥和常温场所。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对用电设备或者线路的定期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第十三条严禁在在建工程建筑内设置施工人员住宿场所。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与其他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在防火间距内搭建其他建筑或者堆放可燃材料。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拆除完的模板等大量可燃材料应及时清理,临时堆放应设置固定地点且需派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的内容实施。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4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现场设立消火栓,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布置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易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推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的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用火、用电管理

  进行电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进行电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5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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