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1 15:15:50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大全15篇】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3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现场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较混乱。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比如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拉接不规范,容易漏电。现代化的施工,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线路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不用老化电线,避免电气起火。

  3、合理布置现场。在进行施工组织时,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配全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4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各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对现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分包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总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总包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包单位安全环境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每次发现罚款1000元,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措施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并处以罚款: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5000元;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1000元;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罚款20xx元;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每项处以200元罚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罚款5000元;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对责任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责任单位处以20xx元罚款;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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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酒店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酒店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工程部每天对施工现场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50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Co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0。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2。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2。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酒店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3。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酒店保安部、工程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8。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8

  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3人。

  (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木工房、食堂、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3、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如木工房、宿舍区。

  14、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上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1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化学材料存放点设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9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现场设立消火栓,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布置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易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推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的`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用火、用电管理

  进行电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进行电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0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分析---------------------------------------------------2

  4、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6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8

  8、动火管理-------------------------------------------------------------------9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10

  10、现场检查-----------------------------------------------------------------11

  11、防火档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层数为___。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建筑面积___。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预计本工地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职工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职工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3.2仓库:现场临设材料库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职工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类存放在危险仓库中,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与及灭火器,严格领料制度。

  3.3木工房:设置在现场建筑物旁边,现场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较多,均需在现场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内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3.4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造成配电盘或配电箱内保险装置失灵,加之用电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造成责任失误而引发火灾。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间,防水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具备防爆装置的灯具、器械,有的未强制通风,或违章吸烟,很可能引发易燃气体爆炸而发生火灾。每栋地下室配置3个灭火器。

  3.6生活区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烟,乱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电器都会有引起火灾的隐患。在宿舍楼下配置一个消防箱,2个消防栓,每层宿舍走廊配置2个灭火器。

  3.7食堂:食堂内必须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分开设置;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4.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总施工长工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6名杂工、10名管理人员,各班组人员

  4.3现场成立灭火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协调指挥:

  抢险指挥:

  火场火情联络员:

  4.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41项目经理(组长)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防火常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保证本部消防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项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听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工作汇报,把消防安全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督促属下各级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先进经验。

  4.42总施工长(队长)

  对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43安全总监

  组织召开项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与有关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签署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

  4.44安全员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项目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组织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5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见下表)

  工程项目经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钢筋班

  水电班

  仓库管理员

  资料员

  施工员

  安全员

  电工员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

  总施工长-

  5.消防措施

  5.1在A、C区基坑边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别用两个大高压水泵供应各栋楼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钢管作为地面输送管道。每栋设立一个消防栓,采用DN65钢管作为楼上输送管道。并设置高压水泵,保持高层消防用水供应。现场建筑物旁边设立2处消防箱,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并设明显的昼夜标志。库房及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5.2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3整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4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5.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墙脚手架必须在每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筒。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1应急响应目标

  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

  6.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6.2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6.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6.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

  6.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6.28现场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a)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项目部在医院内,进入的具体路线;着火的物资。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b)报警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清消防队员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派人到医院大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c)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现场管理人员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抢救工作。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指挥员的灭火命令。当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贻误救人时机。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邻近医院(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周边医院情况及应急就医路线见附件6)或与医院联系派出医生现场指导救护。

  6.3.生活区宿舍着火

  6.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一边用事前准备的沙土覆盖或用环保型干粉灭火机灭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6.32如目击者或当班值班员判断火情已过初始阶段,火势蔓延较快,难以控制时,应一边口头呼喊室内人员从着火房间内尽快跑出,一边关闭电源开关,同时用固定电话或用手机或对讲机报警。被火情围困加强个人防护,防止或减少烟气的侵害,用水将毛巾等侵湿,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温烟气,用水侵湿地毯等,包裹好身体,就地滚出火焰区逃生。穿过烟火区时,要爬行或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千万不要站立行走。时间就是生命,火灾袭来要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贪恋财物。发生火灾时不要随便开启窗户,防止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当一个出口由于人员多,拥挤堵塞时,千万不要参与拥挤,而应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或路线,逃向其他出口。

  6.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扑灭,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着火临时建筑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蔓延扩散。

  6.34地方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救火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火情状况、人员疏散状况及火情发展趋势、项目参加救火人员情况,接受地方消防队负责人指挥,按其安排进行灭火或抢险或转移财产等任务,组织项目参加救火人员配合地方消防队灭火,消除险情。

  6.4.消防安全演练

  6.41.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如何使用灭火器材、消防水带及水枪。发生火情如何处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练周期

  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承包安全环境部对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分包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己所辖班组长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针对重点楼层重点区域分包单位每月对该楼层的班组在本楼层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非重点区域的班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每半年总包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7.2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7.5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7.6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7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7.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7.9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7.9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8.动火管理

  8.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的审批制度,先办理动火审批后进行动火作业。

  8.11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保公安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有动火单位负责人申请,保项目安全主任或安全总监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审批。

  8.2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8.2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8.2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8.25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8.2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8.29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210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8.2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9.1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食堂烧火间二变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9.5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9.9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9.10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10.现场检查

  10.1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12.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12.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12.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12.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12.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2.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2.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3.11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3.12必须对工人进行编号(编号号段总包安全环境部负责分配)将编号及所属单位标识清楚贴在安全帽上登记造册后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

  13.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建立各类特种作业工人的台账。

  13.14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3.15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13.2安全技术交底

  13.21安全技术交底的层

  13.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交底,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参与工程管理的项目其他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21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须向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总交底。

  13.213各工种施工员应在熟悉现场环境及工作危险性的前提下,对所辖班组进行交底并要求每个作业人员签字。

  13.2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3.22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被交底人员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员对班组的交底:现场的环境状况、作业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13.22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针对性强,能有效指导作业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并送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对无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3班前安全活动

  13.31班组建立和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13.32班组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生产遵守纪律承诺书,班长制定具体措施。

  13.33每天作业前,班长根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注意事项。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长召开安全讨论会,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着重指出下周需要改进的地方。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1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2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

  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施工现场等场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五、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各施工队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要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施工结束场地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电焊作业场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场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三、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①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③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④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⑤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⑦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①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②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③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④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⑤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①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③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⑤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十五、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六、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十七、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十八、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十九、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没有正式消防专业合格证,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二十一、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二十二、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肇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4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五、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六、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八、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电焊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3、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十五、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六、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5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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